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与时事 常见问题解答
常見問題解答: 美南浸信會就是否能安排女性擔任牧師一職展開了辯論
2024-04-19
—— Joe Carter

最近發生了什麼?

美國最大的新教宗派美南浸信會(Southern Baptist Convention, SBC)正陷入一場激烈的內部爭論,這一爭論的焦點是姊妹在事工中的角色定位問題。這場爭論涉及到一項被稱爲「羅修訂案」( "Law amendment",以發起人邁克爾·羅的姓氏命名)的美南浸信會章程修訂動議。支持這一動議的人士聲稱該修訂將會澄清美南浸信會對於姊妹擔任牧師的立場,並試圖使整個宗派團結到教會中性別角色的傳統互補主義理解之下。

然而,該修訂動議也遭到了批評者的強烈反對,後者認爲該修訂不但不必要,而且會造成分裂,並可能破壞地方教會的自治。

「羅修訂案」的內容是什麼?

在美南浸信會的 2022 年大會上,弗吉尼亞州阿靈頓浸信會(Arlington Baptist Church, Virginia)的牧師邁克爾·羅(Michael Law)提出了一項動議,要求大會將其章程修改爲「不確認......女性擔任形式的牧師一職」("does not affirm . . . a woman as pastor of any kind"),該動議隨後提交到了宗派執行委員會(SBC Executive Committee)。

羅後來向執行委員會另外提交了一封信,標題是「呼籲保持我們的合一」("A Call to Keep Our Unity"),該信得到了 2,000 多名 美南浸信會牧師和神學院教授的聯署。羅在信中說:

就我個人而言,我覺得有必要提出這項修訂動議,因爲在我自己的教會方圓五英里的範圍內,有五間美南浸信會教會正在聘用女性擔任各種牧師,其中包括擔任「主任牧師」的姊妹。還有許多人發現,一些美南浸信會教會也任命、安排或僱用女性在他們的服事領域裡擔任牧師。這些教會通常使用一個經過修改的頭銜——協理牧師、崇拜牧師、婦女兒童牧師、門訓牧師或青少年牧師,但所有的名詞都是「牧師」。

美南浸信會章程的第三條列出了五個要求,符合這些要求的教會才能夠與美南浸信會建立合作關係。羅提出的修訂將在第三條中增加一項新的要求,即美南浸信會只與那些「確認、任命或僱用符合聖經要求的男性擔任任何類型的牧師或長老」的教會合作。

支持「羅修訂案」理由是什麼?

修訂案支持者提出的理由包括以下幾點:

神學信念

支持者認爲聖經明確教導牧師/長老的職分僅限於符合聖經要求的男性,正如《美南浸信會信仰告白 2000 版》所述。他們認爲該修訂是在浸信會內部貫徹這一符合聖經神學立場的一種方式。支持者認爲,聖經的教導是,女性不能在教會中對男性行使權力或進行教導。

美南浸信會神學院倫理學教授安德魯·沃克(Andrew Walker)支持羅修訂案:

(「羅修訂案」)肯定了聖經所肯定的。就是這麼簡單。坊間的爭論關注的是認信聲明、先例、後果等問題,但這些爭論分散了人們對更核心問題的注意力: 聖經是否教導說只有符合聖經所列資格的男性才能成爲牧師?很明顯就是這樣的。我不會投票反對我認爲在聖經中很明確的內容。

清晰與合一

支持者還認爲,該修訂案將爲美南浸信會對女性擔任牧師角色的立場提供時下急需的明確性,他們認爲這一立場已變得越來越不明確,也越來越容易產生分歧。一些人認爲,雖然這個問題在美南浸信會神學立場中已經足夠明確,但仍有必要進一步澄清。

博愛思大學(Boyce College)教授丹尼·伯克(Denny Burk)說:

我並不希望我的同意意味著《美南浸信會信仰告白 2000 版》和《美南浸信會章程》在女牧師問題上沒有明確表態。我認爲(《美南浸信會信仰告白》)已經足夠清楚地表明,牧師職位是爲符合聖經資格的男性保留的,這適用於任何類型的牧師(高級牧師、副牧師或其他牧師)。

福音聯盟理事會主席、得克薩斯州奧斯汀高點浸信會(High Pointe Baptist Church)主任牧師胡安·桑切斯(Juan Sánchez)說,修正案解決了他所宣稱的許多美南浸信會在使用牧師一詞時的「含混馬虎」問題。「我不認爲這是有意爲之。」桑切斯說,「但是在美南浸信會中,有很多教會可能有一位女性在兒童事工中擔任牧師。」桑切斯認爲,「而這位女性可能並不認爲自己是一位牧師,不想成爲牧師,也沒打算講道。」

他們希望對章程的修改將有助於宗派在這個問題上團結一致,他們認爲這個問題對美南浸信會的未來至關重要。

保護下一代

一些支持者認爲,爲了保護美南浸信會的下一代不受女權主義和性別和性別角色混淆的文化影響,這一修訂是必要的。他們認爲,堅持只由男性擔任牧師,這對於幫助下一代正確理解聖經中的性別角色至關重要。

得克薩斯州阿比林南邊浸信會(South Side Baptist Church, Abilene, Texas)主任牧師布萊克`懷特(Blake White)寫了一封信,表達他對該修訂的支持:

在我們這個時代,對性別和性別角色的困惑達到了前所未有的高度。女權主義是我們呼吸的空氣,已經悄然進入我們太多的教會。我們有一個獨特而及時的機會,向這個困惑的世界說出清晰而必要的話語。

解決現有的困惑

支持者指出,在 2022 年於加利福尼亞州阿納海姆(Anaheim, California)舉行的年度大會上,信任委員會(Credentials Committee)建議因馬鞍峯教會(Saddleback Church)僱用了女牧師而將其除名,這引起了佛羅里達州傑克遜維爾第一浸信會的主任牧師希斯·蘭伯特(Heath Lambert)所說的「大量激烈的辯論」。而這一修訂是根據浸信會神學信念明確定義牧師的一種方式。

維護浸信會的歷史和特性

支持者認爲,浸信會歷史上一直堅持只有男性才能擔任牧師,如果現在不解決這個問題,就會像懷特所說的那樣,「破壞合一,顯示偏離,傳達妥協」。他們認爲,爲了忠於美南浸信會的傳統和身份,批准這一修訂是必要的。

爲什麼其他互補主義者反對「羅修訂案」?

這一修訂案的反對者提出了幾個理由。

宗派章程的定位

批評者認爲,使用章程修訂解決這一問題是機制適用錯誤,如果目的是澄清神學立場,那麼應該修訂的是《美南浸信會信仰告白》而不是《美南浸信會章程》,前這才是澄清神學立場的主要工具。

美南浸信會執行委員會前主席兼福音聯盟理事會成員葛瑞爾(J. D. Greear)說:

我想明確一點:我反對這項修訂案不是出於神學原因,而是出於章程定位原因。修訂案的倡導者表示希望在我們的宗派中看到對互補論的支持得到澄清和加強,我對此表示支持。但這是一個錯誤的機制。

一些人擔心,將這一具體問題寫入章程可能會產生意想不到的後果,並爲進一步因爲神學問題而修改章程的做法開創先例。他們認爲,章程對於加入教會的資格審查應當關注信仰告白的核心內容,同時允許地方教會在應用這些信仰時有更多的自由和自主權。

地方教會的自主權

該修正案的一些反對者說,這一修訂可能會侵犯地方教會的自治,因爲它授權了宗派就姊妹擔任牧師角色的問題進行調查,甚至在教會的做法沒有明顯違反修訂案主張的情況下,也有可能取消教會的宗派成員資格。

葛瑞爾補充說:「雖然我並不指望信任委員會會主動去尋找違規的教會,」但「如果他們收到舉報——哪怕這舉報包含了 170 個教會——這些教會就會受到我們管理文件的約束,宗派需要對這些教會進行評估,並應用章程中的標準,無論這些教會自己是否願意。」

批評者認爲,這一程序會破壞浸信會歷史上的地方教會自治原則,並可能爲宗派插手其成員教會的內部事務開創一個危險的先例。

得克薩斯州休斯頓西北教會(Houston Northwest Church)的主任牧師史蒂夫·貝茲納(Steve Bezner)問道:「如果修訂案獲得通過,而且按照其支持者所希望的方式實施,那麼宗派將面臨一個抉擇時刻:它將如何處理像我這樣的教會?它將如何處理其他擁有女牧師的教會?」

分裂的可能性

一些領袖擔心,該修訂可能會進一步分裂美南浸信會,而不是使其更加合一,並將注意力和資源從教會履行大使命的核心任務上轉移開。他們認爲,該修訂可能會加劇現有的緊張關係,並導致美南浸信會內部的衝突和兩極分化加劇。

全美非裔美國人團契(National African American Fellowship)主席、加利福尼亞州優景教會(The View Church)主任牧師格雷戈里·帕金斯(Gregory Perkins)致信美南浸信會主席巴特·巴伯(Bart Barber)說:

美南浸信會全國非裔美國人團契(NAAF)是美南浸信會的內部團體,代表著 4,000 多個自認爲主要是非裔美國人的美南浸信會教會。……我們強烈敦促我們的美南浸信會大家庭考慮進入禱告和對話的時間,因爲對許多人來說,最近的這一決定是對地方教會自治的不必要侵犯。它在美南浸信會內部造成了分裂,並可能對 NAAF 附屬教會造成不成比例的影響。

解決現有程序問題

批評者指出,美南浸信會已有機制(如信任委員會)可以解決姊妹擔任牧師的問題,而無需修改章程。他們認爲,2022 年的馬鞍峯除名事件表明,現有的程序可以有效地處理此類情況,因此沒有必要進行章程修訂。

北卡羅來納州比爾特莫爾教會(Biltmore Church)的主任牧師、美南浸信會下一任主席候選人布魯斯·弗蘭克(Bruce Frank)寫道:

2023 年我們已經除名了美南浸信會最大的教會,這表明現有的機制已經到位了,那麼除名偏離《浸信會信仰與信息》太遠的教會也不難。我同意美國浸信會主席巴特·巴伯(Bart Barber)的觀點,他說:「美南浸信會已經要求教會在沒有這一修訂案的情況下將牧師職位僅限於男性。」

意想不到的後果

一些反對者擔心該修訂可能會產生意想不到的後果,比如有一些教會稱呼擔任牧師角色的女性爲「傳道」(「女傳道」),這樣的教會反而有可能會「逍遙法外」。還有人擔心該修訂可能會以過於僵化或律法主義的方式實施,從而破壞美南浸信會歷來的靈活性和多樣性。

克里斯威爾大學(Criswell College)戰略關係主任羅布·科林斯沃思(Rob Collingsworth)說:

這一修訂會在章程中加入的言辭不僅要求牧師和長老必須是男性,而且要求他們符合聖經所列出的資格。那麼,信任委員會要怎麼審查即將加入的教會呢?性別是客觀,這個沒問題。好客?受人尊敬?這就不那麼客觀了。這些教會可能會發現自己面臨信任委員會的調查,不是因爲他們肯定同性戀或宣揚種族主義,而是因爲他們的牧師在Facebook上發了一張喝啤酒的照片,或在Twitter上頭腦發熱胡說八道。

「羅修訂案」的下一步是什麼?

修訂宗派章程需要在連續兩次的年會上獲得三分之二多數票。美南浸信會年度大會由來自宗派內各教會的信使(投票代表)組成,就包括章程修正案在內的重要問題做出決定。

「羅修訂案」在 2023 年 6 月的美南浸信會年會上首次獲得的多數票同意。要使這一修訂案生效,必須在定於 2024 年 6 月在印第安納波利斯舉行的下一屆美南浸信會大會上再次以三分之二多數票通過。如果該修訂案第二次獲得通過,它將得到批准並加入美南浸信會的章程。


譯:DeepL;校:JFX。原文刊載於福音聯盟英文網站:The FAQs: Southern Baptists Debate Designation of Women in Ministry.

Joe Carter(喬·卡特)是福音聯盟的編輯,同時也在弗吉尼亞州阿靈頓(Arlington, Virginia)的麥克林聖經教會(McLean Bible Church)擔任牧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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