圣经与神学
約伯:苦盡甘來
2018-09-13
—— John Piper

約伯記42:7-17

7耶和華對約伯說話以後,就對提幔人以利法說:「我的怒氣向你和你兩個朋友發作,因爲你們議論我不如我的僕人約伯說的是。8現在你們要取七隻公牛,七隻公羊,到我僕人約伯那裡去,爲自己獻上燔祭,我的僕人約伯就爲你們祈禱。我因悅納他,就不按你們的愚妄辦你們。你們議論我,不如我的僕人約伯說的是。」9於是提幔人以利法、書亞人比勒達、拿瑪人瑣法,照著耶和華所吩咐的去行,耶和華就悅納約伯。10約伯爲他的朋友祈禱,耶和華就使約伯從苦境轉回(「苦境」原文作「擄掠」),並且耶和華賜給他的比他從前所有的加倍。11約伯的弟兄姐妹和以先所認識的人都來見他,在他家裡一同吃飯,又論到耶和華所降與他的一切災禍,都爲他悲傷安慰他,每人也送他一塊銀子和一個金環。12這樣,耶和華後來賜福給約伯比先前更多。他有一萬四千羊,六千駱駝,一千對牛,一千母驢。13他也有七個兒子,三個女兒。14他給長女起名叫耶米瑪,次女叫基洗亞,三女叫基連哈樸。15在那全地的婦女中,找不著像約伯的女兒那樣美貌。他們的父親使她們在弟兄中得產業。16此後,約伯又活了一百四十年,得見他的兒孫,直到四代。17這樣,約伯年紀老邁,日子滿足而死。

無論是不正確的神學觀點(以利法、比勒達和瑣法所說秉持的)還是正確的神學觀點(以利戶所秉持的)所帶給我們關於上帝的知識,都不能改變人心。「你們要嚐嚐主恩的滋味,便知道他是美善。」(詩34:8)有一種知識,它只能通過親自品嚐才能真正領會。花十個小時聽一堂有關蜂蜜如何甜的講座,不如在舌頭上略含一口蜂蜜,哪怕只是短暫的5秒鐘。「你們要嚐嚐主恩的滋味,便知道他是美善。」除非上帝親自讓你嚐到他的美善,否則世界上所有的神學都無法讓你了解他的美善是如何改變你的內心、拯救你的靈魂的。

約伯嚐到主恩的滋味 知道他是何等美善

以利戶給約伯講完一大篇真理,約伯卻始終一言不發。只等到上帝說完(38-41章),約伯才說:「我從前風聞有你,現在親眼看見你。」只有上帝親自來到約伯那裡,對他說話,主動將自己啓示給他,約伯才真正嚐到主恩的滋味!那一刻,他的眼睛才打開。

現在,約伯對上帝有了新的認識。那不僅僅是理智上或主觀上的,而是由心生發出的。他嘗過主恩的滋味,現在知道那是何等美善。結果,他變爲一個被破碎、被改變的人。

約伯宣告三個偉大真理

在42章1到6節,約伯心悅誠服地跪拜在上帝的面前,說出三個偉大真理。

  1. 在第2節,他宣告上帝有絕對的主權。「我知道你萬事都能做。你的旨意不能攔阻。」
  2. 在第3節,他宣告在上帝的智慧面前,他的智慧顯得實在是無知。「我所說的是我不明白的;這些事太奇妙是我不知道的。」
  3. 在第6節,他宣告自己質疑上帝的作爲實在是卑鄙、有罪的。「因此我厭惡自己,在塵土和爐灰中懊悔。」

一個被破碎、被改變的人

約伯是一個被破碎、被改變的人。當你真實地遇見上帝時,這樣的事就會發生。這樣的事曾發生在以賽亞的身上:「禍哉!我滅亡了!因爲我是嘴唇不潔的人……又因我眼見大君王萬軍之耶和華。」(賽6:5) 這樣的事曾發生在看見耶穌彰顯能力的彼得身上:「主阿,離開我,我是個罪人!」(路5:8)這樣的事也曾發生在那個耶穌正趕往他家的百夫長身上:「主阿,不要勞動,因你到我舍下,我不敢當!」(路7:6)

在約伯以這種方式親身經歷到上帝以前,他自視清高,從未懷疑自己是個義人。現在,他將自己看得更清楚。自己那真實的屬靈光景,催促他懺悔認罪。

如果我們沒有爲自己的罪感到憂傷、沒有感到遠遠不配得上帝的美善, 那麼我們就要懇切地禱告,祈求上帝來向我們顯明他自己,使他不再是我們耳朵所聽到的一個教義,而是可以用心靈去看見、去品嚐的他那威嚴、無限聖潔、令人敬畏的奇妙主權。

約拿單·愛德華滋對上帝的「全新感受」

250 年前,美國的約拿單・愛德華滋(Jonathan Edwards)在他還是個年青人時曾與上帝較勁。在自己的那本《自述》(Personal Narrative)中,他寫道:


從兒時起,我內心就很抗拒上帝至高主權的教義……但我清楚地記得有個時刻,上帝的主權讓我心悅誠服……從那天起, 上帝至高主權的教義在我的內心帶來奇妙的改變。自此以後, 絕對意義上說,我再也沒有抗拒過這一點……我還記得那是在我讀提摩太前書1章17節時,我生平第一次經歷到上帝和神聖事物所帶給我的那份內在的甜美。「但願尊貴、榮耀歸與那不能朽壞、不能看見、永世的君王、獨一的上帝,直到永永遠遠。阿們!」當我讀到這些話時, 在我的內心深處油然而生一種對上帝的榮耀的體驗;那是一種全新的感受,不同於我以前所經歷的任何事。


愛德華滋的這種「全新感受」,就是詩人所說的來自上帝主權和榮耀的「滋味」。這勝過了他一切的疑惑和抗拒,使他順服得五體投地。在談到罪惡感時,他的措詞對我們這個自高的文化而言,幾乎是不能理喻的。

我前所未有地感受到自己的邪惡和內心的敗壞有多麼的嚴重......在我裡面的邪惡, 長時間以來都地難以言狀。它吞噬了我全部的思考和想像的空間, 如同無邊的洪水、或大山壓在我的頭腦裡。除了用滔天和罪大惡極,我都不知道該如何形容我裡面的罪。

什麼才是上帝在與自己孩子們接觸時想要的

當上帝讓我們嚐到他的尊貴、認識到我們的邪惡時,基督徒的生活就有別於傳統意義上的敬虔。愛德華滋非常優美地寫道:


聖徒們所追求的,無論他們有多熱忱,都是謙卑的追求;他們的願望是謙卑的願望;他們的快樂,即使難以形容、充滿榮耀,也都是謙卑的、心靈破碎的喜樂,使基督徒更虛心、更像小孩子、在行爲上更謙卑。


這就是上帝在與自己的兒女接觸時想要的――一種心靈破碎的喜樂、像小孩子般信靠主、可以以德報怨。

在約伯的苦難中上帝所成就的另外兩件事

這也是上帝到這裡給約伯的。爲了證明他喜悅約伯那「心靈破碎的喜樂」,上帝要使約伯苦盡甘來,再賜給他十個孩子和兩倍於先前的財產。在成就這一切之前,上帝要通過這個苦難的經歷做兩件事。

一、讓約伯的三個朋友降卑

首先,讓以利法、比勒達和瑣法同約伯一起降卑。我們一起來讀42章7到9節:

耶和華對約伯說話以後,就對提幔人以利法說:「我的怒氣向你和你兩個朋友發作,因爲你們議論我不如我的僕人約伯說的是。現在你們要取七隻公牛,七隻公羊,到我僕人約伯那裡去,爲自己獻上燔祭,我的僕人約伯就爲你們祈禱。我因悅納他,就不按你們的愚妄辦你們。你們議論我,不如我的僕人約伯說的是。」於是提幔人以利法、書亞人比勒達、拿瑪人瑣法照著耶和華所吩咐的去行,耶和華就悅納約伯。

上帝用兩種方式讓約伯的三個朋友謙卑下來。他告訴他們:他們的神學觀點是錯誤的,讓他們通過他們所曾經責備的那個人來得到赦免。

第7節,上帝說:「你們議論我,不如我的僕人約伯說的是。」在說這話之前,上帝已經指正約伯沒有知識的言論(38:2,42:3)。上帝並沒有認爲約伯所說的全部正確。但就約伯和他三個朋友所爭論的,約伯還是正確的。

他們認爲惡人遭難,義人昌盛。約伯說這個世界並非如此:常常都是惡人比義人還發達,義人比惡人還遭罪。約伯這樣看是對的。

不僅如此,那三個朋友認爲公義的報應就發生在今生。但約伯突破了這個狹隘的觀點,認爲今生的不公會在死後得到修正(19:25-27)。約伯這樣看也是對的。

所以,上帝向那三個朋友表明:這個他們以爲不齒的神學觀點,雖然並不完美,卻比他們的觀點更正確,以此來使他們降卑。

僅僅這樣還不夠。他們不能隨隨便便地進入禱告室,說幾句請求赦免的禱告就萬事大吉了。他們必須帶上祭牲到約伯那兒,請約伯爲他們禱告。這應該不是一件光彩的事。那個曾被他們指控爲遠離上帝的人,現在要成爲他們的祭司,把他們帶到上帝的面前。換言之,上帝認爲那三個朋友與上帝和好的唯一途徑是先與約伯和好。他們必須在約伯面前謙卑下來,而不僅只是在上帝面前。

二、證明約伯真心悔改

在賜給約伯產業之前,上帝所做的第二件事是:證明約伯是真心悔改。當那三個朋友來到約伯那裡,請約伯在上帝面前調解時,是在試驗他們是否真的謙卑!那一刻,約伯要去愛自己的敵人,爲那欺壓自己的祈禱。他被要求去祝福那曾責備自己的人,不要以怨報怨。

那時,他還只是個病人呢!上帝還沒有解除他的痛苦。爲什麼要這樣?這兒要學的功課是什麼呢? 難道不就是馬太福音6章14節所說的:

你們饒恕人的過犯,你們的天父也必饒恕你們的過犯;你們不饒恕人的過犯,你們的天父也必不饒恕你們的過犯。

換句話說,正是悔改和信靠使我們得到上帝的赦免。但真正的悔改、全然的信靠和內心的改變,才會讓你去願意原諒那些得罪你的人。如果蒙恩悔改的罪人宣稱他得到了上帝的赦免而不能通過他讓這樣的赦免流向他人,那麼他的這個宣告並不真實,他內裡仍在罪中。

所以,上帝正是要讓約伯經歷這最後一關。他會放下報復的兵器而接受上帝所約定的條件,像上帝那樣去赦免自己的三個朋友嗎? 是的,約伯通過了這一關。他是一個被破碎的人。是他自己的罪使他謙卑,將他拖到灰塵之中。他又怎能在其他人面前自高呢!他怎能不將那白白得來的恩典與其他人分享呢!所以,第9節結尾說:「耶和華就悅納約伯。"

大結局

現在,整卷書臨近尾聲。通過苦難,約伯生命中那殘餘的驕傲被煉淨,他三個朋友的錯誤觀點得到更正,他們的愚昧無知化做謙卑。上帝僕人的兄弟之情得以恢復和純化。在撒旦的控告中,上帝榮耀的名得到真正的捍衛。

願主賜給我們恩典去學習,他的道路不同於我們的道路,他的意念不同於我們的意念,但向著那些愛上帝按他旨意被召的人,他的旨意是最有智慧的,也是飽含恩典的。

雅各書5章11節對本卷書總結得非常好:

那先前忍耐的人,我們稱他們是有福的。你們聽見過約伯的忍耐,也知道主給他的結局,明顯主是滿心憐憫,大有慈悲。

John Piper(約翰·派博)是「渴慕神」網站(DesiringGod.org)的創始人及導師,伯利恆學院和神學院(Bethlehem College & Seminary)校長。他在明尼蘇達州明尼阿波里斯市的伯利恆浸信會(Bethlehem Baptist Church)擔任牧師三十三年,著有五十多部書籍,包括《渴慕神 : 論禁食禱告》、《十點十分的盛宴》、《思想的境界:讓頭腦被靈性的激情點燃》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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