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与艺术 书评
談論自己的屬靈意義
2020-03-27
—— Andrew T. Le Peau

編注:就像C. S.路易斯(C. S. Lewis)所建議的那樣,我們要幫助我們的讀者「讓這幾個世紀以來乾淨的海風吹過我們的心」(出自 On the Incarnation: Saint Athanasius with an introduction ——譯註)。也正如他所指出的那樣,「只有通過閱讀經典」才能達到這樣的效果。我們接下來要審視一些可能被遺忘、但是依然和現今的教會相關,並且能幫助今日基督徒的經典著作


演講、證道、寫作出版,可以像走鋼絲——屬靈的鋼絲。作爲基督徒,一方面聖經告誡我們不要看自己過於所當看的,另一方面,身爲作者與講員,我們又要談論自己,好讓聽眾與我們認同;坦誠相對可以吸引讀者與聽眾,進而藉著我們的生命和工作使他們得到益處。

2011年去世的約翰·斯托德(John Stott)是著名的倫敦牧師、作家、和講員,他不願意談論任何關於自身的事,也定意不高舉自己。雖然他的著作銷量上百萬,也曾在世界各地向千百萬人演講,但他幾乎從未談論過任何與自己有關的事。斯托德解決這危險的方式是徹底根除。他始終忠心地專注在聖經上。

顯然這是處理這個問題的合宜方式之一。然而,直接寫出或講出自己的生命故事也有極大的益處;這樣做幫助我們回想,我們一旦記起自己的過去,就有機會向神懺悔與感恩。

如果我們決定直接談論或寫我們自己,那麼該如何確保不落入自我中心的試探中呢?或許我們可以從舉世聞名的作品之一——一本基督徒寫自己的書——得到一點線索。事實上,這本寫在1500多年之前的書開啓了屬靈回憶錄的文體。是的,我談的是奧古斯丁的《懺悔錄》Confessions)。

奧古斯丁是一位偉大的神學家和牧者,他生於主後354到430年,移民到意大利,在那裡歸信基督信仰,後來又回到非洲,成爲希波的主教(今天的阿爾及利亞)。他是一位多產的作家,除了《懺悔錄》,他的《上帝之城》The City of God)大概是最著名的一本。

《懺悔錄》按時間順序敘述奧古斯丁的生平,從他的早年開始(甚至包括回想他在母腹裡,他裡面可能有的景況)直到青年時期。他並沒有系統性的告訴我們有關他自己的每一件事,只專注於導致他終於在31歲歸信,帶來道德和心智上發展的那些事。對我而言,這本書從幾個方面凸顯出奧古斯丁即便在專注自己的時候也使用屬靈操練的方式:

第一,他坦承罪與信心

這本書之所以叫作懺悔錄是有原因的。奧古斯丁在兩方面向神懺悔,首先,顯然的,承認他的罪。他提到兒童與青少時期的偷竊、貪食、欺騙的傾向,再加上強烈的性慾;他承認不服從父母、老師,又渴望他人的稱讚。

他也承認自己在知識上狹窄、不足的努力。他對過去的一些想法做了這樣的評估:「我之所以未能看出這件事的重要性,是因爲神的偉大和美好,惟有你——全能的神——才能創造出千奇萬妙。」 (英文版97-98頁,直譯)。如果沒有把神考慮在內,特別是沒有看見神才是那位揮筆的藝術家,他就無法完全了解美與真實。

此外,他不只提那些已經勝過的罪,也很誠實地談那些仍在爭戰之中的罪。他對他的主說:「醉酒與我的生命大相徑庭,你讓它與我完全無關便是憐憫我;然而,有的時候你的奴僕不知不覺就喝過量了,也求你憐憫,叫它遠遠離開我」(英文版318頁)

是的,這就是奧古斯丁。他沒有聲稱喝一點酒就是錯的,但是他知道過量是什麼(我們不也是嗎?),因此承認在飲酒的事上,需要依靠神結出節制的聖靈果子。奧古斯丁的誠實讓我自問,在寫作的時候,我誠實面對自己嗎?

然而,奧古斯丁並非只承認錯,他也宣告自己的信念。他承認神的憐憫、恩典、豐富、智慧、和其他種種。這樣,他以神的偉大來平衡自己的軟弱。他自問,在這個經歷、這個事件裡,我看見神的手嗎?我又藉此學到什麼關於神與他的世界?我可以如何讚美他?這些問題的答案未必能直接用在我們的寫作上,但是在問答之間,必能對我們的生命有所影響。

第二,使用自嘲的幽默

奧古斯丁以自嘲、幽默的眼光看自己。有一件事非常著名,他說在他歸信之前曾經這樣向神禱告:「請你賞賜我純潔和節制,但不要立即賞給我」(英文版318頁)。學習嘲笑自己,在屬靈上是一件很健康的事,我們應該致力於此。當我們太看重自己時,會容易被冒犯、生氣,進而妨礙神所行。

把自己當作笑柄,對我的靈命與心理健康都有益處;另一個好處就是拉近我與聽眾的距離,我不是高高在上的權威,不過是他們其中的一員,走在生命的旅程中,摸索生命的意義。我們都一樣。

第三,尊榮他人

奧古斯丁刻意不使自己總作故事中的英雄,他的母親莫妮卡就是個突出的角色;她堅定不移的禱告,甚至在奧古斯丁瞞著她偷偷搭船離城的情況下,仍跟隨他從非洲到了米蘭。米蘭大主教安波羅修則是另一位對他影響深遠的人,幫助他看見基督信仰是合乎理性的。

我們不需要是那個有新洞見、新對策,倡議幫助的人;我們從別人那裡學到東西,或看見別人的好行爲,就應該快快歸功給人。

第四,順服聖經

奧古斯丁順服在聖經的權威之下,因而能夠正確的看自己。雖然奧古斯丁偶爾會直接引用經文,卻經常在同一段落裡一次、兩次、或三次的間接提到經文,這可以在新出版譯本的腳註裡清楚看見。他的腦海被聖經的語言、故事、和教導所充滿。

他也清楚公開的順服聖經。當談論到神賜給人裁判的權柄時,他提出下面這點例外:

「…不能論斷你的聖經,…因此,一個人即使屬於神,已重建新心,依照造物主的肖像認識了神,但仍是法律的執行者,而不是裁判者」(英文版462頁)。

要想有這樣的眼光,我們需要大量又規律的讀聖經,也需要以尊重的心來讀。我們卻經常分割式的讀,把這裡或那裡的經文抽出來,又隨自己的意思把它們拼湊在一起;然而,聖經不是一本過時的真理書或「上帝語錄」,我們應該讓聖經引導我們研讀,而不是自己控制聖經的編排。要達到此目的,我們要研讀整本聖經,分辨作者在整本書裡所要表達的,而不是片段的。

奧古斯丁在最後3章(整本書13章),作了突然的轉變,從談論自己轉而深思一大段經文——創世記第一章,且做了整體性的分析。的確,他是那個時代的人,常用我一般不鼓勵的寓意讀經法讀,可是,他顯然願意讓他的意念和心思被神全部的話語來塑造。

第五,看見更宏大的故事

從他自己的故事到創世記,這個轉變似乎不尋常;爲什麼在花了300頁說他自己之後,用最後的100頁開宗明義地講創世記,好像重新開始另外一本書似的。

然而,這樣做讓奧古斯丁更正確的看自己——把自己的故事放在一個更宏大的故事之下。他的故事不是主要的事件,不過是神的偉大宇宙故事、與神的作爲之中的一小部分。這使得奧古斯丁的故事,和我的故事,感覺更勻稱且有意義。我的故事不過是更大整體裡的一部分,所以我沒有太多功勞。然而,噢,那個故事多麼宏偉啊——從創造到終結、從應許到成全,從死亡到生命——而我竟然是其中的一部分!

第六,寫給神

奧古斯丁的範例還有最後這一點是對我們有幫助的:他的整本書都是向神說話,他寫作的對象是那一位。

這樣做,他確保自己不斷的把焦點從自己身上轉回到神,以正確的眼光看他的生命,提醒自己他不是生命故事的主角,神才是,他歸功給神;例如,在他領悟到摩尼教的錯誤時,他說:「你﹐真實無妄的主,你是反對他們,駁斥他們,揭露他們的」(英文版230頁),接著,奧古斯丁繼續指出他們的錯誤論點,雖然這些反駁點顯然是奧古斯丁所總結的,但他承認神是源頭。

奧古斯丁一直很清楚會有其他的讀者,他問道:

「我向誰敘述這些事情呢﹖當然又是向你、我的神﹔我願在你面前,向我的同類、向人類講述,雖然我的著作可能僅僅落在極少數人手中。可是爲什麼要講述呢﹖爲了使我和所有的讀者想想,我們該從多麼深的坑中向你呼號」(英文版37-38頁)。

奧古斯丁在他成爲基督徒之後約12年、擔任主教幾年以後,寫下懺悔錄。因此,主要的目的似乎是牧養性的;他要提供一個模式,一個方式,讓經歷道德上的掙扎、知識上的掙扎、或兩者都有的人,成爲基督徒;他要爲希波或其他地方的慕道者指示一條路,可以認識主、愛主,像他一樣的認識和愛。神所賜給他的,他再獻上給神。

我們不需要寫一整本書給神,來這樣子操練使用屬靈紀律,但是我們仍然可以自問,我們的意念從何而來?是誰給了我語言的能力?當我經歷成功或失敗時,誰是真正的演員?當我述說我的生命故事時,我學到什麼關於神的事?這樣的焦點減輕了我的壓力,我不需要擔心自己會有多少聽眾,或他們會不會喜歡我的信息,反而,我可以專注在是不是討神喜歡。

這種屬靈紀律——用屬靈眼光看自己——是奧古斯丁給我們這些談論自己之人的禮物,我們爲這份禮物感恩。


譯:麗文;校:JFX。原文節錄自作者所著《更好地寫作》(Write Better)壹書,發表於福音聯盟英文網站:The Spirituality of Talking About Yourself

Andrew T. Le Peau(安德烈·李普)是美國校園出版社(InterVarsity Press)的編輯,也是多本書的作者,居住在芝加哥地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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