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一個致力於維護宗教自由的新興基督教團體正在用軍事化的宣傳詞和海報宣傳自己的使命。該組織的網站使用了「戰鬥」、「戰士」和「戰爭」等等的詞彙。很明顯,這個組織的創始人認爲自己站在了衝突的前線,爲了我們國家的靈魂。他們驕傲地投入到一場正在進行的文化戰爭中。
對一些人來說,這種說法似乎很合理。畢竟,現在是一個在兩極分化的社會上爭奪著文化主導權的鬥爭中,只有一方能夠取得勝利——肯定不是拒絕戰鬥的一方。
我們必須要問的問題是:戰爭的姿態是對一個日益反基督教的社會當有的回應嗎?這樣的做法是代表著「從上頭下來的」智慧,還是「屬地上的,屬情慾的,屬鬼魔的」呢(雅3:13-18)?
「文化戰爭」的提法有問題,不是因爲它(正確地)發現了來自世界的反對,問題在於面對反對時要用什麼樣的模式去回應。
如果我們接受了「文化戰爭」這樣的說法,基督徒就等於(很可能無意中)採用了「要麼愛,要麼文化戰爭」的觀點。畢竟,你不會在戰場上把臉轉過去讓對方打,你的反擊要像你的對手一樣狠、甚至更狠,這就是戰爭的勝利之道。
所以,我們進入了自己都沒有覺察到的戰鬥狀態:
簡而言之,文化戰士與他人的角力與聖經教導背道而馳:「因爲我們的爭戰並不是對抗有血有肉的人,而是對抗那些執政的、掌權的、管轄這幽暗世界的,以及天空靈界的惡魔。」(弗6:12)或者,正如耶穌自己所說的:「我的國不屬於這世界;我的國若屬於這世界,我的部下就會爲我戰鬥,……只是我的國不屬於這世界。」(約18:36)
我們的爭戰是一場屬靈的爭戰。我們現在從我們以前的敵人那裡領受指令,他通過流血使我們與祂和好——流的不是我們的血(那是公正的報應),而是他的寶血(恩典的贖罪)。
有些人可能會問:「但是,我們難道不應該反對社會上傳播的惡嗎?」答案是肯定的。與我們所處的文化互動,乃至對抗,都是合理的成爲這世界鹽和光的形式。
同樣,決定性的因素是我們參與的方式。我們是在尋求摧毀還是在拯救反對我們的人?當我們糾正、反對或責備時,我們的目標是贏得對話還是贏得鄰舍?我們是否以正確的靈面對他人?
用約拿單·愛德華茲的話說,我們在與反對我們的人互動時「有沒有憤怒的反應或使用輕蔑的語言?……是不是尋求他的好處而不是爲要傷害他?……是不是更多爲了把他從災難中拯救出來,而不是想要還以同等的傷害?」正如這些話所暗示的那樣,我們不是在與我們的意識形態的對手爲敵,我們是在爲他們而戰。
以好戰和敵對的方式與我們所處的文化互動就是放棄了我們作爲大使的角色。這是在用我們的外交簽證換取士兵的「狗牌」(指士兵脖子上掛的姓名牌——譯註),這是用聖靈的盔甲換取人類奮鬥的無花果葉,這是一種對世俗智慧的屈服--試圖以世界的方式爲神的國度而戰。
縱觀人類歷史,基督徒在面對壓倒性的反對時都表現出勇敢的愛。這就是爲什麼使徒保羅能夠以「兄弟和父輩」的口吻稱呼剛剛想殺他的人群,這就是爲什麼瑪麗亞·戈雷蒂(Maria Goretti)能夠在遭到襲擊、死於傷害前不久說出這些話:「我想讓他與我一樣進入天堂,直到永遠。」 這就是爲什麼剛信主的艾德·約翰遜(Ed Johnson)能夠在被暴徒私刑之前說:「願上帝保佑你們。」
這就是神呼召基督徒去爭戰的方式。不是以火攻火,而是按照對這句話的理解:「你們的仇敵若餓了,就給他吃,若渴了,就給他喝;因爲你這樣行就是把炭火堆在他的頭上。」(羅12:20)雖然看起來有悖常理,但人的仇恨之火只能被神聖之愛的火花所戰勝。這愛的樸實溫順可能看起來軟弱無力,但它所產生的超自然益處比我們能使用的任何世俗武器都要強大。
太多的時候,當壓力來臨時,反抗就會隨之而來。太多時候,當文化反對我們時,我們覺得等同的反抗才是唯一的答案。但第大誡命的第二部分提醒我們:我們要愛鄰如己;而好撒瑪利亞人的比喻提醒我們,我們的鄰居是我們接觸到的任何一個人——包括那些侮辱和威脅我們的人。
根據神的旨意,每個人都是我們的鄰舍,沒有例外。我們通過與贏得我們之愛相同的愛來贏得我們的鄰舍。
譯:DeepL;校:JFX。原文刊載於福音聯盟英文網站:If You're Fighting the Culture War, You're Los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