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仰与工作 教会领袖经济学
最低工資法案對窮人有何影響?
2021-06-18
—— Joe Carter

2016年,民主黨通過了一項呼籲,把提高最低工資到每小時15美元納入黨的行動綱領一部分。現在,拜登總統將這一提議作爲最新1.9萬億美元新冠疫情救濟計劃的一部分。二月份,眾議院和參議院的民主黨人也重新提出了一項將聯邦最低工資線提高到每小時15美元的動議,該提案的目的是在2025年前逐步提高工資標準直到達標。

最低工資是指僱主可以支付給僱員的最低時薪。根據《公平勞動標準法》(Fair Labor Standards Act,FLSA)的規定,沒有得到例外豁免受僱員工最低工資是每小時7.25美元。許多州也有最低工資法,因此,當某位受僱員工同時受州和聯邦最低工資法約束時,僱員有權獲得更高的最低工資標準。

提高最低工資是否有助於人們擺脫貧困?這種上漲是否會增加失業率?儘管自1938年羅斯福總統第一次提出聯邦最低工資標準以來關於這個問題的辯論一直在進行,但很少有美國人真正了解最低工資法是在給勞動者帶來幫助還是帶來傷害。

大多數支持或反對最低工資法或想要提高最低工資的人都有一個共同的目標:幫助工作的窮人。因爲雙方都有崇高的目的,所以關於最低工資法和最低工資增長優劣的辯護應該由基督徒根據經驗證據來判斷:它到底給窮人帶來的是幫助,還是損害?雖然我們也應該同時考慮其他利益相關者的利益,但正如箴言22:22告訴我們的那樣,我們的首要關注點應該是「不可因他貧窮就搶奪他的物」。

爲了幫助教會領袖更好地理解這個問題,以及它給工作的窮人帶來怎樣的影響,下面是你應該知道的關於最低工資的十個基本無可爭議的要點。

第一,支持提高最低工資的主要理由是:它增加了工人的勞動價值。

勞動效率工資理論認爲,較高的工資可以提高勞動生產率,因爲它降低了工人的流動率以及僱用和培訓新工人的相關成本,減少了工人加入工會的動機,並增加了解僱的機會成本,從而激勵工人提高生產力。根據這種觀點,小幅提高最低工資不會對就業產生有害影響。

這一理論的前設是,支付更高的工資會提高工人的滿意度,從而減少員工流失。然而,只有在類似工作之間存在價格差異的情況下,這才是一個合理的假設。如果工人面臨兩個選擇:選擇在美國之鷹(American Eagle)工作,每小時7.25美元;或是在蓋普(Gap)工作,每小時10美元;大多數人更願意爲更高的工資疊衣服。他們甚至願意更努力地工作(從而提高他們的勞動價值),以吸引支付更高工資的僱主。如果商場裡的每家商店(以及該地區的所有其他工作)都被要求每小時支付10美元,那麼換工作的決定將主要基於非貨幣因素。

在關於提高最低工資的討論中,還有一個因素經常被忽視。由於勞動力價格的差異,Gap公司在招聘時可以更加挑剔;由於它願意提供更高的最低工資,這使它比其他僱主更有優勢,因爲Gap公司將有更多的申請人可以選擇。除非Gap的店長不稱職,否則他必定只會僱用那些真正值得以每小時10美元的價格來估價的人。換句話說,Gap會得到它願意支付的東西。

這就是爲什麼一些反對最低工資法的人聲稱,政府設定了最低工資會否定效率工資理論的效果,並終將扼殺就業。不僅願意支付更多的企業將失去他們在招聘方面的優勢,而且那些不願意支付更多的企業將解僱/不僱用那些勞動價值低於最低工資的人。一旦提高了最低工資,離職率也會增加,因爲人們會根據其他因素來決定堅持或離開一份工作。而那些永遠不會被僱用的人(低技術工人、新移民)則被完全拒之於勞動力市場之外。

第二,反對提高最低工資的主要理由是:它歧視了那些低技能的人。

經濟學家米爾頓·弗里德曼(Milton Friedman)曾將最低工資規定看爲「僱主必須歧視低技能人士」的要求。安東尼·戴維斯解釋說

最低工資阻止了一些技能最差、教育程度最低、經驗最少的工人參與勞動力市場,因爲它使僱主不願意冒險僱用他們。換句話說,工人是在教育、技能、經驗和價格的基礎上競爭工作的。在這些因素中,受教育程度較低、技能較差、經驗較少的工人唯一可以競爭的因素是價格。

今年1月,美國國家經濟研究局(National Bureau of Economic Research)發表了一篇論文,這篇論文對研究文獻進行了綜述,總結了關於最低工資法影響的結論。作者的主要結論是:

  • 大多數研究文獻對提高最低工資的影響持負面觀點。
  • 對於青少年、年輕人以及受教育程度較低的人來說,這一證據更爲有力。
  • 從對直接受影響的工人所進行的研究中得出的證據甚至更強烈地指向負面的就業影響。
  • 來自低工資行業研究的證據則不那麼片面。

作者的結論是,大多數的經驗證據表明,最低工資會減少低技能人士的就業。他們補充說:「任何認爲研究支持相反結論的人都有責任解釋爲什麼其他大多數研究都是錯誤的。」

第三,經濟學家對小幅提高最低工資的影響意見不一。

經濟學家們確實對最低工資對就業和最低工資收入者的生活水平的影響有不同意見。但幾乎所有的分歧都是關於相對較小的增長(低於20%)。目前聯邦最低工資(7.25美元)如果增加20%,將增加到每小時8.70美元;如果增加到每小時15美元,將增加108%。

幾乎所有的經濟學家都同意,大幅提高最低工資或試圖使其符合「生活工資」(每小時12美元至15美元)將導致失業率大幅上升。2019年對經濟學家進行的一項調查發現,超過三分之二(88%)的人認爲可接受的聯邦最低工資應低於15美元,74%的人反對將其提高到15美元(61%強烈反對;13%有點反對)。

調查還發現,絕大多數經濟學家認爲15美元的最低工資將對青年就業水平(84%)、可用的工作數量(77%)和成人就業水平(56%)產生有害影響。當被問及15美元的工資對初級職位的技能水平有什麼影響時,五分之四(83%)的人認爲僱主會僱用具有更高技能的初級職位。

經濟學家們對15美元的工資是否會幫助或損害貧困率存在分歧。三分之一(38%)的人認爲增加工資會導致貧困率上升,而27%的人認爲會減少,19%的人說會保持不變,16%的人不確定。五分之二(39%)的人認爲最低工資應該保持在7.25美元或降低,三分之二(66%)的人認爲最低工資應該是每小時10美元或以下。

在新冠疫情流行開始之前,無黨派的國會預算辦公室估計,如果全國最低工資提高到每小時15美元,失業將增加130萬

第四,最低工資不一定等同於貧困工資、生活工資和家庭工資。

關於提高最低工資是否會使其達到貧困工資、生活工資、甚至是家庭生活工資的水平,存在著相當大的爭論和混亂。我們可以將這三個相關的概念定義爲。

貧困工資是使個人或家庭超過貧困線所需的工資。

生活工資是指個人需要支付最低限度的食物、健康保險、住房、交通和其他基本必需品(衣服、個人護理用品)所需的工資。

家庭工資是指支付一個四口之家(一個有工作的成年人,一個沒有工作的成年人,和兩個孩子)所需的工資。

生活工資和家庭工資因地理位置的不同而不同。舉一個例子,讓我們用達拉斯舊金山作爲我們的代表城市。達拉斯的家庭收入中位數爲52,210美元,而在舊金山則是96,265美元。

這兩個城市每小時的貧困工資是一樣的:個人爲6美元,四口之家爲12.38美元。但達拉斯的生活工資是個人12.38美元,四口之家26.76美元,而舊金山則分別是20.82美元和59.86美元。

在達拉斯,15美元的全國最低工資對生活來說是綽綽有餘的,但在舊金山卻遠遠不夠。

生活工資的倡導者應該認識到,由於全國各地的成本不同,聯邦最低工資永遠不可能成爲提供全國生活工資的充分參照。

第五,提高最低工資對減少貧困幾乎沒有影響。

舊金山聯邦儲備銀行的學者大衛·紐馬克(David Neumark)指出,許多研究表明,提高最低工資和減少貧困之間沒有統計上的顯著關係。這一發現可能看起來有悖常理。畢竟,如果窮人的工資低,那麼提高他們的工資應該有助於減少他們的貧困。在某種程度上,這是真的。它所忽略的是,最低工資針對的是工資低的工人個人,而不是收入低的家庭。這一區別之所以重要,是因爲大多數拿最低工資的工人都是更高收入家庭的一員。

第六,最低工資將財富從低技能的窮人手中重新分配給高技能、有工作的窮人和中產階級。

許多支持提高最低工資的人錯誤地認爲,工資率的提高是將財富從僱主和投資者轉移到工人身上。但正如戴維斯所解釋的,支付增加工資的錢必須至少來自四個地方之一:消費者爲之支付的價格提高、投資者的回報降低、供應商的價格降低,或勞動力減少。經驗研究表明,提高最低工資的主要影響是減少就業,這實質上是將財富(工作機會)從技能較低的工作窮人和向更有技能的工作者和中產階級青少年身上轉移。

第七,最低工資的提高對美國黑人的影響不成比例。

最低工資提高給16至24歲的美國黑人就業率帶來的影響非常大。如果最低工資提高10%,16至24歲的白人男子的就業率將減少2.5%,16至24歲的西班牙裔男子減少1.2%,16至24歲的非裔男子則會減少6.5%。經濟學家威廉·埃文(William Even)和大衛·麥克弗森(David Macpherson)估計,在「完全受2007年、2008年和2009年聯邦最低工資增長影響的21個州」,年輕的美國黑人由於最低工資的提高而失去的工作比經濟衰退的宏觀經濟後果嚴重的多。

第八, 很少有人真正拿最低工資。

每小時賺7.25美元或更少的工人佔所有小時工資工人的1.9%。在按小時計酬的工人中,有392,000名工人的收入正好是當時的聯邦最低工資,即每小時7.25美元,另有大約120萬人的工資低於聯邦最低工資。根據勞工統計局的數據,在所有支付聯邦最低工資或低於聯邦最低工資的工人中,約有五分之三受僱於休閒和酒店業,而且幾乎全部是在餐館和其他食品服務業。對這些工人中的許多人來說,小費可能是對小時工資的有效補充。

第九,典型的最低工資工人是南方白人少女,從事兼職工作、從未結過婚。

絕大多數的最低工資收入者都是年輕人。在按小時計費的就業青少年(16至19歲)中,約有6%的人掙的是最低工資或更少(25歲以上的工人中只有約1%掙的是最低工資或更少)。據統計,他們更有可能是女性,從未結婚,從事兼職工作,並居住在南卡羅來納州、密西西比州或路易斯安那州。

第十,最低工資法在歷史上被用來阻止移民和壓迫窮人和少數民族。

最低工資被認爲是通過兩個渠道來實施優生學:阻止未來的移民和將「無法就業的人」從就業中剔除。正如托馬斯·倫納德(Thomas C. Leonard)所解釋的那樣,20世紀初的「進步」經濟學家認爲,「最低工資引起的工作崗位減少是一種社會性益處,因爲它相當於一種優生學服務,使勞動力中的『失業者』消失。」最近,商人和政治活動家榮·恩茲(Ron Unz)認爲,提高最低工資對於減少合法和非法移民都很有幫助,他說:「批評提高最低工資的人認爲,工作機會將被破壞,在某些情況下,他們可能是正確的。但是,許多受到威脅的工作正是在美國這樣一個富裕的發達社會中不應該有的,美國不應該試圖在低工資行業與墨西哥或印度競爭。」

附:《馬太福音》第20章怎麼說?

耶穌關於工人的比喻是關於最低工資法嗎?一些人,如「建牆事工」的大衛·巴頓(David Barton of Wallbuilders)認爲馬太福音20:1-16中的比喻展示了耶穌對政府設立最低工資法的反對。

這樣的解讀是對聖經的嚴重曲解。作爲比喻的解釋者,我們的任務是找到故事的相關含義如何在我們的環境中應用。雖然耶穌在他的寓言中經常提到金錢和經濟,但任何比喻的重點都不是教導我們貨幣或經濟政策。

這比喻中使用的畫面也不是一種標準規範,儘管我相信它們可以起到指導作用。例如,由於耶穌不會使用一個基於不公正或邪惡的例子,我們可以假設,與人協商支付不同的工資——即使是同一類型的勞動,本質上也沒有錯。這並不意味著我們必須把這個例子作爲個人道德的規範性基礎,更不意味著是對政府政策的直接主張。

此外,第14節中的問題——「我的東西難道不可隨我的意思用嗎?」必須放在更廣泛的背景下理解。聖經明確指出,在用我們的錢做我們想做的事(參看馬可福音12:17)上,我們並沒有絕對的權利,所以這不可能意味著土地所有者可以做他想做的事。更廣泛的背景呢?我們甚至不知道經濟背景是什麼——可能是因爲它對耶穌的觀點不重要。例如,我們不知道在這個寓言中,「一錢銀子」是否是政府規定的一天勞動的「最低工資」。

聖經中沒有任何內容直接支持或禁止政府制定最低工資。事實上,正如賈斯汀·泰勒所問的,「如果我們認爲耶穌在這裡講授經濟學課程,爲什麼我們不能說他是一個社會主義者,無論工作多長時間,都付給每個人同樣的工資?」


譯:DeepL;校:JFX。原文刊載於福音聯盟英文網站:Economics for Church Leaders: How Minimum-Wage Laws Affect the Poor.

Joe Carter(喬·卡特)是福音聯盟的編輯,同時也在弗吉尼亞州阿靈頓(Arlington, Virginia)的麥克林聖經教會(McLean Bible Church)擔任牧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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