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与时事 九个事实
九個事實幫助你認識死亡和臨終
2023-11-07
—— Joe Carter

自 2020 年初以來,新冠疫情僅 2020 一年就導致了 70 多萬人死亡,其中美國有 16 萬人死亡。然而,儘管死亡已成爲許多美國人每天關注的焦點,我們卻常常對與死亡率有關的術語和概念非常陌生,例如如何定義死亡、什麼是死亡過程、我們如何知道某種疾病導致了「過多」死亡,或者我們是否會因「年老」而死亡。

爲了幫助大家消除一些困惑,以下九個事實可以幫助你認識死亡和臨終。

第一,在現代歷史的大部分時間裡,醫學界公認的死亡標準是心肺標準,即永久喪失呼吸和血液循環。但到了20 世紀中期,這一觀點需要改變。基督教生物倫理學家本·米切爾(C. Ben Mitchell)曾經說過:「一項看似不起眼的技術(軟管)顛覆了醫學世界……」這項技術就是柔性塑料管,它使人工呼吸和靜脈注射等成爲可能。1981 年,美國總統醫學和生物醫學及行爲研究倫理問題研究委員會指出:「在目前的技術出現之前,呼吸停止和死亡之間的關聯是顯而易見的。然而現在的技術可以讓軀體中的某些有機過程通過人工手段得以維持,儘管它們永遠無法恢復自主呼吸或持續整合身體功能、意識或其他人類體驗的能力。」

第二,到了20 世紀 60 年代,醫學的發展導致維持呼吸和血液循環的能力提高,這使得那些腦損傷不可逆轉、將永遠處於昏迷狀態的人有可能存活下來。哈佛醫學院的一個委員會於 1968 年召開會議,確定將不可逆轉的昏迷作爲死亡的新標準。所謂的哈佛「腦死亡」標準很快成爲美國醫院普遍使用的死亡定義。1981 年,總統委員會與美國律師協會、美國醫學協會和全國統一州法專員會議共同建議了一個新的死亡定義:

一個人如果(1)循環和呼吸功能不可逆轉地停止,或(2)包括腦幹在內的整個大腦的所有功能不可逆轉地停止,即爲死亡。必須根據公認的醫學標準來判定死亡。

這一提議的定義成爲了州法律的範本,被稱爲《統一死亡判定法》(Uniform Determination of Death Act,UDDA)。

第三,從 1981 年到 2014 年,有 41 個州以及哥倫比亞特區和美屬維爾京群島頒佈了 UDDA。即使是尚未正式採用 UDDA 的州,也傾向於採用類似的標準。然而,正如醫生瑞安·蒙託亞(Ryan Montoya)所指出的,全美並沒有統一的死亡判定標準。例如,北卡羅來納州的 UDDA 沒有包括心肺機能,而「路易斯安那州和德克薩斯州在其醫院的死亡定義中完全摒棄了全腦死亡條款。」佐治亞州的法律中沒有「根據公認的醫療標準」這一短語,蒙託亞說,明尼蘇達州(「公認的醫療標準」)、馬里蘭州(「普遍的醫療實踐標準」)和佛羅里達州(「根據當前公認的醫療標準」)的法律中也有同樣含糊的形式。

第四,當一個人的健康受到潛在的致命威脅(如疾病、傷害)時,其受損狀況可能是可逆的,也可能是不可逆的。如果病情是可逆的,那麼適當的醫療干預和治療有可能使患者恢復到不再面臨迫在眉睫死亡危險的狀態。但是,如果沒有有效的干預或治療,病情就不可逆轉的(即絕症),這一受損的病情將導致死亡。這就是我們所說的一個人即將死亡或已經進入死亡過程的含義。雖然我們可能無法確切地知道,但我們通常可以確定一個人離死亡有多近、死亡是迫在眉睫還是非迫在眉睫。瀕死是指一個人預計會在相對較短的時間內死亡,如數小時、數天或數週。如果一個人預計在幾個月或幾年內都不會死亡,那麼醫生就會認爲死亡並非緊迫問題。(從基督教的角度來看,死亡過程是今生的最後階段,因爲處於死亡過程中的人仍然處在今生。因此,對待瀕臨死亡的人,必須給予所有活著的人同樣的尊重和關心)。

第五,死亡按方式、機制和原因分類。死亡方式是指傷害或疾病是如何導致死亡的。死亡方式一般有五種:自然死亡、意外死亡、自殺死亡、他殺死亡和死因不明。自然死亡是任何疾病過程的結果,如感染、癌症或心臟病,而其他則是有外部原因的死亡。死亡機制是導致死亡的直接生理失常,如出血或心律失常。一種特定的死亡機制可以由多種不同的死亡原因造成。死因是導致死亡的特定疾病或損傷(無論以何種方式)。

第六,在研究人口中與健康有關的問題時,死亡率(mortality)一詞與所調查的健康事件造成的死亡人數有關。死亡率通常表示爲每千人的死亡率,也稱爲致死率。該比率的計算方法是將特定人口在特定時間內的死亡人數除以總人口。發病率一詞是指某種疾病或病症有症狀或不健康的狀態。它通常用患病率來表示或估算,即有某種症狀或質量的人口比例。共病症(Comorbidity)是指患者同時患有兩種慢性疾病或病症。了解發病率和死亡率有助於我們確定超額死亡率,超額死亡率通常被定義爲特定時間段內觀察到的死亡人數與相同時間段內預期死亡人數之間的差異。根據美國疾控中心(CDC)的預測,2020 年 2 月 1 日至 6 月 3 日期間,美國的超額死亡總人數爲 148,482 至 202,836 人。

第七,死亡率排名還使用了主要死因數據,這些數據代表了符合排名條件的死因中最常見的死因。美國的最新數據(2018 年)顯示,十大死因分別是心臟病(655,381 人)、癌症(599,274 人)、意外傷害(167,127 人)、慢性下呼吸道疾病(159,486 人)、中風(147,810 人)、阿爾茨海默病(122,019 人)、糖尿病(84,946 人)、流感和肺炎(59,120 人)、腎臟疾病(51,386 人)和自殺(48,344 人)。十大死因中有七種是慢性病。如果不出意外,新冠病毒引起的疾病將成爲全年第四大死因。

第八,與俗語相反,沒有人會「老死」。高齡老人死亡是因爲他們患有潛在的疾病、感染或受傷,導致呼吸和血液循環停止。杜克大學醫學院醫學教授兼姑息治療科主任大衛·卡薩雷特(David Casarett):「我們往往會錯誤地以爲,隨著年齡的增長,心臟跳動的速度會越來越慢,直到某天深夜,心臟終於不再跳動。」衰老使人面臨各種疾病的風險,從癌症到癡呆症,任何一種疾病都可能終結你的生命。但不要責怪年老。雖然你不可能死於「年老」,但你可以被「嚇死」或死於「心碎」。恐懼或任何強烈的情緒都會導致大量的應激激素,如腎上腺素,從而對心臟、肝臟、腎臟和肺部等器官產生毒性作用。例如,心肌病(takotsubo cardiomyopathy)或心碎綜合徵(broken-heart syndrome)就是這樣一種疾病,在這種疾病中,急性情緒壓力會導致心臟肌肉部分突然暫時性衰弱。

第九,根據聖經,死亡是常態,只有以諾(來 11:5)和以利亞(王下 2:11-12)從未死亡,但死亡並非原本的設計。死亡因一個人的罪(羅 5:12)進入世界,但被耶穌的死和復活所勝過(林前 15:21)。死亡是如此的不自然,以至於上帝派祂的獨生子作爲祭物,使我們能夠獲得生命(約 10:10;啓 1:18)。因此,死亡應該被視爲敵人,但卻是已經被打敗的敵人。雖然這個敵人可能會暫時戰勝我們,但那些認識耶穌的人最終會得勝。因此,我們可以與死亡抗爭,因爲我們知道,當我們失去生命時,我們會在復活時重新獲得生命。我們不必懼怕死亡,也不必把生命抓得太緊。我們可以相信上帝掌管一切,萬事都互相效力,叫愛神的人得益處(羅 8:28)。然而,我們也不應該愚蠢或魯莽行事,以免不必要地加速死亡,無論是我們自己還是我們的鄰舍,因爲我們的生命不屬我們自己。正如保羅在羅馬書 14:7-8 中所說:「我們沒有一個人爲自己活,也沒有一個人爲自己死。我們若活著,是爲主而活;若死了,是爲主而死。所以,我們或活或死總是主的人。

編注:進一步閱讀 記住死亡: 馬特·麥克洛爾(Matt McCullough)所著的《莫忘死:通往永活希望的驚人之路》(Remember Death: The Surprising Path to Living Hope)。


譯:DeepL;校:JFX。原文刊載於福音聯盟英文網站:9 Things You Should Know About Death and Dying.

Joe Carter(喬·卡特)是福音聯盟的編輯,同時也在弗吉尼亞州阿靈頓(Arlington, Virginia)的麥克林聖經教會(McLean Bible Church)擔任牧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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