圣经与神学
如果信條不是無誤的,爲什麼還要使用它們?
2018-12-21
—— Michael Horton

彼得注意到保羅書信「有些難明白的地方,那些不學真理又不穩固的人加以曲解,正如他們曲解其他經卷一樣,就自取滅亡」(彼後3:16,新漢語譯本)。並非因爲聖經有太多的頁數、含糊不清,也不是聖經的作者之間相互矛盾,而是因爲其中包含了很多難以明白的章節,使其本身很容易因爲人對真理的無知和信仰不穩固,遭到曲解。近兩千年以來,信經、信條和要理問答,就是爲了預防那些不學無術和信仰不穩固的人。

「我只相信聖經」對於宗教狂熱者、迷信者、叛教者和異端來說,是毫無抵抗力的口號,因爲過去兩千年來,幾乎所有的教派都聲稱有聖經支持他們的教義。我對本文標題所提出來的問題這樣回答:信條的存在並非是要讓教會的教導者能對聖經做出完全正確的解釋,也不是要輕視教會裡的教導者,而是有謙卑的心,承認「鐵磨鐵」的事實。信條汲取了好幾世紀以來許多聖經解釋者的智慧和亮光,爲要幫助我們看到自己的盲點。只有傻子才會忽視將近累積了二十個世紀的智慧。

信經是否絕對正確呢?不!但是自從教會開始以來(儘管存在著不同的宗派),整個教會共同的信條,就是我們在使徒信經、尼西亞信經、迦克墩信經和亞他那修信經裡所看到,源自聖經清楚明白的教訓,對於我們的救恩來說都是不可或缺的真理。

新教、天主教和東正教的信徒都認信這些基要的信經。教會有權決定信條的正確與否,並召集全體教會來舉行議會,這樣的傳統是從使徒們在耶路撒冷的議會開始的,爲要反對信奉猶太教的異端。

雖然議會可能犯錯,而且在中世紀甚至錯到相互矛盾的程度,但早期基督教的議會卻得到所有基督徒的支持,直到現在。爲何我們要容許在我們中間的任何一位牧者,不去遵守整個基督教會最初達成的明確共識呢?

改教運動唯獨聖經的教義,並不是說每個人都要自己解釋聖經,路德就說過:「(如果那樣的話)就表示,每個人都會按照自己的方式下地獄。」相反地,教會改革是包含了整個教會、平信徒和神職人員,在討論中間產生的運動。

信條和要理問答代表了整個教會群體共同的聲音,而不僅僅是一位宗教精英的指令。改教運動和聖經歸正運動的目標就是,像個教會一樣,一起來研讀聖經,而不是獨自閉門造車。如果想像力是製造偶像的工廠,那個人主義必定是異端的溫床。

信經是種爲了維持聖經「共通」解釋的約束,新教、羅馬天主教和東正教都被其約束著。我們改教運動的信條使我們的解釋保持在福音派正統的範圍內,要理問答則是個別教會宗派所共同認定的真理準則,用來教導會眾。

如果有人否認基要的「共通」教義,正如教會在各信經中所見證的教義,這個人不是基督徒,而是個異端。如果有人否認基要的「福音派」教義,正如教會在改教運動的信條中所見證的教義,錯謬和異端的界限就變得有點難以辨別;可是如果正式否認了福音派的基本教義:「唯獨靠恩典、憑藉信心得以稱義」,就能確定這是對「福音」毀滅性的否認。

路德宗與加爾文主義者可能在重要的問題上彼此意見不同,但在他們一致同意的協議中,界定了「福音派」基督教的教義界限。藉著捍衛這些教義,我們實際上就是在捍衛聖經,並且藉由在我們的教會中再次使用它們,我們就能遵循保羅對提摩太的忠告,抵擋那些每個時代都會有的人,他們召聚假教師來搔自己耳朵的癢,以致離開他們從小就明白的真理。

願神保守我們,使我們脫離迫害,免受迷惑。願我們能看到新的一批亞他那修英雄,爲使世人得著救恩而對抗這個世界。


本文節錄自作者於1994年在《現代宗教改革》(Modern Reformation)雙月刊元月號發表的文章:「關於異端的一切」"All About Heresy" )

譯:楊忠道;校:謝昉。原文刊載於「基督教核心」網站:If the Creeds Aren't Infallible, Why Use Them?

 

Michael Horton(邁克爾·霍頓)博士是加州威斯敏斯特神學院(Westminster Seminary California)系統神學教授;White Horse Inn 電臺主持人;Modern Reformation 雜誌主編;著作頗豐,包括《沒有基督的基督教》(美國麥種傳道會,2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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