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与时事
福音派和LGBT+:不能兩者兼得
2022-12-12
—— Joe Carter

邁克爾·格森(Michael Gerson)寫道:「有些詞,就像戰略性的堡壘一樣值得捍衛,而『福音派』就是這樣一個詞,雖然這個詞出了名的難定義,但它肯定包含了重生的宗教經歷、對聖經權威的委身,以及對耶穌基督拯救大能的強調。」

格森是在2018年爲《大西洋》雜誌撰寫的一篇文章中寫下這些話的。他在文章的結尾說:「這爲福音派設定了一個緊迫的任務:把他們的信仰從糟糕的領袖手中搶救出來。」

格森曾擔任小布什的高級助手和撰稿祕書,著有《英雄的保守主義》(Heroic Conservatism),也參與了《人之城》(City of Man,由科林·漢森和提摩太·凱勒編輯)的寫作,他一直是福音派在公共領域的聲音。不幸的是,他現在關於性別問題的觀點與聖經和教會的歷史見證相悖。正如他曾經指出的,成爲福音派意味著要致力於聖經的權威——而他現在似乎已經放棄了這個立場。

LGBT+運動是否傷害了任何人?

在同性戀自豪月期間,格森利用他在《華盛頓郵報》的專欄寫下了「同性戀權利運動爲何取得如此驚人的成功?」( "how the gay rights movement found such stunning success")一文。此文的關鍵論點是:「在同性戀權利的聲張中,同性婚姻支持者對人類尊嚴的高舉有令人信服的看法,而反對者則努力解釋擴大權利如何傷害了他人。」爲了支持他的主張,格森提供了三個例子。

格森的第一個例子是這樣的:「一些保守派聲稱,同性婚姻會以某種方式削弱異性婚姻制度。但同性婚姻會增加離婚率、兒童貧困率或生活在單親家庭的兒童數量增多的證據似乎並不存在。」他的回應表明,他從未真正理解異性婚姻爲何會被同性婚姻削弱的論點。

例如,考慮一下重新定義婚姻的問題。在幾乎全部的人類歷史上,婚姻一直被認爲是男性和女性的完全結合,他們爲了生育、家庭和分享合而爲一。重新定義這個詞自動貶低了婚姻制度。

如果格森想尋找一個更直接的傷害,他可以看看非一夫一妻制(nonmonogamous)的興起。正如我在九年前寫的那樣,「反一夫一妻」(monogamish,即一對夫婦在情感上只與對方親密無間,但卻在身體上從事性不忠或集體性活動)長期以來一直被認爲是可接受的,甚至是合規的,尤其在同性戀社區。隨著我們的國家對同性婚姻的接受,婚姻中不需要忠誠的觀點也越來越流行。

2021年進行的一項民意調查發現,受LGBT+文化影響最大的一代成年人正在採納這種婚姻觀。每十位千禧一代中就有4人(41%)說他們對建立開放式關係感興趣。在確定爲同性戀、雙性戀或其他身份的千禧一代中,52%的人對開放式關係感興趣。在這一代已婚夫婦中,30%的丈夫會有興趣,而較少的妻子(21%)有類似的感覺。

這不應該令人驚訝,因爲酷兒理論(queer theory)支持者和LGBT+活動家長期以來一直表示,關係中的忠誠度是一個需要拋棄的「異性戀」標準。

令人驚訝的是,居然有人相信爲同性婚姻的鬥爭能夠給同性戀者打開婚姻忠誠的大門。無論它們要引導我們相信什麼,現實是女同性戀者和男同性戀者對結婚的興趣有限。只有4%的男同性戀者和6%的女同性戀者選擇結婚,而異性戀者的結婚率(雖然已經是歷史最低)爲53%。大約30%的男同性戀者處於「反一夫一妻」的關係中,這意味著他們處於開放式關係中的可能性是結婚並對其伴侶忠誠的五倍。甚至雙性戀者也更有可能結婚(32%),儘管是與異性伴侶結婚(84%的雙性戀者與異性交往)。

不再說「天生如此」了

格森還認爲,支持同性婚姻權利的另一個原因是「遺傳學暗示」。他說:「雖然似乎沒有單一的『同性戀基因』,但該領域的科學家普遍肯定了遺傳學在決定性取向方面的作用。」他接著說:「而將社會或法律上的不利因素強加給未選擇的性取向的個人,似乎違反了基本的公平原則。」

格森似乎沒有意識到,隨著Lady Gaga的歌曲《天生如此》("Born This Way")的流行,遺傳學論點在2011年達到了頂峯。現在的趨勢是承認性取向是「可變的(fluid)」。事實上,20多年來的縱向研究表明,人們有時會改變他們的性取向。而2019年發表在《科學》雜誌上的一項研究結束了關於「同性戀基因」導致同性戀的說法。

另外,在2021年,近十分之一(9.1%)的千禧一代(1981年至1996年出生的美國人)和六分之一(15.9%)的Z世代(1997年至2002年出生)成員自我認定爲LGBT+。相比之下,只有3.8%的X一代(1965-1980年出生)、2%的嬰兒潮一代(1946-1964年出生)和1.3%的傳統派(1946年以前出生)自我認定爲異性戀以外的其他類型。

格森認爲基因變異如此之快,以至於未選擇的性取向每一代人都會增加一倍?難道他沒有看到,其實是社會宣傳和正常化了的同性戀(以及公眾接受度)如何導致了自我認定同性戀這一潮流的嗎?如果傾向是可以選擇的——正如許多年輕人會聲稱的那樣——那麼他的論點就不成立了。

乾脆說「聖經錯了」

但他最令人困惑的理由——至少對一個自認爲福音派的人來說——是:聖經可能就是錯的:

在信教的年輕人中,某些問題越來越明顯:爲什麼我們要根據舊約律法來評估同性戀,要知道舊約律法也主張用石頭打死不尊榮父母的孩子們。使徒保羅對同性戀的看法有沒有可能僅僅反映了他自己時代的標準,其實不是耶穌的觀點——因爲耶穌從未提到過這個話題?毫不奇怪,根據皮尤研究中心的民意調查,50歲以上的白人福音派有一半以上反對同性戀婚姻,而同一群體中50歲以下的人有一半以上支持同性戀婚姻。

我們可以預料到一個20多歲的抖音用戶試圖將他的信仰與文化相適應,提出這種論點。但對於一個58歲的惠頓學院畢業生和自稱福音派的人來說,聳聳肩說耶穌對同性戀沒說什麼,而且《聖經》中其他關於同性戀的觀點已經過時了,這就很令人尷尬了。

正如基督徒2000多年來一直指出的那樣,耶穌之所以從未提及同性戀,是因爲他對性行爲的看法已經非常明確,沒有必要再提及。耶穌明確談論了不道德的性行爲,其中包括同性戀(例如,馬太福音5:28,15:19),並根據創世記2:24的觀點明確定義了婚姻:「所以人要離開父母,與妻子連合,二人成爲一體。」(馬太福音19:5)直到最近,認真的人絕不會認爲耶穌會認可同性戀關係,更不用說同性婚姻了。

「政治對宗教傳統的腐蝕是可悲的,」格森在其2018年爲《大西洋》雜誌撰寫的那篇文章中寫道,「讓參與其中的人感到羞恥。」這話是真的。而格森(以及其他支持LGBT的「福音派」)擁抱LGBT+活動的政治,腐蝕了我們的信仰傳統。


譯:DeepL;校:SMH。原文刊載於福音聯盟英文網站:Evangelical and LGBT+ Ally: Why You Can』t Be Both.

Joe Carter(喬·卡特)是福音聯盟的編輯,同時也在弗吉尼亞州阿靈頓(Arlington, Virginia)的麥克林聖經教會(McLean Bible Church)擔任牧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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