圣经与神学
什麼是稱義和成聖?
2018-11-12
—— Guy Waters

稱義和成聖兩詞在西方文化已幾乎絕跡了。可悲的是,在基督教教會也很難看見這兩詞的蹤影。這樣的衰落令人擔憂,因爲聖經用稱義和成聖來表達基督爲罪人成就的救恩,換言之,兩詞都是聖經福音的核心思想。那麼,聖經怎樣講解稱義和成聖?兩者有何分別?又如何幫助我們更加明白信徒與耶穌基督的關係?

稱義簡單如A-B-C-D;稱義是上帝的作爲(Acts)。稱義沒有形容上帝從內裡更新和改變一個人,而是上帝赦免罪人的所有罪,罪人在祂眼前蒙悅納被稱爲義的法定宣告。在罪人相信耶穌基督的那一刻,上帝就宣告他們爲義人。(羅馬書3:21-26, 5:16; 哥林多前書5:21)

這合法判決的基礎(Basis)是什麼?上帝單單以祂兒子耶穌基督(我們的中保)的順服和死爲基礎使罪人稱義。基督的絕對順服和作爲罪的完全贖價是上帝把罪人稱義唯一定下的根據(羅馬書5:18-19;加拉太書3:13;以弗所書1:7;腓立比書2:8)。我們並非因自己的行爲稱義,而是單單藉著基督爲我們作的工而稱義。這義是加諸於罪人身上,換句話說,上帝把兒子的義歸到罪人身上,使人稱義。當我的罪轉嫁或歸到十字架上的基督時,祂的義就臨到我身上了(哥林多後書5:21)。

罪人用什麼方法稱義呢?當罪人承認(Confess)自己相信基督,便單憑信心稱義了。我們被稱義不是因爲曾經、正在或將會做什麼好行爲,信心是稱義的唯一途徑。信心不能在基督使我們稱義的聖工上再加添什麼,信心只是接受耶穌基督在福音中賜下的義。(羅馬書4:4-5)

最後,得救的信心務必要透過行善表明(Demonstrate)出來。有人可能會宣稱自己有得救的信心但其實空有得救的信心(雅各書2:14-25)。要把真正的信心從憑空宣稱擁有的信心區別出來,就要視乎有沒有好行爲(加拉太書5:6)。我們並非因好行爲稱義,但若稱義的信心沒有生出果子和見證(即好行爲),那絕不可自以爲義人。

稱義和成聖都是福音的恩典,兩者往往相輔相成,都是針對罪人的罪,但卻有一些很重要的分別。首先,稱義是處理人的罪,成聖則是處理罪在生命中的箝制和墮落。稱義是上帝宣稱罪人爲義,成聖是上帝更新和轉化我們整個人——思想、意志、情意和行爲。我們與耶穌基督的死和復活同歸於一,內住了基督的靈,自此便向罪的統治死了,向義活了(羅馬書6:1-23;8:1-11)。因此我們不得不把罪置於死地,「將肢體作義的器具獻給神」(羅馬書6:13;8:13)。

第二,稱義是完全(complete)和完成了(finished)的作爲。稱義的意思就是每個信徒完全並終於從上帝的定罪和憤怒中得釋放(羅馬書8:1、33-34;歌羅西書2:13b-14)。成聖卻是生命中不間斷(ongoing)和循序漸進(progressive)的工作。縱使每個信徒都是一次和永遠脫離罪的捆綁,但我們並非立即變得完全。等到末日那天我們的身體復活時,我們才會完完全全脫離罪。

基督已爲祂的子民贏得稱義和成聖。這兩種恩典在不同方面都與信靠耶穌基督有密不可分的關係。論到稱義,我們的信心使我們在上帝眼前獲寬恕、蒙悅納被稱爲義;至於成聖,相同的信心主動熱切地遵守基督交給信徒的所有命令。我們不可把稱義和成聖分離或混淆,要辨別兩者。靠著這兩種恩典,我們藉著信靠基督就可以進入與祂聯合的豐盛和喜樂中。


譯:楊忠道;校:講道翻譯團契。原文刊載於林格尼事工博客:What Are Justification and Sanctification?

Guy Waters(蓋爾·沃特斯)是改革宗神學院傑克遜校區(RTS Jackson)的新約教授,也是美洲長老會(PCA)的教導長老。他著有《耶穌如何治理教會》How Jesus Runs the Church)一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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