圣经与神学 五种迷思
對加爾文主義的五種迷思
2021-07-08
—— Greg Forster

編注:本文是十架路出版社「五種迷思」5 Myths)系列文章之一。「迷思」的英文爲myth,或譯「誤解」,即「常被信以爲真,但實際上是錯誤的觀念」。


迷思一:我們沒有自由意志

《威斯敏斯特信仰告白》(The Westminster Confession of Faith)是英語世界裡改革宗神學最主要的信仰告白,其中有一整章名爲「論自由意志」( "Of Free Will")。以下是該章的第一節,全文如下(9章1節,王志勇譯,下同——譯註):

「上帝造人,把自由賦予人的意志。這意志既不受強迫,不得不行善作惡,也不會因其本質而必然如此去行。」 

同樣的,信仰告白在談到上帝的護理時這樣說,當上帝定規將要發生的事時,「上帝並不因此就是罪惡的創始者, 也不強迫受造者的意志, 而且諸次因的自由運行或因果關係(這個範疇包含了人類的意志)也並未廢去,反而得以確立。」(3章1節)

認爲「我們沒有自由意志」這一迷思來自語言內涵的歷史性變遷。「自由意志」這個短語在今天指的是人的道德責任,意思是指人並不是外部自然勢力比如遺傳和環境因素的傀儡。但在16世紀,人們在改教初期對「自由意志」的關鍵性爭辯是一個完全不同的意義上進行的。當時的問題是,意志是否在本質上被罪奴役,且被撒旦俘虜。因此,在那時相信「自由意志」的能力,意味著相信人類並非生來就是撒但的奴隸。反過來說,在當時否認「自由意志」就意味著相信人類生來確實就是撒但的奴隸。加爾文甚至把人類意志甘願受撒但奴役這個事實稱爲「甘願爲奴」("voluntary slavery")。

然而對於基督徒來說,好消息是,聖靈放在我們裡面的基督之生命(the Christ-life)會賜給我們越來越豐盛的知識、能力、自制力、捨己的心、愉悅、滿足和喜樂。

迷思二:我們的得救其實違背自我意志

在加爾文主義者看來,上帝在其護理的大能中掌控萬事,這個事實並沒有廢除一般人的自由意志,而聖靈在信徒心中的特別工作也並沒有否定他們自由意志的效力。《威斯敏斯特信仰告白》第10章第1節描述了聖靈使罪人歸信的工作,信仰告白堅持認爲當聖靈「吸引他們歸向耶穌基督」時,他們是「完全自願的」(they "come most freely")。聖靈在使罪人歸信時,除掉了人裡面罪的權勢,並給人注入信仰與信靠上帝的嶄新能力,這確實最終一定使人產生得救的信心,但這一切都是在沒有違背人意志自由的情況下做成的。

事實上,聖靈的工作擴大了基督徒的自由。未重生之人的生活被無知、無能、沮喪、強迫、自戀、孤獨、失望,以及——最好的情況是——被認命所支配。但聖靈放在我們裡面的基督的生命,賜給我們越來越豐盛的知識、能力、自制力、捨己的心、愉悅、滿足和喜樂。在一種意義上,我們和從前一樣自由,就是可以自由地在我們自己的生命中行事爲人。但在另一種意義上,誰會不同意好像神一般生活的自由(to live as a god)要比作爲奴隸的自由多得多呢?(詩篇82:6;約翰福音10:34-36)

迷思三:我們全然敗壞

雖然我們需要承認,至少在其過於簡化和極其誤導人的當代表述裡,著名的「加爾文主義五要點」("five points of Calvinism")是以人類在其天然狀態下「全然敗壞」("totally depraved")這一斷言開始的。但是,正如「自由意志」這個短語在16世紀宗教改革的辯論中的含義與今天完全不同一樣,「五要點」中「全然敗壞」這個短語的含義,並不能和人們在平日交談中用到此短語時可能有的意思對等起來。

當人們聽到除非我們由聖靈而重生,否則我們就是「全然敗壞」的斷言,他們會自然而然地認爲,這等於是說人在任何方面都毫無良善美德。但是,這樣的看法除了違背我們的經驗,也很容易被聖經的教導推翻。保羅宣稱「外邦人雖然沒有律法,但按其本性也行律法要求的事」(羅馬書2:14,英文直譯。——譯註)。也許在此事上最深刻的聖經教導就是,上帝警誡我們不要謀殺任何人,因爲上帝按照祂的形像創造了全人類(創世記9:6)。

加爾文在《基督教要義》第2卷第3章的第3節寫到(參考錢曜誠等譯文譯出,爲符合英文略有改動——譯註):

「在每一世代中,總有一些人,一生都按其本性的引導追求美德。雖然他們的道德行爲有許多缺陷,但我並不想批評他們。因他們熱心地想做誠實人,就證明在他們的本性中存留一些純潔。……這些例子似乎與我們對人本性全然敗壞的判斷相違背,因爲有些人受本性的驅使,不但有傑出的善行,並且一生過著備受尊崇的生活。然而在此我們當提醒自己,即使在這敗壞的本性中仍存留一些神的恩典,這恩典不是爲了潔淨人的本性,而是要約束人本性中的惡。」

加爾文在《基督教要義》和其他著作中有許多例子都佐證了他以上的教導。我們也可參考《威斯敏斯特信條》16章第7節謹慎陳述且措辭精準的聲明,信條在那裡也肯定了以上觀點。(信條原文爲:「雖然未重生者所行的事,或許本身是上帝所吩咐的,並且對己對人都有益處;但是,因爲它們不是從那被信心潔淨了的心發出來的,也不是按照上帝的話用正當的方式行出來的,又不是爲了榮耀上帝這正當的目的;所以它們都是有罪的,既不能取悅上帝,也不能使人配受上帝的恩典。可是人若忽略它們,便更是有罪,更爲上帝所不喜悅。」——譯附)

迷思四:上帝並不愛失喪之人

在前述的三種情況中,人們都認爲加爾文主義在某一議題上的教導一定是「這樣的」,但事實上加爾文主義極力否認人們所認爲的這就是加爾文的本意。然而,這一點在上帝是否愛失喪之人這個問題上有所不同。加爾文主義本身並不在這個問題上採取旗幟鮮明的立場。加爾文本人沒有談到這個問題,因爲此議題在他活著時沒有人提出過。但後世的加爾文主義者在默想加爾文主義時,開始問到上帝是否也愛那些祂沒有揀選和拯救的人。如果你問一百個加爾文主義者這個問題,你會得到一百個不同的回答。

神學家們在寫作《威斯敏斯特信仰告白》的過程中辯論過此議題。最終,信條的作者們決定不在這個問題上採取任何立場。但他們在信條中的表述至少傾向於肯定上帝愛失喪之人這一觀點。(例如,信條將上帝賜給人類的道德律視爲人白白的、不配的祝福;見信條的第7章第1節和第2節)。其他一些歷史上的加爾文主義信條,如《多特法典》(the Canons of Dort,又譯爲《多特信經》——譯註),明確認可了上帝愛失喪者的觀點,沒有任何加爾文主義的信條在此問題上持明確對立的觀點。

迷思五:加爾文主義的首要關注是上帝的主權和預定

當然,對於什麼是或不是一個神學傳統的「首要關注」,並沒有絕對的、無可辯駁的證明。這更多是一個個人判斷的問題。然而,我認爲如果一個人能認真研究一下加爾文主義,對這個迷思的看法就會變得非常清楚。

加爾文主義確實肯定了一種特別的、在一般人看來特別「高派」的觀點,就像標題中使用的術語一樣,就是上帝的主權和預定。但此觀點並非加爾文主義在神學上的獨特和突出的貢獻,也不是加爾文或其追隨者(從那時至今)所認爲的最重要問題。關於上帝的主權和預定的「高派」觀點早已由奧古斯丁在5世紀初完全闡明。後世的奧古斯丁主義者則在其他神學領域推演和爭辯此教義的不同應用。在歷史上關於此教義的爭辯中,最值得一提的是馬丁·路德,而非加爾文。

讓作爲神學家的加爾文和作爲一個神學傳統的加爾文主義真正與眾不同的,是它獨特的關於聖靈工作的「高派」教義。在加爾文做出最突出貢獻的所有神學領域中,比如他關於聖經的教義和關於教會及聖禮的教義,我們都看到對聖靈之工的高舉推動了他的神學辨析。即使我們只看他對救恩本身的理解,加爾文主義真正的特殊之處並非是在注重聖父對罪人的揀選,而是聖靈使罪人得著重生。這是華腓德(B. B. Warfield)在《神學家加爾文》("John Calvin the Theologian")一文中的判斷。加爾文的這種由聖靈主導的神學思想全面體現在《威斯敏斯特信條》及其他加爾文主義的信條和信仰文件中。


譯:Nicholas;校:JFX。原文刊載於十架路出版社英文網站:5 Myths about Calvinism.

Greg Forster(格雷格·福斯特)博士畢業於耶魯大學,目前是三一國際大學的教授,也是多本書籍的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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