圣经与神学
基督徒可以吃血嗎?
2020-09-22
—— David Closson

編注:本文最初發表時以不是全熟的牛排作爲今天吃血的一個可能例子。但發表後,細心的行家告訴我們一個可靠的信息:牛排看起來的「血紅色」並不是血(而是肌紅蛋白,給肌肉傳輸氧氣的蛋白質——譯註)。這意味著說,即便使徒行傳15:29的要求是一個永久性的道德命令,吃牛排也並不必然等於吃血。雖然本文的結論和釋經仍然成立,但我們仍然要爲這個低級錯誤道歉——我們不該把牛排扯到這個討論裡來。


乍一看,題目中提出的這個問題看起來挺奇怪,或者顯得微不足道、無關緊要。世界上發生了這麼多事情要關注,爲什麼要在一個看起來與生活在2020年的基督徒沒有多大關係的問題上進行神學爭論呢?

雖然對吃血的關注似乎離我們遙遠,但使徒行傳15:29的這個命令:「禁戒祭偶像的物和血,並勒死的牲畜和姦淫」這一系列要給到外邦基督徒的警戒就值得我們花時間去深思了。事實上,如果我們認真和仔細地面對這段經文,就會發現這段經文向我們提出了一連串的歷史、釋經和倫理問題。這些命令是否對所有的基督徒都永久適用?如果這些禁令都是永久適用的,那我們該如何使它與羅馬書第十四章調和?——在那裡保羅告訴他的讀者不要因爲吃的東西來論斷對方。最後,這段經文對今天教會所關注的問題有什麼啓示?這些都是值得我們仔細考慮的問題。

爲了理解這個命令,我們需要結合上下文來看這段經文,這就需要理解耶路撒冷會議的前前後後和使徒們爲保護和建立年輕的教會所做的努力。

建立福音的基礎

使徒行傳第15章詳述了第一次教會內部大會——耶路撒冷會議的過程。之所以要召開這次會議,是因爲在外邦基督徒是否應該和猶太基督徒一模一樣這個問題上爆發了激烈分歧。當然,外邦人可以成爲基督徒的事實在很早以前就已經確定了(使徒行傳10章)。但一個重要的問題仍然存在:外邦人應該在什麼基礎上被納入信徒群體?他們是否需要皈依猶太教並且遵守某些舊約的律法——比如割禮——才能成爲教會的正式成員?

在某些來自猶太的教師開始教導說割禮是得救的必要條件之後,這場辯論在安提阿教會達到了高潮(徒15:1)。認識到這個問題會給福音教義帶來深遠影響,保羅、巴拿巴和其他一些教會領袖同意召開一次會議來解決這個問題。這個問題的神學意義非常深遠。雖然是否要受割禮是眼下的問題,但擺在大家面前的問題是:從根本上來說,一個人要怎樣才能得救?如果割禮是得救的前提條件,那麼唯獨出於恩典、透過信心這一福音信息就會成了空談——某種形式的行爲之義成爲了被神稱義的前提條件。

值得慶幸的是,使徒和長老們抵擋了將猶太律法主義強加給外邦信徒的壓力。在一系列的講論中,彼得、保羅、巴拿巴,還有雅各都重申了救贖完全是因爲神的恩典,單單透過信心,堅決拒絕把人的行爲作爲救贖的要求。所有在場的人都同意:轉向神的外邦人不應該被遵守舊約律法的要求所累。

猶太人和外邦人如何相交

在解決了主要的教義問題之後,雅各把注意力轉向了實際的團契相交問題。意識到外邦人基督徒所得到的自由可能會冒犯猶太人的感情,雅各提出了一個方法來確保文化差異不會成爲教會內部分裂的根源。他的建議很簡單:外邦人信徒應該禁戒四樣東西(徒15:20-21):

  • 跟敬拜偶像有關的東西
  • 擺脫不道德性行爲
  • 勒死的牲畜

這個清單中的前兩項簡單明了。爲了不得罪他們的猶太兄弟,外邦人信徒應該禁戒「祭偶像之物」,或者說是跟偶像有關的東西(徒15:29)。這很可能是指參加異教寺廟的筵席或吃祭過偶像的食物。雖然偶像不是真神,但來自猶太人背景的人可能會因爲與異教習俗有哪怕是一丁點的聯繫而被冒犯。因此,最好完全避免這種聯繫。保羅在哥林多前書第8章更詳細地討論了這個問題。在那裡,保羅說他寧可不再吃肉,也不願意使信主的同胞陷入罪中(林前8:13)。

列表中的第二項——禁止不道德性行爲——是十誡道德律的一部分,聖經要求外邦基督徒也要遵循符合神對性和婚姻設計的倫理。這條禁令很可能有異教崇拜的考慮,因爲異教崇拜常常涉及到神殿中的淫亂。但是,雖然這條命令有文化層面的含義(因此值得列入雅各的清單),但它也是適用於所有信徒的道德標準的一部分,直到永遠(羅13:13;林前5:11,10:8;啓21:8)。

血的背後是什麼?

雅各信上的第三和第四項呢?(徒 15:20)這些要求:不能吃被勒死的動物,以及不能吃血。這兩條對大多數現代人來說似乎很奇怪。不過,對歷史背景的認識有助於解釋爲什麼這些禁令會被包括在關於猶太人-基督徒團契的討論中。

猶太人對正確處理血液的關注起源於創世記9:4-6。在那裡,上帝首先允許諾亞和他的後裔吃動物的肉,同時仍然禁止他們吃血,強調動物的血是它們的生命。這同樣的教導後來在利未記17:10-16中爲以色列人成爲定規——神明確禁止吃血。利未記17:11給出了這一命令的原因:「因爲活物的生命是在血中。我把這血賜給你們,可以在壇上爲你們的生命贖罪;因血裡有生命,所以能贖罪。

這裡傳達了兩個重要的真理。第一,血是神聖的,因爲它代表生命。正如艾倫·羅斯所解釋的那樣:「當鮮血流盡時,生命就被放棄了。」第二,在獻祭體系中,生命之血是給獻上祭牲的人帶去贖罪的手段。基於這個推理,我們可以看到爲什麼動物的血是更美獻祭的一個恰當(儘管不完美)預表,只有那更美的獻祭所流的血才能在實際上帶走罪(來9:22,10:4;約壹1:7)。基於這些原因,以色列人不應該因人的私慾而貶低血的價值。

在這樣的歷史背景下,雅各要求外邦基督徒不要吃血,應該理解爲保護不同文化的基督徒之間能夠彼此相交。通過遵從耶路撒冷會議的指導,早期教會表現出了謹慎和忍耐,而這些品格對於在不同的、多民族的聚會中建立深厚、真實的團契是必要的。因爲摩西的書「在各城有人傳講,每逢安息日,在會堂裡誦讀。」(使徒行傳15:21),如果外邦人炫耀他們的自由而不顧猶太人的這些特殊敏感問題,古代世界的猶太人就會感到掙扎。生活在一個多元化的社區裡已經夠有挑戰性了,沒有必要在這些不必要的問題上給弟兄或姊妹帶去對立情緒。

對今天基督徒的兩個應用

我們至少可以從耶路撒冷會議中學到兩件事。首先,在與福音有關的問題上,沒有妥協的餘地。使徒和長老們堅定而迅速地譴責那些試圖在福音中加入行爲的人。救贖是單單因爲恩典,唯獨透過信心,人的好行爲在其中毫無功勞。

第二,對於不是福音核心的分歧,應該給予恩典。會議在文化問題上達成了一致,顯示了極大的智慧,因爲這些問題可能會破壞教會的合一。後來,保羅似乎軟化了他對非必要問題的態度,比如食物和守日,說這些問題應該留給每個人的良心去解決(羅馬書14-15章)。但在這些早期的日子裡,爲了猶太基督徒的緣故,外邦人信徒有義務節制某些做法。通過採納耶路撒冷會議的建議,建立了根植於福音的喜樂合一基礎(使徒行傳15:31)。

今天的智慧

雖然血的問題對大多數基督徒來說已不再緊迫,但它的解決方式爲今天的基督徒提供了重要的教訓。

當我們的會眾繼續處理我們中間的核心教義問題和非核心次要問題時,我們應該首先效法耶路撒冷會議的榜樣,愛神和愛鄰舍勝過愛自己。


譯:DeepL;校:JFX。原文刊載於福音聯盟英文網站:Are Christians Forbidden to Eat Blood?

David Closson(大衛·格羅森)道學碩士畢業於美南浸信會神學院,現在擔任家庭研究機構(Family Research Council)的基督徒倫理與聖經世界觀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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