圣经与神学
我們要咒詛我們的仇敵嗎?
2024-01-19
—— Russell L. Meek

我童年臥室的門上存在一個拳頭般大小的洞。當我和我媽媽搬進來的時候,這個洞就已經在那兒了。而我很快就會意識到這個洞的存在預示著我繼父將會幹的事。即使已經過去二十多年了,我在落筆寫下這篇文章的時候,我依舊感到恐懼!

我繼父是當地一間教會的執事並且在社區中也受人尊敬。他帶領很多人歸向耶穌。與他相比,我從沒帶領這麼多人歸向耶穌並且將來可能也不會帶領這麼多人歸向主。他的怒氣從未在家庭以外爆發。或許這也是爲什麼我們教會的領袖會理所當然地覺得我才是那個給「敬虔」的繼父不斷製造麻煩、傳播謠言的悖逆青少年。

我高中畢業前便離家了。當我剛要上大學時,基督呼召了我歸向祂!這些年因爲我的繼父,我積攢了很多怒氣。而且我絕不準備饒恕他!一些年後,耶穌教會了我如何以我意想不到的方式來愛我的仇敵,那便是用咒詛詩篇爲他們禱告。

咒詛什麼?

「厭詛」("Imprecation")是「咒詛」一種更文藝的表述,並且有一首詩篇便是「咒詛的詩篇」。聖經中常常出現咒詛的禱告,比如尼希米更爲文雅地表述了「以彼之道,還施彼身」(尼 4:4-5):

我們的神啊,求祢垂聽,因爲我們被藐視。求祢使他們的毀謗歸於他們的頭上,使他們在擄到之地作爲掠物。不要遮掩他們的罪孽,不要使他們的罪惡從祢面前塗抹,因爲他們在修造的人眼前惹動祢的怒氣。

使徒保羅也不反對向人發出咒詛(林前 16:22,「若有人不愛主,這人可詛可咒。主必要來!」),甚至耶穌基督都用了「有禍了」一詞來形容文士、法利賽人(太 23章)和加略人猶大(太 26:23-24)。

值得注意的是,尼希米向神祈禱咒詛的對象是參巴拉和多比雅——他們是神子民在耶路撒冷遇到的臭名昭著的仇敵。使徒保羅祈禱咒詛的對象是那些遠離神的人。耶穌將祂的「有禍了」對準了福音書中最卑鄙的人。如果我們傾向於將「咒詛」視作是對他人的個人恩怨,那麼這些含有咒詛的詩篇便會改變我們的觀點。這些「咒詛的詩篇」不是瑣碎的禱告,而是「公義之詩」。禱告求神如祂應許那般在地上施行公義的審判。

爲受屈的伸冤

在一系列神頒佈用於治理以色列民的律法中,有一段經文體現了神對軟弱貧窮、受欺壓的弱勢群體的關愛(出 22:21-24):

不可虧負寄居的,也不可欺壓他,因爲你們在埃及地也作過寄居的。不可苦待寡婦和孤兒;若是苦待他們一點,他們向我一哀求,我總要聽他們的哀聲,並要發烈怒,用刀殺你們,使你們的妻子爲寡婦,兒女爲孤兒。

主並沒有說祂會責備那些受欺壓的人痛罵他們的仇敵。與之相反,祂說了祂「總要聽他們的哀聲」並且施行審判。這是來自於這位全宇宙的創造者的強有力的保障。

在周圍的眾民中,主特別提到了三類群體:寄居的、寡婦、孤兒。這三類人都缺少家主至親救贖者來保護他們。在一個由親緣關係構建「安全網」的社會群體中,他們遭到了完全孤立。但通過頒佈制定這樣的律法,神將以色列民建造爲一個完全不同的社會群體——一個保護弱者的群體。並且在以色列人違背律法的時候,神應許了祂會親自保護弱者。

扎根於神話語的公義

聖經中其他經文同樣也證實了神公義的屬性。我們可以從這些經文看到祂的公義:《創世記》第 3 章對蛇、亞當和夏娃的審判;《創世記》第 6 章用洪水審判全地;《創世記》11 章在巴別分散眾人。

在《創世記》18 章中記載了亞伯拉罕爲所多瑪和蛾摩拉向神呼求公義一事(創 18:25):

將義人與惡人同殺,將義人與惡人一樣看待,這斷不是祢所行的。審判全地的主豈不行公義嗎?

《詩篇》58 章總結了對於亞伯拉罕所發出的問題的回應(詩 58:11):

因此,人必說:義人誠然有善報;在地上果有施行判斷的神!

爲了避免我們認爲神的公義只是《舊約》中的概念,使徒保羅特別強調了神的公義在十字架上彰顯(羅 3:24-25):

如今卻蒙神的恩典,……,神設立耶穌作挽回祭,……要顯明神的義;因爲祂用忍耐的心寬容人先時所犯的罪」

爲什麼祂勝過了「人先時所犯的罪」?爲的是(羅 3:26):

好在今時顯明祂的義,使人知道祂自己爲義,也稱信耶穌的人爲義。

因此,向神禱告呼求祂的公義,這是扎根於聖經的。我們可以看到神彰顯祂公義的三種方式:首先,神呼籲軟弱的、受屈的人向祂哀求;其次,神證實了祂會審判惡者;最後,透過在十字架上爲我們成就的救贖,神榮耀地彰顯了祂的公義。

爲神公義的彰顯禱告,如此我們才能愛仇敵

神在十字架上成就的公義給我們帶來了核心問題:我們要咒詛我們的仇敵嗎?耶穌不是教導我們愛我們的仇敵嗎?

即使我們把咒詛的詩篇視作公義的詩篇,仍不改變這些是呼求報應、懲罰、神的公義而非祂的饒恕的禱告這樣一個事實。就我人生經歷而言,在我軟弱無助的時候,呼求神的公義幫助我去愛仇敵而不是繼續對我的繼父裹挾怨恨。《詩篇》58 篇和《詩篇》109 篇教會了我將自己所遭受的不公帶到主的面前並且相信祂會施行公義(參羅 12:19),而不是含怒阻止傷口癒合。

簡明扼要來說,現今世代的基督徒可以也應該發出「咒詛詩篇」那樣的禱告。

這些對伸冤和公義呼求的詩篇向我們展示了平凡的人「如何」放下自己伸冤的權利轉而信靠主。他們是坦誠禱告的榜樣。他們展現了對這位「公義且施行公義」的神堅定不移、永不動搖的信靠(羅 3:26)。主喜悅這些禱告,並且祂會在今生或來生回應他們的禱告。當我們意識到公義終會來臨時,我們便會正視我們生命中遭遇的不公。


譯:Luke Zhou;校:JFX。原文刊載於福音聯盟英文網站:Should We Curse Our Enemies?

Russell L. Meek(羅素·米克)在慕迪聖經學院(Moody Theological Seminary)和威廉·騰能神學院(William Tennent School of Theology)教《舊約》和希伯來語。他爲 "Fathom" 雜誌(Fathom Magazine)定期撰寫理解並應用《舊約》聖經的專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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