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会事工
僕人式領導
2018-12-01
—— David Murray

僕人式領導是自下向上的領導方式。它和我們熟知的自上而下的所有領導方式(如皇家君主,獨裁暴君,高高在上的宗教大師,卓越的學者,沙皇官僚,首席執行官等)相反。有人這樣描述自上而下的領導方式:「老闆大聲地命令員工,員工回家後大聲地命令配偶,配偶大聲地命令孩子;孩子去踢家裡的狗;狗去追鄰居家的貓。」聽起來像你的教會嗎?這是不應該的。

這種自上而下的模式不僅僅是最常見的,也是罪人最自然的選擇(因爲它反映了魔鬼的本性)。對人發號施令總比協助、激勵、啓發、鼓勵他人更容易。這也是一種更加可預測的和低風險的方式。我見過很多牧師爲了更好地掌控結果,往往自作主張而不去和神的百姓們商量或者投票決定。

我們的榜樣在哪裡?

舊約聖經和新約聖經中的聖徒把自己看作僕人(創世記 18:3;19:19;申命紀4:10;民數紀 12:7;耶利米書 44:4;羅馬書1:1),正如基督自己也是如此(馬可福音10:42-45;約翰福音13:14-17; 腓立比書 2:5, 7)。最後一處經文闡述了基督是怎樣放棄祂的權利、名望、美譽和王權而成爲一個僕人的。這些聖徒,尤其基督自己,是我們僕人式領導的榜樣。

我們服侍的是誰呢?

  • 我們首先服侍神(我們不是獨立的,而是依靠神的呼召、權柄和祝福)
  • 我們服侍神的百姓(我們不是他們的主人或君王)
  • 我們服侍罪人(我們並不鄙視這些沒有得救的人,反而要爲他們屈膝禱告)
  • 我們服侍「主內的其他」僕人(我們不是要與其他的牧師爭競,反而是要服侍他們[路加福音22:26])
  • 我們服侍那一位服侍眾人的僕人(主說:「我在你們中間如同服事人的」)。

我們怎樣服侍?

有人曾經問:「我怎麼知道我是否如僕人般地服侍?」回答是:「當別人把你當作僕人使喚時,從你的反應就可以知道!」但在牧養事工中,還存在更多的僕人式領導的特點:

  • 你在做重大決定之前與人商量。你所要諮詢的對象是同工的長老、其他的牧師、成熟的基督徒、你的太太和任何會被你的決定所影響的人。
  • 作爲他們的牧師,你要探訪他們。牧師的探訪以及與人同甘共苦會使我們腳踏實地,讓你常常跪下禱告。
  • 你跟各行各業的人來往。不要因爲驕傲而不與窮人——或者富人一起吃午餐。
  • 你鼓勵人們發表不同的意見。去找那些常常反對你計劃和決定的人,問問他們的意見和反對的原因。讓每一個長老都有表達意見的機會,儘管你知道他們會不同意你。
  • 你勇於承擔責任。當出現問題的時候,你首先要問的是:「我有責任嗎?」即使不全都是你的錯,你也準備和願意把指頭指向自己。
  • 你避免主觀的判斷,就是認爲批評等同於對個人的厭惡。不管批評多麼的過分或片面,甚至好像是人身攻擊,你都應該盡量在其中找到哪怕是一點點有益處的部分。
  • 你需要並使用蒙恩之道。你越忙,就越需要花更多時間禱告和讀經。你需要培養並保持一個親密活潑的與主同行的習慣。
  • 你樂於傾聽其他基督徒在經文和教義方面的領受。你明白,神經常向聰明人和通達人隱藏的真理,卻向單純的人顯明出來。
  • 你樂於接受監督。你請求你的妻子、你的長老同工,或是一位導師以符合聖經的標準監督你。另外,當你選擇監督長老的時候,不要選擇那些最像你自己的!

    監督需要雙方誠實無僞。

    監督需要雙方盡忠。

    監督需要清晰的條款(見約翰·派博的「accountability questionnaire」《監督問卷》)。

    監督需要清楚的流程。

  • 你絕不以辭職爲手段要挾人。你在艱難和分歧中堅持不懈,不使用世俗的操縱手段。
  • 你持續不停地傳福音給那些失喪的人。你深知,無論你在教會圈子中如何受到尊重,從根本上而言你還是主的一個門徒和基督復活的一個見證人。
  • 你時不時地去幹苦差事。在不離棄傳講真理和禱告事工的前提下,你不時也需要在教會中去做一些「卑賤」的工作。
  • 你會不停地學習。因爲知道自己的有限和需要,你會重視聽別人的講道、閱讀別人的書籍和參加會議等等。
  • 你把別人的成長和發展看得比自己的更重要。羅伯特·格林利是首先在商業中提倡僕人式領導的發起人之一。他在他的網頁上提供了以下關於僕人式領導的測試:「儘管難以執行,最好的測試是:那些被服侍的人成長了嗎? 當被服侍的時候,他們變得更健康、更聰明、更自由、更自主了嗎?他們自己也更可能成爲僕人了嗎?這對社會中的弱勢群體有什麼影響嗎?弱勢群體會從中得益,或至少他們的情況不會更惡化嗎?
  • 你不斷地回到基督的十字架前:爲的是得赦免,並得力量可以更忠心地服侍。

我們該如何領導?

前面的部分對服侍進行了詳細的論述,有一點非常重要的是:僕人式的領導仍然要領導。他們做領袖所做的事——指揮,組織、分工等等——但他們是以僕人的身份做的。 在《有效的牧養》一本書中,比爾·勞倫斯寫道:「僕人」是「領導」的前提條件。

僕人式的領袖行使權柄,但是他們的動機、焦點、價值觀和方法與其他的領導不同。他們行使權柄的動機是:(1)因對基督的愛激勵著他們,(2)他們關注的是基督的利益,是十字架所顯明的榮耀,以及爲那些和他一起跟隨基督的人洗腳的勇氣(第100頁)。

但是勞倫斯接著馬上說,他們仍然要領導人。

作爲僕人式的領袖,領導中一定有服侍,服侍中一定有領導。換句話說,僕人式的領袖在服侍中領導也在領導中服侍。

格林利如此說:

僕人式的領袖是以服侍爲先…… 這首先來自於一個希望服侍的自然情感,先去服侍。然後是內心的選擇讓人渴望做領導者。這樣的人完全不同於那些以領導爲先的人。以領導爲先的人可能是爲了滿足那種異常的權力慾望,也可能是爲了獲得財富。以領導爲先的方式和以服侍爲先的方式代表了兩種完全不同的類型。

我希望每一個牧者,和每一個在主內服侍的人,都以服侍爲先。

David Murray(大衛·穆雷)是清教徒改革宗神學院(PRTS)的舊約與教牧神學教授,同時也是大急流城歸正教會(Grand Rapids Free Reformed Church)的牧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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