圣经与神学
上帝是爲了我們還是爲了他自己
2018-09-26
—— John Piper

多年前我參加過一次在加利福尼亞州的阿納海姆(Anaheim, California)舉辦的葛培理(Billy Graham)大型佈道會。那天晚上大約有五萬人參加,當時我坐在運動場左側的露天看臺上,看到全場黑壓壓的人群。當我們開始唱「你真偉大」時,我只唱了幾句就泣不成聲了。我從沒聽到過這樣的聲音。五萬人齊聲將讚美歸給上帝!那天我的心靈受到極大的震撼,那時刻我永誌不忘。對我來說,再沒有什麼能夠比那五萬個靈魂同聲對上帝發出由衷的頌讚,會來得更加適切,或更加美麗,更加充滿狂喜。

我確信,那天晚上我得以對天堂的景象有了一丁點的洞察,因爲啓示錄5:11-13就是這樣描繪天堂的:

「我又看見且聽見,寶座與活物並長老的周圍有許多天使的聲音;他們的數目有千千萬萬,大聲說:曾被殺的羔羊是配得權柄、豐富、智慧、能力、尊貴、榮耀、頌讚的。我又聽見在天上、地上、地底下、滄海裡,和天地間一切所有被造之物,都說:但願頌讚、尊貴、榮耀、權勢都歸給坐寶座的和羔羊,直到永永遠遠!」

天堂當中的景象就是,無數的各樣活物一同傾情高聲讚美父神和聖子。而所有那些品嚐過羔羊之榮耀的人,都不會錯過舉世難尋的良機。

上帝追求他自己的頌讚

羔羊是配得榮耀的。父上帝是配得榮耀的。我們本應該對他們發出頌讚。而且我們也確實會讚美他們。絕大多數基督徒對這個真理沒什麼疑問,最近兩週時間裡,我們已經從聖經當中看到,上帝不僅在行動上顯明他是配得我們讚美的,而且更以贏得頌讚爲其目標。上帝不僅因自己的大能、公義和憐憫,被動等待人的尊崇,而且自古以來他就主動,積極地在全地高舉自己的聖名,並要彰顯他的榮耀。他的任何舉措都源自彰顯自己榮耀的願望和動機。以賽亞書48:11彷彿旌旗,高揚於神的每一行爲之上:

「我爲自己的緣故必行這事,我焉能使我的名被褻瀆?我必不將我的榮耀歸給假神。」

耶利米書13:11則是這麼說的:

「腰帶怎樣緊貼人腰,照樣,我也使以色列全家和猶大全家緊貼我,好叫他們屬我爲子民,使我得名聲,得頌讚,得榮耀。」

上帝所作的一切事,都是要使自己榮耀之名得著稱讚。

這樣的強調只是舊約教導嗎?爲避免誤解,我們再仔細看看上午讀過的經文:以弗所書1章。那是何等華麗的一卷書啊!——不僅有橫跨11節經文的長句,更有直達天堂的高度。有一個短語在這裡重複了三次,是在第6,12和14節,保羅要在此指明,上帝拯救我們脫離罪惡歸向他,目的到底是什麼。請看5節和6節:

「又因愛我們,就按著自己意旨所喜悅的,預定我們藉著耶穌基督得兒子的名分,使他榮耀的恩典得著稱讚。」

再看12節:

「叫他的榮耀從我們這首先在基督裡有盼望的人可以得著稱讚。」

最後,14節:

「這聖靈是我們得基業的憑據,直等到神之民被贖,使他的榮耀得著稱讚。」

從以往藉著預定在永恆中設立的諸般命令,到將來他以我們爲產業所要享受的永恆喜樂,上帝的目標和目的始終一致,就是要使他的榮耀——特別是他恩典的榮耀——得著稱讚。

上帝配得頌讚,我們應該讚美他,我們也會讚美他,等等——這些是基督徒普通接受的真理,我們也願意歡喜快樂地確認這些真理。但是還有一個真理我們不常聽到:上帝的榮耀得著稱讚,不僅僅是他行動的結果,更是他追求的目標和那些行動的目的。上帝統管萬有,根本目的就是,最終他可以顯爲稀奇,得著敬佩,尊崇,以及頌讚。基督要再來,保羅在帖撒羅尼迦後書1:10說,「這正是主降臨、要在他聖徒的身上得榮耀,又在一切信的人身上顯爲希奇的那日子。」不過據我的經驗,接受這個真理時,人們會有些勉強和不安。上帝得著我們的頌讚倒沒什麼問題,可他如果要主動追求被人頌讚,似乎就有些不對勁了。耶穌豈不是說過,「凡自高的,必降爲卑;自卑的,必升爲高」嗎?可是,上帝居然在聖經當中清楚表明,他的目標就是要在世人中高舉自己。

在這篇信息中,我就是要盡力闡明,上帝以榮耀他自己爲目的和努力的方向,實在很好,毫無錯處,而且和自以爲義的世人根本不同,因爲上帝一切所作的,都是在表達他的愛。接著,我還希望大家欣然確認這個真理,並且與神同工,一起來完成這個偉大的目標。

關乎上帝的「以神爲中心」,容易絆倒人的兩個方面

我想,有兩個原因可能讓我們在這個教義——上帝喜愛自己的榮耀並熱切敦促人們頌讚他——上跌倒。一是,若有人這樣做,我們是不會喜歡他的。另一個原因是,聖經好像教導人們不要去尋求自己的榮耀。所以,人們抵觸上帝高抬自我的行動,既有日常經歷的原因,也受聖經教訓的影響。

我們就是不喜歡那些自命不凡的人,他們很自戀,爲自己的技能或、權力或是容貌著迷。我們也不喜歡那些學者,他們總是炫耀自己的專業知識,對自己最近發表的論文數目和演講場次如數家珍。我們也不會喜歡那些商人,他們誇耀自己的大筆投資成功,大談股市中低價買進高價拋出的戰績。玩遊戲時,我們也不喜歡總愛高人一等的孩子。此外,除非我們自己是那樣的人,我們也不會贊同那類男女,他們厭煩簡樸保守合宜的穿著,卻要追隨最新的流行款式,要讓人覺得他酷,時尚,灑脫,或者符合當下流行世界要求的任何樣式。

爲什麼我們不喜歡這一切呢?我想是因爲所有這些人都活得太假。他們就像艾茵·蘭德(Ayn Rand,20世紀30年代美國著名的女性小說家)所謂的「二手人」;他們生活中的喜樂,並不是來自於對那些他們認爲有價值的東西之追求。相反,好像二手貨,總要從別人的讚美和表揚裡獲得喜樂。而我們通常不會欣賞這些二手人。我們敬佩那些沉穩和有安全感的人,足夠自信,不需要從別人的稱讚當中尋找自我價值,或者想用盡量多的別人的表揚,來爲自己補缺遮醜。

所以,符合邏輯的看法就是,任何教導,如果把上帝放在二手人的類別當中,就會遭到基督徒的懷疑。說上帝在強求人稱讚,非要被人尊崇,並且做事都是爲了他自己,對許多人來說,這種教導真的好像把上帝放在這個類別中了。但是,必須如此嗎?有一件事我們很確定:上帝並不懦弱,他也沒有任何缺乏:「萬有都是本於他,倚靠他,歸於他。」(羅11:36)。他過去一直存在,其它任何事物,其存在都要歸因於上帝,也不能再給他增加什麼,一切都從神的源泉流出。他是永恆的上帝,不是被造物。所以,上帝熱切希望得到榮耀,被人頌讚,並不是因爲他有什麼弱點要掩蓋,或者哪裡有欠缺要彌補。表面看來,他似乎也屬於二手人之類,但實質上絕對不同,而且,那表面上的相似性,必須用其它的方式來解釋。那促使上帝尋求他榮耀的頌讚的,必然是出於某些其它的動機。

我們不喜歡那些爲自己尋求榮耀的人,還有一個從經驗而來的原因。我們覺得這樣的人不單不夠真誠,試圖遮掩某些弱點和虧缺,更覺得他們沒有愛心。他們如此地關心自己的形像和美譽,以至於根本就不去關心發生在他人身上的事情。這個觀察,就把我們帶入到聖經裡面的原因,爲什麼上帝也不喜悅尋求自我榮耀的人?《哥林多前書》13:5寫道,「(愛是)不求自己的益處。」這句話,誠然像是製造了一個危機,因爲在我看來,假如聖經明明白白教導說,上帝把自己之得著榮耀和稱讚,作爲其追求的最終目標,那麼,他怎麼還能夠是愛的神呢?因爲「愛是不求自己的益處。」最近三個星期的學習,已經讓我們看到,聖經的確教導說,上帝是爲著他自己的。「我爲自己的緣故必行這事,我焉能使我的名被褻瀆?我必不將我的榮耀歸給假神」(賽48:11)。但是,上帝同時又是一位愛的上帝,他必然也是爲了我們的啊。那麼,到底上帝是爲了他自己還是爲了我們呢?

上帝以其無限的愛來追求他自己的頌讚

我認爲正確的答案——也是我想說服你的——乃是:作爲萬事萬物中最榮耀的獨特存在,並且是全然自足的,上帝就必須是爲了自己,好叫他同時也爲著我們。假如上帝拋棄了那個「高舉自己」的目標,遭受損失的就是我們!他那給自己帶來頌讚的目標,和那給他的子民帶來喜樂的目標,乃是同一個目標,兩者是榮辱與共的關係。我想,假如我們以如下思路來提問,就會把這事理解得更清楚。

當我們思考上帝那無限的令人景仰的榮美,以及他的大能和智慧,這樣,上帝對於被造物的愛,又會包含哪些東西呢?換句話說:上帝給我們什麼東西來享受,才表明他是最有愛心的呢?可能的答案只有一個,不是嗎?他自己!假如上帝要給我們最好的,最令人滿意的,即,假如他要完全地愛我們,除了把自己完全給我們,讓我們可以在沉思和交通當中親近神享受神,別無他法。

這恰恰是上帝差派愛子的意圖所在。以弗所書2:18說基督來,好叫「我們兩下藉著他被一個聖靈所感,得以進到父面前。」彼得前書3:18又說,「因基督也曾一次爲罪受苦,就是義的代替不義的,爲要引我們到神面前。」上帝完全在愛裡策劃整個救贖大計,爲要把世人領回到他自己身旁,就像詩人所言,「在你面前有滿足的喜樂;在你右手中有永遠的福樂」(詩16:11)。上帝其實是追著我們要把最好的給我們——不見得是今生的尊位,財富甚或是健康,而是他的全部,還有他和我們的美好團契。

我想,我們就要有一個偉大發現了(我覺得這也是解決上述問題的關鍵所在):正因爲神那絕頂的愛,他就必須把對我們最好的,最能取悅我們的——就是他自己——賜給我們。那麼,當我們面對或者接受那些美好、可愛的事物時,又會如何反應呢?我們通常會發出讚美。比如,看到剛剛出生的嬰孩,居然沒有在艱難的生產過程當中被壓扁變形,我們就會說,「看,多麼漂亮的圓腦袋!看他的頭髮!看他的手可真不小!」與愛人久別重逢,我們也會發出讚美:「你的眼睛像藍天;你的頭髮如同絲綢靚麗;『我的佳偶,你甚美麗』!」我們也會把讚美送給棒球比賽中那些出奇制勝的選手。秋季行船在聖克洛伊河(St. Croix),沿岸的樹木也會令我們讚不絕口。

但是我所謂的偉大發現——借助於魯益師(C.S. Lewis)的幫助,不僅是指我們會讚美那些喜愛的事物,而且讚美就是那喜樂本身的高潮。讚美不是事後添上去的,而是快樂的一部分。魯益師在討論《詩篇》時,描述這個洞見說:

很奇怪,我居然忽視了關於讚美的最明顯的事實——無論是對於上帝或者其他事物,我以爲讚美就是贊同或者賜予榮譽之類,卻從沒注意到,所有的享受,都會自發地湧流成爲讚美,有時甚至顧不得害羞,或者惹人厭煩,也要表達出來。這個世界充滿了讚美的聲音——戀愛中的人讚美他們的情人,讀者讚美他們喜歡的詩歌,散步的人讚美鄉間美景,運動員讚美他們喜愛的球賽——讚美的對象有天氣,葡萄酒,美食,演員,駿馬,大學,國家,歷史性人物,孩童,花朵,高山,稀有的郵票,罕見的甲殼蟲,有時候甚至是政治家和學者。我之所以在讚美上帝方面,從總體上說,有些困難,乃是因爲我荒謬地否定了其它那些值得珍惜讚美的事物,包括那些自己喜歡做、情不自禁要去做的事情,而上帝卻是那位真正超越一切之上的,最有價值的讚美對象。

我覺得,我們喜歡去讚美那些愉悅我們的事物,因爲這種讚美不只是表達喜悅,更是完善它;讚美乃是喜樂指向的完滿結局。相愛的人彼此不斷地告訴對方說,他們是何等美麗,這不只是恭維,實際上,如果不把如此表達,這個喜悅就依然是不完美的。

——《詩篇擷思》,Reflections on the Psalms, 93–95頁


關鍵就在這裡:我們會讚美自己喜悅的,因爲這份喜樂若不藉著讚美表達出來,就不完全。假如看重的卻不能述說,喜愛的卻不能歡呼,仰慕的卻不能讚美,我們的喜樂就不可能滿足。因此,如果說上帝真的爲著我們,願意將最好的給我們,願意使我們的喜樂獲得滿足,他就必須爲著他自己,主動來贏得我們的頌讚,並且以此爲目標。這並不是因爲他有什麼軟弱要支持,有什麼缺陷要補足,而是因爲他愛我們,並且爲著滿足我們的喜樂而努力工作。而這個滿足的喜樂,只有在認識神和讚美神當中,才能夠實現。上帝誠然是萬物當中最爲美好的!

天地之中,唯獨上帝,他尋求自己的頌讚,就是對我們的愛的行動。對他來說,高抬自己,竟由此成爲最高尚的美德。正如以弗所書1章所言,當上帝所作的一切,都是「爲了使他的榮耀得著稱讚」時,他其實是爲我們保留(也是提供)了世界上唯一能夠滿足我們內心渴望的東西。上帝是爲了我們的!正因爲這樣,他才會在過去,現今和將來,都是爲了他自己。感謝讚美主!凡有氣息的,都要來讚美耶和華。

John Piper(約翰·派博)是「渴慕神」網站(DesiringGod.org)的創始人及導師,伯利恆學院和神學院(Bethlehem College & Seminary)校長。他在明尼蘇達州明尼阿波里斯市的伯利恆浸信會(Bethlehem Baptist Church)擔任牧師三十三年,著有五十多部書籍,包括《渴慕神 : 論禁食禱告》、《十點十分的盛宴》、《思想的境界:讓頭腦被靈性的激情點燃》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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