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与时事
美國聯邦最高法院良心自由案例三則
2019-01-16
—— Kim Colby

2017年10月31日是宗教改革運動500週年紀念日,宗教改革運動催生了人們對保護宗教事務上良心自由的渴望。500年後的今天,人們仍在繼續爲這自由而戰。

在2017年,美國聯邦最高法院(以下簡稱「聯邦最高法院」)決定審理三則關於宗教自由的案例,這三則判例可能會影響那些在婚姻和人類性徵的問題上持守傳統信仰觀念的人們是否可以和怎樣按著他們所相信的去生活。

案例一:傑作蛋糕 訴 科羅拉多州人權委員會

在這一案件中,聯邦最高法院要解決的爭議點是:州政府懲罰因持守信仰而拒絕爲同性婚禮設計製作蛋糕的公民這一行爲是否違反了美國憲法第一修正案。傑作蛋糕店(Masterpiece Cakeshop)店主傑克·菲利普斯(Jack Phillips)拒絕爲同性婚禮制作蛋糕,因爲他相信參與慶祝同性婚禮是參與犯罪。雖然那對同性伴侶找到了其他蛋糕供應商,後者也爲他們製作了令人滿意的糕點,但這對新人仍對菲利普斯表示不滿,並對他提起了反性向歧視訴訟。該州州立人權委員會認爲傑克·菲利普斯違反了一項科羅拉多州法律,並下令禁止其爲任何婚禮制作蛋糕,除非他同樣爲同性婚禮制作蛋糕。

菲利普斯將該案件上訴至科羅拉多州上訴法院,但該上訴法院維持了委員會的決定。隨後,菲利普斯繼續將案件上訴至科羅拉多州最高法院,但州最高法院駁回了他的上訴請求。最後,聯邦最高法院決定在2018年12月5日開庭審理傑克有關於言論自由和宗教信仰自由的訴請,並且決定爲該案設立口頭辯論環節。

【編注:最後美國最高法院撤銷了州法院強制傑克必須製作蛋糕的命令,並且判定科羅拉多州既沒有包容也沒有尊重傑克的宗教信仰」。

案例二:阿琳花店 訴 華盛頓州

阿琳花店(Arlene’s Flowers)店主巴若妮爾·斯塔茲曼(Barronelle Stutzman)多年來一直向一對同性戀情侶出售鮮花,但她卻拒絕爲這對老客戶的婚禮現場進行鮮花布置。就此華盛頓州首席檢察官對她提起訴訟,緊接著美國公民自由聯盟(ACLU-American Civil Liberties Union)也代表那對同性伴侶對她提起了訴訟。州初審法院判她違反了有關於禁止性向歧視的州法律,該項判決使她必須支付罰金、損害賠償金以及律師費。華盛頓州最高法院維持了該項判決。如此一來,斯塔茲曼將會傾家蕩產,因爲光律師費可能就有幾十萬美元。於是斯塔茲曼向聯邦最高法院提出申訴,要求聯邦最高法院就該案根據傑作蛋糕案的判例進行審理。

【編注:2018年,聯邦最高法院把這一案件重新發回州法院,勒令其應根據聯邦最高法院對傑作蛋糕店案的判決對該案進行重審。】

案例三:尼利 訴 懷俄明州司法行爲與倫理委員會

第三個案件引發的問題是:是否一名公務員如果拒絕在同性婚禮上證婚就可以被政府處罰,而不論他所信仰的上帝是否禁止這樣的婚姻?

尼利(Ruth Neely)法官兼有兩個司法職位,一個是當地法官,這個職位並沒有授權她爲任何人證婚;另一個是兼職的州基層司法官員,她可以以該職位的身份爲聯繫她並向她支付一定費用的新人證婚。懷俄明州的基層司法官員可以因爲各種原因拒絕爲他人證婚。

2015年,同性婚姻在懷俄明州合法化。一家當地報社記者採訪了尼利法官,問她對將要在同性婚禮上證婚這件事是否感到興奮。尼利法官回應說,她的信仰不允許她這麼做,但是其他的基層司法官員還是很願意的。雖然並沒有同性伴侶邀請尼利法官爲他們證婚,而且有很多其他的基層司法官員都願意爲這些新人證婚,但是懷俄明州司法行爲與倫理委員會還是控訴了尼利法官並且建議她同時辭去其在任的兩個職位。

在上訴過程中,懷俄明州高級(上訴)法院降低了對尼利法官的處罰,變更爲譴責,但是要求她停止爲任何人證婚,除非她也爲同性伴侶證婚。尼利法官向聯邦最高法院提出申訴,要求聯邦最高法院就該案進行審理。

誰掌管我們的良心?

菲利普斯是否應該製作蛋糕是他和他的神之間的事。同樣的,斯塔茲曼是否應當佈置同性婚禮現場也是她和她的神之間的事,而尼利法官是否應當在同性婚禮上證婚的問題也是一樣的。

這些基督徒很嚴肅地相信神要求他們不以任何方式參與到同性婚禮中。但與此同時,其他的基督徒很自信地,甚至是沒過腦子地宣稱菲利普斯、斯塔茲曼和尼利應該暫時將深植於他們心中的信仰「放一放」。

但是,需要確定的是,所有的基督徒都應該尊重那些相信如果他們參與了同性婚禮就是違反了神的命令的弟兄姊妹們。想想一個發生在早期教會的相似情形,當時哥林多教會的基督徒在基督徒是否應當吃祭偶像之物這個問題上產生了分歧。保羅教導當時那些可以安心享用祭物的基督徒在對待那些良心不允許他們吃祭物的基督徒時應該「要謹慎,恐怕你們這自由竟成了那軟弱人的絆腳石」(林前8:9)。僅憑一些基督徒拒絕製作蛋糕、佈置婚禮或者證婚就論斷這些基督徒的行爲甚至可能招致神的審判——尤其是當論斷者並不清楚神如何回應了那些基督徒禱告尋求神帶領的話。

這一公眾話題將不可避免地引發很多基督徒和他們朋友之間有關於基督信仰的私下對話。那些說「如果是我,我會做蛋糕」的基督徒也要預備好將這些私下對話進行下去,以解釋耶穌爲什麼有權柄決定我們應當如何生活。同樣地,那些說「如果是我,我不會做蛋糕」的基督徒也要預備好解釋耶穌對每個罪人無條件的恩典,而且這恩典就是從他們自己開始的。

這是他們的立場

但是不論反響如何,輕視那些像500年前的馬丁路德一樣站在法庭面前的基督徒都是錯誤的,他們因爲遵從自己的良心而選擇放棄了主流觀點。當我們的文化指責那些不能憑良心人云亦云的基督徒時,我們不應該保持沉默。拋棄像菲利普斯、斯塔茲曼和尼利這樣的基督徒並將之交付於命運的確是相當具有誘惑力的。但是,作爲神的子民,我們現在必須抵制這條捷徑,而且我們應該預備好爲按照各人信仰上的良心去生活的權利而辯護。

正確的屬靈方向也與正確的法律方向保持一致。例如,美國憲法第一修正案要求我們保護菲利普斯按照他所理解的上帝的命令去生活的權利。美國憲法第一修正案對信仰上良心的保護沒有問及是否還有其他人同意他的觀點。相反的,美國憲法第一修正案尤其保護持不同意見的宗教信仰少數派,並使他們免受政府的壓制。

在宗教改革運動500週年之際,我們紀念那次強調個人信仰良心至高無上的運動,正如美國立國者們將個人信仰良心的至高無上體現在美國憲法第一修正案中,最高法院也又一次地保護了所有公民根據他們信仰上的良心去生活的根本人權。


譯:鄧梓禾;校:JFX。原文刊載於福音聯盟英文網站:3 Conscience Cases Before the Supreme Court

Kim Colby(金姆·科爾比)是基督徒法律協會法律與宗教自由中心的主任。她畢業於哈佛法學院,常常代表宗教團體上訴,包括曾被美國聯邦法院聽證的兩個案件,以及幾十個在聯邦與地方法庭上需要出庭的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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