圣经与神学
轉向基督:如何造就基督教喜樂主義者
2018-09-14
—— John Piper

馬太福音13:44-46:

天國好像寶貝藏在地裡,人遇見了就把它藏起來,歡歡喜喜地去變賣一切所有的,買這塊地。天國又好像買賣人尋找好珠子,就去變賣他一切所有的,買了這顆珠子。

上週我們分享了上帝無窮無盡、充盈滿溢的快樂是基督教喜樂主義的根基。上帝之所以快樂是因爲他以自己至大的榮耀爲快樂,特別是當他看見自己的榮耀在他兒子身上彰顯出來的時候,他的快樂就更加完全。上帝之所以快樂是因爲他是至高者,因此任何事物都無法阻礙他的快樂。上帝的快樂是基督教喜樂主義的根基,他因著慈愛將他的快樂覆庇我們。當上帝呼召人歸向他的時候,他並不是召這些人來填補自己的缺乏,而是喜愛與他們分享自己的豐富。上週分享的結論是,並不是每個人都能在永恆中分享上帝的快樂,因爲它是有條件的,人們必須滿足這個條件才能分享這份快樂。這個條件就是 「要以耶和華爲樂」(詩37:4)。但是許多人從財富、復仇和娛樂中享受到的快樂遠比他們從上帝那裡得到的多,他們也因此喪失了上帝的救贖之恩,成爲失喪的人。這些人需要的是轉向基督,而這恰好是塑造基督教喜樂主義者的方法,也是我今天早上和大家分享的內容。

可能有人會問:「如果我們的目標是轉向基督,爲什麼我們不直接對人說:『當信主耶穌,你必能得救』,講基督教喜樂主義幹什麼?」這個問題問得好。我的答案是這樣的。我們生活在一個擁有膚淺的基督教文化的社會中,成千上萬靈魂失喪的人自認爲他們是信耶穌的。通過對不信者及掛名基督徒的觀察,我發現「當信主耶穌,你必能得救」這句話對他們來說毫無意義。那些醉倒在大街上的酒鬼會告訴你他得救了;那些未婚同居的人會告訴你他們得救了;那些四十年來從不參與敬拜或團契生活的老人會告訴你他們得救了;那些到教會參與活動、但仍滿心眷戀這個世界的人會告訴你他們得救了。作爲一個福音的傳講者和真理的教師,我的責任不僅僅是重複那些聖經金句,而是要講明那些金句中所蘊涵的真理,讓聽到的人感到扎心,並願意爲此來尋求基督。我要做的就是有針對性地宣講出經文中所蘊涵的被人忽視的重要真理,並藉此大大地喚醒那些沉睡的靈魂。爲此我講想說的是,一個人什麼時候轉向基督,什麼時候他就成爲一名基督教喜樂主義者。除非一個人重生成爲一個基督教喜樂主義者,他就不可能看見神的國。這是我從經文的角度對這個觀點進行的論述。

在談論轉向基督這個問題之前,我們需要先了解如何才能轉向基督的偉大真理。我們需要面對的第一個真理就是,上帝是人類的創造者,我們當爲自己所擁有的一切向上帝心懷感激,我們的良心和我們的生命就是最好的證明。爲什麼你的良心會審判那些怠慢你的善意幫助的人呢?爲什麼我們自然而然地認爲那些不懂得知恩圖報的人應該心懷愧疚呢?是因爲我們從小就被大人教導要懂得說謝謝,否則就要捱揍嗎?你知道這並不是問題的答案。我們一般不會輕易原諒那些不懂得報恩的人,我們的良心對那些不知感恩的人的定罪,正說明我們清楚地相信:知恩不報是一種罪。

我們的良心會有如此反應的真正原因是,我們是按上帝的形像造的。人裡面是有良心的,它是上帝在人心裡面發出的聲音。當一個人看見別人救了自己快淹死的孩子卻不感謝,我們的良心立刻就會判定這個人有罪。 人有著上帝的形像,這形像使人知道,做爲一個人理當懂得感恩。因此,每一個人心裡都知道有一位上帝,我們需要向他獻上衷心的感謝。如果你渴望別人對你感恩,卻認爲上帝不需要人爲他所施的恩典獻上感謝,這樣的想法未免太虛僞了。 「你們要稱謝耶和華,因他本爲善,他的慈愛永遠長存」(詩107:1)。如果你認爲一個人天生就當具有某些道德準則,那麼你就無法否認這樣一個事實,上帝已將他的律法寫在人的心版上,上帝的律法告訴我們:凡受造之物,都應當因著他對造物者的依賴以及造物者本身的良善,向他表達感謝。

因罪虧欠了向上帝的感謝

這帶領我們進到第二個偉大的真理中。這個真理是人類必須面對的,即無論是過去、現在還是將來,我們都無法向上帝我們的造物主,爲著他向我們所做的一切,完全地表達出我們對他深切、強烈而恆切的感謝。我們不需要聖經的指認,就能知道我們的過犯,我們要求別人對我們的幫助表達感謝,卻沒有把上帝當得的感謝歸給他。當我們的良心指認別人忘恩負義時,卻不知道上帝也在指認我們對他犯下的更大的忘恩負義的罪。即使我們強壓住良心對我們的指認,羅馬書一章十八節至二十一節的經文卻已將這罪清清楚楚地寫在那裡了:

原來神的憤怒,從天上顯明在一切不虔不義的人身上,就是那些行不義阻擋真理的人。神的事情,人所能知道的,原顯明在人心裡,因爲神已經給他們顯明。自從造天地以來,神的永能和神性是明明可知的,雖是眼不能見,但籍著被造之物就可以曉得,叫人無可推諉。因爲,他們雖然知道神,卻不當作神榮耀他,也不感謝他。他們的思念變爲虛妄,無知的心就昏暗了。

當每個人站在上帝面前,爲自己的一生交帳時,上帝不需要拿出哪節經文來顯明人有罪並宣告他當受的刑罰,上帝只會問三個問題,然後結案:1)你所擁有的一切都是我賜予你的,作爲受造物,你的生命、氣息以及一切都要依賴於我,這一點難道我向你顯明得還不清楚嗎?2)你的良心不是也在指認那些本當知恩圖報卻忘恩負義的人有罪嗎?3)你難道沒有體驗過因我向你施恩而有的感恩的快樂嗎?

我們都活在上帝的震怒之中

我們必須面對的第三個偉大的真理是,因著我們忘恩負義的罪,上帝的憤怒就臨到我們。我們的良心要爲世間一切不平尋求公正,當我們的人格遭受侮辱時,我們尚且不會善罷甘休,更何況上帝呢!上帝的公義要求他必須捍衛自己的榮耀。因此,當我們因忘恩負義而藐視上帝的榮耀,就必受到他公義的審判!人的價值遠高過貓,你不會因爲侮辱一隻貓而受到指控,但當你侮辱一個人的人格時,甚至可能會招致牢獄之災。而上帝的價值無限地高過人的價值,我們對上帝所施恩典的全然漠視就是對上帝品格的侮辱,它給我們帶來的是永遠的滅亡。罪的工價就是(永)死(羅6:23)。

基督:除掉上帝憤怒的人

這個世界最可怕的消息就是,我們落在造物主的審判底下,他要按著自己公義的品格向忘恩負義的罪人傾瀉他的憤怒,以此捍衛自己的榮耀。還有第四個偉大的真理,這個真理是藉由人的本性或良心無法知曉的,它必須藉由教會裡的宣講和宣教士的傳播才能使人知道。這個真理就是我們所說的好消息,即上帝命定了一種不用將全人類置於審判之下就能滿足他公義的方法。人類的美德救不了自己,是上帝親身擔當了人類當受的審判,藉此完成了對人類的救贖。上帝的智慧決定了他要用愛救贖我們脫離他自己的憤怒,來滿足他對公義的要求。這是一種什麼樣的智慧呢?

我們卻是傳釘十字架的基督。在猶太人爲絆腳石,在外邦人爲愚拙,但在那蒙召的,無論是猶太人、希臘人,基督總爲神的能力,神的智慧。(林前1:23-24)

被釘十字架的耶穌基督 ―― 上帝的兒子就是上帝的智慧。藉著他,上帝的愛得以將罪人從上帝的憤怒中拯救出來,藉此彰顯和高舉上帝的公義。

羅馬書三章二十五節至二十六節:

神設立耶穌作挽回祭,是憑著耶穌的血,籍著人的信,要顯明神的義。因爲他用忍耐的心,寬容人先時所犯的罪,好在今時顯明他的義,使人知道他自己爲義,也稱信耶穌的人爲義。

上帝如何讓那些藐視他榮耀的罪人成爲無罪,同時又顯明他的公義,並堅定不移地捍衛自己的榮耀呢? 回答是:

神使那無罪的,替我們成爲罪,好叫我們在他裡面成爲神的義。(林後5:21)

律法既因肉體軟弱,有所不能行的,神就差遣自己的兒子成爲罪身的形狀,作了贖罪祭,在肉體中定了罪案。(羅8:3)

他被掛在木頭上,親身擔當了我們的罪,使我們既然在罪上死,就得以在義上活。(彼前2:24)

基督也曾一次爲罪受苦,就是義的代替不義的,爲要引我們到神面前。(彼前3:18)

如果說這個世界最可怕的消息是,我們都落在了造物主公義的刑罰之下,他要按著自己的公義向忘恩負義的罪人傾瀉他的憤怒,以此捍衛自己的榮耀。那麼,這個世界最好的消息就是福音!福音告訴我們上帝願意讓他自己的兒子代替我們接受審判(加3:13),以此彰顯他榮耀中的公義,拯救你我這樣的罪人!

我當做什麼才能承受救恩?

救恩不是爲所有的罪人預備的。並不是說耶穌爲罪人死了,每一個罪人就都能從神的震怒中被拯救出來。第五個我們需要聽見的真理是:人要承受救恩必須滿足一個條件。成爲一個基督教喜樂主義者就是這個條件中的重要因素,這也是我最後要分享的一點。

「我當做什麼才能承受救恩?」這可能是人最常問的問題。讓我們來看看上帝是如何在他的話語中從不同的側面回答這個問題的。在使徒行傳十六章三十一節是這樣說的:「當信主耶穌,你和你一家都必得救」。約翰福音一章十二節說我們必須接受基督:「凡接待他的,就是信他名的人,他就賜他們權柄,作神的兒女。」使徒行傳三章十九節告訴我們要悔改!即從罪中轉離:「你們當悔改歸正,使你們的罪得以塗抹。」希伯來書五章十九節告訴我們要順服基督:「他既得以完全,就爲凡順從他的人成了永遠得救的根源。」耶穌自己也用各樣的方法回答了這個問題。比如,他在馬太福音十八章三節中說到人必須要成爲小孩子的樣式才能承受救恩:「我實在告訴你們:你們若不回轉,變成小孩子的樣式,斷不得進天國。」

在馬可福音八章三十四、三十五節說承受救恩的條件就是捨己,並願意爲基督捨棄自己屬地的生命:

若有人要跟從我,就當捨己,背起他的十字架,來跟從我。因爲凡要救自己生命的,必喪掉生命;凡爲我和福音喪掉生命的,必救了生命。

在馬太福音十章三十七節中,耶穌說承受救恩的條件是要愛他勝過一切:

愛父母過於愛我的,不配作我的門徒;愛兒女過於愛我的,不配作我的門徒。(參看林前16:22提後4:8)

路加福音十四章三十三節說,承受救恩的條件就是脫離對財產的愛慕:「無論什麼人,若不撇下一切所有的,就不能作我的門徒。」

新約聖經講明的這些條件告訴我們,這些就是我們承受基督的寶血宏恩、得蒙拯救所必須滿足的條件。我們必須相信基督、接受他、轉離我們的罪、順服他、擁有小孩子一般謙虛的心、愛基督勝過愛我們的家人、財產或生命。這就是歸向基督的真實含義所在,也是使我們獲得永恆生命的唯一途徑。

救恩的一個條件

將這些條件聯繫在一起的是什麼?是什麼將它們連接在一起的?驅使人滿足這些條件的力量是什麼?我認爲答案是在馬太福音十三章四十四節的那一小段比喻中:

天國好象寶貝藏在地裡,人遇見了就把它藏起來,歡歡喜喜地去變賣一切所有的買了這塊地。

這個比喻描述了一個人是如何歸向基督並被帶入天國的。他發現了一個寶貝,爲了得著這個寶貝,他滿心歡喜地賣了自己所有的爲要得著它。當人轉向基督時,基督就成了這個人盛放上帝的快樂的藏寶箱。生出上帝的快樂是所有救恩條件的根基。我們要經歷重生――歸向基督――然後基督會成爲我們快樂的寶藏,以前我們輕視他,如今我們卻養成信靠他、順服他的習慣。

有人可能會反對基督教喜樂主義說:「即使沒有上帝的快樂作激勵,人也照樣能作出信基督的決定。」我對此說法深表懷疑。但是我們今天早上並不是要分享 「如果沒有上帝的快樂作爲激勵,你能不能信基督」的問題,而是你應不應該信基督的問題。如果你能做這個決定,你願意信嗎?聖經中是否有這樣的經文,證明上帝願意接受那些來到他面前卻不願意以他爲樂的人?可能有人會說:「我們生活的目標是取悅上帝而不是我們自己。」但是什麼能取悅上帝呢?希伯來書十一章六節說:

人非有信,就不能得神的喜悅;因爲到神面前來的人,必須信有神,且信他要賞賜那尋求他的人。

你無法取悅上帝 除非你到他面前尋求他的賞賜。

當彼得把目光關注在自己所做出的自我犧牲上時,他對耶穌說,「看哪,我們已經撇下所有的來跟從你,將來我們要得什麼呢?」(太19:27)耶穌看出彼得這些話裡隱藏的驕傲:「我們是爲你才作出如此大的犧牲」。爲了消除彼得心中的驕傲,耶穌對他說:

「凡爲我的名撇下房屋或是弟兄、姐妹、父親、母親、兒女、田 地的,必要得著百倍,並且承受永生」(太19:29)。

耶穌是在說:彼得,如果你來到我面前,並不是因爲你發現我比你所撇下的一切都更有價值,那麼你還根本沒來到我面前,仍活在你自己的滿足中。你尚未象個小孩子一樣享受到從父親那裡賞賜給你的滿足。驕傲使你自視甚高,忘記了你不過是葡萄樹上的一個嫩枝,要從基督那真葡萄樹中吸取公義、和平和喜樂的漿汁。你要想承受救恩,就必須來到基督的面前尋求他的賞賜,並在他裡面找到快樂的寶藏。

總結一下。我們每個人都要接受這裡所說的五個偉大的真理。第一,上帝是我們的創造主,我們要爲他賜予我們的一切向他心存感謝。第二,我們永遠都無法真正明白,我們向我們的創造主理當獻上何等深厚的感恩。第三,我們都落在上帝公義的審判之下。我們的良心也顯明我們有罪。第四,耶穌基督以死爲我們承擔了罪債,上帝藉著他的死完成了對百姓的救贖,同時也滿足了他在公義上的要求。第五,我們得以承受上帝偉大救恩的條件是,歸向基督,讓基督成爲我們裡面容納上帝快樂的藏寶箱。聖經中每一個向人發出的邀請都根植在上帝慷慨賜予我們的這個寶藏上。基督就是對我們所犧牲的一切最豐富的報償。福音對人發出的邀請無疑是喜樂的:

你們一切乾渴的都當就近水來,沒有銀錢的也可以來。你們都來買了吃,不安用銀錢,不用價值,也來買酒和奶。你們爲何花錢買那不足爲食物的,用勞碌得來的買那不使人飽足的呢?你們要留意聽我的話,就能吃那美物,得享肥甘,心中喜樂。(賽55:1-3)

John Piper(約翰·派博)是「渴慕神」網站(DesiringGod.org)的創始人及導師,伯利恆學院和神學院(Bethlehem College & Seminary)校長。他在明尼蘇達州明尼阿波里斯市的伯利恆浸信會(Bethlehem Baptist Church)擔任牧師三十三年,著有五十多部書籍,包括《渴慕神 : 論禁食禱告》、《十點十分的盛宴》、《思想的境界:讓頭腦被靈性的激情點燃》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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