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C. S. 路易斯的科幻小說《皮爾蘭德拉星》(Perelandra)的結尾中,主人公伊爾溫·蘭瑟姆博士(Dr. Elwin Ransom)看見了兩位理想化的天界存在——火星與金星的守護者。路易斯這樣描寫他們:
馬拉坎德拉(Malacandra,火星)像節奏,而皮爾蘭德拉(Perelandra,金星)像旋律……第一位手裡握著類似長矛的東西,而另一位的手心是向他敞開的,手掌是對著他的……蘭瑟姆在那一刻明白的是性別的真正意義。
如今,許多人可能會對路易斯這種帶有新柏拉圖主義色彩的性別刻畫感到不太舒服。然而,那些持互補主義立場的人,至少應該認同這位淡墨會(Inkling)成員的一個假設:男性與女性不僅只是生理層面的意思。性別固然以男女的身體爲起點,但並不止於此。我們應當讓自己和下一代都確信:男性氣質與女性氣質雖然有時難以精確定義,但是它們都是指向一種更爲宏大、且蘊含神聖目的的實際存在。
在神學中,目的論(teleology)指的是通過考察神創造之物的本性,來探尋祂設計背後的目的。正如天主教學者阿比蓋爾·法維爾(Abigail Favale)所說:「事物的『本質』,即它最根本的身份,與其存在目的緊密相連。」互補主義者以目的論的眼光來看待生理性別與性別角色,也就是性在心理與社會層面的意義。我們相信,神在創造中有意地將「作爲男性或女性的本質」與「神呼召我們去履行的角色」緊密相連。
無論是「合乎聖經的男女角色委員會」(Council on Biblical Manhood and Womanhood)頒佈的《丹福宣言》(Danvers Statement from the Council on Biblical Manhood and Womanhood, 1988,信仰肯定之第 1、2 條)還是福音聯盟的認信聲明(The Gospel Coalition Confessional Statement, 2007,第 3 條)中,我們都共同承認:神按著祂的形像創造了人,使他們有男有女,擁有同等的尊嚴與價值;並且在創造之後,祂立刻賦予他們使命,賜給他們要完成的工作(創 1:26–27)。作爲互補主義者,我們相信,神創造我們的方式與祂創造我們的目的之間,有著內在而有意的聯繫。
互補主義者根據《創世記》1 章到 2 章主張,照著神的設計,我們的生理性別的本質,與我們在家庭和教會群體中承擔的性別角色,是彼此相連的。正如肯德拉·達爾(Kendra Dahl)所寫:「我們每個人都帶著一種內在的渴望,想要知道自己被造的最終目的,渴望看見在存在與行動之間那條清晰的聯結。」
然而,儘管互補主義者強調本質(being)與功能(doing)應當相互關聯,我們卻常常陷入一種試探,在理解神的設計時,過分強調其中的一面,而忽視了另一面。
《丹福宣言》的起草者當年寫下這份文件,是爲了抵抗「他們在福音派內部所感受到的女性主義浪潮」。這份宣言否定了女性主義的假設,即男性主導的社會強行將「傳統性別規範」加諸於女性身上;同時,它肯定母職、家庭管理以及歷史上由女性承擔的重要使命。在回應福音派女性主義與平權主義時,《丹福宣言》的作者特別強調了男女在「功能上的關係」應當如何做何理解。
在互補主義的奠基性著作《重尋聖經男性觀與聖經女性觀》(Recovering Biblical Manhood and Womanhood,簡稱 RBMW)中,將「成熟的男性氣質」定義爲:「以仁慈的責任感,在家庭、教會和社會中,帶領、供應並保護女性。」「成熟的女性氣質」則是「一種自由而積極的態度,樂意從值得信任的男性那裡肯定、接納並滋養他們的力量與帶領。」這種對男女社會學差異的強調,一直是互補主義的主旋律,也常常是其強項所在。
然而,正如葛瑞格·R. 艾利森(Gregg R. Allison)所指出的:「RBMW 雖然出於良好的動機,適合當時所處的語境,但它並沒有深入到本質層面,去根據『本性』或『本質』來定義何爲男性與女性。」 結果,它在實際應用上留下了一些空白。
RBMW 將婚姻關係(丈夫與妻子)以及教會架構(長老與會眾)中的角色,視爲所有男女關係的範例。聖經確實以「捨己的帶領/權柄」與「順服」來描述這些角色(弗 5:22–24;來 13:17)。但正如派崔克·史瑞納(Patrick Schreiner)所觀察到的,聖經在教會中談論男女關係的主要方式,其實是以「弟兄姊妹」的形像出現。在弟兄與姊妹的關係中,「帶領」與「順服」並不是主要主題。那麼,在這種關係中,男性與女性的特質該如何體現?在弟兄、姊妹、朋友之間,這些特質又應當如何表達?一個更完善的互補主義,應當能回答這類問題。
過分強調功能的危險:如果我們略過本質,直接強調功能,並過分聚焦聖經所規定的角色,就可能讓人誤以爲,男性與女性的身份是必須達成的目標,而不是神創造中託付的恩賜。這樣一來,我們便爲狹隘的傳統主義留下了空間,使他們能把律法主義偷偷混入互補主義的教導之中。例如,有人可能會這樣說:「你如果沒有工作、不能養家,就不是真正的男人。」或者:「你如果沒有建立家庭、在家相夫教子,就不算真正的女人。」這種說法把功能置於本質之前,混淆了根與果的關係。
如果說《重尋聖經男性觀與聖經女性觀》是在面對女性主義時著重強調角色,那麼在過去十年裡,保守的福音派群體則在面對跨性別主義時,開始更加強調男女之間本質的、美好的差異。我們強調這樣的真理:人的男性或女性本質,早在他(她)在人際關係、身體發育或生育行爲中表現出來之前,已經被深深刻印在身體之中。正如葛瑞格·R. 艾利森所指出的,無論是互補主義者還是平權主義者,所有保守的福音派信徒都可以認同這樣一點——「照著神的設計,男人與女人之間存在顯著的差異。」
在過去幾年裡,福音派信徒積極參與有關女子體育項目以及性別認同醫療干預的公共討論,清楚地指出:男女在生理上有根本區別;聖經也禁止人出於主觀意願否認或扭曲自己的生理性別,企圖被認同爲另一性別(申 22:5)。
保守的福音派在闡明兩性之間的本質差異時立場鮮明;與此同時,許多互補主義者在教會內部仍持續強調功能,尤其是與教會角色有關的層面。然而,當談到日常生活中性別的表達與實踐時,描述往往顯得模糊。
像葛瑞絲琳·漢森(Gracilynn Hanson)這樣的學者指出:「科學與哲學等多個學科都承認,男性與女性在思維方式與行爲模式上普遍存在差異。」但由於我們希望同時強調男女同樣的尊嚴,又避免陷入傳統主義的刻板印象,一些當代互補主義者因此選擇迴避談論合乎聖經的兩性觀在社會層面的實際表現。我們已經清楚指出跨性別意識形態不合乎聖經,然而這就是全部嗎?難道我們不能指出,合乎聖經的男性觀與女性觀在現實生活中有其積極的一面嗎?如果要把互補主義傳遞給下一代,我們就必須勇於回應這些問題。
只強調本質的危險:無論是互補主義者還是平權主義者,都可以共同強調:男人與女人一樣,都是照著神的形像被造,擁有同等的尊嚴,也同樣具備彰顯人類美德的能力。雙方也都能肯定生理性別的二元性以及男女間的相互依存——即我們需要彼此,才能完成文化使命和大使命。但作爲互補主義者,如果我們僅僅從本質層面理解男女的不同,卻不在日常生活中教導基督徒如何具體活出性別的特質與角色,我們實際上是在悄然放棄這一運動的根基。更嚴重的是,這樣會讓我們的信徒和孩子無從知曉,他們的男性或女性身份與日常生活方式究竟有何關聯。
伊麗莎白·艾略特(Elisabeth Elliot)曾說過:「我無法爲男性特質或女性特質給出一個完整全面的定義,也沒辦法列出所有細節,或說清楚它們在當代美國應該是什麼樣子。老實說,這些都是難以捉摸的象徵。」我明白她的意思。就像蘭瑟姆所看見那超然的異象一樣,想要爲男性與女性的特質下一個清晰的定義並不容易。但就像艾略特已經知道的,這並不意味著我們就該放棄努力。
2020 年,史瑞納提出了他對「男性特質」與「女性特質」的試行定義:
男性特質的核心意義在於:兒子的身份、弟兄般的愛,以及指向父職的潛能。
女性特質的核心意義在於:女兒的身份、姊妹般的愛,以及指向母職的潛能。
與早期的互補主義者不同,史瑞納並未把婚姻與教會領導層中的性別角色,視爲定義男性與女性特質的範式。他刻意拒絕把「權柄」與「順服」的功能性概念,強行套用在所有性別關係之中。但與此同時,史瑞納也清楚指出:人的性別身體,應當爲性別表達設定方向。
跟隨史瑞納的思路,父母與教會領袖應當把神的創造設計納入門訓內容中。正如我曾寫道,我們必須教導孩子與青少年,明白成爲「敬虔的兒女、弟兄或姊妹、丈夫或妻子、父親或母親」意味著什麼。
我們的兒子是男性,如果順利成長的話,就會成爲成年男子,擁有男性特有的骨骼與力量。基於這樣的創造設計,以及他們作爲丈夫和父親的潛能,我們應當訓練男孩主動承擔責任、勤奮工作,並以捨己的精神去保護他人。我們的女兒是女性,如果順利成長的話,她們會成爲成年女子,擁有能夠孕育並哺育生命的身體,從懷胎到養育嬰兒。基於這樣的創造設計,以及她們作爲妻子和母親的潛能,我們應當訓練女孩成爲有影響力的幫助者,善於建立並維繫滋養他人所需的人際關係結構。
當然,我並不是說,男性就不應在社會的人際關係中有所貢獻;父親也不該只有權威而缺乏慈愛。同樣,我也不是說女性就不該在家庭與社會中供應、保護他人。聖經中有許多反例,例如《箴言》31 章那位智慧的婦人。正如喬丹·史提芬尼亞克(Jordan Steffaniak)所指出的:「雖然無論男女都能實踐各種美德,但我們的生理特質確實決定了,男性與女性在展現某些特定美德時的能力與側重點有所不同。」
正因如此,我認爲我們必須教導孩子和年輕人,如何以基督般的品格,去善用神造他們爲男爲女時所賦予的獨特力量。這種基於目的的教導,能幫助年輕人活出健康的性別特質,無論他們最終是否步入婚姻,是否成爲父母。溫迪·奧瑟普(Wendy Alsup)寫道:「無論是否擁有親生的兒女,男女兩性在培育屬靈兒女的過程中都不可或缺。」如果我們沒能珍視並頌揚兩性爲家庭、教會和世界所帶來的不同恩賜,那麼任何一種性別獨有的價值,都可能被湮沒。
話雖如此,我並不認爲在談論神的設計時,就必須把它變成硬性規定。正如阿拉斯泰爾·羅伯茨(Alastair Roberts)近期所指出的,這種方式也可以是一種「基於智慧的審慎考量」。我不會爲女兒們決定她們將來該從事哪種職業。但當她們與我討論正在考慮的大學專業和職業道路時,我也會坦誠地問她們:「這個機會,如何與你的女性身份相契合?如果幾年後你希望結婚、生子,這樣的選擇可能會帶來怎樣的影響?」
C. S. 路易斯在《皮爾蘭德拉星》的結尾,讓蘭瑟姆看見了男性與女性特質的生動異象,但小說中對神創造秩序的反思,早在那之前就已經展開。《創世記》第 1 至第 3 章的主題貫穿整部作品的情節發展。故事的轉折點,是蘭瑟姆與一個被邪靈附身的「非人」(Un-man)相遇——他如同聖經中的蛇,引誘金星上的第一位女子違背神唯一的誡命。
不同於《創世記》三章的簡短敘述,《皮爾蘭德拉星》中這場誘惑的過程延續了數章之久。在漫長的對話中,神使「非人」和那位女子都沉睡了,只留下蘭瑟姆獨自思索:自己爲何會被派到金星?
蘭瑟姆反覆思量,神讓他來到這裡究竟是爲了什麼。唯一合理的答案是:他必須阻止那邪惡的存在。但他又納悶,自己不過是個「做學問的,成天坐在書桌前,眼睛不好,還帶著上次戰爭中落下的傷」,怎能打敗一個不朽的敵人?就在此時,他聽見神的聲音說:「你名叫『蘭瑟姆』(Ransom,意爲『贖價』),絕非偶然。」那一刻,這位中年學者明白,即便要以暴力相抗,他也要爲那位女子——他的「姐妹」而戰。他的行動、他的計劃,將沿著神早已寫下的故事軌跡前行。
神對我們也有同樣的心意。祂創造我們爲男、爲女,並非毫無意義。當我們思考聖經中的男性特質和女性特質,當我們教導孩子關於性別的意義時,不要忽略神創造的目的。讓我們循著現實的肌理,沿著神的設計,從本質走向功能;也讓下一代學會沿著這同一條軌跡,活出祂創造的美好秩序。
譯:MV;校:JFX。原文刊載於福音聯盟英文網站:How Should We Define Biblical Manhood and Womanhood? Trace the Arc of God’s Desig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