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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潛移默化地讓聖經失去權柄
2021-10-18
—— D. A. Carson

編者按:西方的基督徒面臨著一些很明顯的、挑戰聖經權威的觀念,但是僅僅這些明顯的挑戰並不能削弱我們對聖經的信任。是那些潛移默化的挑戰,那些在不知不覺中潛入的挑戰,在我們心中種下對聖經的懷疑。福音聯盟總幹事唐·卡森在福音聯盟神學期刊Themelios發表了一篇長文,論及十種讓我們潛移默化地看低聖經權威的方式,下面是對他那篇長文的摘要。

選擇性地用一些經文支持自己的論點是危險的

這種偏離(聖經權威)的最嚴重形式就是有選擇地相信和傳講一些經文,而忽視與這些經文相悖的經文,這一點在HWPG——高舉健康、財富和成功的「福音」(health, wealth, and prosperity gospel)教導與講道中表現得很明顯。那些傳道人把一些關於上帝給這片土地賜下繁榮的經文與其他反映成爲君王兒女意義的經文聯繫在一起,就很好地支持了自己的觀點。但是他們忽略了許多背起我們的十字架、與基督一起受苦以便我們可以與祂一起掌權、以及爲這名受苦應當令我們喜樂的經文,當然被他們忽略的不止這些。這樣的一種解經非常惡劣,也很容易被發現。我現在還想到的是更巧妙地忽視一些經文,例如拒絕談論任何有爭議的事情,以避免在地方教會中產生爭議。爲了教會的合一和避免紛爭,我們對一些熱門話題(貧窮、種族主義、同性戀婚姻、男女角色)進行冷處理,希望隨著時間的流逝大家會忘記一些話題。但可悲的現實是,如果我們不努力在聖經的權威之下塑造我們對這些話題的思考,我們中許多人將簡單地接受這世界的文化對它們的思考。

最好的解藥是系統地解經式講道,因爲這樣的講道迫使我們在經文談到某個問題的時候也跟著談到那個問題。主題式講道則更容易避開難懂的文本。另外,文化上的盲區也很容易影響到解經式講道的人。

避開令人尷尬的經文和問題是危險的

傳道人經常避免某些話題,部分原因是這些話題讓他們感到尷尬。這種尷尬可能是由於傳道人意識到他還沒有充分研究過這個話題,這讓他在解決這個問題上缺乏信心(例如,末世論的某些觀點,或者如何看待變性問題等),或者是因爲覺得這個話題不容易講(例如,預定論),或因爲傳道人知道他的會眾對這個話題已經有了強烈的意見(你可以想到很多這類話題),或因爲傳道人只是真的不喜歡這個話題——儘管它在聖經中經常出現(如地獄,永恆的審判)。我們設想這樣一個糟糕的情形,講道者坦白地告訴大家說:「今天早上我們要講的經文,路加福音16:19-31,就像從耶穌的生活中可以看到的很多其他經文一樣,以一些相當令人震驚的方式描述了地獄。坦率地說,我希望能避開這些經文。它們讓我明顯感到不舒服。但當然,我不能完全忽視它們,因爲畢竟它們就在聖經中。」這位傳道人看起來好像把自己已經放在了聖經的權柄之下,但他同時把自己說成是比耶穌更有同情心或更對聽眾敏感的人。這樣做具有欺騙性,也很邪惡,我們還可以想到其他的一些例子。

濫用經文支持一個不正統的立場是危險的

最近,Zondervan出版了一本書,題爲《根據聖經和教會對同性戀的兩種觀點》(Two Views on Homosexuality, the Bible, and the Church),很顯然,就是「支持同性戀」和「反對同性戀」這兩種觀點,邀請兩位作者分別支持一方共同寫下本書。這本書告訴我們,雙方都以「聖經」爲論據展開協作。這本書在傳達的信息是,如果有認信的福音派基督徒認爲「支持同性戀」是不合乎聖經的基督徒立場,那麼這本書告訴你,的確有「支持同性戀」的基督徒立場。所以這本書帶來的效果是,福音派中有兩種立場,一種認爲聖經禁止同性婚姻,另一種則認爲聖經接受同性婚姻。

所有讀到這幾行字的人當然都會知道有許多基督徒著作對這個或那個問題提出了三種或四種觀點(或兩種,或五種),例如:千禧年、選舉、地獄、洗禮,以及其他許多問題。當然,這本關於同性戀的新書看起來也是其中之一。但是我想告訴你幾個重要的視角。

(a) 這種書的起名格式,即「關於Y的X種觀點」,本質上就站不住腳。當然,在一本書中讀到對某個複雜問題的不同立場對神學學習者來說很有幫助,但這種起名格式可能暗示說每一種選擇都同樣「符合聖經」,因爲它都是「根據聖經」論證的。當然,耶和華見證人也「根據聖經」進行論證,但我們大多數人都會趕緊補充說,他們「根據聖經」的釋經學只是掛名的、完全站不住腳。而「關於Y的X種觀點」這樣的書名讓我們難以用同樣的方式來評估,因爲每個選項至少在理論上具有同等的合法性。簡而言之,「關於Y的X種觀點」這樣的書名格式儘管對某些目的來說是有用的,但卻有一定的操縱性。正如我在其他地方論證的那樣,並非所有爭議觀點都可以放在同樣的平台上去爭議。

(b) 換個角度來看,「關於Y的X種觀點」這類起名格式的書是在某種隱含的認信框架裡運作的。這就是爲什麼這個系列的書籍到目前爲止還沒有(還好沒有!)用「關於耶穌是否是上帝的三種觀點」這樣的標題出版一本書。我們可能會把一個相信自然哲學的自由主義者、一個耶和華見證人和一個認信的福音派基督徒聚在一起進行討論,但很難想像出版這樣一本書,如果真有,那也會屬於宗教比較學的分類,而不是一本屬靈書籍。大多數「關於Y的X種觀點」圖書都將主題,即Y部分,限制在目前被允許作爲福音派選擇的主題。把這個清單擴大到包括10年前任何福音派都不允許的選項——比如說,否認耶穌的神性,或同性婚姻合法性,帶來的效果是實質上斷言了聖經在上述話題上沒有以前想像的那麼清楚,並再次重新界定了福音派的邊界。就這兩個結果而言,聖經作爲規範(「治理原則」)的聲音雖然在理論上仍然完好無損,但實際上已經被巧妙地削弱了。

不可避免的是,還有一些清晰的聲音堅持認爲,對同性婚姻採取「支持」的立場不會危及一個人的救贖,不應該把這樣的人置於福音派陣營之外。例如,史蒂芬·霍爾姆斯(Steven Holmes)在他的文章《對性倫理的福音派進路》("An Evangelical Approach to Sexual Ethics") "中總結說:「Sola Fide(唯獨信心)。我必須站在這一立場,因爲我走過的地方和我們所有人走過的地方都流過血。有一個完全的犧牲,有一次爲全世界獻上,爲所有願意相信祂的人提供更新。如果這願意包括了我,失敗和困惑的我,那麼它也意味著我那些肯定同性婚姻的朋友,失敗和困惑的他們。如果我那些忠心和支持同性婚姻的朋友們沒有得救贖的希望,那麼我也沒有。」但這是對福音派堅持的「五大唯獨」的濫用。我不知道有哪個基督徒認爲救贖是通過信仰加上對異性戀的支持來獲得的,的確只有信心才是獨一的、恩典臨到的方式。然而,這恩典是如此強大,它最終改變了一切。唯獨恩典和唯獨信心的救贖在耶穌這位大君王的主宰下向我們指出了新的方向。那些「放縱肉體的情慾」的人「不能承受神的國」(加5:19-21),使徒保羅在《哥林多前書》6:9-11中做出了類似的斷言(強調爲作者所加):

你們豈不知不義的人不能承受神的國嗎?不要自欺!無論是淫亂的、拜偶像的、姦淫的、作孌童的、親男色的、偷竊的、貪婪的、醉酒的、辱罵的、勒索的,都不能承受神的國。你們中間也有人從前是這樣;但如今你們奉主耶穌基督的名,並藉著我們神的靈,已經洗淨,成聖,稱義了。

保羅不是說沒有完美的無罪就不能進入天國,而是說這些罪——無論是貪婪、淫亂、同性性行爲或其他什麼——不再是被洗淨、成聖和稱義之人的特徵。換句話說,歡喜地肯定「唯獨信心」沒有錯,我們的確唯獨憑信心而不是靠我們的聖潔來獲得基督和祂十字架的功勞,聖潔是救贖的產物,而不是它的前提。但這並不等於說一個人可以主動地肯定上帝已經宣佈爲罪的東西不是罪,忽視上帝堅持把罪人排除在祂的國度之外,還說這並不重要——因爲「唯獨信心」已經確保了他們會進入天國。聖經爲那些在「失敗和困惑」中滑倒的信徒留出了很大的空間,正如霍爾姆斯所說的那樣,但他們在上帝的恩典中休息,在上帝賜予的信心中接受恩典。聖經沒有爲那些不顧上帝所說的、否認自己犯罪的人留出很多空間,唯獨恩典和唯獨信心總是伴隨著唯獨聖經、唯獨基督和唯獨上帝的榮耀。

讀書太少,尤其閱讀經典太少是危險的

(讀書太少)當然會隨著時間的推移而爲消弱聖經權威鋪平道路。……讀書太少,尤其是書單上缺乏早期認信的基督徒著作,往往會導致對當前議題的迷戀,陶醉於對熱點的過度消費中。

當然,相反的失敗也不是沒有。我們中的許多人都認識一些牧師,他們沉迷於清教徒的資源之井,但他們並沒有嘗試閱讀當代的作品。他們的語言、思考方式、例證和論證方法往往聽起來幾乎都是四個世紀以前的。但這不是我在這裡討論的問題,主要是因爲,就我所見,它遠不如不讀早期基督徒作品——尤其是註釋和神學著作——來得普遍。

只讀當代作品的問題是,我們聽起來都很當代,以至於我們的談話和講道聽起來好像是在取悅大眾。我們可以自如地談論自我認同的重要性、生態責任、寬容、成爲耶穌的追隨者(但很少成爲基督徒)、聖經如何在我們的痛苦和磨難中幫助我們,並開展關於金錢管理和離婚後恢復的研討會。我並不是說《聖經》沒有涉及這些話題——但《聖經》主要不是關於這些話題。如果我們更多地閱讀金口約翰、約翰·加爾文和約翰·弗拉維爾(選三個約翰爲例),我們可能會傾向於在我們的講論中更多地關注按照上帝的形像被造的意義,關注罪的可怕性,關注福音的本質,關注三位一體的祝福,關注真理,關注門訓,關注聖經中關於基督徒在苦難中堅韌的教導,學習如何堅韌到底、新天新地,新約的榮耀,耶穌基督的榮美,對既有主權又有慈愛之神的信心,悔改和信心的必須性、忍耐和忠心的重要性,聖潔之美和地方教會的重要性等等。當我們撇開這些以及其他幾代基督徒在聖經中正確地發現的其他真正重要的主題時,聖經在我們的生活和事工中是否真正具有權威性?

在神的話語面前失去敬畏之心是危險的

可能削弱我們在神的話語面前敬畏的事情有很多。所有這些事情的共同點是傲慢,傲慢使我們看不到我們需要不斷地閱讀、重讀和默想聖經,如果我們真的要跟隨上帝的命令就得這樣做,否則來自我們周圍世界無休止的數據會淹沒我們的思想、心靈和想像力。道德敗壞會使我們遠離聖經:很難想像那些沉浸在色情中的人,或那些在同性關係裡的人,或那些激烈與人爭競的人,會花很多時間閱讀聖經,更不用說在聖經面前心存敬畏了。此外,我們糟糕的行爲可能會破壞聖經在觀察我們的不信之人眼中的實際權威。如果我們不能堅持學習,即便我們愉快地解決了一些有時困擾我們的聖經知識議題,也會減少我們對主的敬畏,當然,對主的敬畏必然包括了在祂話語面前的敬畏。

「自以爲是的不可知論」是危險的

「自以爲是的不可知論」 ("imperious ignorance")是這樣一種立場:堅持認爲關於某一主題的所有相關聖經經文在解經上都是混亂和不明確的,因此我們無法知道(因此是「自以爲是地無知」)上帝對該主題的真正觀念。…… 這種「自以爲是的不可知論」在今天並不是少數,也不是沒人這麼幹。例如,在最近的一本書和一篇文章中,大衛·古希(David Gushee)認爲,同性婚姻應該被放在基督徒可以求同存異的議題這一分類裡,他認爲這是過去我們常說的「無所謂」(adiaphora)的事情。他預測「保守派」和「進步派」在這個問題和其他一些問題上正走向一個不幸的結局,正是因爲他們沒有意識到其實無法達成共識。他可能是對的。然而,公平地說,除了一個人在同性性行爲的罪是否有永恆的後果這個問題之外,必須溫和但堅定地說,聖經和教會傳統在同性戀問題上一貫以來的聲音並沒有站在「進步派」一邊,特別如果你花時間讀一讀弗斯頓(S. Donald Fortson III)和格萊姆斯(Rollin G. Grams)的這本《不變的見證:聖經與教會傳統中從未改變的關於同性戀的教導》(Unchanging Witness: The Consistent Christian Teaching on Homosexuality in Scripture and Tradition)的話。正如特雷文·瓦克斯(Trevin Wax)所指出的,在這個問題上,是「進步派」在教義和行爲上有所創新,從而引發了分裂,然後又指責「保守派」劃出不必要的界限、促進分裂而不是求同存異,這樣做太不厚道了。

我們在在詹·哈特梅克和布蘭登·哈特梅克(Jen and Brandon Hatmaker)的論述中也可以找到這個類似的模式。他們夫妻倆大部分文章都都很有說服力,富有同情心,對受壓迫的人充滿了令人欽佩的關心。他們最近支持一夫一妻制同性婚姻的舉動引起了很多人的注意:他們說,在花時間研究這個問題之後,他們得出的結論是,聖經經文只支持一夫一妻制,並沒有明確禁止同性性行爲,而只是譴責濫交(無論是異性戀還是同性戀)、強姦和其他嚴重罪行的行爲。在解釋他們的舉動時,布蘭登作證說,在看到同性戀社區有如此多的痛苦之後,哈特梅克夫婦爲自己設定了「一個研究和祈禱的時期」,並得出了這個結論。「底線是,我們不相信一個彼此委身的、終身一夫一妻制的同性婚姻會違反聖經中關於上帝對婚姻關係期待的任何內容」。「上帝對婚姻關係的期待」是一種奇怪的表述,除此之外布蘭登的文章還高度讚揚了倫理學家大衛·古希,並在文章的最後引用了約翰福音13:34-35(耶穌對他的門徒發出的「新命令」,即「彼此相愛」)。

在對哈特梅克夫婦的觀點所做出的諸多傑出回應中,我特別想引用三個: 

(a) 羅莎莉婭·巴特菲爾德(Rosaria Butterfield)在談到她自己的顯著回轉時,勸告她的讀者要愛他們的鄰舍,要愛到說出真理。如果「愛」的程度不夠,那就不能傳講福音真理,也不能警告人們逃避地獄的審判,剩下的就只有同情心氾濫了。

(b) 凱文·德揚(Kevin DeYoung)以其獨特的風格,簡短而果斷地挑戰了他所謂的「哈特梅爾釋經學」,我想引用他的這段話: 

我看不出根據哈特梅克的釋經學,上帝支持一夫一妻和反對婚外性行爲之間的邏輯是什麼。我理解他們不想在性和婚姻這個話題上完全拋棄正統的基督教教導,但他們採用的釋經學之軟弱不能支持傳統教義的重量。如果你根據瑪拉基書2:15得出結論認爲亞當和夏娃的創造與生育目的無關,也與男性與女性的契合(創2:18)無關,甚至與兩個互補的性別結合成一個有機的聯合(創2:23-24)也無關,那爲什麼還要堅持婚姻必須限於兩個人,或兩個人必須對彼此忠誠?當然,伴侶雙方可能都同意他們想要忠誠,但在婚姻的本體和目的中不再有任何固有的東西來堅持性忠誠是必須的。同樣地,爲什麼婚外性行爲顯然是錯誤的?也許那些經文也只是在處理強暴的情況。最基本的是,一旦剝離了對孩子的生物取向,我們可以通過什麼內部邏輯說兩個成年人之間自願的性行爲是錯誤的?在這一點上,如果一對親生兄弟和姐妹真正相愛(並使用避孕藥具,只是爲了排除遺傳異常的可能性),我們可以用什麼標準來譴責他們的結合?當婚姻被重新定義爲包括同性的人時,我們可能認爲我們是在擴大這一制度,使其更具包容性,但事實上我們是在削弱它,使其成爲婚姻以外的東西。

(c) 最後,我應該提到凱文的另一篇文章,他在2016年4月13日「共同致力福音」(T4G)大會講座上以他獨特的風格發表,題目是「在一個包容的時代劃定界限:有些教義是否比其他教義更基要,我們如何知道是哪些?」

好了,我對這個話題進行了相當長時間的討論,因爲在我們這個時代,「自以爲是的不可知論」在性問題上發揮了極大的影響力。因此,這一貌似謙卑的論點潛移默化地影響了當代基督徒無法全心全意地服從聖經在我們自己生活中的權柄。


譯:DeepL;校:JFX。本文是卡森發表在福音聯盟神學期刊Themelios上全文的摘要,刊載於福音聯盟英文網站:How to Subtly Abandon Your Bible’s Authority?

D. A. Carson(卡森 )是三一福音神學院(位於伊利諾伊州迪爾菲爾德鎮)的新約研究教授,也是福音聯盟(TGC)的聯合創始人、福音聯盟的主席,著有多本書;和妻子喬伊有兩個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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