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会事工
我愛耶穌基督
2018-10-04
—— John Piper

在就讀神學院的眾多難忘的日子裡,讓我最難忘懷的一刻發生在1968下半學年。當時我們在福勒神學院教學樓的三樓剛上完《系統神學》課。我們一幫學生圍著那位年輕的神學教師 詹姆斯・摩爾根,他當時正談論著基督徒投身社會公義的事情。我不記得我說了些什麼,但就在那一刻,他轉向我,看著我的眼睛,說:「約翰,我愛耶穌基督。」

這話讓我心靈頓感雷聲轟鳴般的震撼。一位睿智、成熟、社交廣泛的壯年男子在六位男學生面前大聲地說到:「我愛耶穌基督。」――他不是在講道,不是在就某問題發表言論,不是在教會唱詩,不是在嘗試取得一份工作,也不是在錄製節目。他只是在告訴我他愛耶穌。

那如雷鳴般的震撼感至今仍徘徊於我的心中。那是40年前發生的事情啊!在神學院裡發生的許多事情我都忘記了,但是那天下午的那一刻確實讓我難以忘記。就因他說的那句話,「約翰,我愛耶穌基督。」

一年後,詹姆斯・摩爾根因患胃癌與世長辭。留下了他的妻子和四個小孩。他給我生命留下的最寶貴的東西就是他在帕薩迪那的一個下午所說的一句話「我愛耶穌基督。」

對於神的孩子來說,愛耶穌基督是自然而又必須的。之所以說是自然的,是因爲作爲神的孩子,愛耶穌是我們天性的一部分。「倘若神是你們的父,你們就必愛我;因爲我本是出於神」(約8:42)。神的孩子自然帶有愛神的兒子這一天性。

同時,愛耶穌也是必須的,因爲保羅說如果你不愛耶穌,你必受詛咒:「若有人不愛主,這人可詛可咒」(林前16:22)。愛耶穌是蒙受神恩典之人的一個必不可少的記號。「並願所有誠心愛我們主耶穌基督的人都蒙恩惠」(弗6:24)。如果你愛任何東西勝於愛耶穌,那麼你就不是他的門徒:「愛父母過於愛我的,不配作我的門徒;愛兒女過於愛我的,不配作我的門徒」(太10:37)。

愛耶穌跟遵守他的命令並不一樣。耶穌說:「你們若愛我,就必遵守我的命令」(約14:15)。這就是說,遵守耶穌的命令是出於我們對耶穌的愛,,而遵守命令並不是愛本身。愛是內在而看不見的。以愛爲根,我們就結出愛他人的果子來。 因此,在2009年之初,我跟詹姆斯・摩爾根一樣說:「我愛耶穌基督。」在我說這話的同時,我要解釋清楚我的意思:

  • 我愛耶穌基督勝於愛其他任何一個人或天使。
  • 我愛他的道和話語過於愛其他任何人的道理。
  • 我渴望得到他的認可過於得到其他任何人的認可。
  • 我渴望與他同在過於渴望與其他任何人在一起。
  • 我感謝他爲我所做的一切過於感謝其他任何人。
  • 我相信他的話語勝於相信其他任何人。
  • 我樂於高舉神過於高舉其他任何人,包括我自己。

請跟我一起禱告,願我們在2009年裡比以前更愛耶穌基督!願我們的主耶穌基督常常賜予我們機會,使我們可以對人說:「我愛耶穌基督」,以讓這句話安靜自然地在他們的心裡激起雷鳴般的震撼。

你們雖然沒有見過他,確是愛他。如今雖不得看見,卻因信他就有說不出來、滿有榮光的大喜樂。(彼得前書1:18)

與你一起愛他,約翰·派博

John Piper(約翰·派博)是「渴慕神」網站(DesiringGod.org)的創始人及導師,伯利恆學院和神學院(Bethlehem College & Seminary)校長。他在明尼蘇達州明尼阿波里斯市的伯利恆浸信會(Bethlehem Baptist Church)擔任牧師三十三年,著有五十多部書籍,包括《渴慕神 : 論禁食禱告》、《十點十分的盛宴》、《思想的境界:讓頭腦被靈性的激情點燃》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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