圣经与神学 信仰问答
耶穌有可能犯罪嗎?
2022-09-12
—— D. Blair Smith

新約中最令人欣慰的經文之一是希伯來書4:15:「因我們的大祭司並非不能體恤我們的軟弱。他也曾凡事受過試探,與我們一樣,只是他沒有犯罪。

這句話令人欣慰,因爲它並不簡單地說耶穌是我們的大祭司,而是將祂的祭司身份與「同情」聯繫在一起——這種同情源於祂對人類受到試探的經歷。當面臨試探時,我們會從一個與我們走過類似道路的人那裡尋求幫助——一個能從祂的經歷中提供觀點和盼望的人。在信心議題上,這種「同情」可以帶來堅持和放棄之間生死攸關的區別。

耶穌,作爲同情我們的大祭司,幫助我們在基督徒的信心生活中堅持下去(來4:14)。因爲祂完全分享我們的人性——甚至現在作爲我們復活升天的大祭司,祂仍然可以從內心感受到我們的軟弱。

這種軟弱的一部分是我們受到罪誘惑的能力。在內心和外部,我們每天都知道這個墮落世界的誘惑,包括想要屈服的感覺。希伯來書教導我們,耶穌也受到了試探誘惑,但他從未屈服。祂從未犯過罪。在這一點上,希伯來書4:15很清楚,所有的基督徒都同意這一點。

但祂可能嗎?耶穌有沒有犯罪的可能性呢?

這個問題與神學家所說的基督的「可犯罪性」(peccability,會犯罪)或「不可犯罪性」(impeccability,不會犯罪)有關。人們關心的問題是,耶穌是否在人性上與我們完全一樣?我再說一遍,這個問題不是祂有沒有犯罪,因爲我們都知道耶穌沒有犯罪,但我們想要探討的是,耶穌有沒有可能犯罪?

耶穌不可能犯罪的三個理由

有三個理由讓我給這個問題的答案是否定的,我將把這三個理由分爲:祂的位格、祂的保惠師,和祂的目的。

第一,祂的位格。

每當我們看福音書中的耶穌時,我們需要記住,祂是上帝的永恆之子,祂具有人性。是的,祂有兩個本質,但這兩個本質在這一位身上是合一的,沒有分裂或混淆。道成肉身聖子的人性從未與祂的位格分開存在過。

三位一體中的第二位取了我們的人性。但這一本質本身不會行動,是位格在行動。三位一體的第二位才是行動的那一位。如果祂因爲人性本質而犯罪,那就意味著三位一體的一位會犯罪,這對神的聖者來說是不可能的。

第二,祂的保惠師。

「保惠師」(Paraclete)這個詞當然是指聖靈。聖子取了人性是聖靈感孕童女馬利亞的結果(路加福音1:35)。父將聖靈「沒有限量」地賜給基督(約翰福音3:34)。祂在受洗時被聖靈所膏(馬太福音3:16)。祂在地上生活的整個過程中,經歷了與聖靈的無微不至的相交(使徒行傳10:38)。

與祂的名字一致,聖靈總是引導道成肉身的聖子走公義之路——即使這些道路會帶領他冒險進入試探。

第三,祂的目的。

根據以弗所書1:3-5,我們的救贖來自一個永恆的計劃,在這個計劃中,天父「按祂的旨意」,永遠將我們與聖子聯合在一起,使祂成爲一個蒙救贖族群的元首和中保。耶穌在約翰福音17:4中同意這一目的:「我在地上已經榮耀你,你所託付我的事,我已成全了。

這項工作的核心不僅是他作爲第二亞當的積極順從(羅5:12-21;林前15:20-22,45-49),而且是祂「藉著永遠的靈,將自己無瑕無疵獻給神。」(來9:14)如果耶穌基督會犯罪,那麼祂在神永恆計劃中出生的目的就會受到挑戰。

但是,這三個原因的總和「難道不意味著耶穌面臨的試探不是真實的——至少和我們面對試探不一樣?」

真實的試探,對我們來說

基督作爲我們的中保經歷了試探(羅馬書8:2-4)。祂受試探的時候和我們一樣、作爲我們的代表,在祂受試探的時候,聖靈是活躍工作的。

請看曠野中的試探。耶穌在受洗時受到聖靈所膏後,聖靈帶領他到曠野去受試探。雖然耶穌沒有墮落的本性,所以沒有墮落的慾望從內部誘惑他,但誘惑卻從外部強行而來。 

馬太福音第4章第11節說,在魔鬼攻擊時,天使在服事他。這當然是必要的,因爲曠野的試探是真實的。耶穌的試探不是簡單的「影子遊戲」,這些試探怎樣讓我們有感覺,也怎樣讓耶穌有感覺。

莫里斯(Leon Morris)指出,「沒有罪性」會提高而不是降低試探的力量:

向某一特定試探屈服的人並不會感受到它的全部力量。他已經屈服了,而試探還沒有用完。只有不屈服於試探的人,在某個特定的試探面前是無罪的,才知道試探的全部程度。

我們每天都會感到被試探。像亞當一樣,我們經常依賴自己,跟隨引誘而犯罪。感謝上帝賜給我們一個新亞當,祂在長期的順服過程中,在聖靈的力量中始終把自己交託給天父,從未屈服過。正如亞當的失敗自然是我們的失敗,耶穌戰勝試探的勝利是超自然的,只要我們因著恩典,憑著信心把自己交託給他,我們也能勝過。

真實的人性,爲了我們

對基督「不可犯罪性」的一個常見反對意見是,如果耶穌不能犯罪,這將使祂的人性本質受到減損。畢竟,亞當(第一個人類)可以犯罪,(正如我們都知道的)我們也可以。但「可犯罪性」對我們的人性來說是必不可少的嗎?如果一個人不可犯罪,就必然減損祂的人性嗎?

聖經中的每一幅美好的人類生活圖景都是沒有罪的。更重要的是,基督徒永恆的盼望是在新天新地裡無罪地生活。罪惡不再進入——即使是潛在地進入——我們的經歷,因爲成聖將是完整的,我們的人性將得到榮耀(羅馬書8:30)。老亞當的污點將被永遠抹去,我們將知道什麼是作爲完全的人和完全的生命與神同行。 

像耶穌一樣,到那時我們也將不能犯罪,但這並不意味著這種經歷會減少作爲人的價值。當我們作爲神的盟約夥伴體驗到我們被造目的的高度時,我們將變得更像人。

耶穌首先過了這種生活。感謝神,祂是在面對試探的情況下做到的。因此,祂對我們來說是一位滿有憐憫的大祭司,從自己身上提供我們所需要的力量,使我們「持定所承認的道」,直到我們進入豐盛的永生。

我們也感謝神,雖然聖子的第一步是變得像我們,但這是爲了使我們像祂。祂是最終的樣式。耶穌以我們的人性抵制了每一個誘惑,使我們可以像他一樣,對罪說不。


譯:DeepL;校:SMH。原文刊載於福音聯盟英文網站:Was It Possible for Jesus to Sin?

D. Blair Smith(D·布萊爾·史密斯)是改革宗神學院夏洛特校區系統神學的助理教授。他在哈佛神學院獲得神學碩士學位,在達勒姆大學(Durham University)獲得歷史神學博士學位,並且是美洲長老會(PCA)的牧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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