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督徒生活
「溫和育兒」符合聖經嗎?
書評:《呵護美德之心》,維根·古羅安 著
2024-04-21
—— Bernard N. Howard

最近幾年來,如果你有留意過那些有小孩子的家庭,可能會注意到一個讓老一輩人非常困惑的現象:爸爸媽媽蹲在一個大發脾氣的小孩面前,一邊看著孩子的眼睛,一邊以溫和的口氣說著類似這樣的話:「你感到難過;你有一種很強烈的情緒。這沒什麼, 我就在這裡。」幾分鐘過後,當你逛好一圈轉回來,依然看到同樣的場景,孩子大喊大叫要餅乾,蹲著的父母依然還在說那一套話。

你看到的是父母正在使用「溫和育兒」(gentle parenting)法(又稱爲「尊重型」或「回應型」育兒法)和孩子溝通。這是一種育兒新思路, 由各種自媒體大加宣揚開始流行,比如 Instagram 網紅「小孩子大感受」(Big Little Feelings,父母的話摘自「小孩子大感受」的如何處理孩子撒潑指南)、播客節目如「貝基博士之好心腸」(Good Inside with Dr. Becky),博客如「露西在家」(Lucy at Home),以及 TikTok 博主 thebennettgang。雖然大多數父母都會通過社交媒體接觸到溫和育兒法,它也有更學術的一面。貝基博士(她姓肯尼迪,不過很少用這個姓)擁有哥倫比亞大學臨床心理學博士學位。莫娜·德拉胡克(Mona Delahooke)和羅賓·艾因齊格(Robin Einzig)都對溫和育兒法產生過影響,她們也都擁有學術方面的資格。

有創意的建議

溫和育兒法很難用一句簡潔的話解釋清楚。走進溫和育兒法的世界,你會發現一系列相關的實用建議,而不是一個宏大統一理論。其中一些實用提示非常有見地:

  • 與其直截了當地下達可能引起孩子對抗的指令(「該離開操場了!」),不如給孩子一個選擇:「你想在兩分鐘內離開操場還是五分鐘內離開?」
  • 與其讓兩個剛開始學走路的小小孩的關係更加惡化(「這到底是怎麼回事!誰先開始的!」),不如用遊戲的方式化解緊張:「這個房間裡的機器人還不夠多。誰想和我一起當機器人?」
  • 與其抱著一種「長痛不如短痛」的態度,拿走孩子的奶嘴,不如在日曆上標上一個日子,讓奶嘴仙子來取奶嘴。讓孩子把奶嘴裝在信封裡放在家門口。然後讓孩子稍後回來,發現門階上鋪滿了彩紙和包裝好的禮物。

我喜歡這些建議,也喜歡溫和育兒法的總體原則:了解孩子的感受,尋求創造性的方法,避免不必要地傷害他們的感受 。如果「溫和育兒法」只是一個以非對抗性方式解決育兒問題的情緒跳板,我沒有反對意見。但是,當你更深入了解溫和育兒法的基本概念之後,你會發現至少有兩點與聖經教導對立。

兩個不符合聖經的概念

第一個不符合聖經的概念是,不良行爲(溫和的育兒術語是「挑戰行爲」)是由環境和外部因素產生的情緒引起的。這種理論認爲,如果父母對孩子的挑戰行爲做出負面的反應,就會讓孩子壓力更大,行爲更加惡化。與此相反,如果父母肯定孩子的感受,就會給孩子情感和生理上的空間,讓他們可以利用自身的良善來調節自己的行爲,從而慢慢建立起個人的適應能力。

「我真心相信,我們每個人內心都是善良的」,貝基博士在她的《好心腸》(Good Inside)一書中寫道。「當你相信孩子內心是好的,你就會相信他們有能力有好的表現,做正確的事。」

這個概念在實踐中是如何應用的呢?舉例來說,如果有個孩子推倒了哥哥的積木塔,然後用撒謊來掩飾,貝基博士建議你應該如此回應:「如果有個人,不是你哦,如果真有個人推倒了這座積木塔……我想我會理解的。對弟弟來說,有個哥哥不是件容易事。分享是很難的。」

這種方法的問題在於,它沒有把握住罪的罪惡性——這句話你在網上的溫和育兒法課程中可找不到。在耶穌看來,我們的內心並不良善(可 7:21-23);按照保羅的說法,即使我們已經知道對錯之間的區別,即使我們真的想做正確的事,但我們的罪根深蒂固,我們是不會去做的(羅 7:19)。溫和育兒法對人性的樂觀態度與聖經的現實主義格格不入。

第二個不符合聖經的觀念是,獎罰只能改變孩子表面上的行爲,而不能解開孩子的心結。在這裡,溫和育兒法實踐者似乎有不同的態度,有些人認爲孩子需要對自己做錯的事承擔後果。但總的來說,溫和育兒法瞧不上獎懲這一做法,認爲這是傳統育兒法裡沒用的東西。

溫和育兒法的目標是影響孩子的內心感受,這點基督徒可以認同,我們稱之爲牧養孩子的心。然而,從聖經的角度來看——這一點的重要性怎麼強調都不爲過——獎懲是這種牧養的重要組成部分。

關於獎勵,我們可以說很多(如果有人覺得不應該考慮獎勵,那麼他應該告訴上帝去),但本文的餘下部分將重點討論懲罰在聖經育兒觀中的地位。

天堂得赦免,人間受處罰

基督徒已經如此習慣聽到罪得赦免的好消息,以至於任何關於懲罰的話題都顯得格格不入。當耶穌死在十字架上時,祂承擔了我們的罪,神的忿怒全部傾倒在祂的身上。信靠耶穌的人在面對神時不再遭受神的譴責(羅 8:1)。

但這並不意味著我們已經擺脫了地上的一切懲罰。神主宰著我們在地上的一切,祂可能會用愛藉著我們的處境來懲罰我們,讓我們認識到自己的錯誤(箴 3:11-12)。

更重要的是,如果我們的行爲應受到民事懲罰,上帝也會認可適當的懲罰。保羅將「掌權的「稱爲「神的僕人」(羅 13:3-4),他告訴基督徒:你若作惡,卻當懼怕,因爲(掌權的)不是空空地佩劍;他是……伸冤的,刑罰那作惡的」同樣,彼得敦促基督徒服從「君王所派罰惡賞善的」的長官(彼前 2:14)。保羅和彼得都不認爲基督徒擁有上帝賜予的免罪金牌。

在社會中對基督徒適用的規則也適用於基督教家庭中的孩子。聖經中列舉了許多證據,讓我們看到,孩子嚴重的過錯應該受到懲罰,上帝把這份責任交給了父母。我絕對不是主張虐待。過度、殘忍的懲罰扭曲了神的管教。但有人濫用權柄不應該成爲不讓人正確使用權柄的理由。有些司機開車很危險, 但我們不應該因此就禁止所有人開車。不應該因爲有些父母虐待孩子,就不讓其他父母正確使用管教手段。

聖經中的管教與懲罰

所有相信聖經的父母都會同意,「管教」應該是基督徒養育孩子的一個特點(見弗 6:4)。英語中的「管教」(discipline)一詞不一定會讓人聯想到懲罰,特別是當管教是用來表達「訓練」的話。但聖經不是用英語寫成的,我們研究相關希伯來語和希臘語單詞的含義時,就會發現,從聖經角度去理解管教,懲罰是不可或缺的一部分。

在舊約中,翻譯爲「管教」的希伯來詞語是 "musar"。箴言中的兩個例子表明了 "musar" 與懲罰的密切關係。《箴言》13:24 說:「不忍用杖打兒子的,是恨惡他;疼愛兒子的,隨時管教(musar) 」。在這裡,"musar" 是「杖」的同義詞,象徵著痛苦的懲罰。《箴言》22:15 也有類似的意思:「愚蒙迷住孩童的心,用管教的杖musar可以遠遠趕除

舊約首次被翻譯成希臘文時,譯者幾乎總是用 "paideia" 來對應 "musar"。這表明,在基督之前和前後,"paideia"(即新約中的刑罰)和 "musar" 指的是類似的概念。一個特別重要的例子是《以賽亞書》53:5,其中「因他受的刑罰,我們得平安」一句中。翻譯爲 「刑罰」的詞在希伯來文中是 "musar",而在古希臘文譯本中是 "paideia"

翻開新約聖經,在《路加福音》23:16 和《路加福音》23:22 中,彼拉多兩次提到耶穌,「故此,我要責打paideia 的動詞形式)他,把他釋放了」。彼拉多幾乎肯定是在說鞭刑:在約翰福音中,他鞭打了耶穌,然後把他交給眾人,希望他們能夠放了他(約翰福音19:1-6)。彼拉多用「責打」(paideia)委婉地指代鞭刑,揭示了新約世界中管教意義的一個方面。

在《以弗所書》6:4 中,保羅命令父親用「主的教訓paideia)和警戒養育他們」。保羅對「教訓」(paideia)的理解包含了懲罰:在《提摩太前書》1:20,他說他已經「將許米乃和亞歷山大交給撒但,使他們受責罰paideia的被動動詞形式)就不再謗瀆了」。大多數聖經註釋者都認爲保羅說的是逐出教會,這是教會對罪惡最嚴厲的懲罰。保羅在這節經文中使用了 "paideia" 的動詞形式,表明懲罰對於懲戒許米乃和亞歷山大有必要。

評估聖經證據

這裡的重點並不是說,符合聖經的管教就是懲罰。在《提摩太後書》3:16 中,保羅說聖經「於……教導人學義都是有益的」;翻譯成「教導」的詞是 "paideia",如果要把它翻譯成「懲罰」,顯然是錯誤的。問題的關鍵在於懲罰是聖經管教的一部分,是管教工具箱中必不可少的一項。聖經學者威廉·萊恩(William L. Lane)對管教的定義囊括了紀律的各個方面:「符合聖經的管教(paideia)概念結合了訓練、教導和堅定的引導與責備、糾正和懲罰的細微差別」。

從聖經的角度來看,如果不通過報應式的懲罰來表明錯誤行爲的嚴重性,就不可能塑造孩子的品格。光靠言語是不夠的,因爲話語不過是耳邊風,聽過就忘(見箴 29:19)。慈愛的父母實施痛苦的懲罰,才能讓孩子明白這個道理。我清楚地記得,有一次父親管教我時,我就在想,我肯定做錯了。

可以說,聖經沒有規定體罰,因爲「」可以是一種象徵。但如果杖是一種象徵的話,那它肯定是一種痛苦懲罰的象徵——孩子會認出是懲罰。聖經要求慈愛的父母使用「杖」(箴 13:24),而體罰是滿足這一要求的一種方式。(需要明確指出的是,在成人門徒訓練中使用體罰毫無聖經依據)。

除了體罰之外,孩子認爲什麼是痛苦的懲罰,這因人而異。我記得有一次全家度假,我被罰一整天不能游泳。我先前已經被警告過,不能游泳是我應得的懲罰。你猜對了,我從來沒有忘記過那次經歷,那次真是讓我好好吃了教訓。

基督徒不能斷章取義地理解聖經,就好像用把注射器插到聖經詞彙裡,只提取部分含義。在聖經的管教中,訓練和懲罰合在一起,神所結合的,人不可分開。

除了對孩子的影響以外

我兒子索利才兩歲多大時,有一天,在紐約的一個遊樂場裡,有個大點的男孩咬了他的肩膀。索利嚎啕大哭,男孩的母親驚恐萬分,萬分抱歉地趕緊把自己兒子帶出了遊樂場。

我不知道那位母親是否採取了溫和育兒法——她可能在兒子到家後懲罰了他。我並不是在評判她的教養方式,因爲即使是用最好的養育方法教出來的孩子,有時也會很糟糕。我要說的是,孩子不是在真空中長大的。他們的行爲會影響他人,年齡越大,他們就會影響越多的人。

在《箴言》中,愚妄指的是狂傲自恃的行爲(箴 14:16),正行愚妄的愚昧人威脅到所有的人(箴 17:12)。因此,當聖經說「愚蒙迷住孩童的心」(箴 22:15)時,並不是在說孩子傻乎乎的。爲了孩子以及現在和將來都會被他影響到的人,應該把愚蒙趕除出去。符合聖經的方法是用愛心施行懲罰。

如果孩子愚昧的話,就會帶來惡果,而聖經認爲,如果沒有管教的杖,愚昧就依然存在於孩子的心理。如果我們想培養出品性柔和的孩子,我們需要的不僅僅是溫和育兒法,我們還需要符合聖經的方法。 


譯:變奏曲;校:JFX。原文刊載於福音聯盟網站:Is 'Gentle Parenting' Biblical?

Bernard N. Howard(伯納德·霍華德)是一位猶太人基督徒。他和他的妻子貝特西最近在曼哈頓上西區(擁有1/3猶太人口的地區)植堂建立了好牧人聖公會( Good Shepherd Anglican Churc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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