圣经与神学
耶穌如何在僅僅3個小時裡承受永恆的刑罰呢?
2020-06-23
—— Andrew Menkis

代受刑罰這一教義的邏輯從表面上看來是非常簡單直接的:

我們犯罪,因此落在神的震怒之下。當耶穌死在十字架上時,祂就替我們承受了罪所當受的懲罰。如果我們信靠基督,我們就得著永生。

但是,如果我們再深入探討,就會碰到兩個聖經教導帶來的令人困擾的問題。

第一,得罪神必須受永遠的刑罰(太18:8;帖後1:9;啓14:11,20:10)。

第二,耶穌死了、埋葬了,在第三天復活。祂並沒有永遠承受刑罰,祂也不再經歷神的烈怒。祂如今坐在父神的右邊(來9:25-26)。

這兩個真理提出了一個問題:如果耶穌沒有永遠受苦,祂如何承受對罪的永恆刑罰呢?要回答這個問題,我們必須問另外四個問題,以明白代受刑罰的教義。

第一,什麼是死亡?

保羅寫道:「罪的工價就是死」(羅6:23)。死亡是神對悖逆者的懲罰:當聖經談論死亡的時候,並不僅僅把它看爲生理死亡而已。神當初警告亞當說如果他吃那分辨善惡樹的果子,「你吃的日子必定死」(創2:17)亞當吃的日子並沒有當場死亡,但他卻被趕出了伊甸園。

因此,死亡從根本上來說是與神隔絕。最終,死亡是進入永遠的地獄裡。神不會缺席,對於該死的罪人,祂是在他們面前的法官和懲罰者。

第二,爲何地獄永存?

至少有兩個原因告訴我們,罪人要受永遠的刑罰非常合理。首先,神創造並使我們永遠存在,所以選擇留在反叛和不信中會產生永恆的後果。其次,對無限的創造主所犯下的罪無比嚴重。因此,耶穌如果要替代我們接受神的定罪,就必須受到永遠懲罰。由此,我們可以推斷,要麼耶穌現在仍然在受到父神的刑罰(聖經否認這點),要麼祂的死不足以爲我們的罪贖罪,因爲祂沒有得到我們應得的永遠刑罰。

但還有第三個選項:

從時間上來說,罪的懲罰是永遠的,但從質量的角度來說它也是無限的。換句話說,對罪的懲罰當中有著時間性的成分,同時也有完成性的成分。想像一個老師懲罰學生,讓他寫100次「我不再給別人取綽號」,只要他沒有寫完100遍,無論他花了30分鐘或3個小時這懲罰都不算完成了。在耶穌的代受刑罰過程裡也發生了類似的事情。如果我們區分懲罰在時間上的長短,以及神對罪的憤怒完全傾倒的質量,我們就能理解基督作爲一個無限的存在(an infinite being)如何無需經歷時間上的永恆就能夠完全承擔神的憤怒所帶來的刑罰。

第三,什麼是挽回?

「挽回」一詞在新約聖經當中出現了四次(羅3:23-25;來2:17;約壹2:2;約壹4:10)。它指的是一個平息或挽回神公義憤怒的犧牲。這個犧牲改變了神與我們的關係,從對我們滿是憤怒到對我們滿有恩惠。

每一個包含這個詞(挽回)的段落都教導說基督是我們罪惡的挽回祭。作爲完美的犧牲,祂的死能夠使神與人和好。聖經告訴我們這是一次性的事件。耶穌已經完全承擔了我們的懲罰;這犧牲不會再發生,它也不是一個持續性的現實(來9:24-28)。這又回到我們的難題:如果耶穌沒有受到永遠的懲罰,祂能成爲我們的挽回祭嗎?要回答這個問題,我們必須思考地獄的現實。

第四,爲什麼罪人會在地獄裡?

人們之所以進入地獄,不僅僅是因爲他們的所作所爲,還因爲他們是誰。耶穌教導,我們所做的一切都是從心裡發出來的。所有的罪惡都是出於背叛神的一顆心。如果人們堅持背叛神而不肯悔改直到死爲止,那麼他們的結局已定。他們得到了他們一生的渴望:與神相悖,而不是降服於神的存在。他們在永恆當中仇恨神,而不是崇拜神,而這正是他們在生活中所嚮往的。沒有人願意遭受地獄的折磨,如果說神只把那些想和他分開的人送進地獄,這卻是確確實實的。

這裡需要作一個區別。人們進入地獄乃是因爲他們選擇犯罪並且拒絕悔改,因爲他們是罪人,所以他們永遠留在地獄裡。罪人永遠在地獄裡不僅是過去的罪,還包括他們目前對罪的態度。這是有罪的人與無罪的人(耶穌)之間的主要區別。耶穌在各方面都是完美的,他沒有犯罪,所以,對他而言,並不需要用「永遠」去承受對罪的刑罰。

神的憤怒完全傾倒在基督身上,我們不應該因著這事實發生在有限的時間內就認爲它是矛盾的或缺乏成效。反之,基督已經不在神的憤怒底下,而在榮耀裡坐在神的右邊的這個事實促使我們滿有信心的承認祂是我們的救主。

傳講那奇特又符合邏輯的福音

福音是合理的。神並不自相矛盾,也不會在祂的救恩計劃中犯邏輯上的謬論。福音的呈現對我們的聽眾來說應該是合理的。

我們越發明白福音的邏輯性,並將其應用在我們的生命當中,我們越發能夠清楚地向其他人闡明。當然,不是每一個聽見福音的人都會相信。但是每個聽到它的人至少應該能夠掌握它的信息。

當我們傳福音時,我們的聽眾可能認爲我們是奇怪的,帶有攻擊性的,或徹頭徹尾的白癡。但是,如果我們花時間思想神的救贖計劃的驚人邏輯,那絕不是不連貫的、自相矛盾的,更不是不合邏輯的。


譯:Daniel Wong;校:JFX。原文刊載於福音聯盟英文網站:How Did Jesus Suffer Eternal Punishment in Only 3 Hours?

Andrew Menkis(安德烈·蒙克斯)是加州威斯敏斯特神學院的歷史神學碩士,現在與妻子艾莉莎住在馬里蘭州,擔任華盛頓基督學院神學系主任,教授課程包括聖經神學、系統神學、路易斯的著作與電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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