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TGC編輯總監克林韓森的備註:
在洛桑大會第三次的世界佈道議題裡,從200個國家召集了4000位福音派領導,他們討論的內容包含貧窮、愛滋病、消費主義和兒童非法性交易。傳福音受這些以及其他許多需要維護正義的議題深深地影響是毋庸置疑的。但是,已經有許多人開始懷疑這隻福音鳥(約翰斯托得寫的比喻,在洛桑常被使用)太過於偏向維護正義,而失去了福音的真諦。所以,TGC向四位領導者問了這個問題:基督徒該如何伸張正義卻不削弱福音?羅素摩爾今天會回答這個問題。在他之前,我們已有問過唐卡森和瑞歐特蘭。之後,我們將訪問邁克維特摩爾。
有些福音派的人似乎認爲個人的傳道與大眾的正義是相互抵觸的。又或者,他們認爲一個是教會的任務,而另外一個不是。但我不這麼認爲,而且我認爲這個議題是當今教會得面對的重大問題。
首先,教會的任務即是耶穌的任務。這項任務不是從給大使命或是五旬節的那天開始。大使命是耶穌把自己的權利賜下,派遣教會到世界裡做工(馬太福音28:18);而五旬節則是他將自己的力量降下所以我們有能力能遵從大使命(使徒行傳1:8)。
這項任務的重點不只是個人的重生,更包含門徒造就(馬太福音28:19)。不單單是教導,而是將凡耶穌所吩咐的「都教訓他們遵守」(馬太福音28:20)。
我們在耶穌的一生中就已經看見了這項任務的實行。他的任務是根據舊約的期待(例如詩篇第72篇),以及在福音書裡呈現的全人救贖的愛,包含身體與心靈。從他降生爲人,這些就記錄在瑪麗亞歌頌她救主來到的祈禱中(路加福音1:46-55),然後也在耶穌自己宣稱他的國來臨的話語裡(路加福音4:18-19)。
福音將這項任務總結爲以下訊息:這是一個和好的訊息,包含上下和左右的關係,要讓我們與神和與人都能建立平安。聖經教導我們要愛人「如己」(路加福音10:27-28)。
這不單單只是一個「屬靈」的事工;耶穌給我們立的榜樣,就是要以全人的視野去關懷他人。比如:一個受傷的人的肉體和經濟需求,更不用提到現在越來越敵對的種族關係。就像神學家卡爾亨利在一個世代以前提醒福音派的人,我們愛人不是只是用「屬靈的方式」,而是全面的愛。
當然,耶穌就是這麼做的。聖經也是從一開始就讓我們知道詛咒的毀滅範圍是全面的 ——個人、萬物、社會、工作(創世記3-11),而福音的救贖也是全面的——個人、萬物、社會、工作(啓示錄21-22)。
聖經裡各個先知預言也都一致地述說這個事實。亞哈向拿伯要地(列王紀上21:1-19)是個人的罪還是社會不公?其實兩者皆是。所多瑪的罪孽是一群個人罪聚集在一起,還是屬社會上的不義?兩者皆是(創世記18:26;以西結書16:49)。
過去的先知從來不像我們將維護義分成「個人」和「大眾」的問題。先知以賽亞就寫下神對個人的自傲和崇拜偶像(以賽亞書2:11)以及「搓摩」貧窮人的臉(以賽亞書3:14-15)有最終審判。往後讀,約珥書、彌迦書、瑪拉基書一直到施洗者約翰,他們的見證都是相同的。
新約的教會也持續這個見證。在耶穌的事工後使徒的教會也延續了這個信息:個人的稱義和人與人之間的公義。雅各指導分散各地的教會應當注意他們個人的言行(雅各書3:1-12)和工人被不公平的對待(雅各書5:1-6)。
雅各定義了「那清潔沒有玷污的虔誠」爲看顧在患難中的孤兒寡婦(雅各書1:27)。他當然這麼說了。他的哥哥就是這麼做的(馬太福音25:40)。
有些人可能會辯論說雅各與保羅的說法抵觸,但新約裡對於個人的救贖或是對軟弱者的服事的教導沒有這樣的衝突。當使徒們一開始接受保羅時,他們當然有些顧忌,會擔心保羅是否宣揚正確的福音並且同時看顧到窮人。而這也正是保羅見證的:「這也是我本來熱心去行的」(加拉太書2:10)。
既然如此,那教會該如何在傳福音和行義之間取得平衡呢?就像一個人要因爲福音而在成聖上進步,教會也理當這麼做。當然,已經有許多教會太過於注重大眾的正義卻忘了個人的得救。這些教會便是已經捨棄了福音。
另一方面,也有許多教會強調個人的行義(例如:對性的道德觀)卻沒有清楚的解釋福音。還有一些教會甚至教導個人的道德是獲得神青睞的途徑。這些也都與福音抵觸。
但是,我們不應該在個人的行義上用唯信仰論去否決律法主義。面對持續的「社會福音」(包括左派和右派)時,我們也不應該假裝耶穌沒有叫他的教會要爲貧窮的、無家的、無父的、軟弱的、飢餓的、被迫行非法性交易的、未出生的人站出來。我們不管做任何事,都是以福音爲基準,永遠不偏離,不管是言語上的宣告或是行動上的表現。
對於教會該如何在這當中取得平衡,最簡單的答案就是:跟隨耶穌。我們是基督徒。這個意思就是:隨著我們成長,我們就會越來越關心耶穌關心的事。耶穌是他國度裡的王,且他愛的是全人,身心皆包含在內。
耶穌基督永遠不會將飢餓的人用「願你們穿得暖,吃得飽」(雅各書2:16)送走。相反的,他將我們指向上帝和鄰舍的愛來關懷肉體和心靈,他說的是:「你去照樣行吧。」(路加福音10: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