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督徒生活
保護和修復關係的七種方法
2018-10-14
—— Ray Ortlund

第一,讓我們以彼此爲喜悅,因主喜悅我們。

詩16:3爲我們定下了總體基調:「論到世上的聖民,他們又美又善,是我最喜悅的。」每一個基督徒身上都有美善之處,容易分辨。交談幾句,這美善就開始浮現。

第二,讓我們創造出一種信任,而不是消極審查的氛圍。

林前4:5說:「所以,時候未到,什麼都不要論斷,只等主來,祂要照出暗中的隱情,顯明人心的意念。」人的眼睛並不勝任,無法判斷人心。

第三,即使在懷疑對方的時候,也先自行判斷自己。

太 7:5說:「先去掉自己眼中的梁木。」 林前13:7說:「(愛)凡事相信。」換言之,愛可以幫助我們用積極的眼光看待對方。

第四,如果非要處理一個問題不可,讓我們彼此直接談,不找別人說。謠言摧毀人。

太18:15說:「倘若你的弟兄得罪你,你就去,趁著只有他和你在一處的時候,指出他的錯來。」主沒有說:「去問其他人了解他的錯。」讓我們活出男子漢氣概,指出人的錯。但當面對這人說,而不是四周傳播指責的話。

第五,如果非要處理一個問題不可,讓我們避免使用空泛、沒有餘地的陳述,而是指出具體的事實,提出積極的前進方向,維護每一個人的尊嚴。

「你這人真是 ___________」,這太涵蓋一切,並不公平。這讓人沒有了改變的自由。最好還是說:「在這處境裡,你 _____________的時候,你是錯的。如果以後你 ______________這會對人有幫助。你怎麼看?我能做什麼,在這方面給你幫助?」

第六,讓我們向對方釋放善意。

弗 4:32說:「要以恩慈相待。」 耶穌在太11:30說:「我的軛是容易的,」這裡的「容易」就是「恩慈」這詞。所以恩慈問:「我怎樣才能讓這局面對其他人來說變得盡可能容易?我怎能作出積極的回應,讓這件事變得盡可能容易?」

第七,我們傷害對方時,讓我們認錯:「我對你做的是錯的。我很抱歉。靠著神的恩典,我不會再犯。我現在能做什麼彌補我的過錯?」

造成傷害時,按照聖經定義是傷害的,道歉會有助解決問題。賠償也是合乎聖經的做法,在出現傷害嚴重的情形裡,賠償可能是必不可少的。但迴避我們過去給人造成的傷害,只能使我們在將來變得假冒爲善,神不會祝福這樣的事情。但神肯定要祝福認真的悔改。當撒該起誓要補償他曾經訛詐的人, 主並沒有說:「不必了,人在河邊走,哪能不溼鞋?」不是的,主說:「今天救恩到了這家。」(路19:8-9)

聖經其中一處描繪已經長久心生隔閡兄弟的最美好畫面,就是「以掃跑來迎接他,將他抱住,又摟著他的頸項,與他親嘴,兩個人就哭了。」(創33:4)神的心意,就是如有必要,這美好畫面要在每一代人當中重現。

譯/校:古舊福音

Ray Ortlund(雷·奧特倫)神學畢業於達拉斯神學院,後在阿伯丁大學獲得博士學位,現在是田納西州納什維爾以馬內利教會的主任牧師,同時也是福音聯盟的理事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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