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督徒生活
將信仰傳遞給下一代所必須的三件事
2018-10-17
—— Timothy Keller

【編注:下文摘自凱勒所著的《永不失敗的神:士師記解密》(Judges For You,中文版由校園書房2018年出版)。】

當一個世代無法把信仰傳承給下一個世代,永遠不可能簡單地判定是誰的錯。是第一個世代沒有努力,還是第二個世代的心太剛硬?答案通常兩者都是。一個基督徒世代所犯的錯,通常會在下一個世代(一個名義上的基督徒世代)被放大。委身首先是被自滿,隨之被妥協所取代。

士師記絕非是最後或惟一發生過信仰傳承問題的例子。另一個引人注目的例子發生在早期的新英格蘭。幾乎所有1620-1640年間的美國初代移民,都是滿有生命力、尊崇聖經的基督徒。然而,到了1662年之前,第一個世代發現他們的兒孫當中,許多都只是有名無實的基督徒。他們必須弄出「半途信約」(halfway covenant)以允許那些嬰兒時期受過嬰兒洗禮,卻在成人後沒有成爲教會成員的人參與教會事務投票。

申命記6:4-9,以及20-25節,針對這一點提供了教導。這些經文告訴我們,要傳承信仰必須做的三件事:

第一,我們必須自己全心全意地愛神。我們要把神吩咐我們的話放在心上(6節),意思是我們不能虛僞或者言行不一。遵守神的命令不能只是機械地遵守,或者只取一部分遵守。反之,神對我們的影響應當是全人的、透徹的。年輕人對於言行不一很敏感,這是年輕世代會轉離年長世代信仰的主要原因。有一個例子是很好的說明:當「嬰兒潮世代」的年輕人在看教會對種族歧視的政策或者做法總是保持沉默,還是積極地支持,當他們看到很多知名教會反對民權運動,他們就轉離主流的基督教。

第二,我們必須從實際生活的層面來運用福音,省思福音,因爲福音不只是學術的、抽象的。申命記6章7節沒有鼓吹父母要經常在家裡說教!在這裡,「坐……行在路上……躺下……起來」指的都是具體的日常生活。教導神的真理不是一系列的演說、課程,而是透過呈現神與我們日常真實的生活有何關係,將神的真理「印證」出來。這能激勵我們有智慧地去深思,福音的價值和美德是如何影響我們的決定和優先次序的。

第三,20-25節告訴我們,要連結信仰的教義與神在我們生活中的拯救行動。我們要做個人的見證,述說神在我們生命中的影響:祂如何帶我們脫離捆鎖,得著自由;「我們作過奴隸……耶和華將我們領出來。」我們不只要談論我們的信念和作爲,更要談論我們個人對神的經歷。我們要坦誠分享成長的掙扎。我們讓人看見悔改在生命中帶來的改變。在表現信仰上,我們不要流於形式,讓人看不見我們整個生命的展現。

總結來說,我們必須始終言行如一,有智慧地面對真實人生,溫暖地展現個人信仰。歷史和個人的經驗都讓我們看見,要廣泛地實現這三者非常不容易。大多數基督徒依賴制度和正式的教導來「傳承信仰」。我們認爲只要教導孩子正確的教義,保護他們免予不道德的行爲,並讓他們參與教會和宗教組織,就算是盡力做到所有事情了。然而年輕人會背道而馳,不只是因爲看見壞的榜樣,也因爲父母不通透孩子所處的生活和世界,或不能坦承自己內在的屬靈生命。

Timothy Keller(提摩太·凱勒,1950-2023)是救贖主長老教會(位於紐約曼哈頓市)的創建者和曾經的主任牧師、福音聯盟(The Gospel Coalition)的聯合創始人暨副主席。凱勒牧師著述頗豐。如欲獲取他的更多資源,可瀏覽Gospel in Life網站,或在推特上關注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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