圣经与神学
上帝的快樂:基督教喜樂主義的根基
2018-09-17
—— John Piper

耶利米書 32:36-41:

現在論到這城,就是你們所說已經因刀劍、饑荒、瘟疫交在巴比倫王手中的,耶和華以色列的神如此說:「我在怒氣、憤怒和大惱恨中,將以色列人趕到各國。日後我必從那裡將他們招聚出來,領他們回到此地,使他們安然居住。他們要作我的子民,我要作他們的神。我要使他們彼此同心同道,好叫他們永遠敬畏我,使他們和他們後世的子孫得福樂。又要與他們立永遠的約,必隨著他們施恩,並不離開他們,且使他們有敬畏我的心不離開我。我必歡喜施恩與他們,要盡心盡意、誠誠實實將他們栽於此地。」

我曾經在一次週日的講道中談到基督教的喜樂主義。稍後,一位家長過來找我,說:「你知道嗎,我的小女兒以爲你講的是基督教的異教主義。」我知道即使我把基督教喜樂主義這幾個字發得很清楚,仍會有人把它與基督教的異教主義相混淆,因爲他們認爲追求享樂是建立在異教的生活哲學上。他們或許是對的,因爲世俗對追求享樂的定義就是尋歡作樂並漠視道德。保羅在提摩太後書3章4節警告說,到了末世,人們都「愛宴樂,不愛神」。很顯然,我們正生活在這樣的世代。

基督教異教主義?

兩年前,丹尼爾・揚克洛維奇出版了一本名爲《新規則:在一個是非顛倒的世界尋找自我實現》( New Rules: Searching for Self-Fulfillment in a World Turned Upside Down)的書。他做了大量採訪和全國性民意調查,據此總結說,美國的文化已發生了巨大的轉變,人們在普遍尋求個人自我實現的過程中,已建立起一套主導人們思想和感受的新規則。他說:「這些新規則的極致就是要徹底顛覆以往的舊有規則。我們發現,過去人們持守的是捨己的道德觀,但現在人們卻拒絕對「己」進行任何的捨棄。倒不完全是出於他們無限膨脹的自我慾望,而是因爲他們有著奇怪的「對自己負責」的道德理念」(18頁)。揚克洛維奇講到一個三十五、六歲的年輕女人的故事。這個女人對心理醫生抱怨說,生活實在太忙碌了――每個週末都排得滿滿的,要赴那麼多的聚會、每天睡得那麼晚、說那麼多話、喝那麼多酒、吃那麼多東西、做那麼多次愛,簡直讓人越來越緊張和焦慮。治療師溫和地問:「那你爲什麼不停止這樣的生活呢?」那個女人兩眼無神地呆望了一會兒,然後臉上突然興奮地綻放光彩,她驚訝地問:「你是說我完全用不著那麼做,是嗎?」那些奉行自我實現新規則的人都有一個標誌,即「他們行事的前提是,人對情感的渴望是一件神聖的事,人若有了情感的需要卻不去滿足就是對人本性的犯罪」(59頁)。「我們已經開始生活在這樣一個時代,在這個時代中,數以千萬計的人認爲,他們內在的、或許更「真實」的自我無法適應社會對他們的角色要求,爲此他們要給自己的行爲找到合乎道義的理由。」

自我實現者以及他們所奉行的新規則給他們的婚姻帶來了極大的混亂。揚克洛維奇對美好的婚姻有著深刻的洞察力,他說:「成功的婚姻需要人懂得如何抑制自己的願望,而去滿足別人的願望;能夠接受自己的願望受挫;能夠吞下失望的情緒;能夠避免各樣的衝突;能夠壓下自己的憤怒;能夠放棄自我表白。在這個過程中加進強烈的自我慾望,就像是在一張編織精美的蜘蛛網中插入一把掃帚柄,剩下的就是粘在掃把上的一堆粘糊糊的東西,整張網的結構已經被毀壞了(76頁)。

因此,當你們能夠遠避今日的文化潮流,對當下這種喜樂主義說不的時候,我心與你們深相契合。人們在聽到基督教喜樂主義時可能會如此回應:「算了吧!我們的家庭、學校、公司以及社會都是被這些喜樂主義者給毀了。這些人毫無道德氣節,也無克己忘我的精神,既沒有堅定地履行自己的承諾,也沒有忠實於舍我犧牲的精神,而這些品格恰恰是人生命中的寶貴基石,也我們的文化中蘊含的高貴氣息。我們不需要什麼喜樂主義,我們需要的是找回公正、誠實、謹慎、公平、溫和、堅韌和自制的品格!」相信我,我完全贊同你們的看法,甚至比你們想像的還要贊同。在未來的九周裡,我請求你們敞開耳朵,仔細聆聽我的講話,然後再對基督教喜樂主義下定論。

基督教喜樂主義的聖經實例

有時,一個好的例子會比繁複的抽象定義更能說明問題。因此我不會在這裡列出基督教喜樂主義的精確定義,而是舉出幾個聖經的實例。大衛說到基督教快喜主義時忠告說:「要以耶和華爲樂,他就將你心裡所求的賜給你」(詩37:4)。在談及基督教喜樂主義的核心時,他喊出:「神啊,我的心切慕你,如鹿渴慕溪水。我的心渴想神,就是永生神」(詩42:1-2)。根據希伯來書11章24-27節的記載,摩西也是一位基督教喜樂主義者。他拒絕享受暫時的罪中之樂,並且看「爲基督受的凌辱比埃及的財富更寶貴,因他想望所要得的賞賜。」希伯來書10章34節中說到的聖徒也是基督教喜樂主義者。他們選擇冒死探望那些爲主受困鎖的人,並且甘心接受自己的家業被人搶去,因爲知道自己有更美、長存的家業。使徒保羅在羅馬書12章8節讚揚基督教喜樂主義時說:「憐憫人的,就當存著喜樂的心憐憫人。」耶穌基督作爲我們信心的創始成終者,爲基督教的喜樂主義設立了最高的標準,因爲「他必以敬畏耶和華爲樂」(賽11:3),並且「他因那擺在前面的喜樂,就輕看羞辱,忍受了十字架的苦難,並坐在神寶座的右邊」(來12:2)。

基督教喜樂主義教導我們,人尋求快樂的慾望是從上帝那裡來的,這個慾望既不能否認也無法抗拒,且必須轉向上帝才能得著滿足。基督教喜樂主義並沒有說人所享受的一切都是好的,而是說:「世人啊,耶和華已指示你何爲善」(彌6:8),應享受那些給你帶來快樂的事。既然遵行上帝的旨意能給人帶來快樂,那麼追求快樂的行爲就應該成爲一個人努力追求道德完全的重要部分。如果人放棄這個追求(拒絕成爲一個基督教喜樂主義者),他就無法成就上帝的旨意。基督教喜樂主義確認,歷世歷代最屬靈的聖徒一方面經歷著「我們爲你的緣故終日被殺,人看我們如將宰的羊」(羅8:36)的現實生活,另一方面也經歷著「你們要靠主常常喜樂;我再說,你們要喜樂」(腓4:4)的屬靈實際。基督教喜樂主義並不贊同自我滿足的文化。這種文化使人受到各種罪惡衝動的轄治。基督教喜樂主義要求我們不要與這個世代同流合污,而要常常保持心意的更新與變化(羅12:2),使我們能按照天父的旨意行事。根據基督教喜樂主義的說法,主裡的喜樂並不是可有可無的。仔細思想它時,你會發現主裡的喜樂是我們持守信仰的實質。

今天我要揭示的是基督教喜樂主義的根基:上帝是快樂的。我會用經文來支持以下三個觀點:1)上帝之所以快樂,是因爲他以自己爲樂。2)上帝之所以快樂,是因爲他是至高的。3)基督教喜樂主義的根基就是上帝的快樂。上帝因慈愛用他的快樂覆庇我們。

上帝以自己爲樂

首先,上帝以自己爲樂。如果上帝把什麼事物看得比至高的價值――他自己――還高,他就枉失了公正。如果上帝並不爲他至高的榮耀而快樂,他就枉失了公義。聖經裡到處都充滿著上帝珍愛和捍衛自己榮耀的經文,「我爲自己的緣故必行這事,我焉能使我的名被褻瀆,我必不將我的榮耀歸給假神」(賽48:11)。

當我們思想聖父與聖子之間關係時,我們看到同樣的事,而這是超出人類理解能力的奧祕。我承認人嘗試在神學上描述上帝的感受及其三位一體間的關係 ,就好像是一個正在蹣跚學步、呀呀學語的孩子想去描述他父親一般幼稚。但是如果我們遵行經文的帶領,連嬰孩的口中也能流出智慧。經文告訴我們,耶穌基督是神的兒子,他就是神(約1:1)。在希伯來書1章3節中說:「他是神榮耀所發的光輝,是神本體的真像。」哥林多後書4章4節也告訴我們,基督本是神的像。透過這些經文,我們看到從亙古到永遠,天父上帝的榮耀是透過他的兒子完全彰顯出來的。因此,認識上帝在他榮耀中的無窮快樂的最好方法就是認識到那個代表他榮耀本體的兒子正是上帝的快樂。當耶穌進入這個世界,天父說:「這是我的愛子,我所喜悅的」(太3:17)。當天父看見他自己榮耀的本性彰顯在他兒子身上的時候,他感受到的是無窮無盡的快樂。「看哪,我的僕人,我所扶持、所揀選、心裡所喜悅的」(賽42:1)。這就是我們今天分享的第一點,上帝之所以快樂,是因爲他以自己爲樂。當他所喜愛的兒子彰顯出他榮耀的本性時,上帝就更加快樂。

上帝是至高的

其次,上帝之所以快樂是因爲他是至高的。詩篇115篇3節說:「我們的神在天上,都隨自己的意旨行事。」這節經文意味著上帝可以按照自己至高的權能行作萬事,使自己快樂。我們的神在天上,他統管萬有,並居萬有之上,因此他能按自己的旨意行事,使自己至高的快樂不受影響。上帝之所以快樂是因爲他所行的盡都公義,他所做的都是出於對自己榮耀的愛,永遠不會使自己的旨意落空。以賽亞書43章13節說:「自從有日子以來,我就是神,誰也不能救人脫離我手,我要行事誰能阻止呢?」以賽亞書46章10節說:「我的籌算必立定,凡我所喜悅的,我必成就。」但以理書4章35節說:「在天上的萬軍和世上的居民中,他都憑自己的旨意行事。無人能攔住他手,或問他說:『你做什麼呢?』」就此,我們可以說上帝的快樂是無限的,因爲他是擁有絕對權能的造物主,斷沒有什麼能妨礙他的快樂。

到這裡我們要插一句,當這個世界被痛苦與罪惡充滿的時候,良善的上帝怎麼能快樂得起來呢?這是個龐大而艱深的問題。有兩點幫助我理解這個問題。第一,我們盡可以說並非是上帝讓這個世界痛苦與充滿罪惡,但這對保護他的聲譽並沒有太大益處。1974年11月我的母親在車禍中喪生後,如果有人這樣安慰我說:「上帝並不希望這件事發生,你仍要信靠他,他是良善的」,我一定會說:「我覺得上帝是如此軟弱,他連不讓木材壓到車頂的事都做不了,你這些安慰又能起什麼作用呢?」但我的上帝是至高的,他按著自己所預定的時間把母親從這個世界帶走。我相信有一天我會看見上帝在這件事中的美意,因爲我在耶穌基督裡看見的這位上帝是良善的。因此我們說,解決罪惡的聖經之道並不是靠剝奪上帝在萬事萬物上的至高無上的主權。

幫助我理解這個問題的第二點是,上帝看待這些悲慘事件的態度取決於他看問題的角度。單就痛苦和罪惡本身來說,這並不是上帝所喜悅的。但上帝的視野如果只侷限在事件本身,他的心就會被憎惡與憂傷所充滿。但當上帝把視野放大到事件背後各樣的關聯及其後果,甚至對永恆的影響,事件就呈現出上帝所喜悅的、符合他旨意的圖景。舉例來說,基督的死是天父的工作。「我們卻以爲他受責罰,被神擊打苦待了……耶和華卻定意將他壓傷,使他受痛苦」(賽53:4,10)。天父上帝清楚地看見他愛子所遭受的痛苦,也看見把他兒子帶上十字架的那股邪惡的力量,他並不喜悅這些。罪惡及無辜者遭害都是神所憎惡的。但希伯來書2章10節的經文說,天父上帝認爲讓救我們的元帥因受苦難得以完全,本是合宜的。如果上帝定意要做某件從狹義的角度看是可憎惡的事,那是因爲上帝知道,從廣義的、永恆的角度看,這樣做是展示上帝公義性最合宜的方法(羅3:25),藉此他要帶領眾子民進到他的榮耀裡去(來2:10)。當上帝以他的全知看到整個救贖史所帶來的那股席捲一切的力量時,他爲自己所看到的欣喜快樂。因此,我肯定地說,在這個世界斷沒有什麼能使上帝終極的快樂落空。他無限地享受自己的榮耀,因著他至高的主權,他行作萬事使自己得著喜悅。

上帝因慈愛將他的快樂覆庇我們

現在我們來談談最後一點。基督教喜樂主義的根基是上帝的快樂,上帝因慈愛將他的快樂覆庇我們。你能否想像得出,如果統管萬有的上帝不高興,這個世界會成爲一個什麼樣子?如果上帝是一個怨聲載道、板臉撅嘴、抑鬱消沉的空中巨人又會怎樣?如果上帝是一個沮喪陰鬱、情緒低落、心懷不平、灰心失落的上帝,情況又會如何?我們能否像大衛那樣說出:「神啊,你是我的神,我要切切地尋求你;在乾旱疲乏無水之地,我渴想你,我的心切慕你」(詩63:1)?不可能!我們對上帝的聯想會像小孩子想到他那個陰鬱低落、心存不滿、灰心失落的父親一般。孩子是不可能以這樣的父親爲樂的,他們若不是想辦法逃避他的面,就會去做點什麼試圖讓他感覺好些。可見,基督教喜樂主義的根基就是上帝無限的快樂,目標就是以上帝爲滿足,以上帝爲快樂,珍惜並享受與上帝之間彼此相交的關係。如果一個父親是滿了陰鬱、灰心和失落的人,他的孩子就無法以他爲樂。但是我們的上帝卻是所有被造之物至高無上的快樂,這就成爲基督教喜樂主義的依據和根基。

換一個說法來解釋就是,一個罪人追求主裡的快樂,他必須首先相信,他絕不會在尋求上帝的饒恕及和好之時,被拒之門外。我們怎能知道,當我們爲罪悔改並尋求主裡的快樂時上帝會以恩慈待我們呢?耶利米書9章24節是對我們的鼓勵:「我是耶和華,我喜悅在世上施行慈愛公平和公義,因爲我以此爲樂。」上帝顯明他的慈愛,因他以此爲樂。上帝不會因爲某些正式的規矩原則而對他的慈愛有所保留。他的榮耀充滿如此充滿生命與快樂,以致他要以慈愛將他至大的喜樂覆庇我們。我們對上帝的慈愛的信心依據在於,上帝自己就是一個完全的基督教喜樂主義者。他享受一切出於他自己的、至聖超凡的創造,而且他的快樂是如此滿溢,以致他要藉著與他人的分享把這快樂完全地表達出來。

聽聽這位宇宙間最完美的喜樂主義者在耶利米書32章40-41節所發的心聲。爲什麼上帝要施恩?他是如何向人施恩的?請聽:

我要與他們立永遠的約,必隨著他們施恩,並不離開他們,且使他們有敬畏我的心不離開我。我必歡喜施恩與他們,要盡心盡意、誠誠實實將他們栽於此地。

上帝如此喜歡向人施恩!他盡心盡意地愛你。上帝的喜樂以極大的愛意覆庇我們,這喜樂就是基督教喜樂主義的根基和模範。

分享結束前,我想發出一個邀請。上帝向人施恩的寶貴且令人驚異的應許並不是給所有人的。它是有條件的。而這個條件不需要你做什麼或付什麼代價。無窮無盡、至高無上的喜樂不需要你做什麼贏得它,因爲你所擁有的一切並不屬於你。這個條件就是,你要成爲一個基督教喜樂主義者,不要總想著你能爲上帝付什麼代價或爲他做什麼,不要逃避他的面,要盡心盡意地尋求與永活的上帝之間那無與倫比的喜樂相交。

他不喜歡馬的力大,

不喜愛人的腿快。

耶和華喜愛敬畏他,

和盼望他慈愛的人。(詩147:10-11)

繼承神這些應許的條件是,你要把快樂的盼望深深地扎根在你的心裡,並在你的家庭生活、職場生活以及閒暇生活中,隨時轉向上帝。

「耶和華喜愛盼望他慈愛的人。」「要以耶和華爲樂,他就將你心裡所求的賜給你。」(詩37:4)

John Piper(約翰·派博)是「渴慕神」網站(DesiringGod.org)的創始人及導師,伯利恆學院和神學院(Bethlehem College & Seminary)校長。他在明尼蘇達州明尼阿波里斯市的伯利恆浸信會(Bethlehem Baptist Church)擔任牧師三十三年,著有五十多部書籍,包括《渴慕神 : 論禁食禱告》、《十點十分的盛宴》、《思想的境界:讓頭腦被靈性的激情點燃》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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