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權主義者通常認爲性別角色是人類墮落的後果。他們會承認一些聖經經文的確講到了丈夫是妻子的「頭」,但這些經文反映的是一種不完美的情況而不是原初設計。因此,男性在婚姻中所具有的帶領角色並非源於神美好的創造秩序,而是因爲人類有罪的驕傲。這一觀點和理查德·赫斯(Richard Hess)對創世記第三章的註釋高度一致:
這裡既沒有明確也沒有隱含男性對女性的任何權柄或帶領作用,因此這應當是他們在墮落中犯罪和隨之而來的審判結果。即使如此,這種等級制度也不是一種理想,而是人類歷史的現實,就像從地上長出的野草一樣。(i)
根據這一觀點,創世記1-2章中沒有任何支持男女角色的證據。帶領和順服的概念只是在亞當和夏娃犯罪後才進入我們的視野。因此,男性的帶領角色是神試圖通過基督的救贖工作來推翻的詛咒之一。這就是性別平權主義者對它的理解。
但這是真的嗎?創世記真是這樣教導的嗎?仔細觀察就會發現,平權主義者對這段文字的解讀是相當具有誤導性的。在罪進入世界之前,創世記1-2章基本上介紹了男性和女性在本質上的平等、都承載著神的形像,但在社會分工上卻不一樣。第一個男性亞當在這人類歷史第一個婚姻中充當帶領,而夏娃則需要跟隨他的帶領。神任命了亞當擔任領袖,在創世記第二章中至少有五個證據可以證明這一點:
首先,上帝在夏娃之前就創造了亞當。在現代世界中,平權主義人類觀念占主導地位,創造的順序似乎對社會角色沒有什麼影響。但對於創世記的原初讀者來說,情況就不是這樣了,對他們來說,長子繼承是家庭生活的一個普遍特徵。長子往往對他之後出生的弟弟妹妹們有特殊的權柄,亞當和夏娃的關係也是如此。上帝首先創造了亞當,然後是夏娃。因此,亞當得到了有權柄的地位。正如肯尼斯·馬修斯(Kenneth Matthews)所觀察到的,「男人被造的優先次序對於確認園子裡的領導-跟隨關係而言非常重要。」(v)
當然,即便到第一世紀,新舊約讀者都會對長子繼承製非常熟悉(vi),因此保羅把他對性別角色和教會帶領的看法建立在亞當和夏娃被造的順序上:「因爲先造的是亞當,後造的是夏娃」(提前2:13;參看林前8-9)。保羅認爲亞當先被創造對於確立亞當的帶領地位具有重要意義,保羅對創世記的解釋具有約束力和權威性。上帝先造了亞當,從而確立了他作爲這對夫婦的領袖這一角色。
其次,上帝讓亞當首先對違背上帝的話語負責。在創世記2:15-17,他對亞當說話,命令他「修理」和「看守」伊甸園(15節)。上帝禁止亞當吃分辨善惡樹上的果子(第17節),並警告他不順從會導致審判。神的話語在夏娃被創造之前就來到了亞當耳中(第22節)。這表明亞當作爲夏娃的帶領者,負責向她傳達神的命令。這一解釋在這對夫婦犯罪後神尋找亞當而不是夏娃負責時得到了證實。儘管夏娃首先被蛇欺騙,並先吃了樹上的果子,但上帝還是先找到了亞當,在轉向夏娃之前單獨審問了他(創3:9-11):
耶和華神呼喚那人,對他說:「你在哪裡?……誰告訴你赤身露體呢?莫非你吃了我吩咐你不可吃的那樹上的果子嗎?」
上帝先把話傳給了亞當,並在這對夫婦犯罪後先叫亞當負責。所有這些都說明了亞當在人類第一個婚姻中作爲帶領者的獨特作用。
第三,神指定女人成爲亞當的「幫助者」。爲此,只有女性「合適」男性(創2:18,20)。原文聖經中在「幫助者」之前還有一個定語「合適的」,意爲「對應」或「互補」。(vii) 和神所創造的動物不同——它們當中沒有一個與亞當對應,因此上帝在亞當身邊創造的女人將補充他(20節)。但她不會在每一個方面都像亞當,她獨特的使命是作爲他的「幫助者」。希伯來語中的「幫助者」指提供「幫助」或「協助 」的人。(viii)夏娃蒙召到亞當身邊,協助他完成上帝賦予他的工作和看守園子的使命。可以肯定的是,「幫助者」在聖經其他地方也用於上帝身上(例如,創49:25;出18:4),所以如果說這個詞總是表示順從的角色,這是不對的。
但由於該詞不僅用於神,也用於那些處於順服角色的「幫助者」(例如,王上20:16;代上12:1,22-23,22:17;代下26:13),所以一段話的上下文必須確定所考慮的「幫助者」是否需要順服被幫助者。大衛·克萊因斯(David Clines)可能是正確的,他認爲在某種意義上,即便是上級在擔任 「幫助者」時也會成爲下級。他會把自己置於一個「次要、從屬的地位」,以幫助另一個人,儘管他們自己實際上可能不是一個從屬者。(ix) 在這個意義上,每一個「幫助者」都是作爲某種形式的從屬者發揮作用。(x) 在創世記2:18,亞當和夏娃的角色是不能交換的。夏娃的幫助是面向亞當的領導,從而突出了她的順從角色。(xi)
第四,亞當給夏娃取名。在上帝用他的肋骨創造了她之後,亞當用詩歌來回應:「這是我骨中的骨,肉中的肉,可以稱她爲『女人』,因爲她是從『男人』身上取出來的。」(創2:23)在這首詩的結尾,亞當給這個上帝賜予他的新創造起了名字。亞當給她起名字在創世記1-2章中是很重要的,因爲起名字的人就是帶領者。在創世記第1章中,上帝通過命名來行使祂自己的統治。他稱光明爲「晝」,稱黑暗爲「夜」(1:5),稱空氣爲「天」,稱旱地爲「地」(1:8、10節)。然後他把給動物命名的權力交給了亞當(2:19-20):
耶和華神用土所造成的野地各樣走獸和空中各樣飛鳥都帶到那人面前,看他叫什麼。那人怎樣叫各樣的活物,那就是它的名字。那人便給一切牲畜和空中飛鳥、野地走獸都起了名;只是那人沒有遇見配偶幫助他。
在給動物起名時,亞當行使了他作爲上帝創造物代理人的權力。同樣,當亞當「稱」她爲「女人」時(創2:23;後來是「夏娃」,3:20),他是在行使上帝單獨賦予他的帶領角色。(xii) 正如科林斯(Clines)所觀察到的,「在這兩種情況下,男人對女人的稱呼,我的結論是,意味著他對她的權柄。」
第五,撒但的攻擊代表了對上帝設立的帶領模式的顛覆。正如我們所看到的,在創世記第二章中有一個明確的權力排序:上帝→男人→女人。
上帝對男人說話,而男人對女人說話。因此,蛇就顛覆了上帝建立的這個秩序。他沒有先與男人甚至上帝本人對抗。相反,他接近女人,使上帝的秩序被顛覆:蛇→女人→男人
蛇對女人說話,女人對男人說話,而男人則迴避上帝。而現在,對神的統治的攻擊自底向上開始,想要推翻這個秩序。事實上,保羅指出,這個秩序的破壞是人類墮入罪惡的基礎(提摩太前書2:13-14)。(xiv)
綜上所述,創世記第二章確立了亞當對妻子的帶領角色。這種排序出現在罪進入世界之前,因此是上帝美好創造的一部分,應被接納爲所有婚姻的準則。創世記二章將人類首任夫婦作爲所有後續婚姻的典範。這就是爲什麼耶穌和保羅在解釋婚姻和性別角色的意義時總是引用創世記2章,而不是3章(例如,馬太福音19:5;以弗所書5:31)。男人是帶領者,而妻子是追隨者。她的順從角色絕對不會削弱她與他作爲神形像承載者的平等地位。她和他的人格是平等的。但就角色而言,她是順從的。通過這種方式,聖經將平等和順服結合起來。儘管今天有一些善意之人可能會否認這一點,但聖經告訴我們,平等的價值並不因不平等的角色而受到損害。
(i) Richard S. Hess, "Equality with and Without Innocence: Genesis 1-3," 收錄於Discovering Biblical Equality: Complementarity Without Hierarchy, ed. Ronald W. Pierce, Rebecca Merrill Groothuis, and Gordon D. Fee (Downers Grove, IL: InterVarsity, 2004), 94-95.
(ii) 以下內容選自What Is the Meaning of Sex? 一書,作者是Denny Burk, ©2013. 十架路出版社允准使用。
(iii)] 這一辯論是對史瑞納"Women in Ministry: Another Complementarian Perspective"一文的總結,這篇文章收錄於Two Views on Women in Ministry, ed. James R. Beck, revised, Counterpoints (Grand Rapids: Zondervan, 2005), 289-97. 當然,他所說的更多,古德恩指出墮落前互補論的證據有十條之多,參見古德恩所著Evangelical Feminism and Biblical Truth: An Analysis of More Than 100 Disputed Questions (Sisters, OR: Multnomah, 2004), 30-42.
(iv) So Schreiner, "Women in Ministry: Another Complementarian Perspective," 291. Contra Hess, "Equality with and Without Innocence: Genesis 1-3." 84.
(v) Kenneth A. Matthews, Genesis 1-11:26, NAC (Nashville, TN: Broadman & Holman, 1996), 221.
(vi) Thomas R. Schreiner, "An Interpretation of 1 Timothy 2:9-15: A Dialogue with Scholarship," in Women in the Church: An Analysis and Application of 1 Timothy 2:9-15, ed. Andreas J. Köstenberger and Schreiner, 2nd ed. (Grand Rapids: Baker, 2005), 106. "The notion of the firstborn having authority would be easily understood by Paul’s readers" (ibid., 107). Contra William J. Webb, Slaves, Women & Homosexuals: Exploring the Hermeneutics of Cultural Analysis (Downers Grove, IL: InterVarsity, 2001), 257-62.
(vii) HALOT, 「נֶגֶד,」 1: "that which corresponds." So Gordon J. Wenham, Genesis 1-15, Word Biblical Commentary (Waco, TX: Word Books, 1987), 68: 「看起來這個詞表達的是互補而非平權。」
(viii) HALOT, "עֵזֶר."
(ix) David J. A. Clines, "What Does Eve Do to Help? And Other Irredeemably Androcentric Orientations in Genesis 1-3," in What Does Eve Do To Help? And Other Readerly Questions to the Old Testament (Sheffield, England: Sheffield Academic Press, 1990), 30-32. See especially the first paragraph of page 31.
(x) Contra Hess, "Equality with and Without Innocence: Genesis 1-3." 86.
(xi) Matthews, Genesis 1-11:26, 221.
(xii) So Clines, "What Does Eve Do to Help? And Other Irredeemably Androcentric Orientations in Genesis 1-3," 37-40.
(xiii) David J. A. Clines, "What Does Eve Do to Help? And Other Irredeemably Androcentric Orientations in Genesis 1-3," in What Does Eve Do To Help? And Other Readerly Questions to the Old Testament (Sheffield, England: Sheffield Academic Press, 1990), 39.
(xiv) Douglas Moo, "What Does It Mean Not to Teach or Have Authority Over Men?," in Recovering Biblical Manhood & Womanhood: A Response to Evangelical Feminism, ed. John Piper and Wayne Grudem (Wheaton, IL: Crossway, 1991), 190
譯:DeepL;校:SMH。原文刊載於福音聯盟英文網站:5 Evidences of Complementarian Gender Roles in Genesis 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