圣经与神学
眼睛就是身上的燈
2018-11-06
—— John Piper

馬太福音6:19-24

「不要爲自己積攢財寶在地上,地上有蟲子咬,能鏽壞,也有賊挖窟窿來偷;只要積攢財寶在天上,天上沒有蟲子咬,不能鏽壞,也沒有賊挖窟窿來偷。因爲你的財寶在哪裡,你的心也在那裡。眼睛就是身上的燈。你的眼睛若了亮,全身就光明;你的眼睛若昏花,全身就黑暗。你裡頭的光若黑暗了,那黑暗是何等大呢!一個人不能侍奉兩個主。不是惡這個愛那個,就是重這個輕那個。你們不能又侍奉神,又侍奉瑪門(「瑪門」是「財利」的意思)。」

注意觀察這段經文,在「只要積攢財寶在天上」的命令(6:19-21)和「你們不能又事奉神,又事奉瑪門」的警告(6:24)之間,耶穌很意外地說了一段關於「眼睛就是身上的燈」的話:眼睛若了亮 ,全身就光明。眼睛若昏花,全身就黑暗。換句話說,一個人能看到什麼決定了他是活在黑暗裡還是活著光明中。

爲什麼這句話會夾在兩個關於錢財的教訓中間呢?我想這是因爲眼睛明亮還是昏花全在於它如何看待上帝與錢財的關係。而這句話的前後正是關於人如何對待錢財的兩個教訓。前面說,你應該喜愛天上的賞賜,而不是地上的。就是說,要渴慕神,而不是貪戀錢財。後面提出一個問題,人能不能同時事奉兩個主?答案是:你們不能事奉神,又事奉瑪門。

這是對光的兩種描述!你若積攢財寶在天上而不是地上,你就行在光明裡。你若事奉神而不是錢財,你就是行在光中。

在這兩種描述中,耶穌說人的眼睛是他身上的燈,明亮的眼睛能使全身光明。明亮的眼睛怎樣帶給我們光明,昏花的眼睛又怎樣讓我們全身黑暗呢?

在馬太福音20:15中有一個線索。耶穌說了一個比喻,只做工一小時的工人和幹了一整天的工人得同樣多的工錢,這是因爲這家主人仁慈,也是因爲他們之前講定了工錢。那些工作了一整天的工人埋怨說,只做了一小時的工人得到的報酬太多了。耶穌用在太6:23中同樣的話回答他們:「因爲我作好人,你的眼就壞了嗎?」

他們的眼睛出了什麼毛病?他們並沒有視主人的仁慈爲美好,反而視仁慈爲醜陋。他們看不到真正美的東西,分辨不出仁慈要比錢財更寶貴。

現在你理解了什麼是「眼睛昏花」,再讓我們對比看看什麼是「眼睛了亮」。能讓全身光明的好眼睛是什麼樣的?那應該是能把主人的恩慈看得比錢財更寶貴的眼睛。好眼睛把神和神的道視爲他生命中的至寶,而錢財不是。

當你凝視天空,心靈渴望與上帝更深交流, 你就有一雙明亮的眼睛。如果你看著神和錢財這兩位主,能分辨出神的價值遠遠勝過錢財,你就有一雙好眼睛。換句話說,「好眼睛」能夠分出貴賤,且懂得珍惜。它不僅看到上帝與錢財,它能明辨是非,分出美醜,判斷價值,它知道什麼是真正值得愛慕的。一雙明亮的眼睛看神爲美好,是可愛慕的。

這就是爲什麼了亮的眼睛能引人走在光中:它讓人積攢財寶在天上,讓人事奉神而不事奉錢財。明亮的眼睛單單定睛在神的身上,單單看神爲生命的至寶。 當你的眼睛了亮時,你的全身就光明。

願你的眼睛明亮。

約翰·派博,2003年1月29日

John Piper(約翰·派博)是「渴慕神」網站(DesiringGod.org)的創始人及導師,伯利恆學院和神學院(Bethlehem College & Seminary)校長。他在明尼蘇達州明尼阿波里斯市的伯利恆浸信會(Bethlehem Baptist Church)擔任牧師三十三年,著有五十多部書籍,包括《渴慕神 : 論禁食禱告》、《十點十分的盛宴》、《思想的境界:讓頭腦被靈性的激情點燃》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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