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与时事
奧斯維辛七十五週年祭
世俗道德主義的失敗
2020-03-06
—— Akos Balogh

七十五年前,1945年的1月27日,蘇聯紅軍第322步兵師官兵解放了奧斯維辛的納粹死亡集中營。

前蘇聯軍官伊萬·馬丁努斯欽(Ivan Martynushkin)回憶起第一次見到集中營囚徒們時的情形:

看著他們是一件艱難的事情。我記得他們的面孔,特別是默默訴說著他們噩夢的眼神。

那是怎樣的一場噩夢啊,這是一場史無前例的對人類文明制度性的奴役與毀滅。

 「再也不要重演」(「Never again」)是倖存者的呼喊。奧斯維辛倖存者艾利·維沙爾(Ellie Wiesal)在他那本讓讀者難以平靜的《夜》中寫道:

目擊者驅使著自己來作見證,爲了今天的年輕人,爲了明天將要出生的孩子。他不想要自己的過去成爲他們的將來。

然而,問題不止於此。

在奧斯維辛獲得解放七十五年之後,當世界追憶那段恐怖的歷史時,仍有很多問題需要人們付上思考:意識形態、自由,還有政治權力。

但這也是一個思考道德的時候:特別是世俗無神論的道德主義在解讀這一慘劇時的失敗。

讓我進一步解釋我的意思:

第一,世俗道德主義不能解釋奧斯維辛

世俗道德主義將其視爲喪失理智的瘋狂:但奧斯維辛是理智的(同時也是邪惡的)。

阿道夫·希特勒與他的納粹同黨們在世俗文化中時常被稱作 「瘋子」。根據這一觀點,納粹是被人的瘋狂驅動的、猶太人大屠殺是人的瘋狂造成的、納粹是心理變態的,這就是我們通常接受到的觀點。

除此之外世俗主義似乎沒有找到其他解釋奧斯維辛的方法。

但事實是,對猶太人的大屠殺並不是臨床意義上精神失常所導致的行爲。是的,有些納粹黨人可能有醫學意義上的精神失常。但他們的大多數並非如此。

他們絕大多數是理智的人,在心理學意義上有著正常的心智。所以,猶太人大屠殺不是完全喪失理智的作爲。

正如世俗主義哲學家約翰·勞爾斯頓(John Rawlston)所指出的:

我們很難否認這一點:對六百萬猶太人的大屠殺是一場完全理性的行動……即便參與其中的有些人的確有臨床意義上的精神失常,讓這一切成爲可能的並非是人的瘋狂。這一切也不是傳統反猶主義的產物,那更像是來自於這樣的一個世界的深刻恐慌:這個世界所採用的邏輯使得行兇者的思想不再受任何什麼該做、什麼不該做的意識的約束。

他繼續道:

大屠殺是完美理性推論的結果——當然是基於(在納粹德國)所採用的邏輯……於是那個商定 「最終解決方案」 的會議(指1942年1月20日在柏林西南部的萬湖區的一個別墅舉行的「萬湖會議」 [Wannseekonferenz] ;這個會議落實了有系統的猶太人大屠殺——譯註,摘自維基百科)的與會者主要是高層政要,這一點就毫不奇怪了。[1]

換言之,猶太人大屠殺是從納粹的生命觀出發得到的恐怖的但又有理性的邏輯結果。納粹基於他們的信仰,自洽地、理智地實施著行動。

(當然,這就引出了一個問題,即納粹德國的世界觀本身是否 「理性」,但那就偏離我想討論的重點了。就是在今天的澳大利亞,許多理性、心智正常、受過教育的人們會還去相信完全錯誤的東西——比如許多大學學者是馬克思主義者。要點是在於,這些人從自己所持守的信條出發,邏輯理性地實施著行動。在那意義上,他們是正常的。他們沒有臨床意義上的精神失常,就好像不能說你們當地大學的馬克思主義學者有臨床意義上的精神失常一樣。)

第二,奧斯維辛表明邪惡可以看上去是合理的

怎麼會有那麼多理智的人做出如此恐怖的事情——而且是以理性的方式?

那是因爲單單憑藉人類的理性自身不能決定對錯。人類理性反而可以用來爲邪惡開脫和聲討良善。

這怎麼講?

先舉一個不牽涉謀殺的例子:考試作弊是錯的嗎?我知道基督徒和世俗的人們都會說 「是」。[2]

但現在的問題換成是:考試作弊是理智的還是不理智的?

答案就沒有那麼明顯了。

畢竟,如果你能在考試時作弊,並且不用承擔任何後果,然後那意味著你能得到那個很好的工作,或者得到足夠的分數進入那所重點大學,那考試作弊也許算是很「合理」的吧(和某些人的想法吻合嗎?)。

同樣的邏輯也可以用在回扣豐厚的商務協議上:爲什麼不能對規則做點變通——如果那意味著你口袋裡可以有上千的額外收入?

如果你正經歷一段不幸福的婚姻,爲什麼不放任一場婚外情,如果你確信不會有後果?(顯然有成百萬的已婚人士是這樣認爲的:一家叫AshleyMadison的公司已經做起了婚外情的生意。)

總之,如果做違法不道德事情好處多過被發現的風險,何樂而不爲呢?這是一個理性的計算。

相似的邏輯也適用於猶太人大屠殺。如果你住在這樣一個國家,在裡面你一貫接收到的信息是猶太人有多可怕,爲了國家(甚至人類)的好處,他們多麼需要被除掉,那麼一段時間以後,那就會開始影響你的想法。作爲人類,我們會本能地不加批判地接納很多周圍人的信條(特別當所身處的文化是唯一的道德來源時)。

在你還沒來得及意識到時,對這一恐怖行徑的支持,甚至親自執行,都不再顯得不合理:它會開始顯得可信,它會被稱讚,會得獎賞。它是你文化中的意見領袖所期待的。在這樣的世界觀下,「最終解決方案」就有了符合邏輯的解釋。

並且行善就顯得不合理

另一方面,行善可以顯得完全不合理。正如猶太裔社會評論人士丹尼斯·普拉格(Dennis Prager)的論述:

在二戰時期納粹佔領的歐洲,如果一個非猶太人庇護一個猶太人,那是理智的還是不理智的?我們都知道這是最高境界的道德。但那理智嗎?

普拉格的答案是:

並不真的是。那不比你選擇自保更理智多少。另外,在所有我讀過的對大屠殺期間救助猶太人的非猶太人的研究中(我讀過很多),我從來沒有讀到任何一位救助者說他們那麼做因爲那是合理的或理智的。沒有一位。

以下就是 「唯理性」 論道德的問題:

如果在單獨從理性出發時,人們能夠爲邪惡作辯解(包括猶太人大屠殺),並讓善行顯得不理智,那麼單憑人類的理性是不足以辨別善惡的。

那麼我們應該到哪裡去尋求道德的源頭呢?

許多世俗人士求助於自然:畢竟,我們自己都不只是動物嗎?自然應該給我們一套和諧的標準,告訴我們該怎樣活著。

第三,奧斯維辛告訴我們自然不能給我們道德

它只給我們「適者生存」的法則

自然能夠給我們一套管理生活與社會時所需遵守的道德標準嗎?很多人認爲是的。但正如美國作家安妮·狄勒德(Annie Dillard)在大自然度過一年的生活時所發現的,她並未感受到大自然的激勵,而是驚愕於它的核心原則——強者以暴力凌駕於弱者:

 「在這個世界上沒有一個人的行爲比螳螂更糟糕了。」 [3]

戴維·艾登伯勒(David Attenborough)的紀錄片同樣顯明了這一點。大自然繁榮的基礎是暴力和捕獵,是適者的生存。食肉動物該如何生存呢?它們需要殺戮,需要進食。而這一切不需要對獵物的任何顧及。

事實上,納粹自己對現實就有類似的理解,它來自於社會達爾文主義思想,即一個主宰的種族根據自然法則要凌駕於次等種族之上。

所以,從真實自然界事物運作的方式是無法推導出個體尊嚴的概念的。

但我們是否可以從多數意志中推導出道德?

第四,奧斯維辛揭示出當多數人主宰道德時會發生什麼

我們不能從多數意志中推導出道德嗎?如果一種道德受到多數人的贊同,那種道德就當然是可接受的和好的嗎?再一次,這似乎是一條重要的世俗道德原則。

但納粹德國的大多數人的確最終接受了納粹對道德的理解。納粹黨在德國民眾中的確受到真心的追隨。並且人們似乎樂於擁護納粹黨反猶主義的政策。

但在奧斯維辛所波及到的歐洲,多數人原則的道德導致了少數人權利的剝奪,最終導致了種族滅絕的慘劇。

作者提摩太·凱勒(Tim Keller)指出:

很多人的論調是,引入人權對社會是有益處的,因爲尊重個人尊嚴意味著長遠來看,社群中的每個人都會更好。

凱勒繼續說道:

但是,如果大多數人認爲賦予人們人權無關他們的益處呢?如果權利僅僅是大多數人的創造,那當多數人通過立法將它們作廢時,就沒有可以訴諸的權利了。」 [4]

第五,奧斯維辛證明世俗道德相對主義的破產

每個文化的道德信仰怎能都是同樣有效的呢?

在西方我們的後基督教世俗化已經到達了這樣一種境地:你不能批評另一個文化,包括他們的道德觀。根據這一思想,每種文化可以選擇自己的道德(這都是「相對的」),與他們選擇自己的衣著食物一樣,我們有什麼資格批評?

我們受到的告誡是,這樣的批評是傲慢的偏執。

但這是否就合邏輯地推導出,我們需要接受(並且慶賀) 「奧斯維辛」 道德爲 「多元化」 作的貢獻呢?

很難看出,如果每種文化都同樣地好,我們怎樣才能譴責納粹的道德觀。

所以,我們應該從哪裡出發去找到一個道德標準來解讀奧斯維辛呢?

第六,奧斯維辛證明我們需要一個超越文化與時代的道德來源

如果既非(單靠)人類理智,也非自然,又非多數意志,可以對道德作出解釋(並進一步對奧斯維辛做出解釋),那麼似乎我們就需要一個外在的、更高的道德源頭,它高於理智,自然和多數意志。

我們需要一種超越文化與時代的標準來讓我們能夠判斷對錯:否則我們沒有其他方法去理解奧斯維辛,更不用說以它的本來面目(邪惡)來聲討它了。

所以最適合的源頭,並且是已經被嘗試而且是真實的源頭,是外在於我們自身,自然與社會的。

道德是一個線索(眾多線索之一),它提示我們需要一位神聖立法者才能解讀這個世界。

第七,奧斯維辛告訴我們如果沒有一個超驗的道德來源,某種意識形態的道德就會進來填補空缺

在很長的西方歷史中,基督教一直是這一超驗的道德來源。當然,也有很多時候西方社會與教會著實偏離了基督教標準,但基督教思維確實爲道德提供著依據。

然而,當這一標準削弱的時候(例如在納粹時代將臨的德國),它就被另一種標準替代了。

類似地,在這西方世界,我們正處在一個基督教思維不再主導公眾影響的時代。盛行著的是更世俗的道德主義解釋(自然道德主義、多數意志道德主義、唯理性道德主義)。

但在覈心層面,它們是失敗的。這些道德源頭不能解釋奧斯維辛,更不用說提供一個統一的標準讓人能夠聲討它的邪惡了。

如果我們沒有一個堅實的基礎來聲討譴責這種恐怖,我們怎麼能夠真正地說 「再也不要重演」 呢?

 [1] 約翰·勞爾斯頓·索羅,《伏爾泰的混賬們——理性在西方世界的獨裁》(John Raulston Saul, Voltaire’s Bastards—The Dictatorship of Reason in the West, Victoria: Penguin Books, 1993),16頁和74頁。

 [2] 我在這一節中引用的例子來自猶太裔社會評論人士丹尼斯·普拉格( Dennis Prager),參考他論述這一問題的視頻:https://www.youtube.com/watch?v=ryA8PafooQ4

 [3] 安妮·狄勒德,《聽客溪的朝聖》(廣西師範大學出版社,2015。在提摩太·凱勒的《爲何是他:懷疑主義時代的信仰》(上海三聯書店,2017)中有引用(英文版155頁)

 [4] 提摩太·凱勒,《爲何是他:懷疑主義時代的信仰》,151頁


譯:Alex Liu;校:JFX。原文發表於akosbalogh.com及福音聯盟澳大利亞網站:Auschwitz 75 Years On: The Failure of Secular Morality

Akos Balogh(阿考斯·拜羅格)是澳大利亞福音聯盟的CEO。他與妻子沙拉(Sarah)養育著三個孩子。阿考斯出生在布達佩斯,1981年蒙恩以難民身份來到澳大利亞。他在高中時受朋友,家庭和學校讀經的影響開始信主。然後他進入新南威爾士大學學習航空航天工程,之後在澳大利亞皇家空軍工作了五年。在獲得了莫爾神學院(Moore Theological College)神學士學位(B. Div.)後,他有幸在利斯莫爾南十字星大學(Southern Cross University, Lismore)爲澳大利亞福音學生團契(AFES)服侍了六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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