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会事工
教會成員與非基督徒結婚
教會該如何應對?
2020-12-28
—— John Piper

我們的收件箱裡不斷地收到向派博牧師提出的非常棘手的教牧問題。謝謝你們寄來的問題,也謝謝你們對我們的耐心,因爲我們正努力解決盡可能多的問題。下面是一個非常棘手的問題,來自一位名叫埃里克的聽眾,他也是一位牧師。他的問題是這樣的:

「您好,派博牧師!我也是一個牧師,我想知道當一個基督徒明知故犯地與一個非基督徒結婚時,教會應該採取什麼樣的措施來回應。我們已經警告過這位成員,但他還是選擇了和一個不信的人結婚,並且婚禮已經正式舉行了、結婚證也拿了,那麼現在我們教會應該如何回應呢?」

爲了回答這個問題,讓我們來澄清一下,當一個自稱的信徒拒絕教會長老的勸告,與一個未信者結婚時,他已經犯了哪幾個層次的罪。我只提三層,還有其他的,但這三層已經能夠幫助我們意識到問題的嚴重性。

幾個層次的罪

首先,這位自認爲是基督徒的成員在藐視和反抗神在新約中的明確命令。保羅在哥林多前書7:39中說:「丈夫活著的時候,妻子是被約束的;丈夫若死了,妻子就可以自由,隨意再嫁,只是要嫁這在主裡面的人。」「在主裡面」是指只和一個在主裡的人結婚,也就是和一個信徒、一個耶穌的跟隨者結婚。所以,如果這個對基督徒的教導講的已經很清楚,而信徒卻拒絕順從這個命令,她或他的行爲就是公然藐視使徒和上帝的教導。

第二個層次可能更重要,因爲它涉及到問題的核心:如果一個基督徒選擇與一個非信徒結婚,這說明這個信徒對基督的愛陷入了極大的妥協和首鼠兩端。耶穌在馬太福音10:37實質上是在說:「除非你愛我勝過愛你最親近的親人,否則你就不配跟隨我。」這是耶穌放在我們心中的一個驚人要求。但是,如果信徒享受一個拒絕基督的人(男朋友或女朋友)的同在、友誼和親密多於享受基督的同在和相交,他們對耶穌的信心和愛就會受到基督的質疑——不是我要質疑你,而是耶穌要質疑你。這是最深的問題。

一個基督徒的心怎麼能夠一方面把耶穌當作至高無上的至寶和滿足,另一方面又拒絕耶穌的話,以便停留在一個對耶穌毫無信靠和真情的人懷裡呢?這在我看來是無法想像的。我一直覺得這樣做不可理喻。這樣的人內心對基督的愛有很大很大的問題,這是我要說的第二個層次的罪。

第三,如果教會中忠心的領袖已經根據神的話語向信徒有恩慈地解釋了神的旨意,並且告訴這個成員要出於順服基督的緣故停止做一個不順服聖經的婚姻決定,那麼他仍然執意要進入這段婚姻就不僅是對聖經明文命令的悖逆,不僅表現了在情感上把人放在基督之上的拜偶像之心,也是對神賜給長老們保護群羊免於犯罪這一權威的蔑視。

這就是我對這個罪的情況分析,基於上面所說的,我現在接下去要說的話就會聽起來雖然嚴肅但卻合宜。

在愛中管教

我的答案是,長老們請求當事人悔改、爲當事人禱告,繼續教導當他,然後,如果所有這些都被拒絕了,你就得把這個成員從教會成員名單上除去,也就是執行教會紀律——因爲他仍然想要和不信的人結婚。除名的目的是要使不順服的基督徒清醒,是要喚醒他們,贏得悔改順服的心和幫助恢復與神的關係。

很多人不把聖經當回事。他們對那些像我說的那樣認真對待聖經的教會感到困惑和憤怒。今天許多自稱是基督徒的人,會認爲這樣的教會紀律(除名)帶來的傷害多於幫助。他們會說這樣做是不寬容,甚至說這是仇恨的表現。但這樣說的人是在把自己的智慧提升到神的智慧之上。他們會用那個不順服的人(和不信者結婚)同樣的理由來解釋爲什麼我們不應該把一個人從教會中除名:也許在這場婚姻中,不信的一方會被基督所接納;也許如果你讓他們成爲成員,或者讓其中一方繼續成爲成員,另一個方有一天也會成爲成員。

而被除名之人的父母或者朋友(如果他們也不是認真地看待聖經的話)也會反對說,你做這樣的事情就不能贏得他們歸向基督,他們會很生氣。不信的人會說你不寬容、充滿仇恨,聲稱這不會帶來任何救贖,反而會讓人疏遠基督教。他們會這麼說,這就是長老們要準備好聽到的聲音。

但這明顯與聖經的教導不符。在帖撒羅尼迦後書3:14-15和哥林多前書5:4-5中,保羅提出了一種可能性和願望,即通過這種「聖潔的排除」,罪人可能會得到拯救和恢復。事實上,在我的服事中,我已經看到教會紀律有這樣的效果。教會領袖必須準備好被自以爲比使徒們更懂得如何愛人的那些人批判和中傷。

得著恢復

另外一個要回答的問題是這樣的,這也非常重要:在這種情況下,悔改和恢復交通該是什麼樣子的?很顯然,這並不是說這個婚姻作廢,它確實是一個合法婚姻——一個本不該進入的婚姻,但現在既然締結了,就不應該破壞,應該使它成聖。

而保羅也同樣清楚地指出,一個信徒不應該和一個不信的人離婚,就像他說不應該和不信的人結婚一樣(哥林多前書7:12)。所以,從與不信的人結婚的罪上悔改不包括與不信的人離婚。它包括的是心的改變,而不是婚姻的改變。

  • 應該對不順服哥林多前書7:39節的行爲有真正的悔恨和後悔。
  • 應該承認自己的心在感情上把人放在基督之上了,並且從中悔改。
  • 應該爲在教會中抵擋神所設立領袖的勸告而道歉和憂傷。

而這些改變都是可以在婚姻關係保持不變的情況下進行的。事實上,我想說的是,一個留在這樣婚姻中的男人或女人可以對不信的配偶說這些話:「現在,我對耶穌的愛有了新的認識,我現在把基督看得比你更重要,基督是我的主和救世主,我希望再次成爲基督子民的一部分,我爲我嫁給了一個不信的人而感到悔恨,但這並不意味著我不再愛你,也不意味著我想離開你。我們曾經做出了一個約定,直到死亡將我們分開;我決定繼續遵守這一約定。事實上,我恢復了對基督的信靠,這意味著我現在知道如何更好地愛你。我想表現出這一點,我希望你會繼續讓我作爲你的配偶。」

未信的配偶是否將來會歸信基督?我們不知道。但這是可能的,這就是管教的目標,這也是我們的禱告。


譯:DeepL;校:JFX。原文刊載於「渴慕神」英文網站:Christian Marries Non-Christian — How Does a Church Respond?

John Piper(約翰·派博)是「渴慕神」網站(DesiringGod.org)的創始人及導師,伯利恆學院和神學院(Bethlehem College & Seminary)校長。他在明尼蘇達州明尼阿波里斯市的伯利恆浸信會(Bethlehem Baptist Church)擔任牧師三十三年,著有五十多部書籍,包括《渴慕神 : 論禁食禱告》、《十點十分的盛宴》、《思想的境界:讓頭腦被靈性的激情點燃》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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