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教會敬拜音樂這個問題而言,我有自己特定的喜好。雖然我是千禧世代(指1980年代和1990年代出生的人——譯註),但我卻喜愛教會管風琴及古典音樂。我偏好維多利亞時期的讚美詩和斯圖亞特·唐恩德(Stuart Townend)的詩歌大過於喜歡Hillsong或伯特利音樂(Bethel)。我不喜歡那種些透過微微調整旋律或是在原本歌詞上添加新和聲的現代演繹版本詩歌。我更喜歡鋼琴、管風琴或是民謠吉他伴奏的《成爲我異象》(Be Thou My Vision),但對電子音樂版本感到反感。
我喜歡會眾一起唱詩的聲音,我喜歡合唱團的四部和聲,我喜歡以撒·華茲(Isaac Watts),芬妮·克羅斯比(Fanny Crosby)和巴赫波浪般的管風琴託卡塔組曲(Toccata,亦稱觸技曲,是一種通常由鍵盤樂器或撥絃樂器獨奏的樂曲——譯註)。
但是即便我所在教會的主日崇拜沒有任何上述的音樂,我仍然學習從心底發出敬拜。
我的教會現在的敬拜風格比較響亮、創新,並且包含電音。這曾經對我來說很困難,因爲這比我習慣的敬拜方式更加「靈恩」。敬拜時至少有一半的會眾會舉起手長達三十分鐘,有時會眾也會透過跳舞、拍掌、身體舞動在敬拜當中表達他們的情感。
五年前我開始參與這個教會時,這相當挑戰我的舒適圈。直到現在,這某種程度上還是超出我舒適的範圍。
以前我常抱怨這種敬拜。我很難強迫自己像其他人一樣想要拍掌或是舉手,這令我相當沮喪。有時候,我只想躲在教會一個安靜的角落自己禱告。
但是,隨著我願意委身教會,並且委身學習對敬拜有更好的態度,我開始看到爲了與弟兄姊妹合一而放棄個人的理想是多麼美好,我也開始適應這樣的敬拜風格。雖然有時候仍然很有挑戰,現在我不總是感到沮喪,反而期待在主日崇拜中被更新。甚至我有時候也會在敬拜當中舉起手來,這對於一個在浸信會中長大的信徒是相當大的一個進步。
我開始了解到我們會有不同的敬拜風格,但是我們是在敬拜同一位上帝。因爲如此,不管我們是長老會或是五旬節教會,我們不應該讓我們對敬拜方式的喜好取代了我們在敬拜中的參與。神是如此的榮耀以至於我們不得不熱切的敬拜祂,即使我們不適應那樣的敬拜風格。
當我們放下各自的偏好,接受我們共同、合一並以神爲中心的敬拜時,無論那有多麼地令人不舒服,這都是我們一起跟隨耶穌的一部分。當只考慮「我與耶穌」的敬拜時,即使那可能會比較令我舒服,但卻是不符合聖經的。集體敬拜是最理想的——即便常常會有些混亂。
或許當我們停止抱怨敬拜中有部分不是我們的喜好或停止以抱胸的姿勢表達抗議時,我們就可以謙卑下來開始參與敬拜;或許當我們敞開心去接受神的百姓以不同的方式敬拜祂時,我們可以不只是勉強自己,而是主動參與在當中並且學習享受這樣的敬拜。
我的朋友安德魯負責敬拜事工,他告訴我:「沒有任何比得上當你踏進一間房間時,無論人數是四個、四十個或四百個,是什麼歌,是什麼調性,是什麼音樂設計,大家都用願意從心底發出敬拜!」你想若是我們願意放下我們的挑剔,單單從心底發出敬拜會是什麼樣子呢?
教會敬拜的精神在於會眾願意放下他們自主的自由與固執,反倒願意捨己,爲了群體並且最終爲了神。這不代表當我們對歌曲或敬拜儀式的看法產生衝突時,沒有討論、分歧和妥協的餘地。但是,這的確代表當我們在這些衝突當中時,我們應遵守保羅在以弗所書第五章對我們的教導——像基督一樣謙卑服事人的樣子。(21節「存敬畏基督的心,彼此順服」)
我們應當透過在敬拜的混亂中彼此相愛及彼此服事以此榮耀神,這是保羅對哥林多教會中在敬拜上自私及不體貼別人的信徒的教導。(例如哥林多前書八章中吃祭祀過的食物或是哥林多前書11章對聖餐的誤用)
謙卑捨己的態度是基督徒敬拜的中心,因爲這將顯示出基督自己謙遜的態度。如果敬拜最終會像鏡子般反映出神的榮光,同時向上反映給上帝,也向外反映給世界,那麼在敬拜中專注在他人身上的捨己之愛就是舉足輕重的一個部分。這份愛並不會抗拒在面對差異時低頭,並且會爲了君王的緣故張開雙手放棄自己的權利。
譯:吳孟柔;校:JFX。原文刊載於福音聯盟英文網站:Sing Your Heart Out at Church (Even If You Hate the Musi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