我知道每位宣教士所處的環境各不相同。有時候,宣教士可能無法加入當地教會——比如在一些完全未得之地,當地可能根本就沒有教會;或者現有的教會都在傳講錯誤的福音信息;還有些情況下,宣教士和同工團隊本身就形成了一個教會群體。本文主要探討的是這樣一種情況:當地已經有健康的教會,他們忠心地傳講福音,也有正常的聖禮。這裡說的「加入教會」,指的是按照教會既定的正式或非正式程序,被接納並認可爲教會中積極參與的固定會友。
以下是宣教士必須加入當地教會的十個理由:
宣教士的使命是通過傳揚福音帶領人歸主來榮耀神。參與教會的福音事工同樣也是爲了實現這個目標,有時甚至比在特定的未得之民群體中服事更加直接。從屬靈的角度來看,一邊在宣教工場服事,一邊參與教會的聖工,這兩者之間並不會產生資源的爭奪,也不會出現願景上的衝突。
在宣教工場加入當地教會,並不意味著你就要放棄與母會或其他支持教會及機構的關係。正如前文所說,這兩種委身完全可以並存。它們不僅能同時進行,而且雙方還可能因此建立起更深的聯繫。
對你和家人的信仰生活來說,教會是不可或缺的。基督徒的生命若離開了地方教會,就無法得到完全的成長。這個真理不論是在宣教工場還是在本國都同樣適用。我們需要通過實體的基督徒團契生活來彼此激勵(來 10:24-25)。你需要定期從教會所宣講和應用的聖經中得到餵養(提後 4:2,3:16;多 1:9),也需要領受主的聖餐(林前 11:26)。
你同樣需要聖經中所設立的牧者來「爲你的靈魂時刻警醒」(來 13:17;徒 20:28)。正如我在最後一點要說明的,僅僅與同工、朋友或家人保持非正式的團契是遠遠不夠的。即便與母國的基督徒保持網絡聯繫,也無法真正替代融入當地實體教會。
地方教會裡眾多弟兄姊妹所擁有的各樣屬靈恩賜,能夠提供更加全面和健康的門徒訓練,這是你一個人無論有多大的恩賜都難以做到的。神的心意是要你所帶領的門徒或初信者在成長過程中,能夠看到不同層次的生命成熟度,聽到各個方面的教導,經歷多樣的服事,也能看見神在不同信徒生命中奇妙的作爲。地方教會正是爲了造就門徒而提供這一切(林前 12:7-8;弗 4:16)。還有什麼比你和他們一起在同一個屬靈大家庭中彼此接納、互相服事更好的配搭方式呢?
當我們思考事工時,要有智慧地考慮到我們離開工場(或離世)後,門徒和事工如何保持長期健康的發展。主對教會有應許說:「陰間的權柄不能勝過它。」一般來說,你在宣教工場所看到的地方教會都會比你個人的事工存在得更久。
這說明,要建立長期事工,最好的方式就是建立更多健康的教會。同時,這也意味著那些希望能持久發展並保持真實屬靈活力的非教會事工,都應該與教會建立緊密的聯繫。因爲在你離開很久之後,正是這些教會會繼續培養你的門徒(同時也培養他們自己的門徒)。不僅如此,這些教會的弟兄姊妹也會爲你目前的事工,以及你離開後的事工持續提供屬靈同工和志願者。
如果宣教士表現出一種「高人一等」、不需要當地教會的態度,必然會培養出持有同樣想法的門徒。其實,無論我們在屬靈上多麼成熟,都需要存謙卑的心,從其他信徒的榜樣和教導中繼續學習。
想想看,教會能在很長一段時間內影響許多人的生命,你對現有教會的投入就是在爲眾多人的生命獻上貢獻。作爲新來的宣教士,你很可能具備一些知識儲備、培訓經歷、服事經驗和屬靈成熟度,這些都能給當地會眾帶來祝福。
即使只是最基本的教會參與(不擔任任何正式的領導職分),比如待人有愛心、常常鼓勵他人、忠心地參加教會聚會等,都能爲其他信徒樹立美好的榜樣,在不知不覺中幫助教會成長。這種「無聲的門訓」可能看起來平凡無奇,但很多牧者都非常感恩有屬靈成熟的基督徒加入他們的群體,就像鹽一樣在教會中發揮調味的作用。
有些人擔心,加入某一個教會會影響你與其他教會或基督徒團體的來往。但實際上恰恰相反,你加入教會正表明你願意與當地信徒同心配搭,這反而會讓其他潛在的本地夥伴更信任你。因爲這樣做表明你已經與當地的屬靈群體建立了聯繫,當地人信任你,這也會讓其他人更容易接納你。
加入當地教會也向當地信徒表明,你所傳講的福音與他們所信的是同一個福音(加拉太書 2:2、9)。你或許會在某些方面有不同的側重和細微的差別,但這並不意味著你所傳講的是與當地教會完全不同的信息。
這是最重要的一點,但我把它放在最後,因爲可能許多讀者對此還不太熟悉。從聖經的角度來看,宣教的使命是交託給地方教會的,因爲教會是基督在地上的代表機構。這使命並不是交給個人、神學院或福音機構的。這並不是說這些個人或機構就不能參與宣教,而是說他們應當作爲本地和工場上地方教會的僕人來參與宣教。因爲「天國的鑰匙」是交給教會的(太 18:18)。
這就解釋了爲什麼上帝會賦予教會以下職責:爲認信真福音的人施洗,並接納他們成爲成員(林前 12:13)。教會也有責任將那些不忠信且不願悔改的人趕出教會(林前 5:4-5)。因此,在使徒行傳中,我們看到是教會來識別並差派蒙召傳福音的人,包括往外面去的宣教士(徒 13:1-3),和在教會內部服事的長老和牧師(提前 3:1、8)。
新約教導我們,基督徒的生活應當在教會的權柄和門訓之下。因此,加入教會就是對主耶穌權柄的順服。這對宣教士來說也不例外。讓我們看看保羅這位巡迴宣教士的例子:是教會差派了他(徒 13:1-3)),教會供應他的需要(腓 4:15),眾教會監督他的工作(徒 14:27,15:3),他也在教會群體中服事(徒 20:17-18)。不僅如此,保羅也致力於建立和堅固地方教會(徒 14:21-23;多 1:4)。
教會是神所設立的「宣教前哨站」。其他事工都應當從教會而出,在教會之下開展工作,並最終服事於教會。
譯:MV;校:JFX。原文刊載於非洲福音聯盟英文網站:10 Reasons Missionaries Should Join a Local Churc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