編注:本文係十架路出版社「五種迷思」(5 Myths)系列文章之一。「迷思」的英文爲myth,或譯「誤解」,即「常被信以爲真,但實際上是錯誤的觀念」。
「他是一個憤怒的人。」如果你以這樣的方式開始一篇悼詞,可能會舉座皆驚!我們很自然地將憤怒與性情火爆、肆意發洩、惡語相向、大打出手聯繫起來。我們生活在一個充滿憤怒的世界中,顯然,絕大多數的憤怒具有破壞性。它破壞家庭、撕裂社會、威脅著我們的和平。
然而憤怒本身並不邪惡,實質上也不邪惡,憤怒也不一定是邪惡的。有一種憤怒是純正的憤怒、好的憤怒、必要的憤怒、聖潔的憤怒。聖經關於憤怒的教導大多集中在神的忿怒,新約舊約中都有出現(我們不要受人誤導,以爲舊約裡忿怒的神與新約中充滿慈愛的神是兩個不同的神)。
上帝的忿怒是穩定一貫的,單單由邪惡引起,神的忿怒完全公正,事先也給出了明確的警告,其目的一直是爲了善。神的忿怒基於神對人的行動、言語、內心的完全了解。這是祂對祂所創造世界聖潔之愛的必然結果。在地上,耶穌基督把神公義的忿怒生動地體現了出來,針對剛硬的心(可 3:1-5)、僞善的人(馬太福音23章)、毀壞美好世界的罪與死(約 11:33, 38)、以及當天父的榮耀受到侮辱時(約 2:13-17),耶穌發怒了。在耶穌的憤怒中,我們看到人的憤怒原來可以是一種毫無瑕疵、憎恨一切邪惡的美德。
這個迷思幾乎是真實的,因爲人的憤怒裡總是夾雜著罪,常常充滿自私、惡意,但是我們的憤怒是對美善真實的忿怒之扭曲,就像罪本質上就是一種扭曲。詩篇作者知道什麼是良善真實的忿怒(詩 119:53);施洗約翰證明了它(太 3:7);耶穌則完成了它。
有人說,當然了,如果我感到憤怒——我指的是錯誤的憤怒——那又有什麼關係呢?我們都會時不時地感到憤怒。我只要不發洩出來,那肯定就不會造成傷害,對嗎?事實並非如此,如果我們這麼以爲的話,那就與耶穌的教導相反。但這是一個比較微妙的錯誤,我想解釋一下爲什麼它是錯的。當然,感到憤怒、憤怒地說話,或者憤怒的行爲,這三者是有區別的。很明顯,殺人比咒人去死要嚴重的多。在前一種情況下,有人死了。在後一種情況下,沒人死。結果完全不同!
所以當耶穌解釋第六誡命時,祂說:「凡向弟兄動怒的,必須受審判」(太 5:22),祂顯然沒有否認發怒錯誤的一面。祂對亂發脾氣的態度與祂對淫慾和姦淫的態度一致(太 5:28),心是話語、行爲的溫床。憤怒不可能永久停留在心裡;它總是以某種方式,在某個時間蔓延到我們的話語和行爲中來,(就好像淫亂貪婪的心會做出相應的舉動)。我們的行動和言語源自內心(可 7:14-23);它塑造著我們的品格和生活;因此,我們在上帝面前有罪。如果只是認爲罪在心裡就沒關係,那可是災難性的。
憤怒帶著一種「瘋狂」,正如愛德華·韋爾契(Ed Welch)所說的那樣。它具有非理性的一面,當我們「大發脾氣」時,會失去控制,變得瘋狂。但如果我們說所有的憤怒都無法理解,就好像有人犯了癲癇症一樣瞬間爆發出來,那我們就錯過了某些東西。
1600多年前,奧古斯丁(最通曉人類情感的偉大神學家)寫道:「我們並不是那麼關心(某人)是否生氣,而是爲什麼他生氣。」當我們自問爲什麼會生氣的時候,我們往往會發現,那是因爲我們珍視的東西受到了威脅或要被奪走。我們的憤怒揭示了我們的財寶在哪裡。它可能是我們的名聲,(就好像以斯帖記1章裡的波斯王),也有可能是我們在自己小王國裡的稱王稱霸,(撒母耳記上18:7, 8 掃羅面對以色列人稱讚大衛;或在馬太福音2章希律王得知另有一位君王),也可能是其他事物。當追求性方面的快樂受到阻礙時,就會激發起人最強烈的憤怒,但是,不管這原因到底是什麼,我的憤怒總有一個起因。最初,我察覺到某種威脅,然後,我決定我不喜歡這種威脅,最後,我開始覺得憤怒。憤怒並非無緣無故產生。
將這一點與第一個迷思結合起來,我們就可以開始看到爲什麼有些憤怒可能是正義的,而有些卻是有罪的。如果我最珍視的是上帝的榮耀和耶穌基督的尊嚴,那麼當有人攻擊這些時,我會感覺到一種正義之怒,而這就是保羅在雅典感受到的(徒 17:16)。
在我們個人主義的文化中(對我們許多人來說),我們認爲憤怒是個人自己考慮的問題。但聖經證實了我們在社會中觀察到的事實:憤怒非常具有傳染性(參見箴言 22:24, 25)。從耶穌在拿撒勒猶太會堂裡面臨的憤怒(路加福音 4 章),到以弗所裡的騷亂(使徒行傳 19 章),我們可以感受到,共同的憤慨如何激起民眾的怒火。在以弗所,這可能是「#亞底米斯恐懼症」。從推特風暴到現實的騷亂,憤怒不斷地給自己添柴加薪。
每年夏天我們都會在城市的大街小巷看到某種運動的支持者或者反對者互相詆譭對方,讓仇恨不斷升級。我們活在一個非常憤怒的世界中,沒人能夠倖免。我們選擇的新聞來源更是給仇恨煽風點火。我們需要意識到這一點,因爲教會阻止不了這些仇恨。我們應該分析一下,在去教會前後的對話中,有多少次一個人的憤怒引發了共同的憤怒。這種憤怒可能只是針對政府政策、公司老闆的作爲,或者自己的配偶,不管是什麼原因,不要以爲自己不會爲他人的憤怒所影響。在一個越來越只接觸與自己觀點相同的新聞和臉書小組影響的社會中,或許我們應該鼓勵大家多聽聽那些與我們意見相左的人,了解他們爲什麼感到憤怒。
我就是一個憤怒的人,我改變不了自己。我們有時候認爲,基因和/或成長環境塑造了我,讓我容易火氣上頭,怒氣沖天。啊,但基督裡有如此大的恩典,可以改變人心!你我的心裡沒有任何一種罪不能爲基督的恩典和聖靈的大能所扭轉,耶穌的福音可以改變任何一顆憤怒的心。掃羅原本是一個性格火爆的人,在去大馬士革的路上復活後的耶穌向他顯示了自己,之後的歲月裡我們看到保羅經歷了多麼深刻的轉變。
我們可以從對詩篇 4(保羅引用的經文)和以弗所書 4:17-5:2 開始思考,但是聖經裡還有許多這方面的真理。當我們知道神是如何地愛我們(弗 5:1),這就翻轉了我們的生命。不要放棄改變的希望,漸進式成聖是一場地面戰爭,是屬靈戰場上的近身肉搏,而不是空中交火。這是一場屬靈之戰,期間充滿了痛苦,還會有退敗。但是神已經應許使我們像他完美無缺的兒子耶穌一樣(羅 8:29),祂的應許祂會實現。祂真的會。
譯:變奏曲;校:JFX。原文刊載於十架路出版社英文網站:5 Myths about Ange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