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与时事
是兩個世代,而非兩個國度!
2018-10-23
—— Jonathan Leeman

幾個世紀以來,基督徒一直都在思考教會與世界相處的各種方式,尤其是「神在各領域所設立的權柄」這個方面。眾所周知的提議包括奧古斯丁的「兩城論」、教宗哲拉修(Gelasius)的"兩劍論"、路德的「兩國論」,以及凱波爾關於範疇主權(sphere sovereignty)的觀念,是在可被稱爲「一國論」的架構中產生的。

我想要提出一個從這些理論當中學到的選項,其中也利用了近半個世紀的新約神學。簡單來說,我要提出的是,新約中聖靈賜下能力,必定有著兩個世代的教義。兩個世代的教義或開創性的末世論,在新約學者中間是很流行的方法,爲了描述當基督的國度藉著新約的賜下已然展開,卻尚未實現的情況下,如何區分爲起初受造的歷史和救贖的歷史。即使當舊創造的歷史仍在發展,新創造的歷史也開始了。奧利佛•奧多諾萬(Oliver O』Donovan)將新約聖經的話移植到政治神學的範疇裡,對我們很有幫助:「執政和掌權者過去的世代與神國度降臨的世代是重迭的。」

兩國論的牽強邏輯

兩個世代是歷時性(diachronic)的教義,而且是源自於聖經的聖約架構,和路德的兩個國度不同,後者是共時性(synchronic )的教義,而且是建立在邏輯的構想上。因此,路德充分引用聖經,以奧古斯丁的兩個城市開始建構理論。兩個城市指的不是兩個政權,而是兩群人:即順服神的人和不順服神的人。但是路德將兩種權柄置於這兩群人之上,一個是政府,另外一個是聖道(有些地方他說就是教會)。

兩個國度的表述在邏輯上是完整的,很具有說服力,但並不完全符合聖經中的慣例。聖經沒有只有將教會和聖道置於神的子民之上,而將政府置於其他的人之上,這是很牽強的平行表述。聖經和教會對全人類都有話要說,而政府治理著神的百姓。

路德的兩個國度也將人區分爲內在和外在,並將屬靈的權柄置於內在之上,而將屬世的權柄置於外在之上,但聖經有區分得如此清楚嗎?

聖靈裡的生命與肉體中的生命

另一方面,兩個世代的教義並非始於兩種權柄的對立,以及將人的生命區分爲不同的領域(屬靈/屬世、內在/外在)。兩個時代的教義是基於兩個完整的故事或時代的對照,有效地按照聖經中的分別,正確地區別兩種生命(在肉體中的生命和在聖靈裡的生命)。

因此,人類學上分別的關鍵不在於不可分割的內在和外在,而是在於使徒保羅所區分的「舊人」和「新人」;與屬世對比的術語並非聖潔或屬靈,而是永恆。其中一個世代及其統治者正要過去,另一個世代卻不會過去。兩個世代之間的界線事實上就是死亡,新約更新的一切不會死去,其他的一切仍舊在死亡的咒詛之下,都要過去。

兩種元首、力量、權柄

兩個世代都有代表的元首:兩者都從聖約的架構中浮現,並且象徵性地對應著保羅的「舊人」和「新人」,也就是亞當和基督。一個帶來定罪和死亡,另一個帶來稱義與得生命(羅五12~19)。

兩個世代都由不同的力量所驅使,一個是被聖靈驅使,另一個是被世界、肉體和魔鬼驅使(弗二1~3)。

兩個世代都有它們自己的制度權柄。起初受造的世代有婚姻、家庭和政府;末世的世代有教會和按立的長老。兩個世代的制度都依靠聖經所認可的管道來完成它們各自的任務:例如,政府依靠金錢的強制權力,而教會則依靠聖道和天國的鑰匙。

同步的兩個世代——無罪和有罪

那麼,我們所要認識到的重點是:兩個世代的教義將新創造放在舊創造上面,以致於它們同時存在。這教義刻畫出「整個人(身心)活在合法卻墮落的受造體制之中(家庭、政府等等)」的景象,同時也刻畫出「一次重生的整個人,藉著聖靈的能力,活在新創造的體制之中(教會、按立的長老)」的景象。其實,就是因爲兩個時代如今同時進行,其中基督徒在「舊人」及「新人」之間掙扎,路德用一句話就抓到了重點:同時是義人和罪人(simul justus et peccator)。

基督徒能夠隨從肉體,也能夠隨從聖靈行事。進一步說,肉體和聖靈的活動會引發「舊創造」制度和「新創造」制度的行爲。因此,教會仍然有可能犯罪,對於公平正義的問題,政府中的基督徒成員就要能做出被聖靈引導的裁決。反之亦然。

各世代的制度彼此服事

比起教會和它的長老,家庭和政府的制度更能橫跨不同世代,但是如今兩個世代同時的意思是:無論是直接還是間接,神時常使用其中一個世代的制度去服事另一個世代的制度。政府的存在提供了教會救贖工作的平台,同時教會的公義是作爲向政府作先知性見證的服事。

基督徒夫妻的愛與忠誠,是作爲基督愛教會的象徵,同時身爲教會的長老也該是教導爲人父母互相忍耐的榜樣。

我們從更廣泛的角度來說,新約的肢體仍然屬於舊創造、今世,所以他們應當順服今世的制度;時機允許,他們也會被今世中神所設立授權的機構僱用,是爲了神特別賦予的目的,像是佩劍的機構(政府)或是養育兒女的機構(家庭)。

今世的制度將要過去

同一時間,新約的肢體預期,在今世完結和末世完全到來之後,今世的制度會過去,或者至少在形式上會有根本的改變。耶穌說,當影兒被實體取代時,婚姻在復活的彼岸不會繼續存在(太22:30)。當聖徒共享基督的統治之時,某種政權在末世大概會繼續存在,但在創世記第九章5~6節和羅馬書第十三章當中提到的政府徵稅和行審判的規定都會終結,或者至少超乎想像地煥然一新(見太十七24~27)。

最後,我們可以說,教會擁有的權柄不是在「信仰」或「內在/個人」之上,而是在整個「新人」的身上看到;政府擁有的權柄不是在「政治」或「外在/眾人」之上,而是在整個「舊人」身上看到。

與此同時,世界的政府正發揮作用,被賦予透過對罪犯施行審判來維持和平的權柄。凱撒必須得到尊榮,不是因爲他能實現救恩,而是因爲他使用審判的刀劍,爲神更偉大的目的服務,提供福音廣傳的場所。


譯:楊忠道;校:講道翻譯團契/謝昉

【編注:本文摘自作者新書《政治性的教會:地方教會作爲基督治理的領事館》(Political Church: The Local Assembly as Embassy of Christ's Rule,中文名暫譯)。】

Jonathan Leeman(約拿單·李曼)畢業於美南浸信會神學院(道學碩士),現在是華盛頓郊區切弗利浸信會的長老,同時也是九標誌事工的總編輯。李曼是威爾士大學的神學博士,著有多本著作,例如《教會成員制》、《教會紀律》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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