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督徒生活
意見分歧時彼此接納的十二條策略
2019-10-23
—— Thabiti Anyabwile

教會合一的形式非常多元,甚至超過我們所承認的。畢竟,合一無需統一。但是,如果合一真的無需統一,那麼當我們發現彼此在信念和實踐上有所差異時,應該怎麼做呢?如果差異的方面是重要的而非表面的,我們如何避免使得這種差異對合一產生威脅,甚至導致分裂呢?

在我看來,當今的教會似乎正面臨著這樣的問題,並且已經持續一段時間了。在全美的各個教會中,領袖們和成員們都在努力解決這個問題。一些教會混淆了統一和合一,因而對成員提出了一些並無聖經根據的要求(如,隱晦或明確地表達,教會成員應當投票支持共和黨,或者棄權,這樣才是一個「好的基督徒」)。另一些教會選擇不提起,或者只是略略提及那些教會成員意見不統一的問題,寄希望於問題會慢慢消失,或是認爲,只要提到這些問題,就會導致更大程度上的分裂(如,對於發生的種族不平等事件採取不禱告、不哀悼、也不發表任何評論的做法)。然而這些做法都沒有起作用,與良心、自由、多元性和差異相關的矛盾持續浮現。

當教會領袖和成員們對於一些問題的看法不同,尤其是當涉及到重要問題,比如族群問題、種族歧視、政治和投票時,他們應當如何做呢?當教會中對於重大倫理問題意見分歧很大時,如果你希望維護合一,可以考慮應用以下十二條做法。它們源於羅馬書14:1-15:7。(我在這裡先說聲抱歉:本文很長。不過,我一週只發一篇博客哦!)

第一,了解你是信心軟弱的,還是信心堅固的(羅14:1)


信心軟弱的,你們要接納,但不要辯論所疑惑的事(和修作:不同的意見,不要爭論)。有人信百物都可吃;但那軟弱的,只吃蔬菜。


——羅14:1-2


「軟弱」和「堅固」與一個人信主多久,或是他們的神學體系如何並無關係。與之相關的是他們的良心,以及在基督的話語賜人自由之處,他們的良心是允許他們享有這自由,還是創造出一些規則和限制。「信心軟弱」的人製造出一些規則,並且認爲打破這些規則是犯罪,雖然事實上並非如此。信心「堅固」的人享受基督所賜予的自由,並且認爲這是爲基督所認可的。這兩群人之間的差異體現在他們的實踐上,而非他們的神學上。一群人制定規則以限制正當的自由,另一群人則享受基督所賜的自由。

如果在意見不一致時,我們希望尋求合一,那麼信心軟弱的和信心堅固的人不應與對方爭論。與此相反,他們應當了解對方,也了解自己。我們應該停下來,問自己:「根據聖經的教導,我是信心軟弱的還是信心堅固的人?我是在享受基督所賜的自由,還是在那些聖經並沒有提出規則和限制的地方制定規則和限制?「

了解我們自己是「信心軟弱」的人,這可以使得我們有機會在基督裡得自由。但困難之處在於,信心軟弱的人往往認爲自己是信心堅固的,而這正是因爲他們擁有那些自以爲正確的規則。當其他人未能遵守軟弱之人的規則時恰恰強化了軟弱之人的自以爲義。如果我們不去分辨自己是信心軟弱的還是堅固的,如果教會不教導成員們這兩類人的含義,那麼我們仍然會「爭論不同的意見」,而無法求同存異。此外,我們更失去了一個重要的機會:在這邪惡的世代中,彰顯出合一的見證。在尋求合一的路上,分辨我們是信心軟弱的還是堅固的,是需要共同探討的第一個問題。接下來的一切都取決於此。

第二,分辨有爭議的看法和道德命令之間的區別(羅14:1)

羅馬書第14-15章並未提及基督教神學的核心問題(即:三位一體、受難、基督的神性等),也沒有提及關於罪與義的道德教導(即:羅馬書1:18-32所說的)。如果我們在覈心教義和道德命令的問題上容許差異必定會扭曲基督教教義本身。

但羅馬書第14-15章所討論的是「意見」(羅14:1),新國際譯本(NIV)譯爲「有爭議的事」。在羅馬,這樣的意見包括飲食偏好,以及是否守特定的宗教節期。羅馬教會的基督徒們在這些事上論斷和指責對方,但是福音和基督教倫理並未涉及這些問題。正因如此,他們的論斷是非常錯誤的。在這些基督徒擁有自由的領域中,擁有相同的、寶貴信仰的基督徒們有權、也確實持有不同的意見。這些意見分歧的領域不可避免地涉及到個人的良心,而沒有任何兩個良心在這些「有爭議的事」上是完全一樣的。

因此,如果教會希望在有意見分歧的情況下持守合一,它必須區分哪些是不容爭議的,哪些是可以允許爭議的——當今教會中許多的攪擾都來自於沒有做到這一點。哪些是基督教信仰中不容商議的(一般是在教義教導、或是道德命令方面),哪些又是「有爭議的事」,或者說「意見」(這並不是說這樣的問題不重要,只是在這樣的問題上,允許分歧存在,有時也允許一定的模糊性)?當我們知道了在某個問題上,我們是信心軟弱的還是信心堅固的,在通往合一的道路上,第二個要做的就是區分聖經的命令和個人的意見。

第三,不要輕看那些與你不同的人(羅14:3)

吃的人不可輕看不吃的人;不吃的人不可論斷吃的人;因爲神已經收納他了。」得以享受自由的是那些信心堅固的人,他們的良心允許他們在飲食上享有更多的自由,而不會感到自己在犯罪。那些有所禁忌的是「信心軟弱」的人。他們的良心使得吃肉都會讓他們感到罪疚。

聖經沒有說:「讓信心堅固的人說服信心軟弱的人,改變他們的看法。」聖經也沒有說:「讓信心軟弱的人說服信心堅固的人不吃肉。」我認爲,這段經文隱含的意思是,我們不應通過權力的決斷來消除分歧。

與此相反,聖經說:「不要論斷彼此。」聖經說的是:「不要輕看與你良心不同的人。」但是,當在這些享有自由的問題上有分歧時,我們經常聽到基督徒懷疑其他基督徒是否得救。聖經挑戰了我們的這種傾向於在這些問題上取代神的角色,自己來下定論的罪心。聖經說:「不要再輕看彼此了!」

我們應當停止在意見和有爭議的事上論斷他人的做法,因爲神已經接納了他們。我們怎麼能控告那些神在基督的福音裡已經接納了的人呢?如果在這些事上,我們需要一個規則,那麼這條規則應當是:永遠不要輕看那些意見與我們不同的人。讓我們了解自己是軟弱的還是堅強的,分辨清晰的聖經教導和個人意見之間的區別,然後不要輕看那些意見不同的人。

第四,將審判之權柄留給神(羅14:4-5)

你是誰,竟論斷別人的僕人呢?他或站住或跌倒,自有他的主人在;而且他也必要站住,因爲主能使他站住。

我們關於不同意見的爭論並不止於所爭論的事本身(例如吃肉或是慶祝節期),緊隨而來的還有另一種意見——即與我們有分歧的人是否是真基督徒的意見。這種誘惑非常普遍:「我不確定他們是不是真基督徒」——很快我們就會聽到自己會這樣想,或者看見他人在這樣表達。

但保羅說,我們的基督徒朋友們並不是我們的僕人,不是我們可以論斷的。他們不屬於我們。我們沒有拯救他們。他們屬於另一位,屬於父神和主耶穌基督的。我們的每位弟兄姐妹們將來都會站在他們真正的主人面前,而只有這位主人能判斷他們是站住了還是跌倒了。

請注意這裡的確據。我們的弟兄姐妹們必要站住,因爲是使他們站住!我們不應再只是因爲某人與我們在有爭議的事上有分歧,就那麼快地去懷疑他是否得救。我們應該更快地看弟兄姐妹爲基督之血所拯救的人,屬於他們唯一的主人——主耶穌——的人。

如果我們很想要對他人的意見下一個判斷,讓我們的判斷是:神有能力在那大而可畏的日子裡拯救他們。讓神救恩的確定性成爲我們強調的重點,而不是一面匆匆忙忙、不溫不火地承認這一點,一面又用爭議和隱射表達與之相反的觀點。

第五,心裡要意見堅定(羅14:5)

有人看這日比那日強;有人看日日都是一樣。只是各人心裡要意見堅定。

與之前一樣,在「有爭議的事」上,聖經並不要求一方改變他們的觀點,加入另一方。聖經所要求的是,我們知道自己所談論的是什麼。「個人心裡要意見堅定。」如果我們要有一個意見,請確保它是一個有理有據的意見。某個意見可能是,也經常是錯誤的;所以我們需要盡我們所能,通過合理的推理形成正確的、確定的意見。

每個人心裡要意見堅定,但那並不意味著每個意見的正確性、準確性和有益性是相同的。在許多基督徒間關於種族和種族歧視的對話中,對話的設定模式是有人輸也有人贏,這樣似乎每個觀點看起來是一樣正確的。但是,朋友,這是一個陷阱。關於種族和種族歧視,許多觀點是非常無知的。一些聲音最響的人從未讀過任何一本關於所爭論話題的書。他們沒有聽過他人的意見。所爭論的話題不是他們所研究的或者所擅長的。他們只是在簡單地重複他們最喜歡的專家所說的,或者,甚至更糟,只是在推特互懟中編造了一個觀點。

有一種更好的方式,一種引向接受和接納的方式。那是當我們這樣做時:(1)允許他人有自己的觀點,(2)從他人的觀點中學習,(3)做好我們的功課:從多個來源閱讀不同角度的論述,(4)用神的話檢驗每一個觀點,以及(5)然後形成完整的、我們確信的意見。

心裡意見堅定的人會感到他們有更多的自由,因爲他們的良心是有依據的。他們不會感到必須強迫他人和自己意見統一,因爲他們清楚自己知道些什麼。並且,因爲他們付出了努力,使得自己成爲「信心堅固的」人,他們往往能認同和幫助其他人逐漸擁有更完整的自由,通過將恩典延伸到他們身上,幫助他們前進。

思想你自己的想法。做足功課,形成你自己的堅定的意見。

第六,爲主而行(羅14:6-9)

守日的人是爲主守的。吃的人是爲主吃的,因他感謝神;不吃的人是爲主不吃的,也感謝神。我們沒有一個人爲自己活,也沒有一個人爲自己死。我們若活著,是爲主而活;若死了,是爲主而死。所以,我們或死或活總是主的人。因此(和合本修訂版作:爲此),基督死了,又活了,爲要作死人並活人的主。

當人們有分歧時,在向著合一努力的路上,我們所面對的另一個誘惑是論斷他人的動機。意見上的分歧可能會激動我們的血氣。我們不僅論斷他人是不是基督徒,我們還進一步揣測他們的動機爲何。至少,我們可能會受到這樣的誘惑:我們會告訴自己「持有不同觀點的一方」並不追求神的榮耀。「如果他們追求神的榮耀,他們就不會持有那樣的觀點,對不對?」我們的血氣這樣問道。

正如第7節所說,「我們沒有一個人爲自己而活。」我們都是爲主而活,也爲主而死。生命的全部都應該都應當在尊崇耶穌中度過。因此,無論根據自己的良心,選擇哪條道路,都當知道你的生和死都屬於神,並帶著這種認識爲了感謝神而做。

每一個良心平安的基督徒或做或不做一件事,都是出於相同的動機——爲了榮耀主。我們應帶著寬容的心作出這樣的假設:在灰色地帶裡的問題上與我們意見相左的弟兄姐妹們的動機是爲了主。我們應當可以確信,自己在努力爲主而行。並且我們也當確信,在這些有爭議的問題上,我們的弟兄姐妹們也在努力爲主而行。

當看待那些(在種族問題、政治、在家教育或是美國歷史等問題上)與我們觀點不同的弟兄姐妹時,你有沒有這樣提醒自己:因爲他們或生或死都是爲了主,他們持有這樣的觀點,也是爲了主?

第七,思想你自己將要面對的審判(羅14:10-12)

你這個人,爲什麼論斷弟兄呢?又爲什麼輕看弟兄呢?因我們都要站在神的臺前。經上寫著:主說:我憑著我的永生起誓:萬膝必向我跪拜;萬口必向我承認。這樣看來,我們各人必要將自己的事在神面前說明。

這樣看來,我們各人必要將自己的事在神面前說明。」在上下文中這意味著,我們將要爲我們所持有的觀點和我們基於這些觀點所採取的行動,向神說明。有些時候,人們表現得就好像不用爲觀點負責一樣。他們表現得好像他們願意怎麼想就怎麼想,而不會有任何的後果。但是,有一天,知道我們一切心思意念的神將會將這些想法敞開在整個宇宙前。我們必將供出自己所說過的每一句閒話(太12:36-37)。在神面前,沒有什麼話是無關緊要的。

如果我們真的嚴肅對待自己將要面對的審判,我們就不會忙著論斷他人了。我們會非常關心在神面前的表現,以至於我們不會對他人在有爭議之事上持有的觀點太過費心。問題就變成了:爲了所持有的想法和行爲,將要如何說明呢?

第八,定意不做絆腳石(13-16節和20-21節)

羅馬書14:13-16和20-21中,凸顯出兩種看法之間的張力。一方面,它們教導「凡物本來沒有不潔淨的」,換言之,所有不是犯罪的事情都是可以去做的。我們有自由吃或者不吃,慶祝一些節日或者不慶祝它們。

另一方面,我們必須意識到,我們應該使用自己的自由來表達對他人的愛。用第15節和第20節的話來說,我們不應以一種「敗壞基督已經替他死了的人」,或者「毀壞神的工程」的方式,來使用我們的自由。這個問題是如此嚴重。良心堅固的人如果以沒有愛的方式使用自由,這真的會令那些軟弱的弟兄姐妹憂愁(第15節),使他們遭遇敗壞(第15、20節),乃至絆倒他們(第21節),這些弟兄姐妹們還不理解基督中的自由。「信心軟弱」之人制定的規則保護他們不被自由所害,因爲他們還不夠堅固,無法享受這樣的自由。堅固的人不應該炫耀自由,這會傷害軟弱的人。

有些時候,愛人的做法是,限制我們自己的自由,使得我們不至於敗壞基督在他人身上的工作。當我們與那些與我們觀點不同的教會成員對話時,這是不是我們主動採取的原則呢?我們每個人是否都定意不做絆腳石呢?

但我們在這裡還要提出一個標準:如果你會試圖使用上述「愛信心軟弱者的原則」來操控他人(即:「你應該爲了愛我或者別人而限制自己的自由」),你更需要返回到策略1-7中,認識到你自己不僅僅是信心軟弱的,也許也是有操控欲的(這是一種罪)。你的弟兄姐妹不是你的僕人,而是上帝的僕人。那麼,爲什麼你要用你自己所制定的規則來捆綁你弟兄姐妹的良心呢?(參見哥林多前書10:29b-30)。

第九,擁抱上帝國度的真本質(羅14:17-19)

因爲神的國不在乎吃喝,只在乎公義、和平,並聖靈的喜樂。在這幾樣上服事基督的,就爲神所喜悅,又爲人所稱許。所以,我們務要追求和睦的事與彼此建立德行的事。

神的國在於聖靈這一位格在人身上作工,使他逐漸擁有公義、和平和喜樂。這是教會中和平和彼此建造的祕訣。透過住在賜人自由的聖靈中,也透過接納那些擁有聖靈所賜自由的人,我們獲得和平,彼此建造。我們將會在彼此身上找到和平,並且當我們每一個人都努力追求被聖靈充滿,讓我們的生命結出聖靈的果子,那麼我們也會彼此建造。神喜悅這樣的生命,人們也稱許這樣的生命(第18節)。

所以,當你思想自己灰色區域中的政治觀點和種族立場時,當你思想你和他人的對話時,你是在要求他們遵守人所制定的規則,還是在呼召他們更深地進入聖靈裡的生命中?這是公義、和平和喜樂的生命。

第十,保持安靜和清潔的良心(羅14:22-23)

你有信心,就當在神面前守著。(當代譯本作:你有信心認爲可以做的,只要你和上帝知道就可以了。)人在自己以爲可行的事上能不自責,就有福了。若有疑心而吃的,就必有罪,因爲他吃不是出於信心。凡不出於信心的都是罪。

有些事情應當只有基督徒個體和神知道,其中之一就是「信心」。這裡保羅並不是指令人得救的信心,而是指的是個人良心相關的事宜——在聖經沒有清晰命令和教導的領域中,我們認爲何爲是、何爲非。聖經教導我們,這些事應當只有我們自己和神知曉。

當我們順服自己所有的信心時,我們就沒有理由責備或是論斷自己做錯了。相反,如果我們背著自己的良心而行,背著我們個人的「信心」而行,那麼我們就是在犯罪。因此,如果你的良心不允許你在某個有爭議的事項上投票支持某一方,那就不要投票支持那一方。如果你的良心不允許你在某個有爭議的事項持有某個特定的政治立場,那就不要抱持那個立場。

順服你的良心,直到你的良心越來越多地被神的話和基督所賜的自由所塑造。這很重要,因爲沒有任何人的良心能完美地反映了神的話。我們總是需要根據神的話,塑造和重塑自己的良心。因此,我們必須盡力保持良心的清潔,而這項工作只有每個基督徒自己才能去做。

十一,建立你的鄰舍(羅15:1-3)

我們堅固的人應當擔待不堅固人的軟弱,不求自己的喜悅。我們各人務要叫鄰舍喜悅,使他得益處,建立德行。因爲基督也不求自己的喜悅,如經上所記:「辱罵你人的辱罵都落在我身上。

保羅回到那些信心「堅固」的人身上,他們沒有設立許多規則,而是在觀點的問題上享有自由。堅固的人有一項獨特的責任。他們必須要耐心,接納「不堅固人的軟弱」。「我是享有自由的人,你也要變得和我一樣哦!」這樣的話說起來容易。但是自由並不是來讓我們自私地使用的。我們應當使用來使鄰舍得益處,使他們喜悅,帶給他們祝福。我們希望建立鄰舍的信心——那意味著忍耐地對待那些軟弱的人,雖然他們常常不知道自己是軟弱的。

在這一點上,我們的榜樣是耶穌。在十字架上,人們羞辱耶穌,對他吐唾沫,並且譏笑他——這不是因爲他自己的罪,而是因爲我們的罪。當人們辱罵耶穌的時候,他在做什麼呢?他拿走了我們的辱罵和論斷,爲了使我們可以通過他的捨己獲得自由。在基督的肢體中,「堅固的」接納「軟弱的」,也應當效法相同的模式。如果我們認爲自己是「堅固的」,那麼我們應當帶著愛心,以捨己的方式——像耶穌一樣——忍耐和擔當軟弱人的軟弱。

如果你知道有一個人的良心比你軟弱,你要向他實踐上述做法,你會如何做呢?

十二,使得教會的和睦與神得榮耀成爲你明確的目標(羅15:4-6)

持續的合一不會突然出現,和睦的關係也不是打個響指就有了。合一與和睦要求我們主動地、帶著禱告爲它們而努力。

軟弱人和堅固人在意見不一致時追求合一,這需要很大的努力。在我看來,這些努力都是值得的,只有一個原因:當我們一起爲合一與和睦而努力,這使得我們榮耀父神。人們可以從教會的和睦中,(部分地)看到神的偉大。軟弱人和堅固人之間雖然意見有分歧,但仍然接納彼此,神的榮耀就在此彰顯了。

如果讓神得榮耀是我的動機

若我活在肉體裡,我就會過於在意我的看法,認爲它們是正確的,以至於不願意爲了他人「不如我好」的看法而放棄它們。並且,有些時候,分歧是如此尖銳、議題是如此重要,以至於我無法和那些觀點不同的人維持合一。

然而,神以極重的代價拯救了我。只有當我的目光被讚美神這一偉大目的所主導時,我才願意爲了接受「與我不同的人」而與他一同受苦。如果我想要以這樣的方式生活,我就必須效法耶穌。如果他得榮耀才是我的動機,而聖經又告訴我們耶穌會因爲教會的合一而得榮耀,那麼我需要應用這十二條策略(和更多的策略!),爲在意見分歧時保持合一而作出我的努力。

你會怎樣做呢?


譯:Minyan;校:JFX。原文刊載於福音聯盟英文網站:12 Strategies for Welcoming One Another When Our Opinions Differ

Thabiti Anyabwile(安泰博)是北卡羅來納州立大學理學碩士 ,現任華盛頓東南部安娜柯斯底亞河教會(Anacostia River Church)牧師,也是福音聯盟理事委員之一。他著書眾多,包括《尋找忠心的長老和執事》、《健康的教會成員》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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