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会事工
就牧師收入問題訪談派博
2018-12-06
—— Collin Hansen

我不能說我是在支持目前被揭露的那些掙高薪、造華屋的牧師們,但在光譜的另一端,談論錢和事工也同樣尷尬和令人沮喪。當牧師們在幾乎付上雙倍的工作量和教會也在努力履行自己的義務供應牧師時,金錢使牧師-教會的關係緊張,也給信仰帶來張力。牧師怎麼知道他們什麼時候需要更高的薪資?教會如何知道該給予多少?這種常見的情況不會吸引調查記者,但卻會引起同樣的緊張。

約翰·派博牧師本來可以靠版稅和演講費過日子,他爲什麼選擇30年來都在明尼阿波利斯伯利恆浸信會像一個普通的牧師一樣生活?我與這位「渴慕神」事工的創始人和教師進行了一番訪談,我們談及辛勤工作、」貧窮神學「,他也就這個問題向年輕的牧師們提供了一些很有益處的建議。

你什麼時候開始意識到你需要一個計劃來處理透過演講和寫作而賺到的錢?你有沒有想過把這些錢留給自己?

當我在伯利恆浸信會開始我的牧師工作時,我從未想到我會因爲寫作而有大量的收入。我有收到過從婚禮和葬禮而來的一、二百美元那種微薄的報酬,我也帶著感恩的心接受了這些饋贈。我猜想如果我忠心地工作,收入就必定會增加,或早或晚我賺得的會超過我所需要的。因此,我從一開始就相信我應該制定一個計劃來管理地上的財富。否則,我會一點一點地認爲我想要的就是我需要的,而且開支也會不斷增多以和收入相匹配。所以我的妻子Noel和我最初就從「十一奉獻」開始計劃,我們的計劃是這樣的:隨著我們工資的增長,我們也會增加奉獻的百分比,而不僅僅是增加風險的數額。

從1987開始,隨著《十點十分的盛宴》(Desiring God)這本書的暢銷,我開始發現寫作和演講可以帶來可觀的收入。我認爲我不應該把這筆錢留給自己,而應把錢用到事工上去。我從不懷疑神會給我們提供足夠我們家庭所需的薪水。所以我看不出有什麼理由把這些從出版還有演講而來的額外收入留著不拿出來奉獻。這些版權費用和演講報酬是我在伯利恆浸信會擔任牧師的時候掙得的,所以似乎教會應該從中受益,而不是將這些看看作是我的私人所有。

首先,我很簡單地想到可以直接把寫作收入轉給教會,但是我很快發現,其中還牽涉到稅收的問題。 作爲版權擁有者,這些寫作收入都在我的名下,我想把這些錢都給教會,但這樣做的話帶來的一個後果是我需要爲這些寫作收入付稅。因此我們成立了一個基金,現在「渴慕神」這個基金會擁有我所有的版權還有知識產權,並且收入和支配我所有的寫作和演講收入,我根本不用接觸錢。我和我的妻子還有5個同工一起擔任這個機構的董事會成員。這個董事會確保這個基金使用的對象符合要求,並且決定向哪個事工項目提供基金,這的確是一個令人激動的事工。

除此之外,我們決定,所有要給我的寫作或演講酬金會直接到我們所代表的事工(暨「渴慕神「機構),不是直接到我們手上。在我當牧師的時候,通常都是教會來給我們薪水,現在我不再擔任教會牧師了,則由「渴慕神」這個事工來給我們薪水。當我還在伯利恆浸信會當牧師的時候,「渴慕神」事工從來沒有給我發過薪水。所以在過去超過25年裡我只是通過單一渠道獲得收入。現在「渴慕神」在支付我的薪水。我從來沒有很迫切的需求。這種感覺並不是一種犧牲,我知道我自己不可能像世界的標準一樣富有。毫無疑問,給予比起接受或者自己積存有更大的祝福。

爲什麼牧師不能在一個成長中和興旺的教會中因爲他的努力服事而得到更高的薪資,以此來鼓勵他留下來呢?畢竟,如果這個牧師走了。教會將會在經濟上和教會的人數上蒙受損失。

我從來不覺得我是教會的榮耀,反而教會是我的榮耀。當我在伯利恆浸信會作牧師的時候,教會完全是神給我的恩賜。如果我有這種觀念:我是很有價值的,我應該得到這些報酬,那麼我的傳道工作就和基督是無份的了。因爲基督到世上來服事人,並且把他自己的生命做了贖價。耶穌是傳道路上最不可缺少的人,在他整個的傳道過程中就是給予、給予、給予,而不是獲取、獲取、獲取。

所以我要反問:爲什麼一個牧師需要富有?耶穌說富有的人進天國很難,保羅曾說那些想要發財的人就「就陷在迷惑、落在網羅和許多無知有害的私慾裡,叫人沉在敗壞和滅亡中。」(提摩太前書6:9)這些內容,還有其他的一些事情,讓我去思考我的靈魂。因此爲了教會的益處,還是不要把我的注意力集中在財富的堆積上。

你前面提到的「努力服事」,是爲基督的所交給我們的使命還有爲著教會的益處所做的,而不是爲自己的薪資增長而做的。每一個牧師都知道「我比眾使徒格外勞苦,這原不是我,乃是神的恩與我同在。」(哥林多前書15:10)恩典的巨浪帶著教會裡禱告和人與人之間的幫助把我們淹沒。不僅僅是這樣,當我在外面講道和寫作的時候,我留在教會裡的同事們也承擔了我很多的工作。我原本應當花時間更直接地在教會事工上。最不應該出現在我腦海中的想法就是「教會欠了我的」,不!他們不欠我,是我欠他們的。直到今天,我知道相對於我爲教會所做的,教會對我來說真的是一個大恩典。

你是否曾經想過你的教會不能也不會提供你足夠的家庭所需?如果一位牧師現在有那樣的想法,你會怎麼勸告他?

我從來沒有這樣想過。1980年我的年薪是25000美元,這在當時已經超過我的所需了。去年,伯利恆浸信會給我的年薪第一次突破100,000美元,這仍然超過我的所需。不是所有的牧師都在和我相似的處境中,所以我沒有說我的方法可以適用到所有人身上。除了教會給牧師的薪資,其他還有很多方法可以給牧師的生活帶來收入,比如保羅就編織帳篷。但是我們在這裡要很小心。保羅的目的是什麼?就像他說的一樣,他那樣做是一個例外。工人應該得工價。當牛在禾場上踹谷的時候,不要籠住它的嘴。

保羅的目的不是要放棄教會的收入,而藉著編織帳篷發財。他不拿教會的收入的時候編織帳篷是合理的,因爲他的目的是爲了避免給人傳道是爲發財的錯誤印象。他擔心他給別人的印象是他傳道是「藏著貪心」(帖撒羅尼迦前書2:5)。保羅的想法不是他有「權柄」去得到「辛苦的所掙的」。他的想法是拒絕任何可能讓人們覺得他愛錢的權利:「我們沒有用過這個權柄,倒凡事忍耐,免得基督的福音被阻隔。

存在一個不以聖經爲依據的「貧窮神學」麼?

是的。每種神學都有可能發展爲不符合聖經的理論。舉個例子,「貧窮神學」可能成爲一種不以聖經爲依據的、粉飾的、理想化的貧窮。聖經爲我指引了一條介於貧窮和富有之間的道路。「使我也不貧窮也不富足,賜給我需用的飲食。恐怕我飽足不認你,說『耶和華是誰呢』有恐怕我貧窮就偷竊,以致褻瀆我神的名。」(箴言30:8-9)

當耶穌說,「貧窮的人有福了」(路加福音6:20),他的意思是:上帝會向那些信他的貧窮的人顯現他的珍貴的救恩和能力,不是那些不認識神的貧窮的人(「這些人實在是貧窮的,是愚昧的,因爲不曉得耶和華的作爲和他們神的法則,」——耶利米書5:4)。

有人會錯誤地以爲所有貧窮的人是謙卑或慷慨的人。但十個大麻風患者都是貧窮的,耶穌都醫治了他們,其中卻有九個大麻風患者是忘恩負義的(路加福音17:17)。自私並不被富有或貧窮所限制。

同樣,我們也容易誤解以爲聖經說,窮人和富人在屬靈爭戰上所需的功課是相同的。但事實上富有的人會面臨更多的危險,畢竟我們從來沒有讀過「窮人進天國是難的」(馬太福音19:23)而我們知道富人是。

多少收入才是太多了?在發達的西方,我們大多數的同工都比世界上其他地方傳福音的弟兄姊妹要舒服的多。

不能很明確地劃分白天和黑夜不代表你不知道它是午夜。如果一個人在捱餓,他們就是很貧窮,急需要幫助。有個牧師的收入是他人的10倍,他就正在顯示物質對他的重要性,他就成了絆人腳的石頭。

聖經中贊同禁食、反對宴樂——不是因爲食物是罪惡的或者是沒有人忍飢挨餓。而是不應該被好的東西所奴役,而是應該品嚐神所賜的恩典。

我曾告訴我的孩子們,買了很多超過你所需的東西,並不代表神的恩典看起來就很大。只是東西看起來很多而已。就像保羅所說的一樣,「因爲我們沒有帶什麼到世界上來,也不能帶什麼去,只要有衣有食,就當知足。」(提摩太前書6:7~8)

當年輕的牧師們開始在會議中演講,並且出書的時候,你可以怎樣給予他們建議?你給的建議是否與提供給收入增加的律師和醫生的建議有所不同?

  • 把這些都和教會中的長老們交通。長時間地謙卑地服侍他們,讓他們知道你很重視教會,而不是在利用教會來發展自己的事業。不要接受他們所不贊同的服事。
  • 在長老們中間成立一個小組(小組成員不是從外面挑選的),你向他們彙報你從教會外所得的所有酬金還有收入。讓他們理解,什麼是你要留下給自己的,什麼是教會要收的。使你所服事的教會內的服事繼續。
  • 盡量按照教會所給予你的薪水生活。一旦你滿足了你的需求,並且能適當的結餘,當你的薪水增長比起你生活成本所需增加的多的時候,增加你的十一奉獻的百分比。
  • 當你查考、領會新約聖經中關於錢的教導。你會發現定罪的經文常常比稱讚財富的經文要多。讓這樣的定罪給生活帶來智慧,並且過一個爭戰的生活,比起自己存留更願意給予,同時相信享受神所賜的美物就是享受神本身的同在。你可能永遠不會搞清楚怎樣做是最正確的,所以,要感謝福音所帶來的恩典,即便我們做得不夠好,恩典也遮蓋了我們的罪。


譯:Feng Lin,校:謝昉

Collin Hansen(柯林·漢森)是福音聯盟的編輯主任,也是多本書籍的作者;他在三一神學院獲得道學碩士學位。他和他的妻子是阿拉巴馬州伯明翰救贖主社區教會(Redeemer Community Church, Birmingham, Alabama)的成員,他是Beeson神學院的顧問委員會成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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