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上最毒的蛇是澳大利亞內陸太攀蛇,它一口毒液就可以毒死 100 個成年人。想像一下,如果你回到家,發現這條致命的毒蛇正盤踞在客廳裡,你會怎麼辦?你絕不會讓孩子們去逗它玩,更不會把它當寵物養著,而是會立刻抄起鏟子,對準它的頭!
在我們家裡,在我們內心深處,潛伏著比毒蛇更可怕的東西——那就是罪。可惜的是,很多人不是剷除罪惡,反而與罪玩起了遊戲。
約翰·歐文(John Owen)有句廣爲流傳的警語:「不是你除掉罪,就是罪除掉你。」他的著作《治死罪》(The Mortification of Sin)詳細闡釋了《羅馬書》8:13的含義:「你們若順從肉體活著,必要死;若靠著聖靈治死身體的惡行,必要活著。」雖然基督徒在今生無法完全除淨罪惡,但歐文勉勵我們要勤勉爭戰,治死一切罪惡的私慾。
那麼,我們該用什麼「武器」來對付罪呢?歐文爲我們指明了九個實用的方向:
一個人若長期被某種罪纏累,要根除這個罪就會變得格外困難。特別是當這個人長期沉溺其中,不思悔改時,情況就更爲嚴峻。此外,爲罪找藉口、開脫自己的罪,或是草率地用「神有恩典,有憐憫」的話來搪塞,這些都會加重罪的嚴重程度,最終導致人心剛硬、良心麻木。因此,在評估罪的嚴重程度時,我們必須權衡這些因素,因爲越是頑固的罪,就越需要我們以更大的決心去對付它。
即便是已經稱義的基督徒,面對罪,仍然危機重重。歐文指出了罪對信徒的四重威脅:首先是被罪的詭詐所迷惑而心裡剛硬;其次是要承受神在今世的管教;再次是失去屬靈的平安與力量;最後,也是最可怕的,就是永遠沉淪的危險——持續活在罪中或許表明這人從未真正重生得救。信徒犯罪不但叫聖靈擔憂(弗 4:25-30),更是把主耶穌再一次釘上了十字架(來 6:6),也會讓基督徒喪失服事的見證和果效。
我們需要通過律法和福音來認識罪責。歐文說:「要把神聖潔的律法帶到你的良心面前,以此省察你的敗壞,並祈求你的心能被觸動。」要用心默想那些論到罪之可憎的聖經誡命,也要在十字架的光照下省察自己的罪。捫心自問:「我既然已經領受了如此大的恩典和憐憫,爲何還要執迷不悟?我怎能如此藐視神的恩典?」
當你認清自己的重罪,就會渴望從罪中得釋放。爲什麼這點如此重要?因爲「對得釋放的渴慕、嘆息和切望本身就是一種恩典,它有著奇妙的大能,能讓人的心靈逐漸改變,越來越像所渴慕的對象。」正如歐文所說:「你不渴望得釋放,就永遠不會得著釋放。」
每個人都有其獨特的性情和天性,這使得某些罪特別難以對付。歐文提醒我們說:「人的天性和性格里確實可能潛藏著對某些罪的特殊傾向。」雖然我們的本性容易犯某些罪,但這並不能成爲開脫的理由。認識自己的本性,恰恰能幫助我們明白在哪些方面更需要攻克己身,嚴加防範(林前 9:27)。
要警惕那些容易讓你陷入罪中的環境和處境,並要格外謹慎。歐文警告說:「敢於與試探玩火的人,最終必然也敢於犯罪。」如果我們真想戒除罪,就必須遠離那些容易讓我們失足的危險境地。
最有效的治死罪的方法,就是「在罪的慾望初露端倪時就奮起抵擋」。就好比洪水一旦氾濫就難以控制,同樣地,如果任由對罪的渴望滋長蔓延,就更難對付了。
我們絕不能讓罪在心裡扎根。相反,我們要從罪轉向「神至高無上的榮美」。當我們注目神的榮耀時,就會看清罪的醜陋不堪。歐文特別提醒我們要思想神那無法測度的偉大:「我們對神的認識,不過是滄海一粟。」當人的心靈被神的威嚴充滿時,罪就難以生長。
歐文的最後一個勸戒帶著警告的意味。雖然我們會因犯罪而感到內疚和自責,但千萬不要認爲這樣罪就被打敗了。罪性狡詐,它常會誘使我們誤以爲已經徹底對付了罪,其實並非如此。歐文警戒我們說,在神未曾宣告平安之前,不要輕易給自己開脫(耶 6:14),而是要「自己省察有信心沒有」(林後 13:5)。他提醒我們,若是輕看了悔改的過程,對其他的罪置之不理,或是我們所謂的安慰「並未帶來對那罪的極度憎恨」,這樣的安慰很可能只是自欺欺人罷了。
罪就像一條兇猛的毒蛇,如果我們不主動出擊,它終將給我們致命一擊。感謝主,在這場屬靈爭戰中我們並非獨自作戰。治死罪的能力是通過聖靈從基督而來。在我們竭力對付罪的同時,也必須來到施恩寶座前。在那裡,我們必能得著及時的幫助(來 4:16)。雖然我們要付上努力,但正如歐文所言:「治死任何罪都必須倚靠恩典的供應,單憑我們自己根本做不到。」
譯:MV;校:JFX。原文刊載於福音聯盟英文網站:John Owen’s 9 Instructions for Killing Si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