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督徒生活
犯罪不是美德
2020-09-11
—— Jen Wilkin

「基督徒不可能完全順服律法,犯罪後的悔改反而是展現神恩典的一種方式。」

「我們不需要更多如何成爲更好配偶/父母/基督徒的要求清單,我們需要更多的恩典。」

「我的基督徒生活策略就是:失敗、悔改,然後重複這兩個步驟。」

聽起來不錯,不是嗎?市面上、基督徒當中這些觀點越來越普遍,很多基督徒認爲聖經中的律法是一個沉重的負擔,不僅對非基督徒來說是這樣,對基督徒來說也是重擔。這些聲音告訴我們,他們受夠了「沒完沒了地在基督徒責任清單上打勾」,他們也不想要知道更多「如何行義」上的教導。他們認爲,在行義這件事上我們都是失敗者,所以要丟掉你的清單和律法,把自己投身於恩典。

犯罪得到了重新包裝

近年來,教會領袖們在反對道德治療神論(moralistic therapeutic deism)上所付出的努力是正當的。道德治療神論實際上只是律法主義的一個現代化名,這一觀念認爲我們通過外在的、對某種道德準則的順服來贏得神的眷顧。如同耶穌時代一樣,道德主義治療神論滲透到我們的文化甚至教會中。今天它的危害性和兩千年前耶穌反對它時一樣大。

爲了回應這種歪曲的律法觀,有些人開始闡述一種歪曲的恩典觀。這些人否定了順服律法中道德誡命的必要性。我把這種觀點稱爲「慶祝犯罪主義」("celebratory failurism") ——他們認爲基督徒不可能順服律法,每次想要順服結果都會失敗;因此,他們認爲我們的犯罪或者在成聖上的失敗都值得慶祝,因爲它會使恩典更加美麗。

因此,今天「順服」這個詞聽起來令人厭煩,而「犯罪」也得到了重新包裝。

有趣的是,耶穌與律法主義作鬥爭的方式與慶祝犯罪的人不同。耶穌沒有拋棄律法,也沒有貶低對律法的順服,而是呼召他的跟從者去學習更深層次的順服(馬太福音5:17-48)——而不是法利賽人所推崇的行爲改善。耶穌呼籲在動機和行爲上都要順服,而這種敬虔的順服對那些心靈沒有因聖靈的大能而得著福音改變的人來說是不可能的。耶穌沒有廢除律法,而是加深了他的跟隨者對律法要求的理解,然後上了十字架,以確保他們能夠真正開始順服律法。

自由地順服

福音既賜予我們脫離罪之刑罰的自由,又賜予我們開始順服的自由(羅6:16)。那我們要順服什麼呢?曾經給人死亡的律法,現在給人自由。神的話語教導我們,行爲的改變絕對應該在得救之後。只是發生的原因與未信者的行爲改變的原因不同。對基督徒來說,外在行爲的改變反映了內心的改變。當彼得說我們已經在過異教徒生活上花了足夠時間(彼前4:1-6)時,他的意思肯定是說,是時候停止不順服律法的生活,開始依從律法生活了。保羅告訴我們(提多書2:11-14),恩典教導我們對不敬虔的情慾說「不」,而不是僅僅在我們沒有說「不」之後再悔改。他接著說,我們不是從律法中得蒙救贖,而是從不守律法(對律法的無視)中得蒙救贖的。如果如約翰所證明的,所有的罪都是違背律法(無視律法),那麼我們是否應該愛律法(詩篇119:97)、日夜默想律法,像那些深深渴望停止犯罪的人一樣呢?當耶穌說「去吧,不要再犯罪了」的時候,難道他不是認真的嗎? 

任何沒有證據的認信都是沒有意義的(雅各書2:14-26)。如果信心的宣告缺乏忠心的順服,那這個人就是一個屬靈的兩面派。他表面上肯定上帝存在,然後轉過身來,活得好像上帝不存在一樣。

「慶祝犯罪主義」斷言,我們所有在順服上的努力都會失敗,因此我們得以更能認識上帝的恩典。但神要我們順服,並不只是爲了教導我們不能期望自己完全順服律法。他勸我們順服,是爲了教導我們,因著恩典,我們可以順服,這就是基督徒的盼望。通過福音,我們的神、他的律法和他的性情不會改變,他改變了我們,使我們在動機和行爲上都成爲順服的人。信徒不再活在律法之下,而是律法成爲我們腳下的道路,成爲追求良善、正確和神所喜悅的生活樣式的必經之路。與「慶祝犯罪主義」的信條相反,律法不是問題。遵循律法者的心才是問題。

如果我們相信順服是爲了討神的歡心,那麼順服就只是道德主義。信徒知道,不可能靠自己的行爲換取神的歡心,因爲神不需要我們的任何東西,神也不欠我們什麼。知道了這一點,我們就能在喜樂和感恩中得著自由,而不是成爲想要靠自己賺得上帝恩典這一想法的奴隸。

想像一下,你會不會告訴你的孩子:「我知道你無法遵守,但我們的家規就是這樣的。當你違反它們時,一定要告訴我,這樣我就可以對你施恩。」這樣只會培養一個無法無天的孩子,這對孩子、對我們的家庭、對整個社會都沒有好處。我們不是要訓練我們的孩子通過服從我們才能獲得我們的喜愛,事實上我們已經愛了自己的孩子。我們這些罪人尚且知道訓練和裝備自己的孩子們順服,是因爲這是好的、正確的、安全的。我們的天父對我們的愛有多大呢?

超越「從犯罪到悔改」

我們絕不能用「慶祝犯罪主義」來取代「道德主義治療神論」。成聖的意義不僅僅是「你會失敗,但有恩典給你」。在聖潔中成長意味著我們的失敗比以前少了,因爲我們終於學會了在動機和行爲上都順服,就像基督順服一樣。自救和成聖之間是有區別的,這種區別就是心的動機。

殷勤的基督徒會渴望他們的教會領袖能教導他們如何走基督的道路。教會不能僅僅告訴他們「犯罪再悔改」,教會要給他們一個更超越的答案。我們需要告訴他們「這是正路,要行在其間」這樣的答案。聖經的確給了我們很多行爲上的清單列表讓我們去自檢:出埃及記20章中的十誡、馬太福音5章裡的八福、加拉太書5章的肉體行爲(加拉太書5:22-23)和屬靈果實(加拉太書5:22-23)清單,等等。這些清單會絆倒那些不信的人,同時又給基督徒美好的生命。它們使愛它們的人的道路變得筆直,雖然這條路是狹窄的,但卻能通向生命。

律法成爲使我們符合救主形像的恩典手段。我們愛律法,因爲我們愛賜下律法的神,他已經把律法刻在我們的心裡。我們不會在一天開始的時候就計劃犯罪,也不會慶祝犯罪。相反,我們要轉向真神,靠著聖靈的力量下定決心順服。就像詩篇40:8所說的那樣:「我的神啊,我樂意照你的旨意行;你的律法在我心裡。


譯:DeepL;校:JFX。原文刊載於福音聯盟英文網站:Failure Is Not a Virtue

Jen Wilkin(珍·威爾金)是一位講師、作家、女性聖經學習教師,積極參與女性事工,在家庭、教會和福音機構組織帶領女性學習聖經。另著有《照著他的形像》(In His Image)和《無人像他》(None Like Hi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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