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3月4日,美國聯邦最高法院在「六月醫療服務有限公司訴吉(June Medical Services v. Gee)」一案中進入了口頭辯論階段,這是最高法院自保守派佔據多數以來的第一起涉及墮胎的案件。
2014年,路易安娜州通過了一項法律,要求在該州施行墮胎手術的醫生必須在附近的醫院獲得特許權。目前,有四名墮胎醫生在路易安娜州的三個墮胎診所工作。由於只有一名醫生獲得了特許權,因此該州法律禁止其他三名醫生施行墮胎手術,除非他們符合要求。
反對該法律的人士聲稱,它違反了「計劃生育聯合會訴凱西(Planned Parenthood v. Casey)」一案中設立的判例,即各州不能制定「不必要的健康法規,其目的或效果是給尋求墮胎的婦女帶來實質性的障礙,給權利造成了不適當的負擔。」最高法院在2016年有關特許權的「全體婦女健康訴海勒斯泰特(Whole Woman’s Health v. Hellerstedt)」一案中否決了德克薩斯州的一項類似法律,稱這一限制對尋求墮胎的婦女沒有任何健康益處。
「路易安娜州有權通過規範醫療行業來確保其人民的健康和安全,」美南浸信會倫理與宗教自由委員會公共政策法律總顧問兼副總裁特拉維斯·伍索說。
「本案件應挑戰奇怪的文化假設和法律判例,根據這種文化假設和法律判例,墮胎行業幾乎不會受到標準醫療法規審查的懲罰。由於墮胎診所聲稱是醫療服務提供者,因此國家完全有責任規範其操作以保障婦女的安全。」
一名初審法官最初否決了路易安娜州的法律,稱該法律類似於德克薩斯州的法律,是被「全體婦女健康」一案的裁定所禁止的。但是聯邦上訴法院推翻了該禁令,稱路易安娜州的法律有更好的證據證明它沒有違反憲法第十四修正案正當程序條款的「不適當負擔」標準。對該法律的質疑者向最高法院上訴,使得該案得以再次被審理。
然而,主要區別與案件的細節關係不大,而是與法院的組成關係更大。當「全體婦女健康」一案裁定時,最高法院有五名贊成墮胎的大法官。但是肯尼迪大法官的退休和卡瓦諾夫大法官的任命產生了可能使最高法院發生變化的情況,從而允許對墮胎施以更多的限制。
從技術上講,五位法官可以決定使用該案推翻「羅伊」案或相關的墮胎判例。而在現實中,本案幾乎不可能推翻由「羅伊」案建立起來的墮胎制度。主要的堅持者可能是首席大法官羅伯茨。許多法律專家認爲,羅伯茨可能會相信在選舉年中推翻「羅伊」案將損害美國人民對法院的信任。
儘管此案不太可能導致「羅伊」案被推翻,但它可能提供一個機會來逐漸消弱不公正判例的影響。許多反墮胎團體認爲,在質疑規範施行墮胎手術的醫療專業人員的法律的有效性的案件中,法院應放棄不適當負擔的考查。他們稱,反而是「華盛頓州訴格魯克斯伯格(Washington v. Glucksberg)」(1997年)一案應作爲具有約束力的判例。(在該案中,法院被要求確定醫師協助自殺是否違反了憲法第十四修正案的正當程序條款。)
如果法院削弱或推翻了「不適當負擔」標準,這可能會爲各州打開對墮胎施加更多限制的大門。
儘管這似乎是一個不太大的變化,但卻可能會對美國的墮胎法產生重大影響。與許多美國人所認知的相反,推翻「羅伊」案並不會禁止墮胎,而是將僅允許各個州決定在其司法管轄範圍內應就墮胎制定什麼樣的法律。然而,消除「不適當負擔」標准將具有幾乎相同的效果。雖然各州不能完全禁止墮胎,但是立法者可以繼續增加限制,使本州內的墮胎數量變得越來越少。
「在以前的案件中,最高法院維持了墮胎法規,許多州都進而通過了類似的法規,」美國生命聯合會資深法律顧問克拉克·福賽斯說。
儘管屬於保守的多數派,但不能保證首席大法官羅伯茨會投票贊成維持路易安娜州的限制。羅伯茨大法官已經顯示出了對推翻判例的反感,包括他在最高法院任職期間確立起來的最新判例。這意味著,即使羅伯茨大法官投票反對了「全體婦女健康」一案的裁定,他仍可能決定將其視爲具有約束力的判例。(去年羅伯茨大法官與四位自由派大法官一起發佈臨時禁令,禁止路易安娜州法律在聯邦法院裁決後立即生效。)
同樣,在審理了口頭辯論之後,許多反墮胎人士對結果越來越悲觀。戴維·弗蘭奇(David French)說:「看來(美國反墮胎人士)能得到的最佳結果也只是一個很小的、漸進的勝利。最糟的結果(也許是最有可能的結果)則是一次慘烈的失敗,將重新確認墮胎法理學的憲法現狀。」弗蘭奇稱:
自「羅伊」案以來的幾十年中,反墮胎人士選民和激進主義者做出了驚人的政治努力,爲要選出願意提名推翻「羅伊」案的大法官的總統。墮胎權活動家們則通過他們自己的極大努力進行回應,而公眾對此爭論不休。
實際上,司法制度已經至少在一定程度上得到了重塑,但是美國的司法改革對墮胎權的影響可能比美國憲法中任何其他有爭議領域都要小。換句話說,最激進的力量換來了最小的憲法影響,而如果今天的口頭辯論有任何的象徵意義,那麼在可預見的未來,沉悶的穩定性似乎仍將繼續。反墮胎活動家們很可能得不到他們想要的結果。
即使我們敗訴,但法律的動力仍可能是站在我們這邊的。
「這個國家的期望顯然正在朝著期望最高法院遲早將墮胎問題還給人民來決定的方向發展,」福賽斯補充說:「最高法院遲早將不得不重新審查『羅伊訴韋德』一案。」
譯:Jeff;校:JFX。原文刊載於福音聯盟英文網站:The FAQs: Supreme Court Hears Oral Argument in Major Abortion Cas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