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的……但也不全是。
這個問題的難度在於它本身具有誤導性。聖經以幾種不同的方式談到了神的愛。卡森(D. A. Carson)在他的傑出著作《論神的愛這一難解的教義》(The Difficult Doctrine of the Love of God)中提到了神有五種愛(英文版16-19頁):
在對每種方式做了簡要的解經說明後,卡森解釋了強調神的愛其中某一個方面而忽略其他方面的危險。
如果神的愛僅僅是由內部的三位一體之愛所定義,而這種愛是完美的,不受罪的影響,那麼我們就無法把握神愛我們這樣的悖逆者所彰顯出的榮耀。
如果神的愛只是祂對萬物的護理,我們就很難看到福音爲何是好消息,因爲畢竟祂已經愛了所有人,不是嗎?
如果神的愛僅僅被看作是祂拯救世界的願望,那麼我們最終會得到一個情緒化的上帝,祂沒有顯示出我們在聖經中看到的那種至高主權。
如果神的愛只被理解爲對選民的愛,我們就會輕易地說上帝恨惡其他各種各樣的人,但神的愛這一真理還有很多更細微的差別。
如果神的愛完全基於「保守自己常在神的愛中」(猶21)這樣的警告中,我們就會陷入律法主義和許多不必要的自我懷疑。
談論神的愛聽起來是一項簡單的神學任務,但它實際上是最棘手的任務之一。我聽說有些教會在爭論是否應該教他們的孩子唱《耶穌愛我我知道》("Jesus Loves Me")(有些孩子可能是未蒙揀選的,你永遠不知道)。我知道還有很多教會如此強調上帝對世界上所有地方的所有人都有博愛,以至於他們很難理解爲什麼還要叫人去信耶穌成爲基督徒。事實是,神對每個人既愛也不愛。祂恨惡犯罪的世人,也愛犯罪的世人。祂愛祂收納的兒女,但祂對我們的罪深感悲痛。優秀神學的挑戰是解釋聖經如何爲所有這些陳述提供證據,以及它們怎樣聯繫在一起。
缺少任何一個關於上帝之愛的真理,都會導致扭曲的神性和糟糕的門訓。卡森勸告說,「簡而言之,我們需要聖經中關於這個問題的所有真理,否則在教義和牧養方面的影響將是災難性的。」(23頁)
譯:STH;校:SMH。原文刊載於福音聯盟英文網站:Does God Love Everyon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