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仰与工作 荆棘与蒺藜
我可以和非基督徒合夥開公司嗎?
2021-10-05
—— Charlie Self

編注:福音聯盟「荊棘與蒺藜」專欄旨在信仰,工作和經濟領域給出基於聖經的智慧忠告。如果您有關於如何在工作中榮耀神的問題,或在工作倫理上有困擾,歡迎來信:chinese@tgc.org


問題

基督徒與非基督徒一起合夥開公司是否違背了聖經中所說的不可與不信的人「同負一軛」的命令?最近我有一個很好的商業機會,對方有著跟我一樣的道德原則(雖然他不說自己不是基督徒)。他不排斥福音,但是沒有接受基督。我們很期待聽到你的回答,因爲我們渴望用生命榮耀神。

思考

謝謝你提的如此重要且實際的問題。使徒保羅教導哥林多教會不要與不信的同負一軛,而這個教導從以前到現在一直都在基督徒圈子裡有許多應用上的辯論。以下是一些大家一致認同的原則:

  • 基督徒決定信耶穌時,就要丟棄一切拜偶像和跟那有關的不道德事物。基督信仰與不信的世界之間沒有灰色地帶(西2:6-10)。
  • 基督徒不能跟非基督徒結婚。如果已經結了婚,那麼基督徒這一方要迫切祈禱,將伴侶和孩子都帶到基督面前(林前7:39)。
  • 基督徒要清楚知道靈界的攻擊,得到裝備和運用福音的力量來抵抗任何對世界的讓步或是被世界奴役(林後10:1-6;弗6:10-20)。

除了警告我們不要跟著世俗隨波逐流,保羅也提醒我們,我們必然會與非信徒往來——他沒有叫我們完全脫離世界。使徒保羅同時也是製造帳篷的人,而他的客戶肯定也包含非信徒。是的,耶穌清楚表明我們是世界中的鹽和光(太5:13-16),要在世界彰顯出神國度的善工。芥菜種和麪酵的比喻(太13:31-33)也明白地告訴我們,不管神把我們擺在什麼地方,信徒都能對當地有影響力。

那麼,我們該如何在現代的商業貿易中應用耶穌和保羅的教導呢?在資產相互牽扯的狀態下,有哪些合約、合股、其他合作關係的界限是需要事先考慮的呢?

以下列舉了三個可參考的建議,以謹慎的智慧判定爲出發點。這些不是律法的要求,每一個人都要根據自己的禱告、研讀聖經,遵循聖靈的引導,去決定下一步該如何做。

第一,與聖經原則相符的價值觀

首先,如果基督徒要與非基督徒有合作,那麼生意上的價值觀和願景、產品和工作內容必須要與聖經的道德觀一致。例如:藉著卓越的客戶服務愛鄰舍。

我有一位朋友是一個基督徒風險投資家,他與一位印度的投資夥伴有許多成功合資的案例。他要求不管是面對投資者、僱主還有任何來往,要以「黃金法則」(馬太福音7:12「你們願意人怎樣待你們,你們也要怎樣待人」——譯註)作爲最根本的指引。

在幾年前,一位基督徒國際投資人正要完成一個重大的,十億美元的開發項目。在最後關頭,某個合作方要求再給額外的「行政費」25萬美元。這位投資人拒絕這樣做,因此這份協議就未能達成(協議原本就已經包含相當多的行政開支)。很多同事批評他的決策,說這樣的賄賂在生意場上是必要的。這位基督徒投資人認爲有了這樣大的生意失敗,也許會丟了工作。過了幾週,他老闆來到辦公室,大聲的問:「我那位誠實的投資人在哪裡?」他原本的懼怕變成驚奇,因爲他的非信徒老闆給了他一個很好的晉升。

第二,有退出機制

合作條例應當包括可以終止合約的條款,當共同擁有的資產以及如果雙方(或更多方)無法繼續合作時應盡的責任。除了非常稀少且充滿信任的少數例子外,面對任何生意上的往來,不管對方是不是基督徒,都應當要白紙黑字寫的清清楚楚。

第三,尋求智慧的建議

在尋找生意機會和合夥人的時候,一定要追尋聖靈以及有智慧同儕的建議。我們美妙的主給了謙卑的人智慧(雅1:5-7)。聖經要我們高聲呼喊並且迫切尋求智慧(箴2)。不要忽略了你所在共同體中值得信任的基督徒的智慧,包括教會的長老。羅馬書第14章叫我們必須有無愧的良心來踐行我們擁有的自由。做生意都會有風險,感到緊張是正常的,但是如果你內心有巨大的不安,請不要繼續走下一步。

在我四十年來做牧者的生涯中,我鮮少看見謹慎、自律、常常禱告且有原則的生意人被牽扯進違法的事或個人惹上很大的麻煩。但是,那些因爲機會而倉促決定的人,往往之後都得面對艱難的結果。

神沒有承諾我們會有世上的成功,但是我們的工作可以成爲敬拜的獻祭,討神的喜悅(羅12:1-2;西3:17-23)。


譯:Alice Wang;校:JFX。原文刊載於福音聯盟英文網站:Should I Be Unequally Yoked in Business?

Charlie Self(查理·塞爾夫)是一位作家、牧師、教授、及演說家。 他在「蓬勃發展」(Made to Flourish)機構擔任總監,負責拓展城市事工。該機構致力於使牧師及他們的教會網絡能夠獲得跟更多關於信仰,工作和經濟方面的智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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