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麼叫「屬世」?我至今仍覺得大衛·威爾斯(David Wells)對「屬世」的定義堪稱經典:「屬世就是讓罪看起來稀鬆平常,讓義顯得格格不入。」
威爾斯強調了屬世的危害和無處不在。我們對罪習以爲常,以至於不再察覺它的存在。這也意味著我們應當時常反思:今天有哪些罪,已經變得如此「正常」?有哪些罪,普遍得讓人都懶得皺一下眉頭?
每當我在這個數字時代思考這個問題,就越發確信:我們正處在一個「毀謗正常化」的時代。
毀謗,是指散佈關於他人的不實信息,目的是損害對方的名譽。有時候,這些不實信息就是徹頭徹尾的謊言,意在造成最大的傷害;但很多時候,毀謗是通過有意誤導的推測來實現的,比如總是從最壞的角度揣測他人,或者故意挑選、剪裁部分事實,拼湊出自己想要的「故事」。
神憎惡毀謗(參見《箴言》6:16、19),因爲祂是真理。而撒但卻喜愛毀謗,因爲他是說謊之人的父。喬恩·布魯姆(Jon Bloom)談到毀謗「毒性極強」,是撒但用來破壞關係、阻擾教會使命的主要手段之一。他指出:「魔鬼深知毀謗能讓教會麻木、分裂,毒害友誼,破壞家庭。他知道毀謗會熄滅聖靈的工作,扼殺愛心,使屬靈更新夭折,摧毀信任,也使聖徒喪失勇氣。」
抵抗毀謗的方法,可以在《威斯敏斯特大要理問答》中關於第九條誡命(不可作假見證)的一段解釋中找到。忠心的基督徒應當操練這樣的行爲:「保守並增進人與人之間的誠實,以及別人和我們自身的名譽……以愛心尊重別人;愛護他們的名譽,願意他們有好名聲,並且爲此歡喜;爲他們的軟弱難過,並加以遮掩;承認他們的恩賜和恩典,爲他們的無辜辯護;關於他們的好名聲,願意接受;關於他們的壞名聲,不隨意苟同。」
然而現實中,我們卻常常傾向於毀謗。清教徒作家托馬斯·曼頓(Thomas Manton)認爲,毀謗的根源是自愛以及渴望他人的稱讚。他寫道,毀謗者輕視那些擁有良好聲譽的人,「他們挑剔別人的恩賜,用苛刻的批評掩蓋別人的長處,誇大別人的過失,用偏見壓倒對方的名譽,好讓自己在別人的『廢墟』上建立起一座爲自己贏得讚譽的高臺。」他指出,毀謗和苛責總是相伴而行,習慣指責他人,卻從不反省自身:「自戀的人總是苛刻地評判別人;他們對自己的過錯極其寬容,把所有的熱情都用來攻擊外人。」
馬修·李·安德森(Matthew Lee Anderson)指出,毀謗是一種「吞噬靈魂」的罪。他借用新約中對這種罪的描述來說明毀謗的本質。在《加拉太書》5:15,保羅警告說:「你們要謹慎,若相咬相吞,只怕要彼此消滅了。」這呼應了詩人所說的那些「牙如槍箭,舌如快刀」的人(詩 57:4)。安德森還引用了一則中世紀文獻,講述一位婦人因著神賜給她的認罪、敬虔和憐憫之恩,被人「毀謗、吞噬、啃咬」。他寫道:
毀謗中傷限制了受害者的行動空間,壓縮了他們的自主性,把他們推向社群的邊緣。從這個意義上說,毀謗帶來的是一種貧乏,因爲它剝奪了使人得以成長、興盛的社會條件。人一旦失去「好名聲」,他的社會身份就被掏空,只剩下內在的資源來苦苦支撐。而雖然毀謗的首要後果不在物質層面,但它確實可能讓人「吃不上飯」,連養活自己都變得困難。因此,用「吞噬」來形容我們言語上的攻擊,實在恰當不過。」
社交媒體無疑加速了這種「吞噬」的過程。在這裡,言語反應越快、節奏越急,越容易滑入毀謗的陷阱,甚至無意識地參與到其中。有人確實是有意爲之,但更多人只是想顯得自己消息靈通,結果在不知不覺中加入了中傷他人的隊伍。
毀謗之所以傳播,是因爲它有效。社交媒體的算法偏愛毀謗者,他們的發言更容易被推送、更吸引眼球,既讓控訴者曝光率飆升,也使被攻擊者被圍觀、定罪。在當代各種體制逐漸式微的背景下,社交媒體把人們的動機從「求同存異」轉向了「拆毀對手」,以便自己上位。
如果你把 20 或 30 年前的教會領袖帶到今天的網絡環境中,讓他們看看社交平台上的互動,他們肯定會大吃一驚:毀謗怎麼能如此普遍?這種罪不僅被接受,甚至被當作一種輕鬆、正常的表達方式。而最可怕的地方在於,我們很多時候甚至意識不到自己正在毀謗。
我們這個時代有一個頗爲諷刺的現象:有些基督徒一面堅定捍衛真理、反對違背聖經的價值觀,一面卻肆意毀謗他人;他們竭力避免顯得「與世俗爲友」,無論是通過「虛僞的和善」「討喜的作態」還是「妥協的迎合」。他們引用《雅各書》4 章 4 節振振有詞,「豈不知與世俗爲友就是與神爲敵嗎?所以凡想要與世俗爲友的,就是與神爲敵了。」這些人認爲,要表明自己站在神這邊,就是要敵對世界。要麼抨擊危害家庭、教會和社會的意識形態,要麼怒斥淫亂、色情的道德泥潭與流行文化的膚淺誘惑。
這種出發點本是敬虔的,是渴望聖潔、渴望分別爲聖的表現。但它很容易淪爲一種掩飾,讓人爲自己對其他基督徒所說的惡毒言語找藉口。它也忽略了《雅各書》中所說的「屬世」更微妙的表現形式。在雅各的語境中,「與世俗爲友」並不是單純指對反基督教的群體或思想過於溫和、妥協。他所說的「與世俗爲友」和「與神爲敵」的表現,其實是「你們中間的爭戰鬥毆」「私慾」和「動機不正」,也就是基督徒之間的紛爭和內心的慾望所引發的衝突。
更重要的是,雅各對屬世的警告,緊跟在他關於舌頭的教導之後。雅各說舌頭的能力「能點著最大的樹林」(雅 3)。緊接著,他又直接命令說:「弟兄們,你們不可彼此批評。人若批評弟兄,論斷弟兄,就是批評律法,論斷律法。」(4:11)因此,從上下文來看,「與世俗爲友」的結果正是「心裡懷著苦毒的嫉妒和紛爭」,帶來的後果是「擾亂」與「各樣的壞事」(3:14、16)。
與神爲友的表現則是從天上來的智慧,這種智慧的特徵是「善行」,以及「溫柔地行出來」(3:13)。公義不僅是採取正確的立場來抵擋黑暗,更是用正確的方式來堅持真理——成爲聖潔的子民,「先是清潔,後是和平,溫良柔順,滿有憐憫,多結善果,沒有偏見,沒有假冒。並且使人和平的,是用和平所栽種的義果。」(3:17-18)
如今,我們的社交媒體使用習慣讓毀謗變得如此普遍、如此「正常」,以至於只要它符合我們的立場、能幫我們贏得爭論,我們就願意無視它的毒害。我們不再認爲這種罪有什麼大不了,甚至不再把它當作罪。我擔心,我們已經把這種世俗化的惡習合理化到了可怕的地步,以致《雅各書》中所描述的「清潔、和平、溫良、柔順、滿有憐憫」的義,反倒被視爲軟弱、模糊,甚至妥協。
這種趨勢,理應讓我們感到警醒和懼怕。社交媒體讓毀謗顯得「正常」,讓公義變得「怪異」。我們當中很少有人能夠有足夠的自律,去阻止毀謗的傳播、不再藉著別人的名譽破產來推動自己的事業,也不讓自己在被毀謗時生出的苦毒蔓延心頭。社交平台的一切機制,幾乎都在把人推向這黑暗的漩渦。
除了悔改,我實在沒有什麼簡單的解決辦法,因爲幾乎沒有人能在這一點上完全清白。我們只能迫切地求主打開我們的眼,讓我們看清這是一種屬世的表現。也許第一步,就是慢下來:凡是不確定是否屬實的言論和指控,都絕不轉發、絕不評論、絕不附和。
最重要的是,正如《雅各書》所說,我們要學會栽種和平,不是讓自己的舌頭像火那樣放出烈焰、燒燬森林,而是願意讓火舌降在我們身上,因爲那是聖靈充滿的記號。
願神幫助我們,叫我們不被自以爲義的熱情蒙蔽,不在無意間成了那位控告者的幫兇。
譯:MV;校:JFX。原文刊載於福音聯盟英文網站:The Normalization of Slande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