圣经与神学
嬰兒洗禮不是你以爲的那樣
2021-08-03
—— Jared Oliphint

我剛信主的父親對我們那位受過神學院訓練的牧師說,「沒有人可以把水澆在我孩子的頭上」。我父親在羅馬天主教會長大,因此他對給嬰兒施洗心存餘悸,會把它和錯誤的教義,以及和羅馬天主教的儀式聯繫在一起。因此,我們的這位改革宗牧師耐心地給他解釋了一種有意義的嬰兒洗禮做法,我父親最終同意讓他的長子,也就是我接受了洗禮。

我出生在長老會,隨著年齡的增長,關於嬰兒洗禮的典型問題開始在我的腦海中浮現:「我們爲什麼要做這樣的洗禮?」「嬰兒受洗與他/她最終的『歸信』有什麼聯繫嗎?」以及「嬰兒洗禮是不是有些太像羅馬天主教?」

我花了一段時間來理清與洗禮有關的複雜問題,尤其是關於嬰兒洗禮的問題。當有人通過問正確的問題例如「聖經中把誰稱爲新約的子民?」來幫助我時,我茅塞頓開。隨著對聖約子民這一概念的思考,我對聖約記號意義的概念開始形成。

關於洗禮觀點的交鋒可能讓人眼花繚亂,有時甚至讓人厭煩。我希望清除一些造成這些迷霧的原因,並澄清一些觀念,想要幫助你理解爲什麼你身邊的長老會基督徒認爲給還沒有思考能力的嬰孩施洗是個好主意。(你可以閱讀近年來福音聯盟發表過的嬰兒洗禮探討,包含了很多雙方的觀點。

我不想討論的內容

首先,讓我們把所有這些關於「全家受洗」的論辯存起來留待下次討論。儘管它們可能爲嬰兒洗禮提供了一個有用的累積案例,但在家庭成員集體受洗的相關經文(徒16:13-15、32-34;林前1:16)中對尚在爬行的嬰兒是否參與了洗禮似乎沒有定論。

其次,摒棄「最古老的做法爲勝」這一論據。歷史爭論——如在早期教會中是否存在嬰兒洗禮——可能爲全面論證提供幫助,但這些歷史性論據似乎都是猜測性的,除非你已經被某一方說服。一些歷史證據(引用愛任紐、希波呂託斯等人的話)可能表明嬰兒洗禮是早期教會的一種做法,但我們缺少不可否認的、確鑿的證據,證明在使徒時代後的最初幾年的確有嬰兒受洗的情況。

我想要討論的內容

如果你是一個相信信而受洗的人,那麼你與嬰兒洗禮論者朋友們之間的共同之處可能要比你想的還要多。長老會不僅相信而且實踐信而受洗;他們只是不相信唯獨信而受洗。也就是說,聖經中每個成人/信徒/信而受洗的實例既符合嬰兒洗禮論者的觀點,也符合信而受洗論者的觀點。他們是那些以前在新約之外,現在在新約之內的人。

但是,如果新約中洗禮的記號僅僅代表潔淨和歸信,那麼有一個重要的例子對此提出了質疑:耶穌的洗禮(太3:13-17)。根據嬰兒洗禮論者的解讀,耶穌作爲從舊約(路2:21)進入新約的人受洗。祂接受洗禮不是因爲祂需要潔淨,也不是因爲祂經歷了「歸信」,而是因爲祂既是立約的原因,又是約的接受者,祂爲祂和祂的子民在新約中建立了一個新的聖約記號(可10:39)。

聖約的包容性

所以哪些人能領受新約的記號呢?與其專注在任何特定的洗禮實例上,不如從聖經整體如何描述那些在新約中的人,我們可能得到更多。

在希伯來書中關於背道的章節中,特別是希伯來書10:26-30,作者描述的一些人不僅是:

  • (1)得知真道,
  • (2)藉著聖約的血成聖(因此,在聖約中,他藉著新約的血得以成聖了)

而且

  • (4)故意犯罪,
  • (5)干犯摩西的律法,
  • (6)不得憐憫而死,
  • (7)再也沒有了贖罪的祭,
  • (8)褻慢施恩的聖靈,並
  • (9)把聖約的血當作平常。

如果「在約中」意味著「得救」——得以重生,領受有效的呼召,與基督的聯合等等——那就不可能有希伯來書描述的這些人。如果我們把「在新約中」等同於「得救」,那麼希伯來書10章中描述的這些人就失去了救恩,而在改革宗神學——無論是浸信會還是長老會——中,救恩不會失落。(亦即「聖徒的恆忍」,這個主題值得單獨寫一篇文章。它的中心內容將包括聖經中一些重要的經文,如約翰福音10:26-30,表明人一旦得救就不會失落。另見約翰福音3:16。)

約翰福音15:1-6對「新約=救贖」的公式提出了另一個質疑。耶穌用了一個葡萄樹的比喻,祂自己是葡萄樹,祂的子民是枝子。祂說有些人

  • (1)是在基督裡,

而且

  • (2)不結果子,
  • (3)不常在祂裡面,

所以

  • (4)會被剪去,並
  • (5)燒了。

一個在基督裡的人怎麼可能墮落呢?聖經揭示出一個重要的區分和細微差別,也就是從救贖的角度和從教會論的角度或作爲神子民的一員,來看待在基督裡/聖約中。如果聖約的區分被抹平,只包含救贖的意義,那麼約翰福音就會說,一個在基督裡被救贖的人,也可能被除掉和燒了——可能失去救恩。同樣,這個結論是不可能的。

如何處理嬰兒受洗的問題?

從這些還有其他的經文來看,非信徒作爲新約教會中的一部分,似乎是神有意的設計,而非有缺陷的設計。

新約中的人不僅包括那些在基督裡得救的人(不可見教會的真信徒),也包括那些在基督地方教會裡的人(主日聚會出席的會眾,有形教會中的信徒和非信徒),當我們以這樣的鏡頭解讀新約時,新約聖經的大部分內容讀起來就會更自然。比如,哥林多前書7:12-16就會更有意義,因爲當一個不信的配偶成爲基督徒時,那個家庭的其他成員,即使是不信的成員,包括孩子,才能成了(在教會層面而非救贖層面的)聖潔。新約的祝福超出個人信仰的層面。當研讀彼得前書4:17後,我們盼望神的家受審判(正如我們在希伯來書10:30看到的),因爲我們發現在神的家有信徒和非信徒。新約教會盼望她的成員包括忠心的信徒,也包括那些沒有「順服神福音」的人。

那麼教會中孩子們是否「在新約中」嗎?肯定在。他們生來就在基督教會中,是神的子民,生在新約中,雖然他們不一定得救了。把我們的孩子看作是那些在神聖約之外的家庭,與新約聖經對教會的設計相悖。聖經從未以這樣的方式談論過孩子。雖然我們不知道一個孩子是否得救,但我們不需要猜測和推測孩子是否在約中。當我們給孩子施洗時,他/她屬於神新約的子民。


譯:STH;校:JFX。原文刊載於福音聯盟英文網站:Not Your Average Paedobaptism

Jared Oliphint(傑瑞德·奧利芬特)是費城威斯敏斯特神學院系統神學碩士生。他在哥頓大學完成了哲學專業學習,在威斯敏斯特神學院獲得宗教研究碩士學位(M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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