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与时事 常见问题解答
常見問題解答:如何看待美南浸信會發布的性侵害報告
2019-08-29
—— Joe Carter

說的是什麼事?

美南浸信會(SBC)在上週日(2019年6月2日)發佈了一份報告,這份報告是關於這一美國最大基督教新教宗派裡所發生的性侵害事件的。

根據美南浸信會倫理與宗教自由委員會(ERLC),這份報告的出爐旨在教導各教會有關性侵害的危機,裝備教會好好關愛倖存者,並且幫助教會預防性侵害。

是什麼促成了這篇報告?

美國社會與眾教會在過去兩年都非常關注性侵害危機——以#MeToo、和#ChruchToo爲代表,這促使美南浸信會主席格列爾(J. D. Greear)在宗派內成立了性侵害諮詢小組(Sexual Abuse Advisory Group)。該小組的任務是「考量美南浸信會的各個層級該如何對性侵害事件採取明確的行動,作出敏捷、同情的回應;同時爲教會與機構營造安全的環境。」

這個小組被派定從事兩方面的研究:美南浸信會目前是如何處理這類事件的;以及參考美南浸信會本身的相關對策與資源,針對如何服事受害者以及預防會眾與教會受害,提出參考建議。

在報告的準備過程當中,該諮詢小組聽取了數百位性侵害的受害者,以及教會領袖、和國內的性侵害恢復與輔導領域的專家的說法。美南浸信會表示,這份報告的目的是傳達調查結果的關鍵性結論,以便「再思過往的實例、認清當今的挑戰、同時納入適用於將來的可能方案。」

這份報告如何界定性侵害?

針對這份報告,性侵害的定義是全方位、非法律性的;包含性騷擾、強姦、和性侵害。美國心理學協會對性侵害的定義是:「行兇者以強迫方式、威脅、或利用受害者之無法表達意願,所做與性有關的活動。」

這份報告呈現了什麼調查結果?

報告的主要調查結果包括:

  • 研究顯示,遭到性侵害的孩童,只有60%曾經告訴別人自己受過侵害。通常會提出報告的女人或女孩:遭強姦的只有36%、強姦未遂的34%、性騷擾的26%。
  • 美國有三家多數基督教會會去投保的保險公司,根據他們的數據,每年約有260件案例是孩童遭受傳道人、或其他教會同工的性侵害。
  • 性侵害犯中,那些一生最委身教會的(研究人員稱「留在教會的人」),他們所加害的人數累計最高,並且所侵害對象的年紀也最輕。他們發現,施害者對教會活動的積極參與對他們的性犯罪行爲,似乎沒有遏制作用,反而更糟。
  • 大多數性侵害的倖存者認識加害他們的人。司法部發現,四分之三的成年女性受害者認識施害者;不止如此,90%受到性侵害的兒童認識向他們施害的人。
  • 在年幼時曾遭受性侵害的成年婦女,她們患憂鬱症的可能性比未曾遭受性侵害的婦女多出兩倍多。有年幼受性侵害紀錄的成年人,他們企圖自殺的機率也超過兩倍。受過性侵害的女性,患精神疾病的機率比未受性侵害的女性多出三倍。而男性受害者中,超過70%因爲藥物濫用、有輕生念頭、及企圖自殺而尋求心理治療。
  • 研究報告顯示,受害者的教會出席率會因此降低,他們比較可能不信任神,與神的關係也停止成長。雖然健全又有反應的教會團體,可以、也應該成爲性侵的受害者醫治與安慰的主要來源,但事實並非如此。性侵加上扭曲的神學、或者受害者在教會團體裡遭到懷疑、或感到恥辱,給他們的信心所帶來的打擊是很嚴重的。

 報告提出教會在回應性侵害事件上的哪些失敗?

報告承認,教會在回應性侵害上犯了多方面的錯誤,包括:

  • 沒有充分裝備全國、各州、和各教會的員工與志願者,使他們警覺性侵害事件的發生,並作出適當的回應。
  • 誤用了教會自治的政策,而規避採取適當的行動。
  • 對於性侵的受害者沒有提供好的關懷。
  • 沒有嚴肅謹慎地處理並且相信倖存者的舉報。
  • 沒有向民事當局舉報性侵害事件。
  • 推薦行兇者到別的單位就職。
  • 舉薦那些用言辭美化對婦幼不公平待遇的政治、機構、教會領袖。
  • 報告說道:「讓我們傷痛的是,直到全國矚目性侵害事件之後,我們才被迫嚴肅的面對自己組織內的問題;很明顯的,它們早就存在,也仍然普遍存在,超過任何人的想像, 影響了全國各教會——從由帶職牧師牧養的小教會,到有上百員工的大教會。」
  • 報告還說道:「性侵害事件無所不在,神學院、差會、各宗派裡,包括我們自己;而大多數都沒有公平處理。」

報告認爲,教會該如何回應性侵害呢?

「在過去,性侵害事件被發現時,有些美南浸信會的教會以及領袖們最關切的是保護他們的名聲和教會,」 報告指出,「如此一來,性侵害的倖存者沒有受到保護,也沒有預防措施防止繼續有人受害。」

報告中也提到:「教會應該確認,照顧性侵倖存者的首要責任在於保護、和關愛他們,這在處理過程中,勝過其他一切考量。」報告建議,各教會根據大小、所在地、以及成員,擬定合宜的草案,例如:

  • 成立關懷團隊,成員有男有女,陪伴受害者。
  • 清楚真相被公開的相關法律規定。
  • 熟識當地的兒童保護中心、或其他幫助受害者的機構。
  • 制定實施方案,以處置被指控的加害者,特別當事件牽扯到未成年人時。
  • 發展受害者的後續照顧事工,或者幫助他們聯繫當地的資源。

下一步是什麼?

美南浸信會最近承諾採取行動,以「根除、並面對他們社群內的性侵害」。例如,倫理與宗教自由委員會、美南浸信會德州浸信會聯會、德州農夫村第一浸信會的牧師巴特·巴伯爾(Bart Barber)等等,一起擬定了德州的法案,讓「教會與其它非營利機構裡的個人,如果將性侵害向現任或未來的僱主據實以報,可以免予民事責任。」代表斯考特·史丹福解釋,這法案的目的在於「終止因爲緘默而使得加害者能轉換機構的情形」。這法案已在6月10日簽署通過。

倫理與宗教自由委員會與美南浸信會性侵害諮詢小組,也同時開辦了稱爲「關懷泉」(Caring Well)的事工,正視教會中的性侵害,「爲教會提供簡單、合用、可行的管道,直接強化他們在預防性侵害與關懷性侵害倖存者的事上所作的努力。」


譯:麗文;校:JFX。原文刊載於福音聯盟英文網站:The FAQs: Southern Baptists Release Urgent Report on Sexual Abuse

Joe Carter(喬·卡特)是福音聯盟的編輯,同時也在弗吉尼亞州阿靈頓(Arlington, Virginia)的麥克林聖經教會(McLean Bible Church)擔任牧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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