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接受新冠肺炎治療時,前總統川普先生使用了實驗性的新冠肺炎治療法。這些治療方法後來激起了一些爭議和審查,因爲這些藥物開發過程中使用了來自疑似流產胎兒的細胞組織進行實驗。有好幾種即將投放市場的新冠疫苗——包括最有前景的、來自輝瑞公司和莫德納公司的疫苗——也都使用了同一細胞系進行實驗。
以下是你應該知道的關於胎兒組織細胞的知識,以及使用它們來開發醫藥和疫苗的倫理問題。
人類胎兒(fetus,拉丁語「後代」的意思)是指人類從胚胎(受孕後第八週結束,主要結構已經形成)到出生的發育階段。當胎兒自然死亡或選擇性流產時,其組織(包括完整的器官)可合法捐獻,以用於研究目的。
胎兒組織可用於生物醫學研究,例如用於作爲移植材料和其他用途,不過人們更多地是使用它們建立「永生化」的細胞系("immortalized" cell lines)。永生化細胞系的建立是透過培養胎兒細胞,使其在實驗室培養皿中無限期地繼續生長和繁殖而達成的。這種細胞可用於測試藥物對遺傳物質的破壞能力或測試特定病毒感染的效果等活動。
雖然永生化細胞系是從胎兒細胞開始的,但它們不包含胎兒的身體部位,也沒有胎兒組織留下。原有的胎兒組織中沒有細胞殘留在其中,所以它們本身不是「胎兒細胞」。
胎兒組織——無論獲得方法是道德的還是不道德的——已經被廣泛用於開發拯救生命的疫苗和治療癌症等疾病的藥物。例如,1954年的諾貝爾醫學獎就是因爲科學家用胎兒腎臟細胞研製出了小兒麻痹症疫苗而獲得的。胎兒細胞還被用於生產一種廣泛使用的麻疹疫苗。在這兩種情況下,胎兒組織都是從自然流產和異位妊娠中獲得的。不僅如此,近期科學研究已經開始使用來自流產胎兒的細胞開發水痘、肝炎、麻疹、腮腺炎、脊髓灰質炎、狂犬病、風疹和天花的疫苗。流產胎兒的組織還被用於化妝品和抗衰老霜。
正如馬薩諸塞大學洛厄爾分校的生物倫理學家尼古拉斯·埃文斯(Nicholas Evans)所說:「如果你在這個國家或幾乎任何其他國家受到過醫療干預,你都可能已經以某種方式從這些細胞系的使用中獲益。」
川普先生服用的是一種名爲REGN-COV2的實驗性「抗體雞尾酒」,由再生元製藥公司(Regeneron Pharmaceuticals, Inc.)生產。該公司澄清說,他們通過製造一種模仿真實病毒的「假病毒」來測試REGN-COV2的有效性,假裝病毒的元素之一是一種被稱爲HEK293T的細胞系。
HEK293T是一種廣泛使用的永生化細胞系,它是由20世紀70年代在荷蘭獲得的胎兒組織製成的。與HEK293T起源有關的記錄已經丟失,所以不知道該組織是來自自然流產還是選擇性流產。
再次,我們要區分「胎兒組織細胞」和「從胎兒組織細胞中產生的長鏈衍生細胞」。HEK293T由來自胎兒組織的細胞衍生出來,但該細胞系不再含有胎兒組織細胞。
除了在REGN-COV2上使用外,美國正在開發的即將投放市場的新冠疫苗中,至少有5種使用了來自HEK293T細胞或PER.C6的細胞,PER.C6是由1985年流產的18週大胎兒的視網膜細胞開發的細胞系。
輝瑞和莫德納的新冠疫苗在實驗測試過程中使用了HEK293T細胞。
解決這個問題的一個常見方法是確定在墮胎這一邪惡行爲中,藥廠進行了哪種類型的合作。在惡行合作中,合作者以某種方式促成了主犯的不法行爲,這可以是形式上的合作,也可以是物質上的合作。
形式上的合作是指一個人配合他人的不道德行爲,並分擔了後者的邪惡意圖;而物質上的合作則是指一個人配合他人的不道德行爲,但不分擔其邪惡意圖。雖然形式上的合作總是邪惡的,但對物質上的合作進行認定,還要看其他附加因素。
例如,如果墮胎的目的是爲了收穫組織,而這些組織將被用於創建細胞系,那麼這一細胞系的建立顯然是不道德的。但在HEK293T的案例中,即使發生了流產,流產也不是因爲這個原因而進行的,而是在孩子因其他原因死亡後,才爲了醫學研究的目的而獲得組織。這對於確定這種研究是合法的還是不道德的有重大影響。
爲了確定細胞使用的道德性,將其與另一種情況進行比較是很有幫助的:使用被謀殺者的器官。如果有醫生提出將謀殺案受害者的腎臟或心臟移植到一個基督徒身上,我們很可能不會反對。最主要的問題是受害者在死前是否同意捐贈器官。
大多數基督教倫理學家都認爲,如果胎兒組織是由自然流產(流產)或異位妊娠(宮外孕)獲得的,並且是由父母自願捐獻的,那麼胎兒組織捐獻本身並非不道德。這種捐贈類似於父母同意捐贈自然死亡的嬰兒或兒童的器官。
不過,如果胎兒組織來自於在子宮內被故意殺死的胎兒,那麼胎兒組織的捐贈可能會受到道德上的污染。允許和縱容這種源自墮胎的胎兒組織的捐贈持續,將使我們在道德上間接地成爲墮胎行爲的同謀,並將傳達一種對殺害未出生者的現行制度的認同。
這就帶來了一個問題,即使用來自HEK293T的細胞是否會以這樣的方式促進墮胎。雖然支持生命的基督徒可能對於這個問題有著不同的答案,但如果僅僅是爲了獲得更多胎兒組織細胞系的數量,似乎沒有理由過分擔心兒童被殺害的「道德滑坡」。原因是,我們完全沒有必要從流產胎兒那裡獲得新的細胞系。正如天主教生物醫學倫理學家尼卡諾·奧斯塔科(Nicanor Pier Giorgio Austriaco)所解釋的那樣:
……HEK293是一個成熟的細胞系。這意味著這些細胞已被生物學家使用和研究了近半個世紀。它們的特性很好,它們的安全性也得到了驗證。我指出這一點,是因爲它有助於解釋爲什麼疫苗製造商從最近的人工流產中尋找新的人類胎兒細胞毫無必要。新獲得的胎兒細胞未經定性,未經驗證,也未經美國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FDA)等監管機構批准用於人類疫苗生產。既然幾十年前獲得的經典胎兒細胞系(如HEK293)可以很容易地、廉價地獲得,爲什麼還要浪費時間、精力和金錢去獲得、鑑定和驗證新的人類胎兒細胞呢?
目前,從胎兒組織中提取的永生化細胞系在生物醫學研究中的應用並沒有增加每年的人工流產數量。不過,如果有證據表明發生了這種情況,就會改變道德上的計算。
剩下的問題是,接受HEK293T細胞的使用是否有可能是在配合70年代殺害兒童的行爲。出於一些原因,許多甚至是大多數基督教生物倫理學家會認爲這不是(即便假設的確有墮胎)。最主要的原因是,這種情況在道德上類似於謀殺受害者/器官捐贈者的情況。沒有人會說接受器官的基督徒對謀殺案有任何道德上的責任。
出於這個原因,如果基督徒使用利用這種細胞開發的治療方法和疫苗,即使這些細胞來源於流產的胎兒組織,也不需要承擔道德上的責任。正如支持生命的夏洛特·洛茲爾研究所(Charlotte Lozier Institute)副總裁兼研究主任大衛·普倫蒂斯(David Prentice)所說:「我們希望他們即使在測試中也不要使用有爭議的細胞系,因爲還有其他的替代品。但從另一個方面來說,這並不影響我對藥物接受者的看法。」 倫理學家克里斯托弗·托爾富森(Christopher O. Tollefsen)補充道:「既然倫理上允許研究人員使用HEK細胞系來開發疫苗,所以如果從HEK細胞系中開發出疫苗,人們的使用當然也是合乎倫理的。」
另請參見:常見問題解答:基督徒疫苗須知
譯:DeepL;校:JFX。原文刊載於福音聯盟英文網站:The FAQs: Are Fetal Cells Being Used in COVID-19 Vaccines and Treatment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