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与艺术
你的配偶並不見得需要是你最好的朋友
路易斯和我們文化給愛帶來的混淆
2021-09-24
—— Shane Morris

或許你已經注意到了,現代流行文化把婚姻重新塑造爲一種非常親密的友誼。年輕夫婦(經常在社交媒體上發佈彼此的照片時)會說,「我和我最好的朋友結了婚,這真棒!」他們的想法是把這樣的說法當作對配偶的高度讚美。那些說這話的人通常是想表達說他們的婚姻是已經存在的友誼關係進一步延續,而且超越了性吸引。與他們「最好的朋友」一起走上祭壇,意味著在已經建立的關係上又增加了一層,而且這種關係更像是柏拉圖式的友誼。

這樣的態度當然有其道理。但與許多人的想法相反,把友誼當作婚姻中愛情的巔峰也是有問題的——這都是因爲我們並不清楚愛的意義是什麼。我認爲區分了幾種愛的C. S. 路易斯可以幫助我們解決這個問題。

當與你最好的朋友結婚是好事

我認識一些夫妻,他們確實是以朋友的身份開始交往的。他們有共同的興趣,追求,或共同的教會。他們在交談中彼此吸引,因爲他們發現對方很有趣。只是後來才有了其他的發展。

通常情況下,他們中往往有一方先感到這種吸引。在某些時候,這種感覺會越來越強烈,而且由於讓這種強大的情感力量處於休眠狀態而不加以解決是不明智的,兩人必須做出決定:要麼徹底否決戀愛的可能性,要麼擁抱它。選擇後者的夫妻(尤其是男性)經常說自己有一種頓悟的感覺。

「我非常喜歡這位女性的存在和陪伴,她是一個非常合適我的配偶——這個事實居然一直被我忽略。」有時,這是因爲作爲朋友的他(她)在外表上並不是她(他)欣賞的類型,我聽過一些女性對她們的丈夫也這麼說。

有時,也可能是一方或雙方都太過專注於其他追求,包括其他的關係,以至於友誼從未有機會向新的方向發展。對於路易斯來說,他花了多年時間才意識到並承認未來妻子喬伊·戴維曼(Joy Davidman)對他有吸引力,似乎相當長一段時間裡浪漫根本不在他的考慮範圍之內。儘管如此,因文學而來的友誼還是催生了一些新的、美好的東西。與你最好的朋友結婚並不是一件壞事。

混淆愛的類別

然而,把友誼當作婚姻愛情的巔峰或理想型,或者暗示不是基於親密友誼的婚姻是有缺陷的,這就不對了。暗示(即使是無意的)說婚姻是或應該是一種非常強烈的友誼(加上性和家庭的好處),是嚴重混淆了聖經中用來描述愛——或者更確切地說,多種愛——的不同詞彙和概念,把四種愛混爲了一談。

歷史上大多數婚姻都不是首先基於友誼的。歷史上許多偉大的婚姻都是基於經濟、社會、甚至政治的需要。馬利亞和約瑟的婚姻,可以說是有史以來最重要的二人結合,可能是由父親安排的。在《新約》中所有關於婚姻的指導性經文中,我們沒有發現作者要求或鼓勵結婚之前先要培養友誼。

我們所發現的是一個在治理和榮耀中合作的動人願景——男人和女人一起彰顯了上帝形像,體現了創造和救贖的核心奧祕。我們發現,在創世記中開創的,在所羅門之歌中慶祝的,在福音書中確認和捍衛的,在保羅書信中加以聖化的,在啓示錄中實現的,遠不止是一種伴侶式的住在一起。把婚姻——上帝所希望的婚姻——僅僅描述爲一種友誼,有可能使婚姻和友誼之愛都變得膚淺。

說「我和我最好的朋友結婚了」當然沒錯,但這樣說其實是把配偶從她應有的最高頭銜——新娘和幫助者——上降級。

不要把友誼色情化

我們現代人將友誼作爲婚姻黃金標準的習慣與其他嚴重但流行的混淆或混雜愛的類型這一做法類似。考慮一下相反的現象,即友誼被色情化。我最近在推特上看到有人重複了一個令人厭惡的說法,即《指環王》中有同性吸引的影子。這條帖子這樣說:「J. R. R. 托爾金只寫了兩種夥伴關係:滿面春風的夫妻關係和充滿渴望的、戰壕裡的同性戀夥伴。」一個聰明得多的推特用戶引用路易斯的書《四種愛》來回答說:「那些不能把友誼想像成一種實質性的愛,而只是作爲情慾的一種外衣或描述的人,其實承認了自己從來沒有過朋友這一事實。」

在書中,路易斯繼續引用這句話,解釋了一些關於友誼和浪漫愛情之間的區別,或者用希臘文來說,就是Philiaeros之間的差別:

我們所有人都知道,雖然我們可以對同一個人既受到性吸引又有友誼,但就某些方面而言,沒有什麼比愛情關係更像友誼的了。戀人之間總是在談論他們的愛情;而朋友之間則幾乎不談論他們的友誼。戀人通常是面對面,全神貫注於對方;朋友則是肩並肩,全神貫注於一些共同的興趣。最重要的是,eros(當它持續的時候)必然只在兩個人之間。但兩個人遠不是友誼的必要數字,甚至不是最好的。

半性取向(Demisexuality)和真正的eros之死

也有一些人致力於重新定義愛情(eros)爲類似於「同性戀」、「女同性戀」或「雙性戀」的性身份或性取向,把它本身從單純的動物肉體性中拯救出來。紐約州長的23歲女兒米雪拉·肯尼迪·科莫(Michaela Kennedy-Cuomo)最近在Instagram上有一篇專訪,她在專訪中稱自己爲「半性取向」("demisexual")。對於那些不熟悉這個新詞的人來說,《衛報》的一位專欄作家將半性取向定義爲「除非他們首先與他人形成強烈的情感聯繫,否則別人不會對他們產生性吸引力」。

這位專欄作家正確地指出,這種所謂的取向是多麼不起眼,而科莫卻宣佈說它是一種神祕的性身份,這有點像一個已經富有和享有特權的年輕女性在尋求關注。不過,她繼續觀察到,我們的文化必須是多麼的泛性化和充滿色情,才會有人覺得有必要宣佈情感和關係在她的性行爲中起某種作用。我認爲科莫需要將實際的愛情(eros)重新引入關於性的對話中,這是我們如何混淆和混同各種類型愛的又一個例子。

贖回愛情

我們的文化,現在比以往任何時候都更不知道「愛」意味著什麼。有時,它把愛當作生殖器興奮的同義詞而已。在其他時候,它提供了一個不可知論的理想,其中所有的愛——甚至丈夫和妻子之間的愛——只不過是決定一起生活和睡覺的人之間的一種強烈的友誼形式。我們在《花花公子》和賀曼電影(指美國家庭電影——譯註)之間搖擺不定,一會兒讚美動物的慾望,一會兒說一些傷感的空話。

最偉大的愛——神聖之愛(agape),也就是神聖的、屬靈的仁愛,驅使基督爲教會捨命。然而,在這樣的混淆中,像真正的、無私的友誼這樣的概念被誹謗爲「壓抑的同性戀」,被完全遺忘。

路易斯的《四種愛》提出了一個宏大的願景,幫助我們看到正確區分親愛(Storge)、情愛(Eros)、友誼(Philia)和聖愛(Agape)可以修復我們的文化對每一種愛所造成的損害。但更重要的是,路易斯向我們指出,他從聖經中汲取了豐富而令人滿意的愛的知識,在神與祂子民的關係中,我們完美而又獨特地經歷了所有這四種愛。


譯:DeepL;校:JFX。原文刊載於福音聯盟英文網站:Your Spouse Doesn't Have to Be Your Best Friend.

Shane Morris(沙恩·莫里斯)是科爾森中心的資深作家,也是「逆流而上」及「突破點」播客的主持。他與妻子加布里埃拉(Gabriela)和他們的三個孩子住在佛羅里達州的萊克蘭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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