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会事工
傳講神的憤怒是必要的嗎?
2018-11-10
—— Steven J. Lawson

日內瓦改教家加爾文說:「講道是神所差派的人對聖經的公開解釋,在其中神自己是在審判和恩典中顯現。」忠心的講台事奉需要同時宣告審判和恩典,神的道是把鋒利、兩刃的劍,使人心柔軟或剛硬、給人安慰或折磨、帶來拯救或咒詛。

神憤怒的傳講好比黑色絨布的背景,使得神憐憫的鑽石遠比千萬顆太陽更加耀眼閃爍。正是在神憤怒的黑暗畫布上,祂救恩的光輝最能完全射出。傳講神的憤怒,最能彰顯祂對罪人仁慈的憐憫。

如同城堡牆上的吹號是將要來臨的災難的警告,傳道人必須宣告神的完整忠告,那些站在講台上的人必須傳講在聖經中全部的真理,同時包括主的忿怒和無上的愛,他們不能挑選他們想要講的。講述神的忿怒對於忠實的傳道者來說,從來都不是可以自由選擇的——而是神的命令。

不幸的是,涉及神即將審判的講道已經從很多當代的講台上缺席了,如果不是完全沉默,就是變成爲神的忿怒辯解。許多人辯稱,爲了要放大神的愛,傳道者必須對祂的忿怒輕描淡寫,但是忽略神的忿怒卻掩蓋了祂超乎尋常的愛。奇特的是,抑制神報復的宣告卻是冷酷無情的!

爲何傳講神的忿怒是如此的必要呢?第一,神的聖潔屬性要求。神道德完美不可缺少的一個部份,就是祂對罪惡的恨惡。賓克(A.W. Pink)認爲:「神的忿怒就是神的聖潔激發出對抗罪惡的行動。」神是「天天向惡人發怒」(詩7:11)的「烈火」(來12:29),神「恨惡邪惡」(詩45:7),並且向與祂完美屬性對立的一切發怒,因此,祂會在審判日「滅絕」(詩5:6)罪人。

每位傳道人必須宣告神的忿怒,否則就會忽視祂的聖潔、愛和公義。因爲神是聖潔的,祂與一切的罪沒有關係,並且完全和每個罪人對立。因爲神是愛,祂喜悅純潔,而且必然恨惡一切不聖潔的事物。因爲神是公義的,祂必定懲罰那違犯祂聖潔的罪。

第二,先知的事奉要求。古時的先知時常向他們的聽眾宣告,因著他們不斷的犯罪,便爲他們自己積存了神的忿怒(耶4:4)。在舊約當中,有超過二十個字被用來形容神的忿怒,並且這些字總計有580次,以不同的形式使用。先知們一次又一次地用生動的比喻來描述神的忿怒向罪惡發動。最後一位先知施洗約翰談到「將要來的忿怒」(太3:7)。從摩西一直到基督的先鋒,都對不悔改的人發出神憤怒正等待著他們的警告,期間不斷有著這樣的張力。

第三,基督的講道要求。諷刺的是,耶穌談論神的忿怒比聖經裡其他任何的人談得都多,我們的主說到神的忿怒的次數比祂說到神的愛更多。耶穌警告關於「烈火的地獄」(太5:22)和永久的「滅亡」(7:13),那裡有「哀哭切齒」(8:12)。簡而言之,耶穌是地獄火焰和詛咒的傳講者,站在講台上的人都要好好地在他們的講道中效法基督的榜樣。

第四,十字架的榮耀要求。基督爲一切呼求祂的人承受了神的忿怒,如果沒有神的忿怒,就不需要十字架,更不需要拯救失喪的靈魂,這樣罪人還需要被拯救嗎?只有當我們認識到神的忿怒向那些配得審判的人發出,我們才會發現十字架是如此榮耀的消息。今日太多的講台誇口自己有以十字架爲中心的事工,卻很少傳講神的忿怒,這就是冒犯了十字架本身。

第五,使徒的教訓要求。那些直接被基督任命的人被授權宣告祂所吩咐的一切(太28:20),這迫使他們宣告神對罪人的公義忿怒。使徒保羅以「降怒的神」(羅3:5,新譯本)向不信的人警告,並宣告只有耶穌可以「救我們脫離將來的忿怒」(帖前1:10)。彼得提到「不敬虔的人受審判和遭滅亡的日子」(彼後3:7),猶大描述了「永火的刑罰」(猶7),約翰形容了「羔羊的震怒」(啓6:16)。顯然,新約的作者都認識到傳講神忿怒的必要性。

傳道人絕不能逃避向配進地獄的罪人宣告神公義的忿怒,神已經定好了日子,祂要按公義審判世界(徒17:31),那一天迫在眉睫,很快就要看見。就像先知和使徒們,甚至是主耶穌自己一樣,我們也必須向不信的人警告這將來的可怕日子,迫使他們逃向基督,唯獨祂有能力拯救。


譯:楊忠道;校:講道翻譯團契。原文刊載於林格尼事工網站:Is It Necessary to Preach Divine Wrath?

Steven J. Lawson(史蒂芬·勞森)博士是OnePassion Ministries的主席和創始人,該事工旨在裝備解經式講道者,以實現教會中的改革。他還在世界各地的城市主辦解經式講道學院,並且擔任林格尼爾事工的教學研究員。勞森博士在阿肯色州和阿拉巴馬州擔任了34年的牧師,著有28本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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