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把我的眾子從遠方帶回來,把我的女兒從地極領回來,就是所有按著我的名被召的人,是我爲自己的榮耀創造的,是我所塑造,所作成的。」(以賽亞書43: 6-7)。上帝依照他自己的形像創造了我們每一個人,因此,我們要活出或反映上帝的品格和美德。
「所以,你們或吃或喝,無論做什麼,都要爲榮耀神而行」(哥林多前書10:31)。爲上帝的榮耀而活就是愛(馬太福音22:37)、相信(羅馬書4:20)、感謝(詩篇50:3)和服從上帝(馬太福音5:16)。當我們做這些事情時,我們就活出了上帝的榮耀。
「因爲世人都犯了罪,虧缺了神的榮耀」(羅馬書3:23) 「因爲,他們雖然知道神,卻不當作神榮耀他,也不感謝他……將不能朽壞之神的榮耀變爲偶像……」(羅馬書1:21-23)。 我們當中沒有一個人做了我們該做的事, 去喜歡、相信、感謝或服從上帝。
「因爲罪的工價乃是(永)死;惟有神的恩賜,在我們的主基督耶穌裡,乃是永生。」(羅馬書6:23)。那些不服從主耶穌的人「要受刑罰,就是永遠沉淪,離開主的面和他權能的榮光。」(帖撒羅尼迦後書1:9)。 「這些人要往永刑裡去,那些義人要往永生裡去」(馬太福音25:46)。
「神愛世人,甚至將他的獨生子賜給他們,叫一切信他的,不至滅亡,反得永生」(約翰福音3:16)。「基督既爲我們受了咒詛,就贖出我們脫離律法的咒詛」(加拉太書3:13)。「因基督也曾一次爲罪受苦,就是義的代替不義的,爲要引我們到神面前」(彼得前書3:18)。
「當信主耶穌,你和你一家都必得救」(使徒行傳16:31)。「你若口裡認耶穌爲主,心裡信神叫他從死裡復活,就必得救」(羅馬書10:9)。「你們得救是本乎恩,也因著信。這並不是出於自己,乃是神所賜的,也不是出於行爲,免得有人自誇」(以弗所書2:8)。「我已經與基督同釘十字架,現在活著的不再是我,乃是基督在我裡面活著;並且我如今在肉身活著,是因信神的兒子而活,他是愛我,爲我捨己」(加拉太書2:20)。
與你們一同尋求使徒行傳1:8中的力量。
約翰牧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