圣经与神学
爲嬰兒洗作簡短辯護
2020-01-09
—— Kevin DeYoung

「我最好的朋友中有些是浸信會的」,這聽起來好像是個笑話或是門訓小組自我介紹的開場白,但這是真的!我與浸信會的弟兄們一起開會、和他們交談,我也讀過浸信會牧師們所寫的書(離世和在世的都有)。無論遠近,我都愛我認識的浸信會弟兄,他們傳講上帝的話語、在基督的教會裡忠心服事。我在上大學時去的是浸信會教會,也知道在我教會裡有很多成員傾向於信而受洗的主張。我猜我大多數的博客讀者都是浸信會的。你了解情況了吧!我有上千個理由要感謝我在基督裡那些不相信嬰兒洗的弟兄姊妹!

但因著我在聖經裡看到的真理,我真的非常樂意爲嬰兒施洗。

身爲牧師,我有很多事情要做,其中一件最美好的事情就是爲會員的聖約兒女主持嬰兒洗禮。每次施洗之前,我都會花幾分鐘的時間解釋一下,我們教會爲什麼要爲嬰兒施洗。我的解釋通常都會包含以下其中一些內容(但很少有時間全部都講到):

我們在今天早晨很榮幸能爲我們中的一位小嬰兒施洗,我們並不認爲給孩子施洗的水有何神奇之處,這水並沒有除去原罪或拯救這孩子。我們並沒有假定這個孩子重生了(雖然也有可能),我們也不認爲每個受過洗的孩子會自動地上天堂。我們爲嬰兒施洗不是由於迷信或傳統,也不是因爲我們喜愛可愛的嬰兒。我們爲嬰兒施洗,因爲他們是聖約兒女,所以應當領受聖約的記號。

上帝在創世記第十五章與亞伯拉罕立約,創世記第十七章以割禮的記號作爲聖約的印記,上帝應許要祝福亞伯拉罕,這祝福對亞伯拉罕來說意味著兩件事:後裔和土地。但聖約的核心是:上帝應許自己要作亞伯拉罕和他後裔的神(創17:7-8)。

割禮並非只是身體上的記號,也不只是猶太民族的標記。割禮也充滿屬靈的意義,肉體的割禮必須對應心裡的割禮(羅2:25-29),也表明了謙卑、新生命和新的生活方式(利26:40-42;申10:16;30:6;耶4:4;6:10;9:25)。簡而言之,割禮是稱義的記號,保羅在羅馬書4:11說亞伯拉罕「受了割禮的記號,作他未受割禮的時候因信稱義的印證」。上帝自己對割禮的解釋就說明了,割禮的意義遠遠超過以色列民族身體上的標誌。

然而值得注意的是,雖然只有以撒是應許血脈的延續,但這種深刻的屬靈記號卻同時給了以實瑪利和以撒。屬靈的記號並非只是給那些已經擁有屬靈事實的人,而是給亞伯拉罕和他的眾子。割禮並不是簡單的等式,並非機械化地表示接受記號的人就擁有了記號象徵的事實。如同洗禮,割禮也表明了歸屬、身份、聖約的義務,未來信心也有可能抓住所象徵的事實。就好像在保羅的時代,有些受割禮的人並沒有真受割禮(羅2:25-29),有些亞伯拉罕的後裔並不是亞伯拉罕的「真兒女」(羅9:6-8),所以現在有些受洗的人並非「真受洗」了!孩子應該留有屬於聖約的記號,但是除非他們運用得救的信心,否則他們就無法抓住聖約的祝福。

今天的孩子也根據這與亞伯拉罕立的聖約受洗,保羅在加拉太書第三章裡清楚說明了彼得在使徒行傳第二章裡強烈的暗示,就是亞伯拉罕之約並未廢除,仍然是有效的。事實上,我們看到亞伯拉罕之約的基本應許貫穿了整本聖經,直到啓示錄二十一章的新天新地。

因爲後裔是舊約亞伯拉罕之約的一部份,而且都受了割禮,所以我們認爲沒有任何理由必須將嬰兒排除在新約洗禮記號之外。當然,不可否認並沒有經文說:「聽啊!聽啊!割禮和洗禮是可以互換的!」但是我們從歌羅西書二章11-12節得知,洗禮和割禮帶有相同的含義,從割禮過渡到洗禮可能是有機的,當猶太人受改信的洗禮時,就成爲他們歸屬聖約百姓的記號。有段時間割禮和洗禮同時並存,但隨著初代教會愈來愈多外邦人,很多猶太人的儀式就變得不必要了,有時對信仰甚至是有害的。因此,洗禮就使割禮黯然失色,成了更新、重生、聖約成員的記號。

雖然下面提及的其他論據並不必然得出嬰兒洗禮的結論,但是它們能夠鞏固嬰兒洗禮主張者對新約的解讀:

第一,舉證責任應當落在那些否認孩子幾千年以來都接受的記號之人的身上。如果孩子突然間被排除在聖約之外,不許接受任何的「聖禮」記號,想必這麼巨大的改變,以及隨之而來的爭論必定會記錄在新約裡。此外,當舊約到新約其他的一切都朝向更包容的方向發展時,將孩子排除在聖約之外會是很奇怪的事情。

第二,經文中有全家受洗,這證明了上帝仍然視家庭爲單位,歡迎整個家庭加入教會,一起服在基督的王權之下(徒16:13-15;32-34;林前1:16;參考書24:15)。

第三,新約要求兒女在主裡聽從父母(弗6:1)。教會的孩子不應該被當成需要福音的小異教徒,而應當被看爲是效忠基督的聖約成員。

第四,在使徒同在的那兩個世紀裡,我們都有明確的證據表明教會在爲嬰兒施洗。如果這由來已久的傳統有所改變,應該有教會對於這種新做法爭論的紀錄。但一直到十六世紀,基督徒才開始質疑嬰兒洗禮的合法性。

所以,因著教會歷史的厚重鼓勵我們,因著救贖歷史中的榜樣給我們確信,我們今天要爲這個孩子施行洗禮。我們施洗是因爲要服從基督的吩咐;我們將要舉行的聖禮如同割禮一樣,是納入聖約群體的記號;我們將要撒的水,就像舊約公牛和公山羊的血一樣,是潔淨罪的記號。我們祈禱這個孩子會善用他聖約裡的所有特權,在他一生中都承認主,憑信心使這些應許都成爲他自己的。

我對這篇文章裡的主張至今沒有什麼改變,但或許我已經幫到了我的浸信會朋友,使他們明白了我們所謂的嬰兒洗是什麼意思(和不是什麼意思)。也許我已經澄清了一些誤會,也許我已經鞏固了一些嬰兒洗支持者的信念,他們也可能無法確認他們爲何相信自己所宣稱相信的東西。無論你對這個議題的觀點是什麼,我都鼓勵你在研究這個主題時翻開聖經,利用手邊有用的資源。

作爲一個嬰兒洗禮主張者,我推薦這幾本書:

  • 約翰·穆理(John Murray)所著的《基督教洗禮》(Christian Baptism
  • 葛瑞格·史特勞畢瑞奇(Gregg Strawbridge)主編的《聖約嬰兒洗的理由》(The Case for Covenantal Infant Baptism)
  • 大衛·萊特(David F. Wright)主編的《洗禮的三種觀點》(Baptism: Three Views),該書中的文章包括傅格森(Sinclair Ferguson)所寫的《嬰兒洗》、布魯斯·韋爾(Bruce Ware)的《惟獨信而受洗》,以及安東尼·萊恩(Anthony Lane)的《兩者都洗》。
  • 丹尼爾·海德(Daniel R. Hyde)著,《耶穌愛小孩子:我們爲何爲嬰兒施洗》(Jesus Loves the Little Children: Why We Baptize Children)
  • 柴培爾(Bryan Chapell)著,《我們爲何給嬰兒施洗》(Why Do We Baptize Infants)。

要明白一個人是怎麼會接受嬰兒洗的,可以閱讀福音聯盟《我是如何改變想法的》系列文章: 

我們把強森十四頁的信件發給了他的女兒,她在上我們教會成員課的時候對嬰兒洗禮的教義有些掙扎。


譯:楊忠道;校:JFX。原文刊載於福音聯盟作者博客:A Brief Defense of Infant Baptism.

Kevin DeYoung(凱文·德揚)萊斯特大學博士,北卡羅來納州馬修斯基督聖約教會的主任牧師,福音聯盟的董事會主席,改革宗神學院夏洛特校區的系統神學助理教授。凱文和他的妻子特麗莎有九個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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