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会事工
以護教的方式捍衛合乎聖經的性觀
2021-10-25
—— TGC

編者注:2019年,美洲長老會(PCA)第47次總會(the 47th General Assembly)大會成立了一個調查委員會,該委員會包括了福音聯盟理事會成員布萊恩·柴培爾、凱文·德揚和提摩太·凱勒,他們的任務是編寫一份關於現代性觀的研究報告。該報告於2020年5月發表,並於2021年6月在推遲舉行的第48次總會上宣讀。報告全文有大量的腳註,同時還有委員會的視頻講解。在委員會的報告中,有一個章節講到如何在現代拒絕聖經真理的文化背景下,用護教的方法來闡述和捍衛聖經中對同性戀、同性吸引和變性問題的教導。我們在此全文轉載該部分內容(但不包含腳註)。


我們的文化是這樣談論性的: 

  1. 過去的壓迫。在過去,古代文化在性問題上用各種禁忌包圍著它。一般來說,禁止婚外性行爲是爲了控制婦女,幫助男人保護他們的女兒和妻子,好把她們當作自己的私有財產。
  2. 真實表達的需要。然而,在現代,我們已經開始相信個人的自由和權利,這包括了在雙方同意的關係中選擇愛誰的權利。科學已經告訴我們,性是一件健康的事情,是一個人身份的重要組成部分,它也是一項人權。因此,只有當所有人都平等地得到這種選擇權時,我們才能作爲人類在地上繁榮。
  3. 爲愛我們想愛的人而戰。在過去的一個世紀裡,有一些勇敢的人——通常是婦女、同性戀和變性人——英勇地站起來,對壓迫性的文化說:「我就是我!我是誰?不要讓別人告訴你能或不能愛誰!」這一運動的許多早期英雄遭到了邊緣化,許多人都因爲主動挑戰文化精英而死去。
  4. 今天的權利來之不易。但今天我們的文化肯定了婚外性行爲的權利、進行同性關係的權利,同性結合也被納入了婚姻的法律制度中,還允許人們選擇自己的性別。在所有這些變化中,我們正在打造歷史上第一個積極看待性取向的人類社會,在這個社會中,所有性別都可以平等地生活。
  5. 持續的危險。儘管取得了這些偉大的成就,世界上大多數地方——以及我們這個社會中的許多地方——仍然在抵制這種健康和正義的性自由文化。事實上,有一些人試圖開歷史倒車,讓這些權利消失。在任何情況下,我們都不能允許開倒車的力量——其中最重要的是宗教——再次從我們身邊奪走這些來之不易的權利。

這個關於性的現代道德敘事創造了一條勇敢的英雄與偏執的、壓迫人的惡棍之間進行鬥爭的情節主線,而這樣的敘事是爲了引導人們追求一個快樂的結局。

然而,這個特殊的道德敘事建立在幾個沒有被證實的信念之上,他們只是假設了這些信念是正確的。它們以極具現代性的方式理解了自由、身份和歷史。如果我們只是用一連串的道德要求來回答這個故事,無論多麼符合聖經,基督徒都無法以一種令人信服的方式向世界講述合乎聖經的性觀。我們必須把基督教的性倫理放到一個反現代的敘事中,一個基於聖經偉大救贖故事的敘事中。爲了做到這一點,我們必須面對三個挑戰。

今天基督徒面臨的三個挑戰

挑戰一:解決現代身份敘事——一種眼不能見的、關於身份和自由與權力之間關係的的深層信念。

現代性解放的敘事讓很多人覺得很有說服力,因爲它基於一種身份和自由之間聯繫的深層信念,通過文化機構這些信念被牢牢地灌輸給我們,這種灌輸已經持續了近三十年。

身份認同

對大多數人來說,基督信仰對婚姻的保護,以及對同性戀與變性的禁止毫無意義,因爲他們相信性是表達身份的關鍵,而這種信念的背後是現代自我的概念。

在我們的文化中,性不再被看作是以敬畏神的態度創造和培育人類生命的一種方式。大多數人相信類似這樣的觀念:「如果你想用性生活來孕育新的人類生命,這是一種選擇,也是你的選擇,但這不是人們發生性行爲的主要原因。相反,性是爲了個人的滿足和自我實現。」這種現代身份觀通常被稱爲「表現型個人主義」——認爲內心深處的情感和慾望必須被發現、必須得到解鎖和表達,以成爲一個真正的自我。現在,一個人從自己的慾望中找到身份,而在過去,一個人是從自己的職責以及與上帝、家庭和社區的關係中找到身份的。決定並執行你在性上面的慾望,這被認爲是成爲一個真實的人過程中的一個關鍵部分。

今天,沒有人想要對這種對身份的看法進行爭辯,它成了一種簡單的、不容置疑的真理。諸如「忠於自己」和「活出真實的自己」這樣的口號以無數的方式得到重複(無論是在書面上還是在口頭上),並深深地進入人們心中。任何其他觀點都被看作是心理上的壓抑,因此是不健康的。

但這種「現代自我」極其脆弱,因爲它只基於內在的感覺,所以每年甚至每個月都在不斷變化。現代身份需要在不斷變化、往往是矛盾的情感和慾望中尋找,以確定一個核心「自我」。而一旦你決定了你想成爲誰,就完全取決於你是否能實現它,不管你的家庭和社區是否支持。因此,現代的自我是高度以表現爲導向的,可能是一種壓迫性的重擔。另一個問題是,這種身份觀需要一種「軟性相對主義」("soft relativism")。我們的社會教導我們說:「只有我才能爲自己決定對錯」,儘管在下一刻,我們的文化就把一套非常明確的道德規範強加給大家。這是很矛盾的:一邊支配著道德的絕對性,一邊堅持認爲我們現在已經從所有這些真理中解放出來。在所有這些方面,現代的自我和身份觀都不穩定、又有問題,不管它們看起來多麼有吸引力。

自由與權力

這種個人主義的身份觀可以說至少是從19世紀初的「浪漫主義」時期開始的,它的文化影響力一直在增長,現在又加上了後現代的自由和權力觀。它認爲,文化中的權力是通過「主導意識形態」(dominant discourses)——也就是用話語主張某個真理——來行使的,那些在文化中地位崇高的精英們創造了這種意識形態。我們所相信的一切好的、真實的、正確的和美麗的東西都是由特定文化的「話語系統 」構建的。我們只有通過「破壞主導意識形態的穩定性」才能自由地創造自己。例如,如果我們希望將變性人納入社會,那麼達成這一目的的方向就不僅僅是對變性者個人表示憐憫。相反,我們必須解構性別二元論的概念。只有這樣,變性人才能在社會中擁有平等的地位。

這種後現代的自由和權力觀的問題與現代的身份觀一樣重要。它帶來了一種自相矛盾的「硬相對主義」("hard relativism")。如果所有的社會系統都是通過話語權形成的權力鏈,那麼所有的真理主張和道德判斷其實都只是行使權力的方式,那爲什麼某群特定的權力擁有者就一定是「錯誤」或「不公正的」?除非你有一個並非來自文化建構的、客觀的道德規範來判斷它們,否則你怎麼能確定哪些社會結構的權力關係是不公正的(或哪些不是)?如果沒有上帝,這樣一個超然的道德絕對從何而來?

這些關於身份和自由的當代觀點在很多方面都是相互矛盾的。(關於身份的觀點來自個人主義和弗洛伊德,關於權力的觀點則來自馬克思主義和尼采。) 然而,在過去的20年裡,它們已經融合在一起,居於主導地位並且普遍存在,特別是在我們的流行媒體中。浪漫劇、情境劇、兒童動畫片、迪斯尼和其他公司的兒童電影都在高舉這些信念,並將它們塑造成我們這個時代的英雄敘事(就是本文開頭所說的那個)。生命的意義在於決定你是誰,並甩掉拒絕接受、拒絕包容你的壓迫性社會枷鎖。正是這樣的故事要成爲我們做出人生決定的指路明燈,並作爲自由社會的共同價值。

可以說,基督徒無法爲《聖經》中性倫理做出強有力論證的原因之一,是從很多方面而言,我們在傳道和事奉的過程中,已經過多地適應或甚至採用了當代的身份和自由觀點。有人指出,多年來,福音派青年事工的風氣一直是高度情緒化的。重點不是聖經神學和教義,而是幾乎完全強調基督如何建立我們的自尊和滿足我們的情感需要。成功神學、沒有成員制和紀律的教會和事工、滿足消費主義導向的大教會……所有這些都在尋求適應表現型個人主義的文化,而沒有挑戰它。

結論

只要我們文化中的人繼續持有這些關於身份和自由的觀點,他們就無法認同基督徒性觀念的合理性。因此,除非花時間和精力來揭示這些深處信念的深刻問題,否則任何對基督教性觀念的護教都不可能有真正的影響。

簡而言之,我們的基督教性觀念護教學不能只談性,而是必須在一個令人信服的、符合聖經的身份觀框架中:在基督裡的身份,以及門徒的身份,在對上帝的愛和服務中捨棄自我,以找到真正的自我(馬太福音10:39)。這樣,所有關於性的基督教教導才有意義。

挑戰二:解構歷史敘事——對第一次(基督教)「性革命」的無知。

正如我們在前文中看到的,性文化敘事在很大程度上是一種歷史敘事——它提供了一種「性的歷史」,現在得到了廣泛支持。它成了作爲一層假設,框定了現代人對基督教性觀念的反應。那些相信這一類性別歷史敘述的人將無法認同基督教的觀點。然而,我們從凱爾·哈珀(Kyle Harper)的《從羞恥到罪惡》(From Shame to Sin)這一開創性學術著作中得到了很大的幫助,可以揭穿流行的「性歷史」其實是一個迷思(myth)。

歷史還是迷思?

這種流行的性歷史觀是這樣的:(a) 羅馬世界是一個充分享有「多形態性自由」和「性多樣性」的時代和地方;(b) 但基督教帶著高度排他和限制的性倫理進來,通過立法強加於人。但在哈珀的著作中,他寫道:「在過去的十年中,隨著性別歷史成爲偉大的學術事業之一,『基督教結束了異教徒身體自由』這種流行敘事被揭穿了,這種說法充其量只是一幅漫畫。」爲什麼哈珀這樣說呢?

我們都知道,在希臘-羅馬世界,雖然婦女在結婚時必須是處女才受人尊敬,而且除了她們的配偶外不能與任何人發生性關係,但丈夫(以及其他男性)如果與僕人和奴隸、妓女、貧窮婦女乃至男孩發生性關係卻沒什麼大不了的。男人們基本上可以強迫社會秩序中低於他們的任何人與自己發生關係,不過他們雖然可以與任何人發生關係,卻不能與另一個有地位的男人的妻子發生關係。所以,這種放任的性觀其實只是便宜了男人們。那麼,爲什麼早於凱撒們成爲虔誠的基督徒之前,數百萬人會自願接受基督徒信仰中更嚴格的性標準呢?教會爲什麼會得到迅速發展呢?這樣一種限制人的準則怎麼會在文化上勝出呢?

簡短的答案是:雖然異教徒的行爲準則更加放縱(至少對男人來說是這樣),但基督徒提出的基本信念或對性的看法卻更加積極、更加有人性。而實際的結果也更能保護婦女和兒童的利益。爲什麼會這樣?

每種文化都有一種性道德,而這種道德的基礎是關於性的信念。如果一種性行爲符合該文化對性的目的(telos ),那麼它就會得到社會的接受,如果不符合,則得不到接受。在羅馬,性倫理是由雙方的社會地位決定的,因此也是由權力決定的。性是爲了個人的快樂和提高有社會地位之人的地位。性行爲的正確或錯誤取決於它們是否使人與政體、社會秩序和等級保持正確的關係。那些擁有更多權力和社會榮譽的人——男人對女人,高社會地位的人對低社會地位的人——比那些權力小的人擁有更多的性自由。

第一次(基督教)性革命

然而,基督教帶來了西方的第一次性革命。基督教改變了性的「基本邏輯」,使 「宇宙取代城市成爲道德判斷的框架」。在基督教的倫理框架下,判斷性行爲正確與否的標準是它們是否使人與宇宙、上帝的創造和救贖秩序保持正確關係。基督徒的性行爲必須以上帝對我們的拯救之愛爲模式。由於上帝在耶穌基督裡把自己交給了我們,而我們也把自己完全交給了祂,所以性行爲只能在持守終身的婚姻之約中進行。因爲與基督的聯合填上了上帝與人類之間的鴻溝,所以性行爲也應在兩個不同性別結合的婚姻中進行。(見下文挑戰3)在與文化的革命性決裂中,基督徒堅持認爲性行爲的正確與否不是由社會地位和權力決定的,而是由盟約之愛和性別差異決定。

這就帶來了一個所有人都能看到的直接、具體的結果。通過打破性與社會秩序的關聯,基督教保護了弱勢群體免受剝削。沒有一個男人可以在不放棄自己的獨立性並將自己的整個生命交付給對方的情況下要求與一個女人做愛,沒有人可以強制與僕人或奴隸做愛。弱勢群體——婦女、奴隸和兒童——通過堅持只在安全的婚姻盟約中發生性行爲而得到了保護。但除了這些實際結果之外,基督教關於性的「基本邏輯」走得更遠、更高。它重新構建了性不再是一種我們幾乎無法控制的「食慾」,而是一種快樂的、甚至是神聖的表達,反映了上帝拯救世界的方式。

第二次(現代)性革命

基督教帶來的性革命與第二次現代「性革命」有什麼關係呢?

首先,重要的是要認識到,我們文化中的人道主義價值觀——包括對性的肯定與雙方同意的必要性——都來自基督教。現代人強調肉體和性的美好,以及強調同意和相互性(林前7:1-4),對男女沒有雙重標準,是基督教給現代世界的禮物。事實上,保羅說「丈夫的身體不屬於自己,而是屬於妻子,正如妻子的身體屬於丈夫一樣」,在那個父權制文化中是一個激進的、前所未有的宣言。哈珀寫道:

基督教之前羅馬社會的性道德假設,如隨意對待無權之人的身體,(對我們今天來說)似乎是難以理解的,正是因爲基督教性革命如此徹底地掃除了那個舊秩序。

哈珀指的是越來越多的學術研究表明,現代世俗社會激烈地相信每個人的平等權利和尊嚴,實際上是借用了一種關於人類尊嚴的信念,這種信念最初是從《聖經》中發展出來的,是從基督教社會中發展出來的。

其次,我們應該認識到,現代的性解放運動在很多方面是在倒退,是在向羅馬的基本邏輯倒退。現代文化打破了性和上帝之間的聯繫,並將性重新與社會秩序聯繫在一起。因此,性再次脫離了婚姻中終身承諾的要求,性愛再次成爲關乎自我實現而不是自我犧牲的問題。正如哈珀所指出的,現代性革命保留了基督教給世界的一些禮物:雙方同意、性的美好。因此,雖然不像以前的異教文化那樣殘酷(由於剩餘的基督教元素),今天的性文化仍然是非人化和物化的。有大量的研究和證據表明,這其實令人們更加孤獨,性不僅與婚姻脫離,甚至通過龐大而精細的色情帝國與個人關係脫離。在古羅馬,通常有一方(擁有權力的一方)將另一方作爲滿足他身體需求的對象,而今天雙方往往都在利用對方,把對方當作滿足自己需求的對象,只要這些需求得到滿足,就可以和對方發生關係。

現代文化希望保留基督教性倫理的某些部分,但撇棄其他部分,這就造成了巨大的緊張。

同意是必須的,但這種同意應當是因爲盟約,而不是酒吧勾搭,否則很容易把對方(往往是女性)當作洩慾的對象。早期的基督徒面臨著和我們一樣的指控——基督教性倫理是扼殺人性的、不讓人快樂的、消極的、壓抑的和不現實的。他們也知道,雖然從短期來看,性自控有其困難之處,但從長遠來看基督教性倫理更有成就感,也更保護人性。在我們的時代,我們也必須找到方法,自信地談論基督教關於性的革命性好消息。

挑戰三:將教會關於性的教導植根於其完整的神學中,而不是簡單地宣稱其道德判斷。

我們可以用非常低成本和簡單的方式宣告基督教的性倫理:性行爲只應發生在結了婚的一男一女之間。但今天大多數年輕人會問:「爲什麼? 爲什麼婚外性行爲(或同性性行爲)是錯誤的?」

基督教神學回答說,性是上帝形像的一部分——它必須彰顯上帝,特別是祂的救贖之愛。性不是爲了增強自己的地位,而是在愛中相互放棄地位,就像基督爲我們做的那樣。對於「爲什麼性行爲必須在異性婚姻中進行?」這個問題,基督徒的回答讓我們得以進入福音核心。因此,我們不應該在提出性倫理的時候忽視聖經中關於上帝、創造和救贖的教義。保羅就是以這種方式論證的:在提醒我們,我們通過聖靈與基督結合(「但與主聯合的,便是與主成爲一靈」)之後,他立即說:「你們要逃避淫行。」(林前6:17-18)爲什麼婚外性行爲是錯誤的?請注意,保羅並不只是說:「這是錯誤的,因爲神的話語這樣說,」儘管他當然可以這樣說。相反,他寫道:「豈不知你們的身子就是聖靈的殿嗎?」(林前6:18-19)

所以,他是在說,不道德的性行爲因爲我們與基督的聯合所以是錯誤的,我們與基督的聯合是我們在性上面聯合的模式。

那麼,性是爲了什麼?它是指向上帝設計的救贖之愛的路標;它是一種手段,可以在水平層面上、在兩個人之間體驗到一種愛的模式,這讓我們得以在垂直層面上知道基督。讓我們把這一點講的更清楚。

把性的目的建立在聖經神學的基礎上

第一,由於與基督的聯合是一種排他的、立約的、委身的愛的關係,所以性的親密關係只能在婚姻的盟約中體驗。

由於不與神立約就沒有與神的親密關係,所以不與你的配偶建立排他性的、永久的、立約的關係就一定沒有性的親密關係。現代文化把所有的性關係都變成了消費主義的、交易的關係。消費關係是關於相互的自我實現,個人的需求是不可商量的、比關係更重要的東西,而關係是暫時的,用來滿足自己並且可以終止。然而,盟約是基於相互的彼此委身,是把對方的需要和關係放在你自己的面前。在婚姻中,夫妻雙方放棄了他們的獨立,轉而相互依賴。他們把自己的全部交給對方——包括在情感上、身體上、法律上和經濟上。我們絕不能像現代社會那樣「分裂自我」——性伴侶把身體交給對方,卻不把自己的其他部分交給對方。對現代人來說,「婚外無性」的規則聽起來是在否定性,但其實情況恰恰相反。它是一種把性從單純的消費品提升爲在兩個人之間建立最深層次共同體的方式,也是在敬畏和效法爲我們完全奉獻自己的那一位,這樣我們就可以獲得自由,並將自己完全奉獻給祂。

第二,由於與基督的結合是高度不同的存在(上帝和人類)之間的關係,所以性的親密關係只能在跨越性別這一深刻差異的結合中得到體驗。

以弗所書5:31-32從基督論的角度解釋了創世記2:24。保羅說,當上帝創造婚姻關係時,祂是要給我們一個奧祕,一個指向基督的愛和基督與我們聯合的標誌。只有在雙方明顯不同的情況下,男女關係才能作爲基督與教會結合的類比。

我們在基督裡與基督聯合的奇妙之處在於,人類與神性——原本因罪而彼此相隔——現在聯合在了一起,首先是在基督本人身上,然後是我們通過聖靈與祂聯合。婚姻的偉大成就之一是兩性——同樣因爲罪而彼此遠離(創3:16-17)——在愛的結合中走到一起。在現代人聽來,「婚姻僅限一男一女」的規則聽起來很狹隘,但情況恰恰相反。同性結合並不尊重性關係中這種豐富的視角和多樣性的需要。我們在許多其他文化領域慶祝多樣性,但我們卻貶低了多樣性中的終極聯合——異性婚姻,這是晚近現代主義的一個巨大諷刺。男性和女性都有另一性別所沒有的、無法複製的優點和榮耀、視角和力量。正如你不可能有一個完全由男性或女性組成的社會或教會,你也不可能有這樣的婚姻。

第三,正如與基督的結合給世界帶來了新的生命,所以上帝只把創造人類新生命的能力和滋養這種生命的最佳資源賜給了男女之間的婚姻。

在創世記第1章中,上帝對包含了男性和女性的人類(第27節)說:「要生養眾多,遍滿地面。」(第28節)只有在這種男女結合的情況下,上帝才賦予了人類產生新生命的能力。在婚姻中,男性和女性形成了一個具有生命力的深度共同體。如果婚姻給世界帶來了新的生命,那麼,父親和母親的存在使孩子們與人類兩個性別的任何一半都有深刻、長期的關係,並能接觸到人類的全部力量和能力。同樣,這也符合我們與基督結合的模式。正如男性和女性的結合產生「子宮的果實/獎賞」(詩篇127:3)一樣,基督與祂子民的結合也產生了在基督裡新生命的果實:通過歸信(約翰福音15:16;羅馬書1:13;西1:6,10)和成聖越來越像基督的人(加5:22-23)。

總結

概括地說:性是(a)爲了自我奉獻,只有在有終身婚姻之約的情況下才是完整的;(b)爲了跨越男性和女性之間的障礙,彌合差異;(c)爲了創造和培育生命。這些神學目的解釋了婚姻倫理學——爲什麼性親密關係只能在男人和女人之間的婚姻中得到體驗。

爲基督教的性觀念而護教

基督教婚姻觀的基本原理

那麼,我們應該如何爲基督教的性觀念護教呢?首先,在將性的三個目的建立在聖經神學的基礎上的同時,我們也應該將它們與現有的文化敘事聯繫起來,以便既批判它們,又在它們的基礎上發展。因此,我們可以對世界說,基督教對性親密關係的理解是:

第一,我們同意。

基督徒相信,性親密關係不是爲那些只是想要搞一夜情的人準備的,而是爲那些通過婚姻給予對方永久的、一生的同意的人準備的。即便在婚姻內部,性行爲也必須基於雙方的同意(林前7:1-4)。我們相信,這樣做反映了我們對上帝的認識:只有通過排他的、專一的、愛的盟約。

第二,性別多元。

基督徒相信上帝將不同的能力、觀點和其他恩賜分配給兩個性別。我們不相信男人可以複製女人擁有的所有禮物,也不相信女人可以複製男人擁有的東西。我們認爲同性之間的婚姻不能實踐我們希望在生活的其他領域看到的性別多樣性。但我們相信,男女的結合反映了上帝和人類通過基督的結合。

第三,共同生活。

基督徒理解因著上帝的旨意,即男性和女性的性結合能夠產生新的人類生命這一生物學現實,只將婚姻制度賦予男女之間的結合是正確的。這種關係不僅能產生新的人類生命,而且通過母親和父親的存在,使成長中的孩子充分接觸到我們不同性別的人性。

基督徒對性觀念的反文化敘事

第一,舊世界中的性是殘酷的。

希臘-羅馬社會是所有西方文化的歷史先驅。在古代世界,性的標準是非常放任的。性被視爲僅僅是一種提高個人快感和滿足當權者的方式,因此,只要不破壞當時的社會秩序,任何性行爲都是允許的:男人對女人,主人對奴隸,富人對窮人。雖然妻子不能與他人發生性關係,但她們的丈夫卻可以與大多數他們想要的人發生性關係,這就導致了許多殘暴的行爲。

第二,一個新的個人身份。

基督教帶著恩典的信息來到這個世界:通過上帝之子耶穌爲我們死而復活,我們就有機會在愛的關係中與上帝相交,這是白白的恩典。這種因恩典而得救——而不是因善行、道德、受人尊敬或血統而得救——的信息具有社會層面的影響。在社會上有地位的基督徒與社會上的邊緣群體、道德上的失敗者站在完全相同的位置上,都是需要恩典的罪人(參見約翰福音3和4)。

第三,一種新的社會倫理。

這種新的個人身份是獨一無二的。基督徒的身份不是基於表現,也不是基於家庭或社會對自己的評價。讓文化來定義信徒人格的權力被打破了,這也意味著基督徒在基督裡都是平等的,都是需要恩典的罪人,都因著愛和公義被接納爲上帝的愛子。這種新的身份有許多實際影響。基督教團體是第一個多民族的宗教團體,它以前所未有的方式將富人和窮人聚在一起。基督教社區內的關係是建立在自我奉獻和犧牲的愛之上,而不是建立在階級和地位之上。

第四,對性行爲的新看法。

但這種新的身份和社會倫理的最突出的應用之一是在性關係方面。基督徒呼籲性愛不是(像羅馬社會那樣)建立在權力之上,而是建立在愛之上,不是被文化所俘虜,而要被基督所俘虜,因爲祂爲我們獻出了自己,使我們與祂建立了專一的盟約關係。性愛必須反映出上帝的拯救之愛,這意味著性愛是由兩個原則決定的。第一,委身的原則。正如救贖和與上帝的親密關係只有在與上帝之間忠心、排他和終生的盟約關係中才能得到,性的親密關係也只能在婚姻中體驗。第二,性別多樣性的原則。正如救贖在上帝和人類之間創造了一種結合——一種跨越深刻差異的聯合,婚姻也將不同的人(男性和女性)聚集在一起。正如每個性別都有一些另一性別無法複製的榮耀和能力,所以婚姻中只在男女之間,這結合了人類的全部優點和能力。

第五,西方社會過去的失敗。

當在整個國家本意爲執行基督教性標準的法律與基督的愛和恩典這一崇高願景脫節時,一種「性否定」確實在增長,因此在歷史上,曾經有一些時候所有的性都被視爲可恥。此外,當基督教的性道德規範被一個主要掛名的基督徒群體所持有時(他們沒有敏銳地意識到自己也是被純粹的恩典所拯救的罪人),這些道德規範往往得到非常嚴苛的執行,例如懷孕的少女或同性戀青年可能被殘忍地對待。而社會的領導者往往不僅自己違反他們所宣稱的道德,還利用他們的權力以羅馬的方式脅迫大家都遵從,這讓沒有權力的人感到被排斥和壓迫。

第六,現代性革命。

現代性革命在某種程度上是對上述歷史上的嚴酷制度的反應。然而,有很大的證據表明,這場革命在很多方面都是失敗的。雖然當代人保持了性生活要彼此同意的想法(這個想法來自基督教),但他們已經將性與整個生命的承諾割裂開來。這意味著我們已經「倒退」到古代世界——在那裡,性是爲了自我實現,而不是爲了愛的自我委身。性變成了交易、是一種消費品,雙方只有在滿足了自己的需求後才會交換好處。其結果是,大量的人有性行爲,但感到被利用(並因此放棄了性親密關係,以獲得數字刺激或其他形式的、社會認可的滿足和吸引);大量的人感到沒有必要結婚和生孩子;大量的人感到孤獨和疏離,因爲生活在家庭中的人數急劇下降。這些趨勢對貧窮的社區尤其具有破壞性,因此,可以說,現代性道德對那些權力和受社會保護最少的人來說反而帶來艱難。

第七,基督教的性觀念是反文化的。

基督徒仍然相信,性必須植根於上帝拯救之愛的大故事中。我們的文化告訴我們,我們必須發現我們最深的慾望,然後表達出來,以便成爲真實的自我。但現實是,我們的內心有相互矛盾的衝動。我們需要一些外部標準來幫助我們確定哪些慾望和本能應該得到培養,哪些不應該。古代人和現代人都讓他們的文化設定標準。基督教說:不要讓所在的環境或文化控制你、給你估價。要讓上帝的話語給你道德網格來了解你的心,並讓上帝的愛和恩典,通過耶穌基督,給你最深的確認和身份。

我們相信,上帝的愛和性之間的這種聯繫,通過聖經中的婚姻模式體現出來,是人類生活和繁榮的最佳方式。


譯:DeepL;校:JFX。原文刊載於福音聯盟英文網站:Apologetic Approaches to Biblical Sexuality.

TGC(福音聯盟)透過多媒體資源、文字內容、活動、書籍出版和國際化的拓展,希望把耶穌所發出的付代價的呼召(太16:24)和基督所賜下的安慰分享給這時代的基督徒。耶穌基督的福音既給我們反文化的挑戰,又是一個對所有聽到的人所發出的邀請。
標籤
同性戀
護教
性觀念
性文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